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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理标准15篇

发布时间:2022-12-30 热度:99

执行管理标准

第1篇 火灾时电梯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火灾时电梯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发生火灾时,对于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接驶到首层次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三、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四、井道内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处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六、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第2篇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文件名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

一、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应在当地、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全面负责。

具体规定如下:1.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岗位上,从事电工作业的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2.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

3. 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电工教材进行授课、测验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操作证后,受训人员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4. 电工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持证上岗。

按照要求每两年由当地电工考核机构进行一次复审。

在考核发证和复审后一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组织一次中间考核,考核要求按复审内容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操作证。

凡没有进行中间考核的,不予复审。

5.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必须由本单位重新考核后才可恢复作业。

6. 对于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才可参加作业。

7. 对新参加电工作业的人员,除应符合电工的基本要求之外,还应在本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见习,才可随同有一定经验和经历的师傅上岗,参加指定的作业,但不得单独作业。

在完成培训和本单位考试合格后,并确认已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才可申报参加当地电工考核组织举办的电工现代安全技术培训。

二、变电所和配电站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具备的条件1.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参数、构造、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

2. 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负荷情况、变化规律和经济运行方式。

3.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4. 掌握本所(站)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指挥本所(站)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6. 能根据本所(站)的各项工作内容制订、审查和执行安全措施。

7. 能组织本所(站)值班人员做好运行分析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电气设备预防事故措施。

8. 熟悉本所(站)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

9.熟练地掌握、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变电所和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本所(站)的各项规程制度。

2. 掌握本所(站)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3. 掌握本所(站)主要设备的一般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和负载情况。

4. 熟知本所(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贯彻执行现代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 能独立进行倒闸操作,能查找、分析和处理设备隐患与事故。

四、对企业电力运行调度员的基本要求1.熟悉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 熟悉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了解调度范围。

3. 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调度操作术语等基本知识。

五、变电所和配电站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1.按时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2.完成本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联系。

3. 记录本班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操作、设备异常、故障情况、检修工作等。

4.管理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其他工具,并按规定完成测试和保养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6. 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3篇 塔式起重机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总则

1.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以安全第一、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目的,为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经常保养、计划修理、延长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应以配合好施工单位作业为己任,做到不搞特殊,服务热情,用户至上,信誉第一。

二、管理

1.塔式起重机是房建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垂直运输设备,各级领导都要抓紧、抓好、既要树立以设备为施工生产服务的观点,又要克服重生产、轻管理的倾向。

2.推行全员管理。开展各项爱机竞赛活动,调动群众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讲究效益、奖罚分明。

3.塔式起重机实行集中管理、以租赁方式提供使用,建立塔式起重机拆、装专业队(组)负责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工作。

三、操作工和起重工

1.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公司必须进行系统培训,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2.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多次发生责任事故者,应立即调离改做其他工作。操作证收回,上交签发机关注销。

3.认真贯彻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机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体机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其职责是:

(1)保证塔式起重机经常处于整洁完好,限位及其安全装置经常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2)指导机组人员正确使用塔式起重机,发挥塔机效能,努力完成任务。

(3)重视安全生产、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检查督促机组人员共同做好塔机的保养,保持机况良好,延长大修周期。

(5)正确及时填写司机手册和运转日报。

(6)组织文化、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机组人员素质。

四、塔式起重机机长的任免权限

1.一般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任免,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机长由吊装队提名,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正式任免。

五、塔式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由施工队配备。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选配,并持有安全部门签发的上岗合格证。

六、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如头带红色安全帽,臂套红色袖标等。对无明显标志的人员,操作工有权拒绝起吊。严禁指挥人员酒后指挥。

七、路基和道轨的铺设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道轨的铺设,由施工队承担。路基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原厂规定。对于自重在6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地基要分层压实,做到每步取样,并绘出取样平面图,做好地基试验记录。

2.塔式起重机路基的上部建筑材料,除道轨外,枕木、道轨、道钉、鱼尾板、连接螺栓和弹簧垫圈以及轨距拉杆等,均由吊装队提供,其路基技术要求由吊装队提出,并派专人予以技术指导。

3.塔机路基铺好后、由公司生产调度牵头,安全、技术、设备(机械处)、吊装队、施工队派员参加,对路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准立塔。验收单一式六份,参检单位各一份。同时,塔基试验资料和道轨的测量数据由施工队移交给吊装队存档。

八、塔机的拆和装

1.塔式起重机每次拆除和立塔前,吊装队应指定专人对塔机各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将带有故障的零、部件装上塔机继续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并由专业组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3.塔机拆装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应超过规定的大数。

