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_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评价项目 优秀 很好 好 勉强 不满意 10分 8分 6分 4分 2分 工作业绩 目标达成度 提前很多完成 提前完成 按时完成 退后完成 不能完成 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 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 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 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 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 费用控制 有效、合理控制 能合理控制 大多数情况能控制 不能很好的控制 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 工作能力 分析决策能力 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 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 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 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 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 领导能力 领导能力较强,比较能服人领导能力强,能服人 有领导能力,通常能服人 缺乏领导能力,很难服人 领导能力差 培养下级能力 善于发觉和培养下级,注重储备人才 注重对下级的培养,懂得储备人才 有培养人才的意识,关心下级的成长 不善于发觉、培养人才 没有培养人才的意识 指导能力 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 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 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工作态度 文化理念 认同并执行 认同 接受并执行 接受 不接受 合作
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 愿意合作,合作有效, 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 愿意 合作,合作效果不好 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 责任心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 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 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 需督促才能完成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第2篇 其他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矿党政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矿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有关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矿规定的考勤制度,严格四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积极参加本单位和矿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管理知识和方法;能虚心向别的同志求教,并能帮助新同志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能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和能力,并有创新成果。
4、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待人热情,群众反映好;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办公使用文明用语;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遵守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遵章作业;讲求实效,注意方式、方法,深入现场,扎实开展工作。
6、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积极搞好部门之间和本部门内的协调配合;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工作,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和领导分配;积极努力,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第3篇 发电厂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现场作业的重要性、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级别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护和监督,使安全生产实现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规定了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_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公司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包括本企业所管辖的多种经营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的基本职责是检查现场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落实到位情况,监督现场运行操作,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七条 重大操作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现场而改变。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操作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制度,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第九条在重大操作或作业前,应明确到位人员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应负责:
1.组织现场到位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
2.应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操作或作业的事前交底会,确保各级到位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了解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3. 明确到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4.组织各级操作和作业人员、到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5.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应组织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6.组织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进行评价。
第十条生产副厂长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单位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制度。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方案,并签字批准。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事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三条运行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操作到位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作业到位工作,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五条当值值长(或班长)或现场作业人员的责任:
1. 组织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2.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人员填写“到位人员登记表”,如实登记,并将未到位人员,向生产厂长(设备部、运行部部长汇报)。
3.按照方案,负责正确组织操作或作业。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
5.记录有关试验情况。
6.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到位的主要职责:了解设备的运行方式是否与操作或作业的要求有变化,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应符合操作或作业的要求;监督现场不得出现超出操作票或工作票范围的工作;制止操作或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并及时纠正;参加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参与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操作或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或作业水平。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相关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后,才能正式下达操作或作业命令,如果部分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由值长或作业负责人应将情况汇报生产厂长,得到许可后正式下达开始操作或作业命令。
第十八条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各级到位人员应始终坚守现场,直至工作结束。各相关部门部长因公不能到位的应委托其部门副部长到位。
第十九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生产)
序号 | 工作任务 | 到位组 织部门 |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 |
