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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制度关注要点(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总包管理制度关注要点

总包管理制度关注要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定义与范围

2. 合同管理

3. 分包商选择与管理

4. 质量控制

5. 进度管理

6. 安全与风险管理

7. 成本控制

8. 沟通与协调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定义与范围:明确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及工作界限,确保所有参与者对项目理解一致。

2. 合同管理:签订、执行、变更与终止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保护各方权益。

3. 分包商选择与管理:选择合适的分包商,设定明确的分包合同,监控分包商的工程质量与进度。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标准与客户要求。

5. 进度管理:制定并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及时调整以应对延误与变更。

6. 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定安全规程,识别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概率。

7. 成本控制:预算编制、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析,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8. 沟通与协调:保持与各方的有效沟通,解决冲突,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重要性

总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 维护项目秩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避免混乱与纠纷。 - 提高效率:有效协调资源,减少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 保障质量:严格的制度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 控制风险:通过风险管理,降低项目不确定性带来的潜在损失。 - 促进合作: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有助于团队协作,提升项目成功率。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责任人。

2.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与执行。

3. 建立分包商评估体系,定期考核其表现,确保其符合项目要求。

4.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查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采用关键路径法(cpm)进行进度管理,定期更新进度报告,及时调整计划。

6. 建立安全培训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

7. 实行成本预算与实际支出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成本控制策略。

8. 建立多渠道沟通平台,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解决协作中的问题。

以上方案旨在为总包管理提供一套全面的指导框架,通过持续改进和完善,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安全地完成。

总包管理制度关注要点范文

第1篇 某某工程项目总包管理规范

1、总承包单位须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对项目的整体工作规划,且根据目标工期要求制定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包括总包和各分包的开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验收移交等,并充分考虑各分包的合理工作时间。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总包的现场管理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对各分包(含业主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材料采购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控制、服务。整个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具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并对分包的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等负有总包责任。

2、总承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所有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负有管理责任,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安全、成品保护及财产安全等负有管理责任。若有伤亡、偷盗、损坏,违反当地城市管理规定、环保要求、河道管理规定等,均由总包单位负管理责任。

3、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为各分包提供必要的临舍、施工材料堆放场地,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临电、临水(要求每单元至少每3层一个供水点,每5层一个供电点)。水电的布置必须满足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生活的用水用电需要。总包尤其是要保证高层楼层的用水用电,并在所有分包均不需要后才能拆除。

4、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必要的设备进场和安装工程的需要。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按照机电、设备等专业安装厂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施工完成和移交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管道井等土建条件。总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土建条件的交付,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影响自身进度安排等原因,拖延交付。

5、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市政、园林景观等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和专业分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物周边堆放的材料、设备等搬离到不影响专业分包的施工之处或撤离现场。塔吊、人货电梯等设备基础破碎后必须清除,必须将建筑物周边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并且进行场地平整,上述所有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总承包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围护。尤其是在阳台栏杆、电梯门、进户门未安装前,总承包单位必须进行防护和封闭,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偷盗现象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总包单位必须不得将中标工程另行转包,如被甲方、监理发现有转包情况发生,一切责任将由总包单位承担。

第2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时限、费用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时限、费用管理

――时限管理

(1)时限管理的目的:

时限管理对于本工程,工程进度和质量是最重要的因素,为使本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必须加强时限管理。时限管理包括:送审与审批的时限管理,施工计划的时限管理,配套计划的时限管理,施工条件时限管理等。

(2)时限管理的要求

时限管理要求现场各承包商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和现场各项制度的时限要求执行,对于业主为配合总承包商的工作,也应在时限上严格把握,以便快速有效的工作。

(3)时限管理的责任

时限管理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在时限规定范围内未完成,应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费用管理

主要从合同前、施工中和施工完结算三个阶段,协助业主作好分包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施工前,用我们的经验,对各分包报价进行初审,为业主提供参考意见;施工过程中,主要控制变更洽商费用。首先,从功能和使用角度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其次,商讨变更方案的经济性,使变更洽商给业主带来的损失最小。

最后,审核分包呈报的变更报价,确保费用合理;分包施工完结算阶段,协助业主做好结算审核工作。

第3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成品保护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成品保护管理

