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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旨在规范全省保健行业的运营行为,确保公众健康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保健市场的健康发展。该制度涵盖了保健产品生产、销售、服务、宣传等多个环节,涉及法规遵守、质量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法规遵循:要求所有保健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

2. 质量控制:规定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保健产品的安全有效。

3. 服务标准:制定保健服务的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标准,提升顾客满意度。

4. 广告宣传:明确了保健产品宣传的规范,禁止虚假和误导性的广告行为。

5. 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教育培训:规定企业需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健知识和法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7. 监督与处罚:设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重要性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保健行业设立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有助于消除市场乱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它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增强了公众对保健产品的信心,有利于保健市场的持续繁荣。此外,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辽宁省保健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方案

1. 建立监管体系:由政府主导,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全面的保健市场监管体系,定期进行行业检查和评估。

2. 强化企业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并公开透明地提供产品信息。

3. 推广教育:通过媒体和公共活动,普及保健知识,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

4. 完善投诉机制:设立便捷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问题,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5. 合作与交流:鼓励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共享最佳实践,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多方协作,打造一个健康、有序、公正的保健市场环境。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范文

第1篇 市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职工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享有与其所从事的医务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和相应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实施各种医疗保健措施。

一、严格进行职工上岗前和在岗中体检(主要涉放射人员还要作离岗前体检);岗中体检由工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体检,原则上每年一次;其中主要涉放射科室、职业暴露高危科室人群按有关要求由预防保健科每年统一申请增加一次专项的体检。

二、体检中(包括岗前、岗中、离岗前)发现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疾病预防指导。

三、每位职工健康档案由职工所在科室负责统一管理。

四、凡医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统一参与zz市医疗保险。职工诊治、住院、转诊、病休等由经治医生根据病情和有关医保管理规定处理。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编制标准,尽量配足配齐医务人员,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充实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和调配人员,避免医护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通过预约诊疗等办法,合理安排和分流病人,有效减轻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

六、定期组织活动,调整职工心态,增强体质;关心离退休职工,年终进行慰问和召开座谈会;医院对身体有恙的职工给予积极关心、帮助和适当的休假,但要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七、医院对主要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专职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医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每月给予相应岗位卫生津贴补助或在绩效考核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调离原岗位的,人事科要及时调整其岗位卫生津贴发放标准。

八、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的,按照《zz市第一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20__年修订版)》中的“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医院提供相应的检查或治疗(相关费用列入所在科室支出);发生职业病的,参照《zz市第一医院职业安全监测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执行。

第2篇 _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

第3篇 _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部门:医院行政机动车辆由院办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运行费用的使用、考核及车辆的保险、年审、事故处理等工作,保证车辆安全、卫生、舒适,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费用,保证医院领导和行政公务活动正常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行政车辆原则上服务于医院党政领导、职能科室科长(正职)的公务用车及医院有关会议活动、接待用车等,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车辆。除医院主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外,其余人员不固定专车。

(三)车辆使用程序:公务用车需提前一天报院办室(紧急用车除外),院办室根据“先急后缓,先上级后下级”的原则统筹安排。医院领导用车,由本人向院办室直接要车;其他人员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院办室负责人签批后,凭派车单用车;公休日、节假日或下班时间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用车,值班领导可随时调配车辆,由出车司机于下一个工作日补办出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及管理

1.车辆维修和更换新件,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报院办室主任同意、1000元以上的须主要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凡不按规定擅自维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由院办室统一做好车辆油耗管理,根据不同车辆、车况制定单车百公里耗油定额,每月给予定额用油,每月统计单车公里数及耗油量,报分管领导审核。

3.院办室要做好维修登记,保留维修价目明细表。

(五)驾驶人员纪律管理

1.驾驶员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准时出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照章驾驶。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转借他人驾驶,如有发生,按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严肃处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严禁酒后驾车,因“酒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院办室及医院主管领导报告,由院长办公会根据交警责任认定及车辆损坏程度,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服务热情、周到。受到用车人投诉,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发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行政管理奖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4篇 食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第5篇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

三、内容

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

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

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

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四、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aq-bzh30

第6篇 学校课间操眼保健操管理规定

学校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管理

为使学生在校学习活动得到保证,确保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学校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广播操

一、集合音乐响后,学生迅速到该班做操地点,班主任到场。学生集合按做广播操队形排列,保持安静,不说笑、不打闹。

二、广播操音乐响起,学生认真做操,动作整齐、舒展大方,动作、节奏符合音乐节拍。

三、解散音乐响后,每班学生按要求分两行纵队,列队回教室,要求安静、有序。

四、评分(总分10分)

1、集合2分,集合音乐结束时,队列不整齐扣0.5分,打闹说笑1人扣0.5分,有学生不到做操地点1人扣0.5分,集合音乐停后,还有学生不及时到该班地点1人扣0.5分。