1 | 机组非停后启动并网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 | 机组检修后启动并网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 | 220kv电压等级倒母线及停、送电操作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电气专工、值长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4 | 220kv等级以下线路停、送电操作 | 运行部 | 电气主管或专工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5 | 机组正 常停运 | 运行部 |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6 | 机组正 常启动 | 运行部 |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7 | 机组检修前停运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8 | 危机保安器动作不停机活动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 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9 | 真空严密 性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或专工、设备部汽机主管或专工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0 | 柴油发电机自动联锁装置 |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值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1 | 真空泵切换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主管或专工、值长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2 | 机组重要辅机检修前停运(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润滑油泵、高低加) | 运行部 | 运行部对应专业主管、值长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3 | 卸油工作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化学油化验员、运行班长、化学当班值班人员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4 | 汽轮机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5 | 变电站内非生产设备的维护 |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专工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6 | 汽轮发电机组超速、甩负荷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7 | 发电机耐压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8 | 发电机进相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9 | 重大燃烧调整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0 | 公用系统等直接影响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系统安全措施的执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1 | 油库倒罐 | 运行部 |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油库值班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2 | 油区消防系统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 |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3 | 发电机气体置换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电气主管,运行部化学主管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4 | 化学有毒物质装卸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化验室班长、化验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5 | 机组检修后锅炉水压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6 | 机组检修后锅炉安全门定铊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7 | 机组检修后fsss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8 | 机组检修后锅炉联锁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9 | 机组检修后汽机保护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0 | 机组检修后汽机联锁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1 | 机组检修后,电气保护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继电保护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2 | 汽机起吊、安装转子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3 | 汽机起吊、安装汽缸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4 | 抽、穿发电机转子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汽机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5 | 拆装主变压器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6 | 发电机大修:热态下的预试(耐压试验),吊端盖,定子内部检查,发电机装端盖回装;大修后发电机预试(耐压)励磁系统调试及定值核对;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开机前的连锁试验和短路、开路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试验 | 设备部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相关专业,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7 | 发电机小修预试;发电机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的定值核对 | 设备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8 | 变压器大修;套管,油枕、大罩的起吊,变压器铁心,线圈、固定件、绑扎的检查、变压器的回装,真空注油、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校验、定值核对、瓦斯继电器的校验,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变压器大修后的冲击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检查 | 设备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9 | 特殊工器具,设备(电梯、行吊、龙门吊、斗轮机、翻车机)的检修后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使用部门相应专工,设备部专工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40 | 220kv等级以上母线和母线设备清扫 | 设备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41 | 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设备部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42 |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设备部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 | |
43 | 检修临时平台的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 | 设备部安全员、使用部门安全员 | |
44 | 锅炉打焦作业 | 运行部 | 作业部门负责人 | 作业部门安全员 | |
45 | 油区、制氢站等重点防火部位动火 | 设备部 | 运行部相应专业主管,运行部化验员,专职消防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部门相应专工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动火部门安全员 | |
46 | 高危险性的特殊作业,如受限空间作业、直接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炉内特殊作业、运行中特殊抢修作业等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46 | 大、小修后辅机分步试运或调试 | 运行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 | 运行部安全员 | |
47 | 汽轮机转子中心孔探伤及叶片探伤 | 设备部 | 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金属专工、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 设备部安全员 | |
48 | 汽轮机动静间隙测量及复查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汽机主管、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 设备部安全员 | |
49 | 翻车机故障检修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输煤主管 | 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0 | 所有隐蔽工程项目:汽轮机探头的安装与调试,轴瓦温度的安装,汽轮机内外壁温的安装,锅炉金属壁温的安装 | 设备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1 | 启动前锅炉、汽机保护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 运行部安全员 | |
52 | 主要保护设备的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3 |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4 | 保护设备的校验、定值的设定与验收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5 | dcs及辅控网plc系统的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6 | fsss设备的检修与调试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7 | 氨站内的工作:管路泄露、安全阀的校验等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8 | 大修中dcs的初次送电 | 设备部 运行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9 | 点火枪、油枪的安装与调试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60 | 脱硫塔清喷嘴等高空作业及脱硫塔、烟道动火、衬胶工作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脱硫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消防保卫专职消防队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
61 | 汽包等压力容器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化学化验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
