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栏目

电机管理制度表(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电机管理制度表

电机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电机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维护、更新及报废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电机设备的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保障生产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电机设备选购标准:明确电机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品牌选择依据,确保设备符合生产需求。

2. 安装与调试规程:规定电机安装的位置、方式、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调试的标准和流程。

3. 运行管理:设定电机运行的操作规程,包括启动、停止、监控和异常处理等。

4. 维护保养:制定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维修的计划,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5. 故障处理:建立故障报修流程,规定应急措施,提高故障修复效率。

6. 设备更新与报废:明确设备更新的评估标准和报废程序,防止资源浪费。

重要性

电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生产效率:规范化的管理可以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连续性。

2. 保证生产安全:严格的运行和维护规则能预防设备事故,保障员工安全。

3. 节省成本:通过合理选购和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成本。

4. 环保合规: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减少设备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电机设备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的手册,供员工参考。

2.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电机设备管理培训,考核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实施监控系统:引入电机运行状态监控系统,实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提前预警潜在问题。

4.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度执行。

5. 定期审查与修订: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新的技术发展,定期审查并更新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电机管理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为企业的稳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电机管理制度表范文

第1篇 电机车运输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为强化电机车设备的管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易于考核,确保设备完好,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由电机车司机和机修工组成。

2、包机人员必须熟悉所包设备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

3、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日常性检查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十字作业。还要能够进行一级保养,进行人车手动落闸试验 会进行排除一般故障。此外操作人员负责设备卫生清洁,认真填写检查、运行记录。

4、机修工负责二级以及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各种辅助设备(包括信号装置)完好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符合标准要求。对操作人员排除不了人车车体、轴承变形、断裂,插销磨损、防坠器不灵敏等故障,由机修工进行及时排除。

5、机械设备完好标准:完成任务好;技术状况好;维护保养好;合理使用好;保管工作好。

6、由机电科进行考核。因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甚至安全事故,对责任人按矿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2篇 电机车行车管理办法

1、在用2.5t型蓄电池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8辆,10t架线式电机车牵引车数为30辆,不得超挂。如新增车型,须经制动距离试验后另行规定。

2、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以下行车信号:

(1)哨声信号:一声表示停车,二声表示前进,三声表示后退;

(2)固定信号灯:红色灯光表示禁止通行,绿色灯光表示可以通行;

(3)矿灯信号:灯光上下慢速晃动表示停车,灯光左右是表示前进,灯光划圈表示后退,灯光上下急速晃动为紧急停车信号;

(4)自动信号:绿灯表示可以通行,红灯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特殊情况,暂不可通行;

3、开车、停车及调车信号要用红灯、绿灯或哨声,不可用口头命令代替。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检查车前、车后,是否有障碍物。

5、司机必须坐在司机座位上开车,要目视前方,身体任何部位不准探露车外,严禁在车外开车。

6、电机车启动时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合自动开关;

(2)当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推动换向手柄到所需位置;

(3)响铃示警,铃声要表示行驶方向,二声前进,三声后退,然后将车闸松开;

(4)将控制器手把自零位顺时针转动,逐步加速,每个挡位停留时间约3 秒左右,不可一次滑过几个挡位;

(5)控制器手把推至两个电机串连最后位置和并联最后位置可以期停留外,其它位置不可停留过久;

(6)严禁将控制器手把停留在两个挡位中间;

(7)如启动困难,应先断电后再找原因,修好后再按规定启动,不得强制开车;

(8)如果轨道太滑、坡度较大启动困难时,必须撒砂后再启动,不可在启动中撒砂。

7、列车运行时,电机车上必须有射向前方的照明灯且亮度充足,在最后一辆车上必须有红色尾灯。

8、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行车信号,注意轨道及架空线情况,了望前方,严防追尾。

9、司机在行车时,必须注意电机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或有无特殊气味等。

10、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根据运行时间、牵引次数及照明灯亮度的强弱,判断蓄电池的放电情况,如放电达到规定限度应更换蓄电池或停车充电,不得使蓄电池放电超限。

11、当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条线路上同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 米的距离,严禁对开。

12、行车速度:拉煤或其它普通物料,不超过4米/秒;接送人员不超过3米/秒;调车时不超过1.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超长、超重物料及机电设备时,不超过2米/秒。

13、运送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行车速度。

14、用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炸药和雷管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雷管的车辆及电机车,三车之间必须用三辆空矿车隔开;

(2)必须由专门的火药管理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搭乘;

(3)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它物品和工具。

15、电机车行驶到检修架空线或轨道等处,必须听从修理人员的指挥。

16、在行车中自动开关跳闸,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重新启动,如再跳闸,应停车检明原因。

17、在行车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制动停车,等来电后再重新启动。

18、在有列车通过的风门处,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19、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巷道内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或前方有行人时,都必须减低车速,并发出警号。必须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20、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正确设置轨道绝缘点,保证其安全可靠,定期检查检修轨道回流线,定期测试回流电阻应符合规定。

21、架空线高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电气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22、非特殊情况,电机车的检修工作应在车库内进行。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23、电机车双线行驶,两列车将近交逢时,牵引空矿车的列车应减速。如发现对方列车有不正常情况,司机应用忽明忽暗的灯光提示给对方,使其停车检查。

24、在行车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1)架空线或轨道有障碍物;

(2)电机车掉道、集电器跳落或架空线损坏时;

(3)车辆掉道或脱钩时。

25、调整行车速度,可使用牵引电机串联或并联及停送电的方法进行调整,不可利用车闸控制行车速度。

26、列车行近停车地点需停车时,应提前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利用列车惯性减速,同时要响铃示警,在列车到达制动停车范围时,再施闸停车。

27、电机车行驶中,如有撞车、撞人等危险情况,立即使用紧急停车,使用动力制动,使用车闸,同时撒砂,以保证在最短距离内停车。

28、摘挂车时,司机必须把车停稳,扳紧车闸,等挂钩人员安全操作完毕,接到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

29、列车制动距离的规定:在拉煤、矸及普通物料时,不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超过20米,每年定期对电机车进行制动距离试验。如电机车制动系统大修后,必须做制动距离试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30、车闸正常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1)在运行和调整车速时禁止使用车闸;

(2)制动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把拉到零位后方可施闸;

(3)非特殊情况时,不准突然给闸过紧;

(4)机车速度较快或路轨较滑时,司机要根据坡度的大小,牵引车辆数,选择适当的距离停电减速,临近停车地点时再施闸。

31、电机车有下列情况时应禁止使用:

(1)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

(2)连接装置有损坏。

(3)制动装置有损坏。

(4)撒砂装置有损坏或砂箱内无砂子;