――成品保护管理

(1)建立成品保护制度

各分包单位在现场交叉作业,成品保护工作是重点。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和保护,并有严格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在装修前期,由各分包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对自己的成品进行维护;装修后期,由专业的成品保护公司和保洁公司进行维护。任何单位进房间必须有入户施工申请单和出入证,如需要破坏其他单位的成品,分包单位必须填写成品破坏申请单上报项目总承包部,经总承包部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方可施工,施工完后恢复成品,由责任方承担费用。

成品保护方案按专业、作业层、作业间进行划分,具体到每一个分包单位及分项工作。编制成品保护计划及分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把项目人员的责任与绩效考核及工资挂钩,建立对分包单位的奖罚制度。

(2)成品保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项目工程协调部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及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方案分为:基础、主体施工阶段,粗装修施工阶段,精装修施工阶段。方案编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齐全。

工程根据成品保护方案,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材料在现场进楼之前由物资部负责组织进行成品保护,进楼后的材料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粗装修阶段实行工序成品保护和作业面成品保护两种办法。如墙体施工时按砌筑、电工槽、水工开洞、抹灰、涂料5 个工序进行,各个工序相互错开,谁施工由谁负责。如果一个作业面同时有多个工种在进行作业,为了明确责任,则按作业面进行划分进行成品保护,即采用每个分包单位负责一定楼层或房间作业面的成品保护,按作业面划分时注意划分的界线明确,不留死角。每个分包单位对其负责的范围内不分专业全权负责。

在精装修阶段,主要按作业面划分进行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按工序划分进行交接或按作业面划分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单,在交接时如有成品破坏的,交接方必须修整到位后方可进行交接,并且按照项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工长和专业工称师负责的成品保护主要按专业进行划分,即土建工长负责土建的成品保护、水电专业工程师分别负责水电专业的成品保护。工种经理统一协调各个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在精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段,成品保护工作按作业面进行划分,在作业面上施工的精装单位必须设专门的成品保护员,负责本层作业面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员必须24 小时值班。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进入施工时,必须根据项目经理部规定,填写入室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在施工中,不管按何种划分方式,谁的责任区内出现成品破坏,就由谁来负责。责任施工队及责任工长担负负责本责任区内各种工序、工种施工时的成品保护协调工作及成品保护监督工作,如发现其他专业人员破坏其责任区内的成品保护,有责任进行纠正,并交项目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把成品保护工作写入施工合同里,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使成品保护工作与其切身利益挂钩。

第4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各分包单位开工前,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阐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该文件经项目总承包部审批后,作为分包单位的指导性文件。

各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将施工部位、材料、设备及半成品的数量和需要的场地面积报给总包,项目总承包部在对施工现场全面规划和调整后划定各分包单位场地,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划要求堆放材料,做到码放整齐。

现场划片分区,由各分包单位进行承包管理,项目总承包部监督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哪个区域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就由负责该片区的单位负责。承包区域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按规定的时间段运至指定的垃圾存放处,垃圾清扫、运输必须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保证无扬尘。

第5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环境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①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②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③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__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①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②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③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 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__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鉴于本工程周边环境的特殊性,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订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6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安全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我公司已较早地通过了国际标准osh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结合我公司这些年来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将来的施工中发挥巨大作用,可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管理组织

①成立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制度

①安全教育

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总包部都将对其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全面入场教育,包括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内容,对施工现场的特殊部位进行详细交底,并记录在案。

②安全学习

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必须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并把学习的内容、记录交总包备案。

③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交底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④安全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⑤安全设施管理

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总包部每月全面检查二次,平时随时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并限期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贴上禁用标志,如有分包单位强行使用,则要求其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⑥安全生产控制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每周五组织一次由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各分包单位在收到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安全员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⑦ 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时,应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⑧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总包管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控制流程图

第7篇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质量管理

框架工程总包管理:质量管理

1 总包管理中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

在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中,总包部的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力争获得鲁班奖。

质量计划明确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通过总包部的质量管理来达到质量计划要求。

2 总包管理中的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部将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具体过程及要求如下:

(1)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

(2)明确分包单位管理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并与总包质检部的有关人员相对应,进行对口管理。

(3)总包部随时检查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总包管理中的质量管理体系

总包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各分包单位,总包部主要履行监督职责,分包单位主要履行管理职责,总包项目部主要成员管理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

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进度计划、经济效益等多项指标的按时完成。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的执行者,从技术上全面管理工程的质量工作,审核分包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主持质量分析会,对质量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监督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3)总包管理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总包管理部经理主要负责分包的施工过程,必须把施工质量作为其首要任务,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产品进行检查、验收。