62 | 炉膛脚手架及大型特殊脚手架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第二十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基本建设)
序号 | 工作任务 | 到位组 织部门 |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
1 |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起重机械满负荷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起重机械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 | 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3 | 汽轮机上、下缸吊装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机务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4 | 发电机定子就位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5 | 汽轮机扣大盖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6 | 发电机穿转子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7 | 锅炉大件吊装、大板梁吊装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8 | 大型变压器进厂后的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9 | 燃油区进油 | 运行部 | 电厂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化学专业主管及化验员、消防队员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 |
10 | 锅炉水压试验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 | 调试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1 | 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 施工 单位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 |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2 | 重要转动机械试转 | 调试 单位 | 电厂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电厂相关专业安全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3 | 主汽管吹管 | 调试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4 | 锅炉升压、安全门整定 | 调试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5 | 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发电机首次并网 | 调试 单位 | 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热继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6 | 深基坑、高边坡开挖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7 | 大型脚手架、高排架、承重排架安装和拆除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8 |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9 | 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0 | 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 交叉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1 | 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第二十一条到位情况登记表
操作(或作业)项目 | |||||||
主要操作(或作业)内容 | |||||||
开工日期 | 完工日期 | ||||||
操作(或作业)负责部门 | 通知时间 | ||||||
操作(或作业)负责人签字 | |||||||
到位人员登记栏 |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到位时间段 | 本人签名 | 未到位原因 | ||
作业结果及评价: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 |||||||
未进行作业的原因: 批准:审核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由到位组织部门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督,并填写到位登记表保存。
第二十三条各组织部门每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到位情况登记表交部门(单位)安全专工,各部门(单位)安全专工根据本月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情况核实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集团公司或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复查、考核,考核后报集团公司。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各发电企业可按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4篇 某项目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项目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住宅类型 服务等级 配置人均面积m2/人(r1) 人员配备调整系数(r)2
高层一级 19001.5
高层二级2200 1.5
注: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50%(30000m2以下)
5、容积率在3.0以下可适当上浮5%
二、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m2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m2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m2以上写字楼
三、其它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依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m2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m2增加1人;
3、保洁人员:每10000m2配置1人,设班长1人,商务楼每5000m2配置1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8万m2(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m2--30万m2设班长1人,30万m2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3.5以下可增加设1人。
第5篇 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
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
一.试用(见习)期:三个月;
二.转正标准适用对象:物业管理部新晋(录用)教官、正副领班、主管或经理;
三.转正标准:
1.领导能力: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目标或计划,所带领的团队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凝聚力及较高的战斗力;
2.工作任务:业务技能精,能出色完成任务,办事效率高,经验丰富,方法灵活,解决问题有效;
3.处事能力:有很强的理解力,能深刻领悟上级的意图与工作布署,对事物判断极为准确;
4.方案实施:管理方案实施效果显着,部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5.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协调,积极寻求合作,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6.责任意识: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可放心交付或交待工作,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能勇于承担责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7.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言行诚信,立场坚定,对公司、企业高度忠诚,关心爱护下属,平易近人,心胸宽广,具有牺牲奉献精神;
8. 成本意识:节约成本意识强,积极避免浪费。
第6篇 a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评价项目优秀很好好勉强不满意10分8分6分4分2分工作业绩目标达成度提前很多完成提前完成按时完成退后完成不能完成工作效率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费用控制有效、合理控制能合理控制大多数情况能控制不能很好的控制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工作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领导能力领导能力较强,比较能服人 领导能力强,能服人有领导能力,通常能服人缺乏领导能力,很难服人领导能力差培养下级能力善于发觉和培养下级,注重储备人才注重对下级的培养,懂得储备人才有培养人才的意识,关心下级的成长不善于发觉、培养人才没有培养人才的意识指导能力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工作态度文化理念认同并执行认同接受并执行接受不接受合作 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愿意 合作,合作效果不好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责任心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需督促才能完成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第7篇 发电厂重要操作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现场作业的重要性、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级别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护和监督,使安全生产实现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规定了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_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公司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包括本企业所管辖的多种经营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的基本职责是检查现场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落实到位情况,监督现场运行操作,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七条 重大操作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现场而改变。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操作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制度,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第九条在重大操作或作业前,应明确到位人员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应负责:
1.组织现场到位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
2.应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操作或作业的事前交底会,确保各级到位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了解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3. 明确到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4.组织各级操作和作业人员、到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5.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应组织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6.组织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进行评价。
第十条生产副厂长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单位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制度。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方案,并签字批准。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事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三条运行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操作到位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作业到位工作,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五条当值值长(或班长)或现场作业人员的责任:
1. 组织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2.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人员填写“到位人员登记表”,如实登记,并将未到位人员,向生产厂长(设备部、运行部部长汇报)。
3.按照方案,负责正确组织操作或作业。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
5.记录有关试验情况。
6.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到位的主要职责:了解设备的运行方式是否与操作或作业的要求有变化,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应符合操作或作业的要求;监督现场不得出现超出操作票或工作票范围的工作;制止操作或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并及时纠正;参加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参与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操作或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或作业水平。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相关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后,才能正式下达操作或作业命令,如果部分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由值长或作业负责人应将情况汇报生产厂长,得到许可后正式下达开始操作或作业命令。
第十八条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各级到位人员应始终坚守现场,直至工作结束。各相关部门部长因公不能到位的应委托其部门副部长到位。
第十九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生产)
序号
工作任务
到位组
织部门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1
机组非停后启动并网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
机组检修后启动并网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
220kv电压等级倒母线及停、送电操作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电气专工、值长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4
220kv等级以下线路停、送电操作
运行部
电气主管或专工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5
机组正
常停运
运行部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6
机组正
常启动
运行部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7
机组检修前停运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8
危机保安器动作不停机活动试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 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9
真空严密
性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或专工、设备部汽机主管或专工
运行部安全专工
10
柴油发电机自动联锁装置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值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1
真空泵切换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主管或专工、值长
运行部安全专工
12
机组重要辅机检修前停运(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润滑油泵、高低加)
运行部
运行部对应专业主管、值长
运行部安全专工
13
卸油工作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化学油化验员、运行班长、化学当班值班人员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14
汽轮机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运行部安全专工
15
变电站内非生产设备的维护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专工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6
汽轮发电机组超速、甩负荷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7
发电机耐压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18
发电机进相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19
重大燃烧调整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运行部安全专工
20
公用系统等直接影响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系统安全措施的执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1
油库倒罐
运行部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油库值班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
22
油区消防系统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3
发电机气体置换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电气主管,运行部化学主管
运行部安全专工
24
化学有毒物质装卸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化验室班长、化验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5
机组检修后锅炉水压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6
机组检修后锅炉安全门定铊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7
机组检修后fsss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8
机组检修后锅炉联锁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9
机组检修后汽机保护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0
机组检修后汽机联锁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1
机组检修后,电气保护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继电保护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2
汽机起吊、安装转子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3
汽机起吊、安装汽缸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4
抽、穿发电机转子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汽机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5
拆装主变压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6
发电机大修:热态下的预试(耐压试验),吊端盖,定子内部检查,发电机装端盖回装;大修后发电机预试(耐压)励磁系统调试及定值核对;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开机前的连锁试验和短路、开路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试验
设备部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相关专业,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7
发电机小修预试;发电机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的定值核对
设备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8
变压器大修;套管,油枕、大罩的起吊,变压器铁心,线圈、固定件、绑扎的检查、变压器的回装,真空注油、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校验、定值核对、瓦斯继电器的校验,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变压器大修后的冲击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检查