(5)前后照明灯及尾灯不亮;

(6)警铃不响;

(7)防爆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

32、电机车因调车特殊情况,允许顶车外,正常运行时,电机车必须在列车的最前端牵引。

33、电机车除调车外,严禁逆行车路线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34、打倒车时,必须等电机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转动换向手把。

35、电机车或车辆在运行中发生脱轨故障时,必须采用复轨设备就地复轨或人工拿道后方可运行,严禁硬拉。

36、跟车工必须坐在规定的位置,其它人员严禁乘坐。如处理事故必须乘坐电机车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乘坐人员的位置不得影响司机视线,不得将身体探出车外。

37、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运输调度站同意。

第3篇 柴油发电机房组安全管理制度

柴油发电机房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非本工程部工作人员外,其它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本机房,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程部主管同意后、由本部门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发电机房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及要求,内装有防火岩棉消声设施,防止噪音污染,对产生热源的位置采取隔热措施,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

机房内须保持整齐、清洁,与发电机组无关的物品不得堆放在机房内,各种可燃物品如油类应贮藏在规定地点;

发电房设置有足够、有效的消防灭火器材,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保证柴发机房内的主要通道足够的照明,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良好;

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机房内禁止吸烟;

值班人员必须仔细定时填写发电机的各项有关数据,对机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尽量在当班解决,并详细作好书面记录,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4篇 发电机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按照规定时间检查各指示仪表,注意润滑油的压力、水温是否有变化。润滑油的压力不得低于150kpa,冷却水温度不得高于95℃。

(2) 注意检查曲轴箱油位、燃油箱油位、散热器水位,低于正常位置应予以补充。

(3) 勤观察配电屏各仪表及各报警指示灯是否正常;凡红灯亮表示有故障,绿灯正常运行指示灯。

(4) 检查充电器是否正常充电。

(5) 倾听机器的各部分运转声响是否正常。

(6) 手摸机体外壳、轴承部位外壳、油管、水管,感觉温度是否正常。

(7) 留意发动机或电器设备是否有焦糊等异味。

(8) 发现有不良情况,应即处理解决;严重的应停机处理。

(9) 凡故障停机,需把故障消除,然后按动机组上的重复手掣,机组方可再进行动作。

(10) 对各运行参数,每班记录不少于两次。

第5篇 柴油发电机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1燃机柴油发电机定期试验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各项性能良好,保证柴油发电机在保安电源失电的情况下正常切换,运行良好,特制定此制度。

一、柴油发电机的定期试验

发电部负责每月5日进行柴油发电机空载启动试验,将结果记录在表一中,试验内容如下所示:

1.柴油发电机启动前的检查项目:

1.1检查润滑系统

润滑油箱内油位正常,在标尺正常刻度以内并尽量维持在高位,无泄漏。

1.2检查燃油系统

燃油管道阀门打开、燃油管道有无渗漏。

1.3检查冷却系统

冷却液水箱无渗漏、冷却液位足够(冷却液箱液位在2/3处),冷却液清洁。

1.4检查进气系统

空气滤清器干燥、清洁,无破损、防止未经过滤的空气直接进入发动机内。

1.5检查传动皮带

风扇的传动皮带无松驰或损坏。

1.6检查排气系统

排气口无堵塞、消音器,管道安装是否牢固,并处良好状态、防雨盖状况是否良好,管道内有无积水。

1.7检查电瓶

电瓶电压应为12v(6只电瓶)、电压正常,检查电瓶上无杂物,连接线不松动,充电器工作正常。

1.8检查机组周围

机组工作区干净,无可能损坏机组的异物、机房内无物体组阻碍空气流通,四周无散落零件及工具或杂物,以防止被吸入水箱散热网内,而造成水箱破裂漏水。

1.9检查测试灯

按下灯光测试开关,所有指示灯均应正常显示。

表一:

检查项目

机油压力

冷却液温度

充电电压

输出电压

输出频率

柴油油箱液位

标准值

45~75psi

72-82℃

13~14v/

25~28v

220/380v

50hz

>2/3

实测值

2.柴油发电机的定期试验步骤:

2.1启动

2.1.1 柴油发电机组控制开关放off/reset位置,柴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放自动位置,拉开200-2刀闸。

2.1.2将柴油发电机组控制开关放run位置,柴油发电机组启动。

2.1.3检查将柴油发电机运转稳定、无杂音,温度正常,柴油,燃油,冷却液,空气系统无泄漏,过滤器压差无报警,柴油,滑油,冷却水温度正常,风扇、充电机运转正常。

2.1.4检查发电机出口电压正常。

2.1.5运行15分钟后(若运行时间过短会造成喷嘴螺孔和活塞或阀门堵塞。)将柴油发电机组控制开关放off/reset位置,停止柴油发电机组运行。

2.1.6合入200-2刀闸,将柴油发电机组控制开关放auot位置,柴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在自动位置,检查柴油发电机组就地控制盘上无报警。

二、柴油发电机的联动试验

每年在#1燃机检修期间,(尽量带润滑油泵、密封油泵负荷情况下),发电部负责进行一次柴油发电机的联动试验。

试验前提:主厂房pc a、b段正常运行,保安pc段正常运行;#1主润滑油泵、直流润滑油泵具备运行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

1、解除保安pc电源开关备用状态,拉开保安pc段电源进线开关,保安pc段失电。

2、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启动。

3、当柴油发电机组10秒达到额定转速和额定电压时,柴油发电机出口200开关自动闭合,向保安pc段供电,12秒左右达到额定负荷。

4、柴油发电机组带载运行1小时,这时运行人员应检查保安pc段原有负荷运行情况,检查tcs画面上柴油发电机组相关参数显示情况并进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恢复,事后将异常缺陷及时通知维护部相关专业。

5、合入保安pc段电源进线开关,200开关连锁跳闸(此时发电机组仍然会运行,以降低冷却水箱的水温,在3—15分钟内停止运行),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6、若拉开205或206开关后,柴油发电机组未能自动启动,应立即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强启操作,若强启仍未成功,应立即手合205或206开关,恢复保安pc段电源。

7、试验过程中 ,会造成#1主润滑油泵、密封油泵、盘车掉闸,运行人员应及时恢复。

8、试验完成后,将保安pc段所带负荷恢复为试验前状态。

注:#1主润滑油泵掉闸后,直流润滑油泵应自启;盘车掉闸也应能自启;如直流润滑油泵未能正常自启,会造成盘车掉闸,此时应手合#1主润滑油泵开关,重新投入盘车。

三、柴油发电机定期巡视检查要求

发电部负责每天对柴油发电机进行巡视检查一次,每年11月-2月期间,增加柴油发电机巡视次数,每天发电部后夜班对柴油发电机增加巡视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缸体加热器的工作情况)。具体巡视检查内容如下所示:

1.柴油发电机间通风良好,照明充足,无妨碍运行的杂物。

2.柴油发电机组燃料,滑油系统软管连接牢固,各管道无泄漏,柴油箱内油位在2/3左右。

3.各仪表和显示屏送电,显示正常,加热器运行正常。

4.空气滤清器干燥、清洁,无破损。

5.冷却液系统阀门正常,冷却液箱液位在2/3处,冷却液水质合格,管道无泄漏。空气进气过滤器清洁。

6.柴油发电机组控制开关在自动位置(auot),柴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在自动位置。

7.蓄电池电压正常,充电器工作正常。

8.柴油发电机组就地控制盘上无报警。

四、柴油发电机定期维护检查规定

维护部电气专业每月25日对柴油发电机进行一次定期维护检查。每两年的11月1日,更换柴油发电机防冻液,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润滑油油位检查:

发动机量油尺上刻有两个标记,高位/低位。有的量油尺静态(stc)标记在一面,油位应在油尺的标记范围内,切记油位一定不能低于油尺标记范围的最低线。

2、冷却液液位检查:

2.1冷却液应加注至加水管最低边缘或低于加水口 盖密封边缘约4一5mm。必须留有允许冷却液膨胀的空气空间。

2.2为了保证反腐蚀保护效果,发动机每运行400小时,应在冷却液中再添加1/2升防冻剂或反腐蚀剂(指加反腐蚀剂的冷却液)。

3、蓄电池的日常保护:

1)蓄电池电线夹头与电瓶连接桩柱应保持清洁。用毛刷小心清理电瓶接线桩柱与电线夹上的尘污和氧化物,电线端夹应拧紧,并涂上润滑脂,在外加凡士林以防尘土与氧化而导致漏电或放电。

2)测量蓄电池组输出电压正常,单瓶电压正常并记录。

4、润滑油更换:

4.1更换润滑油应在待机状态进行,用泵或拆下油槽放油塞排出润滑油,放出的润滑油应用容器收集起来。

4.2注入新油,使润滑油达到量游标记至高位线,起动发动机运转5一10秒钟停机,停置15分钟,检查润滑油油位,注油使其达到h点。

4.3调整充电发电机皮带松紧度:

松开充电发电机调整架调整螺栓,张紧发电机皮带,当在皮带轮之间可以压下约10mm时,则得到了合适的张力。

4.4当皮带被沾上油污或磨损时,则应成套更换。

5、空气滤清器的清理与更换:根据定期检查情况对空气滤清器进行更换,但每年至少更换一次。

5.1拆下空气滤清器纸滤芯,用低压压缩空气清理芯子,清理时空气皮管由滤芯向外吹,以清除尘土,压缩器内不允许含有油污和水。清理后检查滤芯,确保没有洞眼。

5.2有洞眼或被堵塞的滤芯必须更换,否则会加速发动机磨损或功率下降。

5.3用干净布把壳体擦干净,检查橡胶密封垫圈,更换失效或以损坏的橡胶圈。

5.4装上新的或清理过的滤芯。按下调节按钮,使警告指示器重拨至零位。

5.5检查清理空气冷却器:

如果空气冷却器污染物较多,影响通风效果,则去除风扇罩,松开中冷却器连接管,从水箱松开中冷却器,用水小心冲洗。

注意:为了防止散热片不受损坏,请勿使用高压水清洗。

6、交流发电机的应定期清洁、检查

交流发电机不需进行定期保养,但内外部应作定期检查测试、定期清洁。

6.1交流发电机的定期清洁(每月进行一次):

清洁的频率则要视机器所在的环境而定,清洁可按下列步骤进行。将所有电源断开,把外表的尘、油污、油积、水及任何液体擦干,通风网也要清洁干净,因为这些东西进入线圈,会使线圈过热或破坏绝缘,尘和污物最好用吸尘器吸掉,不要用吹气或高压喷水来清洁。

6.2绝缘测试(每年进行一次):

断开所有控制线路及自动稳压器,用一个500v的摇表或相似的其它仪器测量线圈与大地的电阻。方法:拆开在中点和地之间的导线,测量终端至地的阻抗。机器到地的绝缘阻抗应超过5mω,但大于imω ,就应该对线圈进行烘干。

6.3线圈烘干:

6.3.1用干燥热气烘十,可用热吹风枪把热气吹向电球线圈,也可用相似的其他方法,把干燥热气吹向电球线圈。

6.3.1用一个三相调压器,将三相调压器与发电机定子线圈相连,将电压调至24v,烘干2-3小时,按上述测试方法测量绝缘阻抗。

注:经烘于后绝缘阻抗应大于5mω若低于5mω ,应重新烘于,若烘干后低于1mω ,说明绝缘已损坏,需要修理后才能使用。

6.3.3如果不具备烘于条件,应委托代理商到指定修理点烘干处理。

五、柴油发电机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

1.在运行时故障出现,故障灯(红)应自动亮起及警号响起,柴油发电机组应该立即自动停止运行。

2.如果发电机组未能自动停机,应立即把控制面板上的stop紧急停止开关按下。

3.如果上述的做法仍未能把发电机组停止运行,可将燃油路截断。

4.当发电机组停止运行后,应通知维护部电气专业进行维修工作。

5.当故障消除后,首先把控制屏上的选择开关扳至reset复位的位置,然后才可以再把选择开关扳至适当的位置如run手动或auto自动。

六、柴油发电机常见故障

1、超速:机组运转超过60hz

2、超次启动:机组连续启动45秒或循环启动3次

3、低油压:启动后超过5秒机油压力在11.5~18.5psi,机组自动停机,但第一次启动30秒内保护功能不动作。

4、高水温:当发动机温度达到225°f(107℃)时,机组自动停机,但第一次启动30秒内保护功能不动作。

5、低水位:但感测低水位5秒机组自动停机,但第一次启动30秒保护功能不动作。

6、过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5%约2秒,机组停机。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1、柴油机房内严禁明火。

