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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管理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单位用管理制度

单位用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运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它涵盖了员工行为准则、工作流程、职责分配、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明确权责,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导。

包括哪些方面

1.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基本行为标准,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着装要求等。

2. 工作流程管理:定义各岗位的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配、审批权限、协作方式等。

3. 职责分配: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人。

4. 绩效考核制度: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作为晋升、奖励的依据。

5.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促进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

6. 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薪酬、福利、晋升、离职等管理规定。

7. 内部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保障内部沟通的顺畅。

重要性

单位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冲突,提高团队协同效率。

2. 保障公平:明确的职责分配和绩效考核,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正的评价标准。

3. 维护秩序:行为规范约束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4. 促进发展:通过培训和发展政策,激励员工提升自我,推动组织持续进步。

5. 降低风险:明确的政策可以预防法律纠纷,保护单位利益。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全面、合理的管理制度。

2. 宣传与培训:通过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方式,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执行小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

4. 反馈与调整:定期收集员工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激励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严格执行制度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以实现组织的高效运作和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单位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3)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三)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 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2篇 某某委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某委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用车管理制度。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用车管理制度。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肃批评,取消年度评比和参评综合奖资格,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出发在外通行费等支出,随时报结,不得累报。

5、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各车维修、加油、路桥等有关费用,须公开透明化。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需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的,须由办公室批准。

2、由部办公室组织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用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发当月出差补助费,三次停车待岗,并停发出差补助费直至上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3、因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停放,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奖惩

1、对年度内服务优良、遵守管理规定、养护车辆、节约意识强、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法行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

2、对累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两次的,扣发当月差补的50%,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发放。

3、因公出差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个人责任情况处罚。

4、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3篇 企业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上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办公楼待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仓库的电器设备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监理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 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 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 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 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暴要求。

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 对消防有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单位用火用电管理措施

生产、经营、管理是单位的基本任务,用火用电是维护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基本条件,离开了用火用电,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就要中止。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用火用电管理。

一、用火管理

用火可分为生产用火、生活用火、固定用火和流动用火等几种不同的用火类型。而用火管理则要根据不同的用火类型、对象、基本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用火管理措施,才能确保用火的消防安全。

(一)用火管理的基本原则

用火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宣传教育与制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火并确保消防安全为前提的原则;

(3)不具有火灾条件或经采取措施保证无火灾危险方可用火的原则;

(4)在工艺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非明火作业或固定用火作业方式优先的原则。

(二)用火区域划分

单位内部区域划分对用火管理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性质,明确划分禁火区和非禁火区,是搞好用火管理的首要环节。

一般单位可以划分为:生产区、库区、办公区、生活区。在生产区内,可设立禁火区,库区应为禁火区。其他单位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禁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划分应科学合理,在考虑火灾危害性和生产工艺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划分,区域的划分应有明显的界限和标志。并根据火灾危险性提出相应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常用火源的管理

1.吸烟管理

吸烟管理,是用火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吸烟管理应采用教育和经济等各种措施实施管理。危险场所一律禁止吸烟。采取什么样的禁烟方法,视情况而定,危险部位一律禁烟,有些危险性较小的单位也可采取既设立禁烟区又设立吸烟室的方式进行管理。做到既保证安全,又方便员工,合情合理。对于违章吸烟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焊割的管理

焊割本身是易燃易爆操作,焊割对象也有不少是易燃易爆设备。焊割人员应持焊工证,动火证。动火证是在禁火区内和对易燃设备焊割时,事先填写动火报告,经保卫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施工的用火证明。保卫部门和安全部门在批准用火前应深入现场,检查准备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危险性较大的动火应成立组织,报告主管部门和消防监督机关。施工过程中应该派员监护,做好灭火准备。

3.取暖火炉的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取暖设施得到改善,但在一些城市郊区的单位及一些施工现场等流动性大的单位冬季仍有的采用炉火取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要在入冬前做好周密的计划安排,确定火炉数量、部位。并把火炉的日常管理责任到人,还要健全申请审批手续,保卫部门进行检查监督。