(4)项目质量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质量部经理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的主管负责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对出现的质量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对各种质量问题作好记录并监督处理,若出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向分包单位下达停工整改单,直到整改合格并经复核才允许分包单位复工。

4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制度

(1)作好图纸会审: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核、作好图纸会审记录,协助甲方、设计作好设计交底工作,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好设计交底记录。为工程顺利施工打好基础。

(2)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的《质量计划》,对工程的质量要求及控制进行规划,确保严格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的程序进行质量控制。

(3)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在进入施工现场一个月内,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技术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项目全体人员进行施组讨论,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总工审批和报监理、甲方审核后,由项目总工组织施组交底,确保项目的每一位员工对施组的内容了如指掌。

(4)优选劳务队伍和分包商: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优选技术过硬、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管理体系健全的劳务队伍和分包商。为施工操作质量打好基础。

(5)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施工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量计算,结合工程规模和工期等要求,作好劳务、主要施工机械、周转材料、主要设备材料等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的计划,采用招投标形式,优选质量好的施工队伍进场使用。

5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1)实行目标管理

①根据公司对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各部门主管人员对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分部和分项质量目标。

②根据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目标,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组织各部室员工制定达到质量目标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案、交底和措施。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承包部总工每月月底组织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对当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办法的落实、检查。

(2)实行计划管理

①施工前,项目各部室根据施工图纸、质量目标、施工规范等的要求,对施工中的主要工作项目均做好书面计划,并经过项目讨论、项目总承包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施工的制度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每项计划的变更必须有依据、讨论、审批通过。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②主要计划包括:主要施工工程量计划;设备、材料备料计划;主要设备材料考察、进货计划;周转料使用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主要分包商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样板制作计划;

施工验收计划;施工试验计划等。

③确保施工中每项工作有计划、有依据、有规定、有落实,确保质量和工期。

(3)坚持图纸会审制度

①在基础、主体、装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各进行一次图纸会审;

②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人员对本专业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核,记录好存在的问题,项目总工组织将各专业的图纸放在一并核对,绘制各专业的结构预留洞、装修管线排列等综合图。将各专业间的冲突之处进行汇总。特别是土建与机电、设备的各管线路线和预留、结构与装修等之间容易出问题的部位作为重点进行会审。

③在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坚持日常的图纸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与设计联系解决。通过图纸会审,保证施工前及时解决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因图纸矛盾而出现的质量问题。项目总工牵头组织图纸会审会议,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4)坚持样板先行制度

①施工前编制样板制作部位计划表,明确样板施工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子、顶板的钢筋、模板、混凝土样板,设备、电气预留、预埋及装修样板间。保证每一道工序施工前均由样板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②所有样板,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报监理或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以确保样板和大面积质量标准。

(5)坚持方案先行、交底先行制度

①在施组编制阶段,在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质量计划,确保每个分项工程均有可行的施工方案;

②在施工前,针对每个施工方案均进行方案交底,确保施工管理层和监控层各人员均充分了解施工方案要点及注意事项。

③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均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作业层各工班长进行交底,并监督工班长对各施工人员进行切实可行的交底,保证技术交底的内容落实到各工作面上去。

④对较复杂的节点部位进行详细放样,并严格按放样图施工。

⑤为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所有方案由项目总工审核并组织项目、分包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讨论,并由公司技术部审批。

所有书面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讨论。保证施工中地每一细部做法均采取最有效、合理地做法,达到质量预控目的。

⑥施工过程中,根据各分项的实际质量情况,由项目总工或专业负责人分工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实物交底,尤其是关键和特殊部位的做法。以加强工人对施工做法、质量标准的理解。真正作到工人施工有依据、有方法、有标准。

6 工序完成后质量总结制度

(1)坚持质量问题会诊制度

①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稳步增长,一个质量问题不出现第二次。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工程质量会诊。

②每一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由项目总工和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技术人员以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质量会诊,找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出整改方法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责成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并由项目总工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2)坚持奖罚分明制度

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所有工程技术人员每周不定期对现场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并作出评分,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总结,并进行奖罚兑现。以强化工人的质量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②由项目总工每天下午4:00 组织质量例会,针对当天存在的质量问题,制定整改办法,并限期整改。坚持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的原则。