2、柴油机房内若有动火工作,必须经有关领导签发动火工作票,并作好一切防火的措施

3、机组在满负荷运行时,润滑油温应在82 一107 度之间,如果油温突然上升,原因不是负荷突升引起,则可能是机械故障,应立即汇报单元长,并进行检查。

4、润滑油温在60 度的情况下,连续长时间运行,可能引起曲轴箱内润滑油温的酸化,这样会加速机器的磨损

5、冷却水温在71 一90 度之间是最佳范围,机器各部件相对膨胀形成的间隙,对运行工况有利,否则高于105 士5 %时保护动作

6、柴油发电机不得长时间的空载运行,因为空载运行时燃烧室的温度很低,倒致燃料不完全燃烧,会引起燃烧中析出的碳阻塞油嘴和活塞环,以及阀门的粘结。

7、在停机过程中,若有保护装置动作,在恢复备用状态时,应将保护复归,查明原因,备用时禁止按下“停机”按钮。

8、正常停机前应使柴油发电机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运转5分钟,以确保发动机足够冷却。

9、柴油发电机在30 秒内不能启动时,应停止等待1 一2 分钟后,再重新启动,允许启动三次。

10、若柴油发电机组长期停用(不作备用,应采取保养措施,如放水,排油,反腐等)。

11、每运行250 小时,更换一次机油和机油滤清器芯,燃油滤清器芯,更换下来的各种滤芯不得清洗后继续使用

电气专业

2008.4

第6篇 发电机检修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目的

本方案对qfsn-300-2-20b型水氢氢冷型发电机的检修做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危险点及防范措施。目的是确保在整个发电机检修的过程中保证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1 作业条件

1.1 办理发电机检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 发电机内氢气置换完毕,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净机内的二氧化碳。发电机机内为合格空气、人孔已经打开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1.3 发电机已与氢气管道系统隔离。并已在来氢管道侧加死堵。

1.4 发电机修前试验已经试验完毕并结束,内冷水等系统已经停运。

1.5 发电机氢气冷却器化妆板已经拆卸完毕,化妆板吊离并放置在不妨碍检修的位置上

1.6 搭设脚手架检验合格,满足使用条件。

1.7 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具齐全,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存放在指定地点。

1.8 材料准备充分,备品备件齐全。

1.9 作业组成员了解发电机修前的运行状况。

1.10 作业组成员清楚修前发电机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检修处理缺陷的方法。

1.11 作业组成员必须熟悉本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项目、工艺质量标准等)。

1.12 作业组成员必需安全持证上岗,熟悉本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技术措施。

1.13 开工前召开专题会,对作业组成员进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内明确分工。

2 风险分析/危害辨识

2.1 发电机检修总危害辨识

2.1.1 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2.1.2 作业组成员的着装要符合要求。

2.1.3 发电机与所有系统完全解列,且内部无氢、无二氧化碳。

2.1.4 发电机解体、检修、试验和回装时严禁损伤设备及其部件。

2.1.5 严禁携带检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属性物品或锋利物品)。

2.1.6 所带的常用工具、量具应认真清点、登记,绝不许遗留在发电机内。

2.1.7 各作业过程作业组长要进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险预想。

2.2 解体阶段的风险分析

2.2.1 检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气体压力充足、气瓶储备充足(100个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过程中倾倒。

2.2.2 排氢前发电机内各部铁芯铁芯温度应不超过40℃。

2.2.3 在排氢过程中,工作现场严禁明火,且排氢速度不能太快。

2.2.4 在排氢过程中,发电机内部压力不能低于50kpa。

2.2.5 在充二氧化碳时,充气压力不能低于150 kpa。

2.2.6 解体发电机前必须将来氢门与发电机拆开。

2.2.7 解体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发电机内的二氧化碳吹扫干净。

2.2.8 解体时测量发电机内氢气含量合格。

2.2.9 解体中发电机内只能使用手电。在解体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穿带金属纽扣的工作服。进入定子人员须穿连体工作服,衣着整洁,衣袋内不得装任何物品。

2.2.10 进入定子施工人员所带的一切物品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工作完毕后认真进行清点核对,保证全数拿出;,禁止带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件(如钥匙等)。

2.2.11 人孔拆开后,将转子轴向风道封闭,防止异物进入转子内部。

2.3 检修阶段的风险分析:

2.3.1 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组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后总结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

2.3.2 使用电动工器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器。

2.3.3 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带、安全带或防坠器。

2.3.4 水压试验时严密监视压力表的压力,防止超压损坏水管。

2.3.5 在进行修前、修后高压试验及有关电气试验时,检修人员应撤离现场,并作好协调配合工作,在不同地点设专人监护,并设围栏。

2.3.6 发电机进行内部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发电机检修管理制度。

2.3.7 在检修中使用扁铲、铁丝、锯条等时要时刻注意不能将断头掉入发电机内部。

2.3.8 收工后要清点工器具无遗漏后,用蓬布将发电机盖好,并贴封条。

2.4 回装阶段的风险分析:

2.4.1 全面检查发电机内部的所有检修工作全部结束,所有部件检修工作完毕。

2.4.2 通知相关部门或班组,检查其相应工作全部结束。

2.4.3 回装时要按照拆前记号回装。

2.4.4 封人孔之前认真检查发电机内部无异物,并拆除转子轴向风道堵板。

2.5 水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5.1 水压试验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工作,禁止单独1人操作。

2.5.2 水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 将水压机和发电机出水法兰、进水法兰和压力表连接好。

2.5.4 升压时先打开绕组排空门,待空气排尽后方可关闭升压。

2.5.5 缓缓升压至0.6mpa后开始查漏,维持24小时无渗漏为合格。

2.5.6 升压时做好联系工作,防止压力超限。

2.6 发电机风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6.1 风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电机本体、氢系统及氢干燥器等设备全部恢复完毕后,方可进行。

2.6.2 定子冷却水系统、密封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6.3 压缩干空气压力正常。

2.6.4 氢系统就地压力表和集控计算机画面氢压信号已投入正常运行。

2.6.5 化学氢气仪表分析盘、氢气湿度分析仪、热工变送器和就地压力表均恢复正常。

2.6.6 风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 通过气体置换装置向系统充入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至0.1mpa后,再缓慢充入3.5kg-6.0kg的氟利昂,最后缓慢充入氮气至规定压力0.4mpa,压力稳定后开始计时,24小时的空气泄漏量不应大于4.2m3/d

2.6.8 对发电机密封点进行查漏,查漏方法为洗涤灵水和卤素检漏仪测试法检查所有密封点,具体查漏点见《发电机氢系统风压查漏点一览表》。

2.6.9 在查漏过程中如果发现漏点要及时处理,全部密封点检查两遍后无渗漏现象后继续升压,在升压过程中加强对密封油压的跟踪、查漏,如果发现漏点,停止升压及时处理,如果确认不能处理的,泄压后重新检修,重新进行风压试验。

3 组织及人员分工:

3.1 组织措施

3.1.1 在配合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过程中,设组长一名,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组长统一指挥。

3.1.2 各小组成员,按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得随意离开检修现场。

3.1.3 在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前召集所有成员召开现场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1.4 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必须由班组组织协调。

3.1.5 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1.6 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时,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3.1.7 电气检修班班长或技术员必须有一人在场监护。

3.1.8 使用行车起重时由起重工统一指挥,一切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3.1.9 所有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进入检修现场。

4.1.2 现场施工中的废油棉纱、破布等,应统一集中保管处理,做好防火的准备,严防火灾的发生。

4.1.3 起吊过程中,应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

4.1.4 进入发电机内部的工作的人员,不得穿带钉或坚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划伤内部部件或绝缘。

4.1.5 施工电源装置损坏或使用完毕,电气专业人员维修或拆除,严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 积极认真的进行施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设备,相互照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场”的意识。

4.2 文明施工措施

4.2.1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拆卸的废弃物要随拆随清,拆卸时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扬尘污染。做到开工时、检修中、收工后现场保持干净。

4.2.2 工器具、零件、材料的运送必须采取搬运、不得在地面上托运。防止划伤地面。

4.2.3 检修现场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应按定置布置图摆放整齐。

4.2.4 对可能造成设备基础瓷砖、地面瓷砖污染、损坏的部位必须设置遮挡或铺垫。

4.2.5 每项工作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2.6 检修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倾倒在垃圾车内。

第7篇 发电机安全管理办法

1、固定式发电机安装在室内的基础上,移动式发电机在室外使用应搭设机棚,机械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楔紧轮胎。

2、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3、起动前应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空载起动内燃机,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

4、起动后检查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保持平衡。

5、发电机连续运行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以内。

6、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发电机应在额定频率下运行,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发电机应在额定频率下运行,频率变动范围不超过±0.5hz。

7、发电机要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

8、运行中经常检查各仪表指示应正常,各运转部位无异常,并随时调整发电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9、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去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第8篇 基站应急发电机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管理,保障操作维护工作和通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安全、稳定地运行,并结合当前维护工作--应急发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各相关专业中有关应急发电的安全管理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 发电机保存安全管理

第2条 发电机闲置不用时,必须在干燥、避光、通风的指定室内地点保存,严禁将发电机放在露天、太阳直晒和可能被雨水淋湿的地方。

第3条 发电机要水平放置,并无重物挤压,基站内不允许存放燃油,发电机在闲置未使用时必须将燃油充分抽出。电启动小型发电机组应将蓄电池非接地端(正极)接线脱离,对接线头作绝缘抱闸,取出钥匙集中妥善保管。

第4条 存放发电机的机房、仓库等环境,应按机房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在醒目位置标出“易燃物品,严禁烟火”等标志,严禁将发电机与易燃易爆和杂物混合堆放。

第5条 发电机机体明显处必须(喷漆)标出“发电机排气有毒”;“严禁在空气不流通环境使用”;“严禁运行时添加燃油、机油”等标志。

第三章 发电机运输安全管理

第6条 搬运发电机时必须轻抬轻放,严禁抛、摔、撞等野蛮装卸,严禁汽油发电机装载额燃油运输。

第7条 除发电用品之外,严禁发电机与非发电使用物品、器件、易燃品混装,运输的发电机和其他物品在启用前必须去确认固定牢固,运输途中不会发生相互碰撞时才能运输。

第8条 为防止运输时产生静电影响,应使用专用的铁桶运送燃油,严禁使用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装载燃油。

第9条运输前须按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发电机无倒放或侧放,无重物挤压,无其他物品碰撞;

(2)检查燃油箱盖是否拧紧,确认邮箱下部油路开关打在off(关)处,无漏油现象;

(3)运输时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第四章 发电机运行安全管理

第10条 发电机必须在机房、基站室外指定的防晒、防雨、防滑等通风良好的平稳地面放置,禁止将发电机放置在有水、沙尘及泥地上。

第11条 发电机在郊区、乡镇、高山等无人环境基站工作时周围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同时应避免行人靠近,避开其他物体对发电机可能发生碰撞等损坏。

第12条 发电机在开机前应坚持机油、燃油是否充足(机油油位应在机油尺中间),发电机体是否良好接地,油的开关是否打开(指到on处),空气滤清器内过滤海绵(滤网)是否被灰尘阻塞或被机油浸泡饱和(应保持干燥、透气)。固定机油应检查排气管内是否有积水。

第13条 发电机发电接入配电箱内后,必须确认配电箱与市电接入空开处于断开位置,其他如空调等大型交流用电设备空开也处于关,所有分离空开必须分闸,合闸两次。

第14条 三相发电机严谨用作单项使用,在使用中要尽量保证各相负载平衡。

第15条 禁止使用线径低于发电机容量要求和绝缘层有破损等安全事故隐患的电源连线(5kw油机用6mm多股铜芯线)。

第16条 严格按照操作步骤启动发电机,油机启动后,在确认运转正常、输出正常后方可负载送电,如遇负载情况不明确时要先关闭照明等非设备用电负载优先向设备供电,其次根据发电机负载容量情况向其他设备供电。

第17条 发电机开始运作时,必须派专人进行值守,发电值守人员须向派工主管人员通报工作状态,以后至少每1小时汇报一次情况,如主管人员电话了解发电工作情况而值守人员无应答时,应按事故处理,立即派人前往现场。

第18条 禁止发电机的进、排气风口对基站,机房门口方向或对上风方向排放废气,对于基站应急发电时,应将发电机置于室外通风的下风处,并观察风向,防止将有害气体吹入机房,在室外发电时,应与周围物体(树木、杂物等)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9条 在进行充、放燃油时,应避免燃油溅出,一旦燃油溅出,应立即清理,无法清理可暂时用细沙覆盖。

第20条发电机运行时须按一下要求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

(1)注意有无异常声音,振动及气味,有无打火现象;

(2)注意排烟颜色及浓度(汽油机应为无色气体,燃油机应为淡淡的青烟)如出现排白烟、黑烟(柴油机启动时除外)应立即停机检查;

(3)观察有无漏油;

(4)最大负荷功率不能超过额定值,当使用突加性负载时不可超载;

(5)油机运行当中禁止接驳及移动负载电源线;

(6)发电机转速过高(飞车)或其他有发生事故和设备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切断油路和进气路,紧急停机。

第21条 严禁值守人员离岗、睡觉、做与值守无关的事或由非值守人员看管发电机。

第22条 发电机运行时,严禁添加机油、燃油,发电机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电焊,气体焊接、抽烟和使用明火,燃油不足时必须停机确认冷却安全后方可添加燃油、润滑油。