2、做操:6分,动作到位,整齐舒展大方,不说笑、打闹,发现1人次扣0.5分。

3、解散:2分,没有完成第三条者,酌情扣分。如有体育课的班级在原地等待上课。若解散时打闹等当周不能获“两操”红旗。

眼 保 健 操

一、做眼保健操时间,该节课教师负责组织。

二、上音乐课,就在音乐室做眼操,上体育课,在操场或教室里做眼健,上信息技术课,在微机室或教室做眼操。

三、做眼保健操音乐响后,学生不能做其他事,认真做眼操。

四、做眼操时,坐端正,找准穴位,随节拍静心做眼操,桌面上不摆放任何书本或学习用品。

五、评分(总分10分)

发现该班学生在教室说笑、走动、做作业或不做眼健,1人扣1分,扣完为止。(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除外)

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每天量化打分一次(若特殊情况未做广播操或眼操各班计满分),一周累计后,扣上两分(含2分),就不能获得“两操”红旗,并纳入“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

第7篇 早操、眼保健操管理制度

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为加强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早操

1、全体学生均要按规定时间到操场做广播体操(因病因事除外)。学生须整队到

场,教师应跟队管理,体育老师负责维持全场秩序。

2、做操要规范,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须整齐,同时领操员和班主

任应在队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务教师位于队列后。

3、任何班级不得占用早操时间,不得利用早操时间举行检测,特殊情况缺席的须

报分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部批准。

4、离场要有秩序,不得拥挤,队形须在离场后散开。

二、眼保健操

1、各科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到所有班级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得迟到。

2、做眼操时,须由一名同学在讲台领操,全班同学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确图示去完

成,以确保做操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3、班主任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请体育老师作指导。

4、学校值日生一经发现有班级有做眼操时纪律混乱,则对该堂任课教师予以批评

第8篇 建筑四公司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医疗保健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科学知识。

2、建立健全清洁卫生制度,指导季节性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抓好食堂饮食卫生,把好病从口入,杜_物中毒的发生。

4、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5、做好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9篇 工贸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10篇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保健品)

1.负责对所有进库物资数量的验收,并签发入库单。

2.根据产品质量验收和检查情况,对入库商品进行分区存放。

3.负责出库物资的核对,若有丝毫疑惑点有权拒绝发货。

4.确保出库物资手续齐全,并保存好物资出入库的原始凭证等资料。

5.建立物资出入库和库存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商品的货位卡。

6.对到库物资的接收和物资发出工作负责,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7.有权督促指导验收人员和装卸工作。

8.有权拒绝闲杂人员翻阅有关物资库存资料。

9.加强对仓库内的安全管理和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10.完成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交付的其他事务。

第11篇 保健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最新

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的身体健康,企业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发放不同的保健品,它是改善劳动者在有一定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的危害,是减少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1. 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原则发放。

2. 保健用品的发放,必须建档立卡,根据不同生产岗位,接触尘、毒、高温、低温、辐射、噪声等职业危害程度,确定发放标准、数量、时间等。

3. 应有专职人员制作和放发保健用品,专职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卫生部门发放的有关证件。

4. 要求把保健品发放给每个职工饮用,不得以现金方式随同工资发放。

5. 不得随意超过标准、范围或降低标准,削减范围。

6. 发放人员要指导、督促职工正确及时饮用,不准把保健品长时间存放在作业场所,防止污染后饮用,发生危害。

7. 制作发放保健品人员,本着为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的宗旨,保证保健品的质量,不得将腐烂、变质的保健品发放出去。

8. 由于制作发放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职工身体不适或中毒症状,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12篇 妇幼保健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有关政策,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我们建立了十分严格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本院执行所有药品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国家计委或物价部门定期公布的最高药品限价。

2、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工作中及时加强与物价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从而使药品价格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药品中标后的零售价格。

4、新的价格标准一经确定,立即通过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发布,确保在同一时间全院执行的药品价格一致,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投诉。

5、严格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优价廉,物有所值。通过公开标示等形式,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

第13篇 -范本中学校保健室管理规定

第九中学校保健室管理规定

1、做好师生员工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如确需进行吊水打点滴的患者,保健室值班医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转诊治疗。

2、凡各种口服或外用药物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用药前的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对广大师生员工热情、体贴。

4、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情况,发生用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和消毒效果。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校园内不发生、不蔓延。

第14篇 幼儿园保健室隔离室管理制度

幼儿园保健室、隔离室管理制度

1、幼儿园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隔离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配2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中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第15篇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规范保健食品购进管理,保障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保健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制定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和控制。

(二)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三)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应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购销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五)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产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保健管理制度辽宁省(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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