7 坚持三检、联检、过程控制、统计报表的质量控制制度

(1)各工种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分包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总监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各工种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工长组织办理工种间的联检单,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分包单位的质量、技术、工程人员随时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整改,以确保质量一次达道标准,防止出现成型后的返修、返工现象,实现质量过程控制。

(3)每月25 日,项目质量总监负责对本月各分项工程的的质量评定进行汇总,报公司质量部,公司质量部每月对工程质量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查、检验,对项目的质量评定进行核实。在认真分析当月质量问题后,公司质量部会同技术部、工程部共同研究、制定出质量问题统计表及整改建议,每月做一次整个公司的质量检查通报,奖罚分明,督促项目的质量控制力度。

(4)质量控制作到质量目标明确,方案和交底到位,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工程质量一次到位。

8 严格施工标识制度

按照iso9000(2000 版)要求,从施工物资管理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严格按要求进行标识,以确保工程质量及可追溯性。

施工物资标识:现场所有材料采用同规格、大小的标识牌,注明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使用部位、进场时间、复试情况、是否合格等,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有效性。

测量标识:项目设验线员,每次每个流水段放完线后,首先测量负责人检查一遍,合格后报项目验线员,验线员必须每条线均进行核验,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抽查核验,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并办理测量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施工。确保测量放线100%合格。

施工标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挂牌和盖章标识的方法,使每个部位的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质量公布于众,激励工人提高施工质量。标识牌上注明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单位、施工班组、班组负责人、检验人、工程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

9 广泛应用四新技术

(1)计划采用建设部推广应用的10 项新技术中的6 项,包括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粗钢筋连接技术(滚直螺纹连接)、新型模板应用技术(采用顶板模板快拆体系、墙体定型大钢模板等)、新型脚手架技术、新型防水和塑料套管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

(2)参照我公司的工法汇编及__市最新工艺标准,采用经过改进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3)通过采用四新技术,减小工作强度、简化施工工序、改进施工方法,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

10 成立qc小组,攻克施工难点

(1)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业主及公司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成立相关的qc 小组,各qc小组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由项目总工领导,各专业技术人员按各施工阶段分别负责实施,质检组负责检查。

(2)通过成立qc 小组,进行pdca 循环,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11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程序

总分包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控制流程图见下页:

项目总承包部根据质量策划,建立各分包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分包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进行监视和测量,其原则要求如下:

(1)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并在分包工程招标书中确认;

(2)明确分包单位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并与总承包部的有关人员相对应,实施对口管理;

(3)总承包部视分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适时组织检查,对发生的不符合或预计将出现的不符合,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以期达到消除不合格或不合格的再发生。

总承包部质量总监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预控、检查及验收,对出现的质量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对各种质量问题作好记录并监督处理,若出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向分包单位下达停工整改单,直到整改合格并经复核后才允许分包单位复工。

第8篇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建设单位授予监理“三权”(停工权、复工权、拨款权),监理单位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为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建设单位将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奖励额为节省工程资金的20%,奖金在下一次的监理费拨付中一并兑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第9篇 工程总包责任方管理职责

工程总包责任方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

1、主持编制项目总包责任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2、确定项目总包责任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

3、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其包括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方案决策、财务决策、资源调配决策、工期进度决策及变更决策等。

4、审批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5、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监理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

6、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街道居委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主持项目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并进行质量职能分配,落实质量责任制。

2、审核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与施工方案,并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技术质量问题。

3、与设计、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保证设计、监理的要求与指令在各施工单位中贯彻实施。

4、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5、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进行监督、验收、认可,对不合格者坚决退货。

6、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保证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

三、项目副经理

1、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2、负责使项目的生产组织、生产管理和生产活动符合施工方案的实施要求。

3、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管理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4、协调各分包商及作业队伍之间的进度矛盾及现场作业面冲突,使各分包商之间的现场施工有序合理地进行。

5、具体抓住项目的进度管理,从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和进度调整等多方面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如期施工。

6、进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本工地达到文明工地称号。

四、内业技术组

1、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完成现场的验收、检查工作。

2、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对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检查,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上的矛盾冲突。

4、对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深化图进行审核协调,避免发生设计与施工的矛盾而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5、完成与项目有关的计量、试验工作。

6、负责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与设计、监理协作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7、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科研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研究。

8、按iso9001标准管理文件资料,对项目技术资料进行系统管理。

9、有效、动态地对现场施工活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10、合理安排施工搭接,确保每道工序管理,形成最终优质建筑产品。