第23条 市电恢复或当天发电结束后,应拆除油机输出电线,所有线路空开恢复到发电前状态,发电机如需要临时存放在机房,必须是无燃油存放,确认油路开关关闭。

第五章发电机巡检安全管理

第24条 对发电机的巡检应按以下内容进行:

(1)检查发电机使用人员是否熟悉本管理规定的要求;

(2)检查发电机保存、工作、运输是否符合本管理规定的要求;

(3)查看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4)检查油量及其质量是否需要更换,新机运行30小时,更换机油,第二次70-80小时再更换机油,以后每100小时更换,每次更换机油必须要更换机油滤清器;

(5)油滤清器300小时更换;

(6)检查电压频率输出是否正常;

(7)检查启动电池电压及电解液是否正常,不是则补充电解液(蒸馏水);

(8)检查发电机组有无螺丝松脱,发现松脱及时拧紧,检查输油管是否破裂或出现裂纹,未更换隐患输油管不得使用该机组;

(9)发电机发生燃油箱、盖、机体有漏油等损坏,或其它故障时必须立即交专业厂商修理,禁止使用有漏油、故障等非正常状态的发电机。

绥阳维护站

2022.7.20

第9篇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

第三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评。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网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四条 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

(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

(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

(五)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价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第五条 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三)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

(五)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

(六)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

第六条 并网安评应当坚持“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公正、客观。

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并网发电机组的电力调度关系,负责组织辖区内并网发电机组的并网安评工作,并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网安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

(二)审查并公布符合并网安评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

(三)监督中介机构的并网安评工作,协调解决并网安评中的问题;

(四)监督、检查发电企业的并网安评工作。

第八条 发电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一)按照并网安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并网安评申请;

(三)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开展并网安评;

(四)协助、配合并网安评工作;

(五)对并网安评中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电力监管机构。

第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配合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一)参加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评活动;

(二)督促调度范围内并网发电厂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三)执行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发电机组并网安评的决定。

第十条 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并网安评工作:

(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并网安评活动;

(二)选聘业务素质满足要求的专家参加并网安评工作;

(三)并网安评工作应当做到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对并网安评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四)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费用;

(五)并网安评业务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并网安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区域电监局可根据本办法,组织本区域内有关城市电监办制定本区域的并网安评管理实施细则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办法,并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评。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网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四条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

(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

(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

(五)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介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第五条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三)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育琶;

(五)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

(六)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

第六条并网安评应当坚持“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公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正、客观。

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并网发电机组的电力调度关系,监督负责组织辖区内并网发电机组的并网安评工作,并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网安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

(二)审查并公布符合并网安评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

(三)监督中介机构的并网安评工作,协调解决并网安评中的问题;

(四)监督、检查发电企业的并网安评工作。

第八条发电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一)按照并网安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并网安评申请;

(三)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开展并网安评;

(四)协助、配合并网安评工作;

(五)对并网安评中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电力监管机构。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配合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一)参加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评活动;

(二)督促调度范围内并网发电厂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三)执行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发电机组并网安评的决定。

第十条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并网安评工作:

(一)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并网安评活动;

(二)选聘业务素质满足要求的专家参加并网安评工作;

(三)并网安评工作应当做到独立、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对并网安评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四)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费用;

(五)并网安评业务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并网安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区域电监局可根据本办法,组织本区域内有关城市电监办制定本区域的并网安评管理实施细则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办法,并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柴油发电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二、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发电机组的配套装置和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不得随意搬动、改变或挪作他用。

三、机房内应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随意挪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灭火器扑救。

四、机房内不得有无关的物品、物资存放(包括临时性存放)。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腐蚀性物品。

五、随时保持机房内的通风、照明的完好,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六、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借用钥匙。

七、严禁随处乱堆乱放固体废弃物,保持发电机房四周环境的清洁卫生。

八、机房内不得随意动火,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按照《消防紧急应变计划》进行处理,同时尽全力与消防人员共同扑灭火灾。

贾郭煤矿

二0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12篇 柴油发电机组管理制度

一、责任:

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机组的日常检查、试车及双回路停电时发电机的启动和运行;检修由专人负责,负责对机组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值班区长负责当日机组的试验和运行的管理、组织、协调责任,并做好记录,记录操作人、时间及情况。

二、试车:

1、四月至十月每五天试车一次,十一月至二月每二天试车一次。每次启动后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

2、试车前通知值班室,并按日常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

3、启动:(按键说明见附表1)

(1)工作模式在手动位置。

(2)按下启动键,柴油发电机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等待20秒左右后再作尝试。若连续3次启动不成功,控制面板上的故障指示灯会亮,并发出启动失败信号。此时应停止启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4、停机:

(1)按下停止键,油机开关会分闸,并开始冷却停机延时(15s),等冷却停机延时过后,机组自动停机。

(2)急停:

紧急情况时连续按2次停止键,或按下控制面板上和箱外的任一急停按钮,机组立即停机。

a机组启动或运行过程中发出异响或异味时必须立即停机。

b机组机油压力突然下降到极限或无油压时必须立即停机。

c机组水温突然升高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停机。

5、机组运行时需要专人值守,并详细记录:

(1)每3分钟检查记录柴油发电机组数据,包括油压、油温、水温、油耗、增压压力、蓄电池电压、机组电压、电流、频率等。

检查机组油路、水路和气路有无渗漏现象。

检查机组各处的连接和紧固情况,有无松动和剧烈震动。

(2)检查机组的各部分运转声响是否正常,柴油发电机的排烟无异常颜色。

(3)检查机组或电器设备是否有焦糊等异味;

三、使用:

1、启动:

(1)工作模式在手动位置。

(2)值班电工在确认双回路停电后,需立即向调度室及区值班室汇报,并确认双回路电源的断路器在“分”的位置,并拉开双回路电源柜的下隔离开关后方可进行机组供电。

(3)启动前确认当天日常检查情况无异常。

(4)按下启动键,柴油发电机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等待20秒左右后再作尝试。若连续3次启动不成功,控制面板上的故障指示灯会亮,并发出启动失败信号。此时应停止启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5)机组启动后,空载运行1~2分钟,待机组运行平稳后,将机组配电柜开关置于合闸位置,方可对配电室开关柜送电。

(6)机组所带负荷严格按规定执行,严禁超载使用。配电室开关柜的送电按照发电机供电的规定执行。

(7)机组运行时严禁短路,否则会引起设备的严重损坏。

(8)机组运行时需要专人值守,每分钟检查记录柴油发电机组数据,包括油压、油温、水温、油耗、增压压力、蓄电池电压、机组电压、电流、频率,供电电压、电流、频率、负荷等。