4.塔式起重机安装好后,由吊装队指定专业人员对塔式起重机各部进行检查、调试,经过试验认定合格后,由指定的专业人员签发塔吊运转通知书方可投入运转。

凡投入运转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设置都必须齐全可靠,如道轨端挡、行程限位止档和接地设置等。

九、使用和保养

1.塔式起重机使用的原则是“先内后外”(内是指城建集团所管辖范围)。一般塔式起重机由公司调度,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出租需报总公司平衡后方可实施。

2.塔式起重机无论内部或外部使用,一律实行租赁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责任,相互制约、互相促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塔机租赁工期按有关内容核定。

4.租赁台班费,按季节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定价。

5.运转记录是塔机的原始凭证,操作工每天要认真填写。由于社会原因(如停电等),经双方签认后,可作延长使用塔吊工期和核算依据。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到“六不准、六不吊”。塔吊高度超过20米以上者,应采取哨语、旗语并用。

7.认真做好塔机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坚持每日进行10~30分钟,每旬进行1~4小时检查保养,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

十、检查、奖惩

1.坚持塔机定期检查制度,队每天、处每月、公司每季对在用塔机进行检查一次,遇有天气变化,节假日等随时进行检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罚款。

(1)工作时,操作工未带操作证,罚本人人民币5元。

(2)非操作工操作设备,罚本单位人民币100元,如系单位主管指派,罚当事主管人民币200元,罚当事人10元。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罚单位2万元,发生责任大事故,罚单位1万元,罚直接责任者1000元。

(4)未按规定配备操作手,至少配1人罚单位200元。限3天内配齐,3天之内仍未配齐,再罚单位200元,直至配齐为止。单位已按规定配齐操作手,操作手擅自离岗,罚单位10元,罚操作手50元。

(5)违反操作规程“六不吊”和“六不准”规定者,罚当事人50元。

(6)其他罚款规定:

①无上限位装置,无力矩限制器(含失灵),罚操作手20元,罚单位100元。

②无其他限位装置(含失灵),罚操作手10元,罚单位50元。

③停止使用时,未断电源上锁,罚操作手20元;少卡一个轨钳,罚操作手5元。

④润滑不好,罚操作手5元;机容不洁,罚操作手5元。

⑤操作手能发现的隐患,但操作手未发现者,罚10至50元。

⑥摔大臂、脱轨、倒塔帽,罚单位300至1000元。

(7)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①单位罚款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入成本。

②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十一、附则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总公司设备管理部。

附1:

六不准,六不吊(总公司规定)

一、六不准

1.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上机。

2.夜间作业照明条件不好不准上机。

3.雨雪雾天视线不良不准上机。

4.酒后不准上机。

5.身体有病不准上机。

6.未进行安全检查不准上机。

二、六不吊

1.不超吊。

2.不拉吊。

3.弯道和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5.捆扎不牢不吊。

6.未经专业训练的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附2:

十不吊(建设部规定)

一、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二、指挥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四、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五、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六、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七、松散物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八、零碎小物件无容器不准吊。

九、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第4篇 水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二、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和压力试验。

三、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四、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五、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第5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6篇 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三、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四、由主管工程师审批后,签发《消防设施停用通知书》并通报有关部门。

五、工程部接到停用通知后,属于停用消防水的,由主管工程师核定水费,凭财务的水费收据开具《操作票》。

六、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第7篇 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怎么写

文件名电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标准

电子文件编码页码

一、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应在当地、市劳动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全面负责。

具体规定如下:1.在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岗位上,从事电工作业的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2.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电工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

3. 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和电工教材进行授课、测验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现代安全技术操作证后,受训人员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4. 电工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操作证、持证上岗。

按照要求每两年由当地电工考核机构进行一次复审。

在考核发证和复审后一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组织一次中间考核,考核要求按复审内容进行,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操作证。

凡没有进行中间考核的,不予复审。

5.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脱离本岗位作业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必须由本单位重新考核后才可恢复作业。

6. 对于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才可参加作业。

7. 对新参加电工作业的人员,除应符合电工的基本要求之外,还应在本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见习,才可随同有一定经验和经历的师傅上岗,参加指定的作业,但不得单独作业。

在完成培训和本单位考试合格后,并确认已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才可申报参加当地电工考核组织举办的电工现代安全技术培训。

二、变电所和配电站负责人及值班长必须具备的条件1.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参数、构造、工作原理和运行特性。

2. 掌握本所(站)电气设备的负荷情况、变化规律和经济运行方式。

3.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

4. 掌握本所(站)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指挥本所(站)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6. 能根据本所(站)的各项工作内容制订、审查和执行安全措施。