11、实施作业过程中的施工指导,确保工序管理点的顺利实施。

12、协调各分包商的劳动力管理,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使工程建设有组织按计划进行。

13、有序地组织平面、立体的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堆放等工作。

14、编制项目进展的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科学管理,并随工程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计划安排。

五、质安组

1、按质量文件与合同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并参与最终产品的质量评定工作,独立行使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权力。

3、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各种质量记录资料的填制、收集、立卷工作。

5、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予放行,待其进行整改后再进行检查验收。

6、负责对各分包商的工作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安全。

第10篇 项目总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项目总包单位施工用电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总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按总包合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用总电源点,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接通施工用电前,总包单位必须报送专项施工用电方案,并完善相关手续(如通电前箱、柜的试验记录、用电申请等),确定固定用电管理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记录,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操作。

3、所产生的电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在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总包单位负责。

4、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在整改期间所产生的其它损失(如停电整改等)概由总包单位承担。

〈二〉总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建设单位所指定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并负责全面管理,并对在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2、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费用按每月用电量计费直接缴纳至总包单位(现金支付)。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其中超出的0.1倍作为总包单位的管理、配合等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加强协调管理,并及时与指定分包单位抄表确认,督促指定分包单位完善所有用电事宜。

4、如果指定分包单位未缴纳所产生的施工用电费用,总包单位应积极向建设单位反应(以书面形式),并出具相互的抄表记录,建设单位与总、分包单位确定后,由建设单位督促分包单位限期缴纳,在超出期限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抄表记录的两倍费用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5、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需要检修、整改及对指定分包单位停电,必须提前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批准。若擅自停电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指定分包单位的误工损失。

〈三〉总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1、总包单位一级配电柜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隔离开关、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一级柜出线必须设有漏电保护,二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设计、安装,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总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或项目)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处以整个工程款的0.5%--1%的罚款,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总包单位负责。

附件一: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施工用配电箱(柜)的要求

一、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柜两端应做接地(接零)。

2、柜应做名称、用途、分路标记,且标记清晰易辨。

3、柜不得直接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断电上锁。

二、电缆线路敷设

1、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

3、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

三、 配电箱及开关箱:

1、 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2、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3、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5、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6、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7、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

四、每月必须对箱(柜)进行检测,保证施工用电的正常运行。

五、如果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在责令未予以整改的,将处以500--2000元/次的罚款,且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11篇 总包单位管理总体罚则(3)

六、成品保护处罚条例

1.无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单位罚款3000元。

2.未按审批后的成品保护方案(措施)实施,且造成成品损害的罚款单位5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3.无成品保护交底记录对其单位罚款1000元。

4.施工人员要已安装完的管道及电缆桥架上行走、噔踩、当作支撑或跳板的罚个人100元,罚所在单位1000元。

5.未办理特殊部位施工许可的到已运行(或已安装)的变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功能间内施工的,对未批准进入者罚款100元。

6.载重1.5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大厦内,对所属单位罚款1000元,若造成成品损坏的,责任者要给予相应赔偿。

7.电气管盒:因分包单位预埋管路、盒出现堵塞、破损及位置不准确而导致对其他工程影响时,每发现一处,分包单位除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工程报验管理规定与处罚条例

7.(1)分包单位严格控制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材料设备均经总包单位(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工序报验,未经报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出现一次违规对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如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制订合理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报总包单位批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元/项的罚款;

(3)如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与各工程分包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和办理交接手续,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

(4)如分包单位未执行总包单位确认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实际施工进度与经总包单位确认的月进度计划滞后,累计延误时间不得超过五天,超过五天,分包单位承担给总包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工期延误罚金:罚金为每延误一天罚10000元。

(6)各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并上报三检记录,否则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八、工程保修管理规定与处罚条例

(1)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维修工作或未达到维修服务质量,给总包单位或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50000元/次;

(2)分包单位虽维修及时,但因分包单位原因已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分包单位除承担影响和损失,并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0-100000元。

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与处罚条例

在业主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下,如分包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正常施工,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恢复正常生产,总包单位有权建议业主从下次支付工程款中扣除该项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九、项目防火规定

(1)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做到接零接地,一机一闸,要配有防护箱(罩)。

(2)施工现场的木工房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禁止乱扔乱倒易燃物品。违者由保卫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项目内严禁私烧电炉、碘钨灯,违者罚款200元。