(9)检查机组油路、水路和气路有无渗漏现象。

(10)检查机组各处的连接和紧固情况,有无松动和剧烈震动。

(11)检查机组各种保护和监视装置是否正常。

2、停止:

(1)值班电工在确认外部供电正常后,立即向调度室及区值班室汇报,将配电室开关柜置于分闸位置,并将机组配电柜开关置于分闸位置,确认机组无负荷后空载运转3~5分钟后再停机,严禁带载停机。

(2)按下停止键,开始冷却停机延时(15s),等冷却停机延时过后,机组自动停机。

(3)急停:紧急情况时连续按2次停止键,或按下控制面板上和箱外的任一急停按钮,机组立即停机。

a.机组启动或运行过程中发出异响或异味时必须立即停机。

b.机组机油压力突然下降到极限或无油压时必须立即停机。

c.机组水温突然升高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停机。

柴油发电机组检查、检修制度

一、日常检查(值班人员负责):

1、机组周围严禁有妨碍运转的杂物。

2、机组内部设备及地面清洁无杂物。

3、检查启动柜侧的市电开关,并做好记录。

(1)确保380v市电正常供电。充电开关处于常开位置。

(2)检查油箱油量不少于300升。

(3)气温低于10℃时,开启电加热器开关,对机器进行预热。

4、检查机组状态,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值班室。

(1)检查蓄电池组电压是否正常。(蓄电池电压应为24v ~30v左右,满足机组连续起动9次的用电量。)

(2)检查油压、油温、水温、增压压力数值。

(3)观察报警指示灯是否接通发亮。检查机房照明是否正常。

5、检查机组燃油供油阀是否处于开通位置。

6、检查配电柜开关是否置于分闸位置,各仪表指示是否处于零位。

7、按规定填写检查内容,要求要求每班一次,记录要真实,完整。(记录表见附表2)

二、周检(专职电工负责):

1、由配电室值班电工配合机运区电工进行。

2、重复日常检查内容。

3、检查柴油机油位标尺是否在正常位置。

4、检查燃油箱油位,不应少于50%。

5、检查散热器水位是否在正常位置。

6、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在正常位置。

7、检查机组各管接头(包括燃油供给、排烟、润滑、冷却系统)是否紧固,是否有漏水、漏油现象。

三、月检(主管区长负责):

1、由配电室值班电工和专职电工配合机运区主管区长进行。

2、重复周检内容。

3、检查空滤指示器,若进入红色区域则需要更换空滤。

4、检查电瓶连接线、机组接地线、控制箱保险接线及接线端子线是否松动。

5、检查风扇皮带、充电机皮带张紧度。

6、对机组外部进行清理,包括四周及顶板。

四、年检:

1、在矿统一安排下,联系厂家指导,并由机运区区长负责。

2、重复月检内容。

3、检查化验机油。(机油第一次更换时间为50 运行小时,以后为250小时)

4、更换机滤、柴滤、空滤,或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更换。(柴滤更换时间为300小时/次;空滤更换时间为2000小时/次;机滤第一次更换时间为50 运行小时,以后为250小时)

5、对油水分离器进行排水及清洗或更换其滤芯,或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更换。(每使用50小时)

五、其它:

1、以上所有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

2、检查发现的问题当班及时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完毕的问题,当日内要处理完毕。

3、对当班不能处理完毕的问题,必须汇报主管区长、区长和机电矿长。

4、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加注-30号柴油。其它时间使用普通标号柴油。由主管区长负责提前做计划及更换。

柴油发电机机房管理制度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机运区或调度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及油箱附近禁止吸烟。

(3)保持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开启灵活。

(5)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电工保管,备用钥匙由机运区值班室保管。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 柴油发电机综合记录本》,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 柴油发电机综合记录本》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机房不干净。

(4)接班人未到岗。

(5)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第13篇 电机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生产管理制度目的:规范生产过程中的行为,确保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条 此管理制度使用范围:电机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 权责:生产员工应遵守生产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生产支持人员应应遵守生产管理规定支持保障车间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生产准备

第四条 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着装,佩戴好厂牌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日早上拉长需组织班组进行早会,早会在上班前10分钟进行,并控制班组会议在10分钟之内。早会主要讲述前一天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当天生产任务安排,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文明生产等信息,并对上述问题给予分析和提醒。

第六条 按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 将物料、工具放于规定位置,保证工作台面整齐有序。

第八条 检查机器、工装是否正常,如异常须及时报告组长。

第九条 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依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卡进行生产。

第十条 生产拉长必须定期记录岗位生产记录表。

第三章 生产过程

第十一条 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产品自检与互检,不良品放入有标签的红色容器(如红色周转箱)。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中如检出的不良品比平常超出2倍或从未发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报告拉长处理。

第十三条 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工装出现故障或不良品是因设备工装引起时,员工不可擅自调整设备工装应立即停机通知拉长。

第十四条 生产因休息时间(午餐、晚餐)中断时,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整理、生产物料、工装夹具必须放在制定的位置,用电设备必须处在断电状态。

第十五条 生产因生产停止或换线时,工作台上的不用的物料,不良品及工装须全部清理好搬离现场,不可有不明物品在现场内。

第十六条 生产中须时保持工作区域整洁,跌落地面的物品应实时检回。

第十七条 生产中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拉长同意领取离位证才可离开,时间不超过5分钟.离岗及上岗时间须于岗位生产记录表上注明并由组长填写。

第十八条 每组每次不能超过两个人同时离岗,人员离岗空位需拉长填补,因特殊情况被调离工位时,必须将工作区域的物料工装、用具、劳保用品摆入到位,清扫工作台面方可离开工位。

第十九条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巡视监察生产员工工作情况,遇上违规员工应立即纠正处理。