烟囱飞火和炉渣处理也是管理的重点,在管理中,一是增加烟囱的高度和增加火花扑灭装置;二是搞清周围的可燃物;三是大风天气停止用火。炉渣较多的单位设炉渣堆放场所,没有堆放场所的应固定地点。炉渣出炉前应采取熄火措施。

(四)禁火区的管理

各单位,如因生产需要,在禁火区临时动火,必须严格控制,从严掌握。

(1)动火前的准备:①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是能够拆卸的,应事先拆下,移到非禁火区去动火;②能够采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应尽可能以其他方法代替,而不要动火;③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的,一定要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

(2)动火时,要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消防保卫、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才能动火。若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如大型油库、煤气柜动火,还需报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3)动火手续应包括的内容有:动火原因、动火地点、动火部位、动火项目、动火时间、动火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措施等。有关负责人在批准前,要对动火的项目、安全措施等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在重要部位动火的项目、安全措施等进行认真的审核;对重点部位动火,消防安全管理人还应亲自到现场了解情况,制订详细的动火方案,动火时要亲临现场指挥。

(4)如果在原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要延长动火时间的,要重新办理手续。超过动火证批准的动火时间而继续动火者,属违章行为。

(5)在禁火区动火,一定要由经过培训的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人员进行。动火前,要认真验看动火申请单、动火证;无申请单或手续不全的,工人应拒绝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领导纵容、强令工人进行明火作业的,更是严重的违章行为,由此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用电管理

随着工业的发展,电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所必须的能源。随之而来的用电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电气火灾事故相应增加,北京已达火灾总数的30%以上。用电管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用电管理是防止电气设备自身的火灾和由电气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电气火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是:设备质量、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不当所致。因此,做好用电管理工作要深入到每一个主要环节中去。

用电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电气设计

应根据单位最大用电量的需要对供电方式,供电线路进行认真的设计,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立控制中心。根据单位划分的不同区域和用电场所的环境、类别、等级选择相应的导线类型和设备类型,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设施和设备的选择,更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规定的要求

线路负荷量应控制在设计负荷量以内。导线连接方式、设置方式和保险装置都应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3.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

两者要很好的结合,各种负荷使用,操作应有明确的操作程序,规定具体要求。重要电气设备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对单位供电系统和消防安全保护设施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4.用电管理措施必须严格

主要是从技术上、组织上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1)要严格把握住审核、检查和验收关。对于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电气设备的设计要进行严格审查,安装施工过程中,也应不断的检查,工程竣工时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2)设置控制系统,包括总控制和线路、设备分支控制。单位电力系统的中心控制,应配备先进、可靠、灵敏的控制设备,一旦分支系统发生问题也可以及时自动保护。分支系统的各线路、各设备的保险装置i自动控制也应尽量完善、可靠。特别是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用电设备,要求更应严格;

(3)建立规章制度,如用火用电制度、维护制度、检查制度、重点设备的责任人制度等。并制定分期分批更新陈旧设备和老化线路的计划,认真付诸实施;

(4)重要电气设备要分类编码,登记立卡,建立档案;

(5)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工人员,并经常不断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培训,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管理好电工人员。

第6篇 外来施工单位用水管理办法

1. 外来施工单位用水,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用水审批申请,填写《施工单位用水联系单》。

2. 取水地点由运行专工指定,并通知单元长安排施工单位自行连接管路,所在运行班组监督管路连接工作,保证工艺符合要求,不影响生产。

3. 施工单位的用水管路、阀门必须保证不泄漏,一旦发生泄漏、跑水或滴水现象,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按皮带运输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 室内用水严禁造成电气设备短路,严禁造成工具、墙面等设施淋湿污染。

5. 用水管道经过门窗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造成门窗损坏,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6. 施工单位在室外用水结束后,应将过门窗管道移走,关好门窗。

7. 施工单位进入廊道开、关用水阀门,必须联系值班员,征得同意后方可操作。

8. 外施单位严禁私自动用消防水,严禁私自引接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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