(4)项目内严禁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违者每一处罚款200元,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项目内动用明火后,没有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保卫组应对操作班组或个人罚款2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6)项目内的照明用电,须由项目指派电工按规定拉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拉乱接,违者罚款500元。

(7)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总包单位管理总体罚则(2)

二、施工进度处罚条例

处罚标准:(每次)

1.不服从总包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每次1000元。

2.未按时报月进度计划 500元。

3.未制定周施工计划 500元。

4.月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5000元。

5.周计划未按时完成5000元(月计划完成可退回)。

6.未按时上报当月工程统计报表 当月不支付工程款。

7.例会无故迟到者 200元

8.缺席、不参加总包例会 300元

9.由于分包单位的原因使本工程不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通过业主确定应当顺延的日期竣工时,每延误一天,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价款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技术管理规定与处罚条例

(1)分包单位未能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工程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

分包单位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上报施工方案、工程月报、进度计划,总包单位将建议业主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

(2)分包单位未能建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或未能有效的运行,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达到总包单位满意,同时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

(3)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质量检查、材料设备进行标识,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达到总包单位满意,同时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

3)在工程竣工前,分包单位仍不能于所限定的日期内呈交合格的档案资料,则依据档案管理的规定给予处罚(违约);自竣工之日起每超过一个月,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超过六个月,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0%;由此导致的工程不能按期验收交付给总包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四、安全施工奖罚条例

(一)、安全制度方面罚款标准

1、无安全管理体系或体系不完善的对其单位罚款5000元,尽管安全体系完善但未真正实施的单位罚款3000元。

2、无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罚款4000元。

3、无安全教育台帐,罚款200元。

4、无安全设施投入台帐罚款50元。

5、无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和交接班记录的罚款 200元。

6、无安全检查台帐,罚款200元。

7、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罚款200元。

8、无班前安全活动台帐,罚款200元

(二)、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标准:

1、整改通知单不及时反馈者200元

2、对指示单或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 500元

3、配电箱无门无锁的、箱内有杂物的、箱门敞开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机电设备使用无开关箱的、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电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开关破损失灵的、闸刀无保护盖,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的、电源线无插头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200元

7、开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100元

8、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严禁使用超过60w的大功率(如碘钨灯等)灯具取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并罚款500元。

9、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空,线缆随地乱拖拉的,电缆电线老化,破皮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0、未经允许,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200元

11、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200元

12、未经允许,乱接电、水500元

(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罚款标准

1、违章指挥 500元

2、违章操作

100元

3、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 500元

4、酒后操作 200元

5、违反机械使用规程操作者200元以上

(四)、高空坠落物的罚款标准

1、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人员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违者罚款500元。

2、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每次罚款500元。

3、在外架平台上超荷载堆放罚款500元。

4、脚手架不规范设罚款500元。

5、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材料或杂物,否则罚款100元。

6、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违者罚款200元。

(五)、违章违纪罚款标准

1、不戴安全帽 工人50元,管理人员100元

2、在楼内吸烟 50元

3、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 50元

4、明火作业不办动火证500元

防火措施未落实 500元

工作区域出现烟 200元

5、未发生火灾险情、随意挪动防火器材 200元

(六)、设备、材料被盗、损坏罚款标准

1、材料设备丢失,限期购进,并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按标价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

2、因施工管理不当,材料设备损坏,原则上重新购置。能修复的业主同意使用,罚款材料设备的5%;

3、损坏的材料设备不能使用,按标价额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

4、根据损坏丢失的材料设备,情节按公安部门追究个人责任;

5、因施工调试方法、技术措施不当损坏设备,按损坏标价罚款;

(七)、安全奖励标准

1、在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者,奖励责任人100元。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设施有突出责献者,奖励100元。

3、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时,使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300元。

4、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

五、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1.未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的对其单位罚款200元。

2.不戴出入证、赤脚或穿拖鞋、衣衫不整齐进入现场对个人罚款50元。

3.随地小便对个人罚款100元,随地大便对个人罚款500元。

4.在施工现场乱涂乱画对个人罚款100元。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对个人罚款100元。

6.打架斗殴,双方罚款1000元,对肇事方罚款5000元

7.分包单位必须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工地出现火灾、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由于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有权视情况要求分包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0-50000元/次;

7.如分包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并向总包支付违约金10000-50000元。

第13篇 总包单位管理总体罚则(1)

总包单位管理总体罚则

为保证本工程顺利施工,实现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凡进入本施工现场的单位及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程以及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如涉及到危害公共财产安全、他人安全以及不服从总包管理等,总包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分包单位必须在两日内交至总包财务部,否则加倍处罚。总包单位将此部分款项交至业主方作为奖励基金。

各分包单位均应自觉遵守总承包管理办法、守则,否则按奖罚条例处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1.各施工单位必须自觉地接受总包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意见,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把整改情况书面返馈质检站,对不进行整改又不返馈的,罚款5000元.