第二十条 车间生产拉长应积极安排、组织、协调生产,不得出现长时间(1小时以上)的停工现象,经相关人员(模具维修、车间工艺等)对由于生产异常导致可能长时间(1小时以上)停工的应通知生产办公室,由生产办公室再安排生产任务。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拉长严格按照生产任务单生产,跟踪生产数量,对生产总数要严格控制,不容许出现少产、超产(生产数量大于生产任务需求的1%)现象;车间拉长要对任务排产单生产数量和车间实际生产数量的准确性负责,不容许出现数据与实物不符的现象。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拉长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损失由各拉长记录备案和分析,并于每天提交车间工艺,由车间工艺和质量管理视生产情况于每周或每月给予质量报表分析,提供数据不得虚报谎报。车间产品质量按如下步骤过程给予严格控制:

a)每天开班生产由质检确认首样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b)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员工要求不断自检,对产生的人为不良品找出原因并分析,超出工序指标的应负相应的责任;后工序对前工序要建立互检意识,并及时对前工序给予提醒和纠正。后工序有权拒绝前工序不良品,也有义务向前工序反馈质量问题,要求前工序整改后生产,不得出现“视而不见”的行为;

c)生产过程中质检起监督作用,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班组进行整改,班组整改后方可生产。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和分歧,班组长一定要及时告知车间工艺或质量管理,由车间工艺或质量管理出面解决;

d)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班组长对生产过程质量给予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分析解决,由拉长记录、分析提交车间。

第二十三条 在交接班时各班组之间要互相交待当天生产状况、异常情况和生产质量情况,应相互协助和解决车间生产,不容许出现班组交接不清晰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 车间全体班组和员工应无条件服从车间生产安排,上班期间不容许迟到、早退、旷工、串岗等现象。车间内更不容许出现嬉戏、打闹行为。

第二十条 车间员工事假需经拉长、车间领导事前书面批准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安排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有事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 车间生产过程中,各拉长要对现场生产过程给予全程监控,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各生产拉长不容许出现比生产员工早下班的现象,各拉长完成车间应检查项目后方可下班。

第二十七条 正常上班期间,若无特殊情况,各生产拉长在上班期间不容许外出(脱离岗位),保证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及时到位处理,若要外出必须经过车间批准同意。

第四章 生产结束

第二十八条 每天生产完成下班时,须将生产中的零部件加工完毕后才停机,机器工装上不可有未完成的零部本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面尚未完成的物料须清理好,并作好防尘工作.

第三十条 对设备工装,工作台面进行清扫、清洁。

第三十一条 将工作区内的物料、设备工装、劳保用具按规定摆放到位后,关掉电源开关。

第三十二条 经拉长下达下班指令后才可停止生产作业,认真整理、清洁工位,然后排队打卡下班。

第三十三条 下班后,拉长检查班组责任区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第五章 生产支持

第三十四条 车间生产支持人员包含品质工艺管理、设备模具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各职能岗位人员一切生产活动均为车间正常生产服务。

第三十五条 车间品质工艺管理需及时处理车间生产异常技术问题,及时解决技术难点,同时配合公司各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控制生产质量指标,维持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十六条 车间设备模具管理应及时对车间现有设备模具状况分析,保证设备模具能用于正常生产,若设备模具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或及时申请补充等手续,不容许出现在生产时才发现设备模具不正常情况。

第三十七条 生产管理应按公司生产计划安排车间生产,配合车间产品产能与设备及模具情况制定滚动计划,及时将生产信息反馈车间生产支持及班组长,以便车间能及时生产,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物料员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第三十八条 车间现场主管和安全管理对现场环境及安全卫生等给予监督,同时督促各班组的生产活动,保障生产按5s管理进行。

第三十九条 所有现场的异常问题,相关人员必须在车间现场解决,真正做到“到现场去,解决问题”的工作态度。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四十条车间生产考核办法目的:保证车间生产顺畅,能按期按量完成车间生产任务,同时确保各生产班组长的生产管理、车间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生产劳动纪律的全面实施,对车间创建一流生产班组,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起到监督考核作用。

第四十一条本生产考核办法由车间编制,各生产班组长配合修正,经车间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本考核制度公布后车间生产班组将按此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车间将对本考核制度给予及时修正。

第四十二条 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都要求相互监督考核,若有违反以上管理考核制度的按下述生产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每月表现良好的班组和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拉长考核分数,其直接只管作业长独立承担拉长、物料员的50%考核分数。

第四十四条由于各拉长没有按上述要求安排生产、控制生产过程、管理生产环境卫生、及时反馈或处理生产异常问题,导致生产受阻、现场混乱、不良品数量过多等现象的,直接拉长负全责,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五条由于设备、模具问题导致生产延误的,分人为操作因素和设备、模具因素给予相应的处理方式,出现类似情况的由各班组和车间工艺、设备管理等人员调查原因,并按以下情况给予分析:

a)人为操作因素:由人为导致设备、模具损坏,延误生产的,由各拉长和设备管理给予设备、模具损伤评估,车间确认生产状况,视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考核扣罚5~10分。

b)设备、模具因素:由于客观因素导致设备、模具等无法正常工作,模具维修没有及时处理而延误生产的,生产拉长负全责,拉长负管理责任,视生产进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六条在生产准备和生产过程中,车间拉长和物料员没有及时跟踪物料到位情况,导致生产延期;由于生产数量的不符导致再生产等现象的,班组物料员和拉长负相关责任,按生产影响程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七条由于车间生产主管安排生产不当,没有按公司生产计划中心要求安排生产导致货期延误的,视公司生产计划进度给予考核扣罚5~10分。

第四十八条对全体操作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没有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导致操作失误、造成人为不良品的给予考核扣罚5~10分,各班组长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的,当班拉长给予同等处罚5~10分。

第四十九条车间生产支持模块、人员没有履行各自岗位职能,没有及时处理车间生产问题而导致生产异常、产品质量损失、交货期延误等现象,直接扣罚相关岗位责任人5~10分。

第五十条车间每月进行管理考核汇总或考核评比,对生产良好的班组或个人(考核月内均按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执行)给予适当奖励1~10分。

第五十一条车间全体员工积极提出改善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环境的,经车间评估实施并收到一定成效后给予相应的奖励1~10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生产管理制度由电机车间编制,电机车间具有修改权、解释权,本考核制度只适用于电机车间生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本生产管理制度受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的维护和监督,电机车间各班组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受本制度约束。

第五十四条若此生产管理制度与公司管理制度有冲突时,以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生产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审批: 审核: 制定:

第14篇 发电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安全性,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2、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发电机组的配套装置和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不得随意搬动、改变或挪作他用。

3、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得随意挪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灭火器扑救。

4、机房内不得有无关的物品、物资存放(包括临时性存放),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随时保持机房内的通风良好,光线存足。

6、机房的钥匙不得随意配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借用钥匙。

7、认真及时做好工作记录,运行记载要清楚。

8、发电机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打扫机房内的卫生,保证发电机及地面清洁无杂物。

第15篇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起动和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发电机房的管理。

三、内容

1、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作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4、发电机半月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 ,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起动状态。

5、发电机一旦起动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查,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7、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8、加强防火各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四、相关记录:

《发电机组运行情况记录表》gd/e-qe-001-011-01

《电机管理制度表(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