设备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9
特殊工器具,设备(电梯、行吊、龙门吊、斗轮机、翻车机)的检修后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使用部门相应专工,设备部专工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40
220kv等级以上母线和母线设备清扫
设备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41
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设备部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42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设备部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
43
检修临时平台的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
设备部安全员、使用部门安全员
44
锅炉打焦作业
运行部
作业部门负责人
作业部门安全员
45
油区、制氢站等重点防火部位动火
设备部
运行部相应专业主管,运行部化验员,专职消防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部门相应专工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动火部门安全员
46
高危险性的特殊作业,如受限空间作业、直接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炉内特殊作业、运行中特殊抢修作业等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46
大、小修后辅机分步试运或调试
运行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
运行部安全员
47
汽轮机转子中心孔探伤及叶片探伤
设备部
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金属专工、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设备部安全员
48
汽轮机动静间隙测量及复查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汽机主管、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设备部安全员
49
翻车机故障检修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输煤主管
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0
所有隐蔽工程项目:汽轮机探头的安装与调试,轴瓦温度的安装,汽轮机内外壁温的安装,锅炉金属壁温的安装
设备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1
启动前锅炉、汽机保护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运行部安全员
52
主要保护设备的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3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4
保护设备的校验、定值的设定与验收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5
dcs及辅控网plc系统的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6
fsss设备的检修与调试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7
氨站内的工作:管路泄露、安全阀的校验等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8
大修中dcs的初次送电
设备部
运行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9
点火枪、油枪的安装与调试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60
脱硫塔清喷嘴等高空作业及脱硫塔、烟道动火、衬胶工作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脱硫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消防保卫专职消防队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61
汽包等压力容器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化学化验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62
炉膛脚手架及大型特殊脚手架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第二十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基本建设)
序号
工作任务
到位组
织部门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1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起重机械满负荷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起重机械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
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3
汽轮机上、下缸吊装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机务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4
发电机定子就位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5
汽轮机扣大盖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6
发电机穿转子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7
锅炉大件吊装、大板梁吊装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8
大型变压器进厂后的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9
燃油区进油
运行部
电厂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化学专业主管及化验员、消防队员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
10
锅炉水压试验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
调试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1
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施工
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2
重要转动机械试转
调试
单位
电厂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电厂相关专业安全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3
主汽管吹管
调试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4
锅炉升压、安全门整定
调试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5
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发电机首次并网
调试
单位
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热继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6
深基坑、高边坡开挖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7
大型脚手架、高排架、承重排架安装和拆除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8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9
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0
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 交叉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1
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第二十一条到位情况登记表
操作(或作业)项目
主要操作(或作业)内容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操作(或作业)负责部门
通知时间
操作(或作业)负责人签字
到位人员登记栏
姓名
部门
职务
到位时间段
本人签名
未到位原因
作业结果及评价: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未进行作业的原因:
批准:审核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由到位组织部门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督,并填写到位登记表保存。
第二十三条各组织部门每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到位情况登记表交部门(单位)安全专工,各部门(单位)安全专工根据本月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情况核实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集团公司或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复查、考核,考核后报集团公司。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各发电企业可按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8篇 家具公司行政奖罚标准范本(管理人员)
家具公司行政奖罚标准(管理人员版)
序号奖罚事由奖罚款/元/次备注
a1有突出才能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500.00-5000.00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2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的+500.00-5000.00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的+200.00-2000.00
a4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的+100.00-2000.00
a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100.00-1000.00
a6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100.00-1000.00
a7在抗洪、灭火、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50.00-500.00
a8工作中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受到一致好评的+50.00-300.00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9所属区域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有序,现场环境整洁的+100.00