2.各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报监理单位审核,对未持证上岗者单位罚款5000元;对其责任人罚款500元。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时,及时、准确地将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于质量评定弄虚作假、滞后等,罚款5000元,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根据总承包、监理、业主统一评定采取奖罚结合的方法,奖励限额为1-2万元。施行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单位施工部分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分包单位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防水: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面,及室内防水发现未按设计及规范标准施工,屋面外墙面及室内防水每发现一处渗漏,分包单位除无条件返工维修,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元/处;地下室防水发现一处渗漏,分包单位除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元/处。

(2).墙地砖: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排砖否则罚款1~2万元。不应出现色差、缺棱掉角、划痕、翘曲、尺寸不一、污染、接缝高差、接缝超偏、排砖不当、钩缝不密实、拼接不规范、空鼓、平整度超偏、垂直度超偏、节点处理不当,每发现一处,分包单位除无条件返工维修,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3).滴水:窗台、阳台必须做滴水,每发现一处漏做或错误,分包单位除无条件返工维修,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4).烟、风道:烟、风道出现破损、尺寸不符、连接不合理、不严密、未按要求卸荷、开孔位置不准确、开裂,消防风道内抹灰达不到标准,每发现一处,分包单位除无条件返工维修,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5).设备管道层、井:设备管道层、井的砌筑、抹灰、防水、封堵、管线布置未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责令无偿返工外,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赔偿全部损失。

(6).电气接地:电气必须接地良好,杜绝短路、断路,发现一处上述问题,分包单位除无条件维修,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

(7).水、电管线预埋标识:必须按图施工,并作出标记,无标记或装饰施工中发现标记与实际不符,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且每出现一处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

(8).水、电管线预埋遗漏及位置不准:出现预留、预埋遗漏及位置不准,对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每出现一处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

(9).水暖管线:出现跑、冒、堵、漏等现象,分包单位除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10).卫生洁具、散热器:安装位置不准确,安装过程中的器具损坏,分包单位除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11).设备设施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包单位对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模拟客户使用状态,如因调试不到位而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赔偿总包单位损失外,另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处。

分包单位不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不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给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分包单位应负责赔偿。

3.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作业面交接制度(总包、监理单位、双方施工单位参与),由于作业面未交接或交接不认真,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接收单位负责返工处理,并罚款5000元。

4.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书面),无技术交底,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5.对工程放线定位不认真,致使标高超差、位置偏移,对单位罚款50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

6.由于施工方法不当,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对其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对其责任人罚款100元。

7.施工单位由于施工机具配备不足、精度不够,不按法定计量鉴定造成质量不合格,对单位罚款10000元。

8.工程施工使用的组合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配合比,严格计量,对无计量机具或计量不准,每批次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施工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外,对单位罚款5000元。

10.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要做到样板引路,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对单位罚款2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11.施工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者,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2.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按规范规定申报抽样复检(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否则每批次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否则每项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4.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有技术鉴定证书,必须得到业主、监理、总包单位同意,否则对单位罚款1000元。

15.施工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对单位罚款50000元,对项目负责人罚款5000元。

16.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结构部位开洞必须申报总包、监理单位(个别部位需设计院确认),对擅自破坏主体结构(主体墙、柱梁、板砼、钢筋、预应力钢绞线),将对单位罚款5000元;其责任人罚款200元。

17.分包进场的材料、设备要按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违反上述规定,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8.监理单位发出的有关质量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要及时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三日内反馈给监理单位,否则对单位罚款1000元。

第14篇 施工现场总包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分承包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

2、分承包工程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3、分承包单位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相应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防护工作,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总、分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应订立安全条款,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机构协调事宜。

5、各分承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具体的施工方案当中。

6、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如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现场作业区应安全有序、安全警示标志要醒目齐全,材料堆放应整齐稳固等。

7、施工现场的工地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落实。

8、分承包单位定期向总承包单位通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情况,工程竣工后将各自的安全管理档案移交总包单位。

第15篇 建筑项目总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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