7. 能组织本所(站)值班人员做好运行分析和管理工作,适时提出电气设备预防事故措施。

8. 熟悉本所(站)设备的维护和验收工作。

9.熟练地掌握、运用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三、变电所和配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熟悉本所(站)的各项规程制度。

2. 掌握本所(站)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操作要求。

3. 掌握本所(站)主要设备的一般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和负载情况。

4. 熟知本所(站)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保护范围。

5. 能正确贯彻执行现代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6. 能独立进行倒闸操作,能查找、分析和处理设备隐患与事故。

四、对企业电力运行调度员的基本要求1.熟悉本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2. 熟悉调度管理的基本制度,了解调度范围。

3. 熟悉本企业电气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调度操作术语等基本知识。

五、变电所和配电站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1.按时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2.完成本班内上级下达的任务,并作好记录,及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联系。

3. 记录本班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如设备操作、设备异常、故障情况、检修工作等。

4.管理好各种安全用具和其他工具,并按规定完成测试和保养工作。

5.搞好环境卫生,保持设备清洁。

6. 认真进行交接班工作,仔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8篇 某小区清洁工管理执行标准

小区清洁工管理执行标准

一、员工一律佩戴工作证上班。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如上班期间不准会客,聚众交谈,以公代私给业主提供有偿服务。有事先请假,请假超过两天者,由服务中心主管审批,生病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就医;病假须出示指定就医的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三天不上班者视自动离职。

三、必须爱护工具,丢失或损坏者折价或照价赔偿。节约清洁材料,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四、爱护小区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服务中心汇报。

五、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与声誉和对他人不道德的事情。说话和气,互相团结,对业主要有礼貌。

六、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每月交工作报告一份。

七、不能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罚。

八、坚决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九、未尽事宜,请参照《清洁员工纪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遵守《员工请假制度》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执行《员工服务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业主的钱物。

7、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8、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第9篇 车间5s管理和执行标准

一、责任区划分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划分各部门责任区。

2.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踪责任。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5s第一责任人,所谓本部门的范围也包括借给他人使用的区域。

2)使用该区域的责任人有义务和责任搞好本区域5s工作;

3.公司5s领导小组只问责责任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其下属责任人和借用区域负责;

4.每个部门5s看板正上方必须安装部门区域和消防设施布局图;

二、区域和通道划分

1.区域分为操作区、物料区和通道;

2.有摆放物料的地方,就必须有通道;

3.主通道必须保证公司大型叉车能够通过,宽度不能小于2.5米,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告管理小组执行(副)组长批准;

5s:区域和通道划分

4.区域内通道简称辅通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宽度,宽度不得低于80厘米;

三、线条和画线要求

1.主通道线为黄色实线,宽度为10厘米;

5s:线条和画线要求

2.定位线、区域线和辅通道线为黄色实线,宽度为4厘米;

3.危险区域、不合格或废品区用红色实线圈起来,宽度为4厘米;

4.箭头为黄色,方向与通道线平行,居通道正中央,根据就近和逃生路线原则指引,全厂固定一个格式。

5.线条不得出现缺失和破损,要保持颜色清晰

四、定置要求

1.能够移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有定位线,已固定的设备和工具不需要定位线;

5s:定置要求

2.存放物料的地方必须有物料区域定位线;

3.画定位线方法

(1)采用宽度为4厘米的黄色实线。具体画定位线的方式有两种:方式一为密闭式;方式二为画定四角。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定位线与被定位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可超过0.7厘米;

五、物料和设备摆放要求

1.单体包装重量超过10千克时高度不可超过1.8米;

2.各类层叠摆放物料不可超过7层;

3.摆放物料时不可超过存货甲板;

4.物料上的标识牌必须面向通道方向,这样易于识别。

5.大型物料存放区或仓库进门处必须有储物看板。

六、标识要求

1.颜色:(1)不合格、报废、警示类:白底红字;

(2)其余:蓝底白字。

2.规格:(1)大号:a3(0.42米×0.3米);

(2)小号:a4(0.21米×0.3米)。

3.字体:宋体。

4.高度;(1)1.8米;(2)3.7米;

5.位置;面向通道或人员操作方向;

6.对象

(1)产品;

(2)物料:

5s:标识要求

(3)危险品;

(4)区域;

(5)工具;

(6)文件;

7.排版:一行优先,两行其次;

8.挂法:固定优先,悬挂次之;

七、颜色要求

1.管道颜色

5s:颜色要求

(1)水管,用灰色标识;