a10发现问题时,能即刻前往现场,当场审察并即刻妥善处理的+50.00
a11能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的+200.00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12能充分有效地调动属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100.00并考虑晋升或调薪奖励
a13现场管理得到客户赞美的+50.00因此成交订单的加n倍奖励
a14当月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质量、无安全事故发生的+100.00当月有罚项的,一票否决
a15其他应给奖励的行为+50.00-200.00
b1没有排产单擅自生产的-200.00视情节轻重可加倍或减轻
b2擅自改变图纸生产的-200.00视情节轻重可加倍或减轻
b3出现问题没有反映或妥善处理而造成停工、质量等问题的-200.00视情节轻重可加倍或减轻
b4管理或监督不力而引起工伤的按比例承担
b5未经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而私自录用人员(含帮工)的-100.00
b6公报私怨的-100.00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7无故旷工的一天扣三天工资不计当天薪酬
b8上班迟到不打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处理
b9上班迟到30分钟以内的-2元/分钟
b10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休息或外出和强行请假的-50.00-100.00
b11未按时将工人工资单交财务部的-50.00
b12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故意浪费公司财物的-100.00视情节轻重可加倍处理
b13所属员工旷工2天以上或自离没有通知行政人事部的-50.00包括办好手续未到岗的
b14所属员工违规时而没有照章处理的-50.00
b15未按规定组织会议的-50.00
b16无故缺席会议或中途离场的-50.00
b17会议迟到或会议中接听电话超过30秒的-30.00重要客户与老总的除外
b18电话关机或连续两次未接听或4小时内联系不的-50.00并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b19虚假报告、反映、转达、通知的-50.00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b20未及时妥善处理与反映员工纠纷的-50.00如纠纷升级将加倍处理
b21未按规定呈交生产或工作报(表)告的-50.00
b22更换电话号码而未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的-50.00
b23未监督员工搞好所属区域内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的-50.00
b24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无故未关灯、风扇、电脑、空调的-50.00
b25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的-500.00情节严重者交送司法机关
b26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50.00
b27上班衣冠不整、蓄须、留怪发长发、穿拖鞋的-30.00
b28在禁烟区抽烟、乱扔烟蒂、无故使用火具的-200.00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
b29所属区域的消防通道阻塞不畅的-50.00
b30所属区域的灭火器处堆放物料或灭火器被杂物遮掩的-50.00
b31用漫骂、威胁、顶撞等非常行为对抗执纪监察人员的-50.00-300.00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b32冒犯来访客人的-100.00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b33摩托车、自行车未按规定摆放的
; -50.00
第9篇 餐饮部前厅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1、理论知识标准.a能够通其餐饮理论管理基本知识,技能操作基本要领知识等方面的口头提问和书面试题。b可完成前厅部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字性的工作制度。2、职业素质标准.a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培训下属的能力。b 能很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员工的士气。c 能够不断的培养优秀的管理干部。3、技能标准.a 熟悉掌握餐厅的各项工作技能标准并能及时标准地给下属予以纠正指导。b 能够熟练操作大型宴会设计,摆台等。c 具有高级服务师的资格认证。4、实践标准.a 能在员工队伍中树立努力进取的方向。b 日常的行为规范和作风。c 培养人的能力。d 能很好地把理论工作运用在实际操作中。(二)考核办法1、理论试题.2、口头面试.3、实操.4、实习观察.附表:
评分项目
实践标准
员工精神面貌
上菜点菜技巧
工作灵活性
工作可靠性
工作主动性
工作协作性
带领实习生
专业技能
技能实操
服务规范
专业知识
评语
努力方向
被考核人
培训方向
晋/降级审核
第10篇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考核标准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评价项目优秀很好好勉强不满意10分8分6分4分2分工作业绩目标达成度提前很多完成提前完成按时完成退后完成不能完成工作效率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费用控制有效、合理控制能合理控制大多数情况能控制不能很好的控制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工作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领导能力领导能力较强,比较能服人领导能力强,能服人有领导能力,通常能服人缺乏领导能力,很难服人领导能力差培养下级能力善于发觉和培养下级,注重储备人才注重对下级的培养,懂得储备人才有培养人才的意识,关心下级的成长不善于发觉、培养人才没有培养人才的意识指导能力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工作态度文化理念认同并执行认同接受并执行接受不接受合作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有效,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不好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责任心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需督促才能完成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第11篇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文件名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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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应在当地、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全面负责。
具体规定如下:1.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岗位上,从事电工作业的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2.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
3. 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电工教材进行授课、测验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操作证后,受训人员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4. 电工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持证上岗。
按照要求每两年由当地电工考核机构进行一次复审。
在考核发证和复审后一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组织一次中间考核,考核要求按复审内容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操作证。
凡没有进行中间考核的,不予复审。
5.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必须由本单位重新考核后才可恢复作业。
6. 对于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才可参加作业。
7. 对新参加电工作业的人员,除应符合电工的基本要求之外,还应在本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见习,才可随同有一定经验和经历的师傅上岗,参加指定的作业,但不得单独作业。
在完成培训和本单位考试合格后,并确认已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才可申报参加当地电工考核组织举办的电工现代安全技术培训。
二、变电所和配电站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具备的条件1.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参数、构造、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
2. 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负荷情况、变化规律和经济运行方式。
3.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4. 掌握本所(站)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指挥本所(站)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6. 能根据本所(站)的各项工作内容制订、审查和执行安全措施。
7. 能组织本所(站)值班人员做好运行分析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电气设备预防事故措施。
8. 熟悉本所(站)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
9.熟练地掌握、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变电所和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本所(站)的各项规程制度。
2. 掌握本所(站)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3. 掌握本所(站)主要设备的一般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和负载情况。
4. 熟知本所(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贯彻执行现代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 能独立进行倒闸操作,能查找、分析和处理设备隐患与事故。
四、对企业电力运行调度员的基本要求1.熟悉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 熟悉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了解调度范围。
3. 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调度操作术语等基本知识。
五、变电所和配电站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1.按时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2.完成本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联系。
3. 记录本班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操作、设备异常、故障情况、检修工作等。
4.管理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其他工具,并按规定完成测试和保养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6. 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12篇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怎么写
文件名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
一、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应在当地、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全面负责。
具体规定如下:1.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岗位上,从事电工作业的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2.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
3. 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电工教材进行授课、测验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操作证后,受训人员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4. 电工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持证上岗。
按照要求每两年由当地电工考核机构进行一次复审。
在考核发证和复审后一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组织一次中间考核,考核要求按复审内容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操作证。
凡没有进行中间考核的,不予复审。
5.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必须由本单位重新考核后才可恢复作业。
6. 对于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才可参加作业。
7. 对新参加电工作业的人员,除应符合电工的基本要求之外,还应在本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见习,才可随同有一定经验和经历的师傅上岗,参加指定的作业,但不得单独作业。
在完成培训和本单位考试合格后,并确认已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才可申报参加当地电工考核组织举办的电工现代安全技术培训。
二、变电所和配电站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具备的条件1.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参数、构造、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
2. 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负荷情况、变化规律和经济运行方式。
3.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4. 掌握本所(站)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指挥本所(站)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6. 能根据本所(站)的各项工作内容制订、审查和执行安全措施。
7. 能组织本所(站)值班人员做好运行分析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电气设备预防事故措施。
8. 熟悉本所(站)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
9.熟练地掌握、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变电所和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本所(站)的各项规程制度。
2. 掌握本所(站)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3. 掌握本所(站)主要设备的一般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和负载情况。
4. 熟知本所(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贯彻执行现代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 能独立进行倒闸操作,能查找、分析和处理设备隐患与事故。
四、对企业电力运行调度员的基本要求1.熟悉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 熟悉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了解调度范围。
3. 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调度操作术语等基本知识。
五、变电所和配电站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1.按时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2.完成本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联系。
3. 记录本班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操作、设备异常、故障情况、检修工作等。
4.管理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其他工具,并按规定完成测试和保养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6. 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13篇 厨房管理人员厨师厨师长考核标准考核办法
厨房管理人员(厨师/厨师长)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1、技能标准a:掌握和熟悉所管辖岗位的技术要求,并能对该岗位执行标准时做出判断和指导;b:能够熟练规范操作所负责岗位的出品质量要求和速度效率要求;c:考核时所出产品至少有一个能够获得评审团的试上市品种的评议结论。评审团的评审项目有:① 色、香、味、形、器、意、趣、成本、市场潜力;② 基本功、操作习惯等。2、理论标准a:能够掌握并通过美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的理论知识、营养学理论基础知识、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知识等方面的口头提问和书面试题。b:能独立做工作计划和报告。3、实践标准a:做工作的扎实度,是否能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b: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c:在团队中的协作力;d:对本职工作的热情创新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e:日常的行为规范和作风;f:带人能力。(二)考核办法1、口头面试2、理论试题3、实操演练4、试用观察5、定向投票
附表:
评分标准考核内容
7.6—10
5.1—7.5
2.6—5.0
1—2.5
得分
技能标准
技能知识
技能操作
基本功
操作习惯
成本意识
产品
色
香
味
型
口感
器
意
趣
搭配
理论标准
面试得分
技术理论
计划/报告
实践标准
工作扎实性
遵章守纪
协作力
创新力
工作热情
工作效率
带人培训力
必过题
厨师必知
评语
努力方向
被考核人
培训方向
晋/降级审核
第14篇 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怎么写
物业(保安)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一试用(见习)期:三个月;
二转正标准适用对象:物业管理部新晋(录用)教官、正副领班、主管或经理;
三转正标准:1.领导能力: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目标或计划,所带领的团队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凝聚力及较高的战斗力;2.工作任务:业务技能精,能出色完成任务,办事效率高,经验丰富,方法灵活,解决问题有效;3.处事能力:有很强的理解力,能深刻领悟上级的意图与工作布署,对事物判断极为准确;4.方案实施:管理方案实施效果显着,部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5.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协调,积极寻求合作,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6.责任意识: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可放心交付或交待工作,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能勇于承担责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7.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言行诚信,立场坚定,对公司、企业高度忠诚,关心爱护下属,平易近人,心胸宽广,具有牺牲奉献精神;8. 成本意识:节约成本意识强,积极避免浪费。
第15篇 部门主管及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部门主管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与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年龄25-50周岁之间。
2.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水平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组织沟通能力强,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服务质量标准
1.各个部门主管每天分别对其分管岗位或区域巡查两次,并在各个岗位工作记录表(簿)做好相应巡查情况记录。
2.收集分管岗位工作记录表(簿),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各个岗位工作记录表(簿)汇总工作。
3.熟悉污水净化设备的使用,能按照相关操作流程正确添加污水净化药品。
4.能按照后勤管理处要求对8号、11号学生公寓的太阳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5.能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和设计相关岗位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记录表(簿)。
6.全面负责分管部门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7.制订分管部门队伍年度和月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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