(2)气管,用黄色标识

(3)线管,用白色标识;

(4)高温管,用红色标识;

(5)高压气管,用红色标识;

(6)楼梯栏杆,用黄色标识;

(7)消防管,用红色标识;

2.区域

(1)黄色(实线),一般为通道线、区划线、固定物品定位线

(2)绿色,表示合格区

(3)红色,表示不合格区、废品区和危险区

(4)红色斑马线,表示不得放置、不得进入等

5s:红色斑马线

(5)黄黑斑马线,表示警告、警示(如地面突起物、易碰撞处、坑道、台阶等)

(6)红色,表示配电装置、消防栓处、升降梯下:

八、看板要求

1.规格,与目前看板一致,增加一块。

2.内容

(1)7s知识。

(2)评比成绩。

(3)改善图片前后对比。

(4)员工7s创新;

3.位置:办公室和车间进门处附近;

4.其他要求

(1)每周更新一次;

(2)确定责任人;

九、储物看板要求

1.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象。仓库或车间仓库门前;

3.要求

(1)及时更新;

(2)准确;

(3)方便查找;

第10篇 公司标准工作票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管理规定

公司标准工作票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两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的标准工作票票库要有严格的编制、审批、入库、执行等程序,从而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及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 标准工作票任务的提出

第三条 标准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负责设备调度管理的风厂提出,提出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均必须经风厂厂长核准。

第三章 标准工作票编制

第四条 标准工作票的编写格式应符合中国__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第六条 凡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工作票任务名称相同,其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须一致。

第七条 同一变电所中相同电气元件的回路,即使其设备配置完全相同也坚决禁止相互套用标准工作票,必须分别编写标准工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第八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第十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其包括: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皮带、变压器、配电间、6kv和380v高低压段、气瓶库、电缆间(沟)、电缆夹层及隧道、油码头、氢气系统及制氢站、汽轮机油系统、蓄电池室、控制室、调度室、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和净烟气烟道、液化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品存放场所;距氢气系统(含氢气管道、氢气瓶、贮氢罐、阀门、法兰等)、油罐10米及以内场所;油罐、卸油站、污油池、油泵房、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气管道;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各发电企业确认的一级防火部位和场所。

第十一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其包括:汽机房、锅炉房应办理一级动火的设备、场所以外的所有部位和场所;输煤系统等。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第十二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以下工作内容应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由于配合其它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其它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按本地区省级及以上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第四章 标准工作票审批

第十四条 工作票任务审批:标准工作票的任务和所需安全措施应由本风厂负责人审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 标准工作票审批:标准工作票编写完成后,由风厂内全体运行人员自审合格并由主值、值班长签名,然后由风厂厂长、风厂专工审核正确无误签名,审核人员对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直接责任。标准工作票一式二份再交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审核签名,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标准工作票的审批工作一般应在编写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七条 经生产技术部分管运行和检修工作的管理人员审核签名后的标准工作票,由生技部部长审定后,自审定合格之日起,标准工作票有效方可执行入库手续。

第五章 标准工作票入库

第十八条 合格的标准工作票由风厂厂长检查其批准手续完备后签发准许入库单,汇入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工作票准许入库单在风厂存档备查。

第六章 标准工作票执行

第十九条 标准工作票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守“中国__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第二十条 调用标准工作票前,风厂厂长、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审查所调用的标准工作票与所要进行的工作任务和所需安全措施完全一致,审查一致后方可调用此标准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风厂厂长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直接责任,工作许可人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值班负责人对调用标准工作票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物业区域火灾时电梯管理规定执行标准

物业区域火灾时电梯管理规定执行标准

一.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及时与消防部取地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发生火灾时对与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接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与火灾未蔓延的楼层。

三.使乘客保持冷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有手关闭厅外门并切断总电源。

四.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员使用以灭火器使用。

六.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停电梯造成困人事故。

第12篇 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执行标准要求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公司办理消防设施停用手续后,按《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执行。

第13篇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设备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二、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工程部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四、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五、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14篇 锅炉管理交接班制度执行标准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1)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3)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4)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5)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6)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4)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5)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人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15篇 小区的绿化工管理执行标准

小区绿化工管理执行标准

为搞好住宅小区整体绿化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标准。

一、楼管员履行对绿化工的日常管理,绿化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二、绿化工必须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尽心尽职搞好绿化工作,必须熟悉掌握园艺技术,提高环境美容质量,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三、绿化工当班时间内必须佩带工号牌,穿工作服。注意仪表整洁,讲话要和气,待人要诚恳、热情大方。

四、绿化工负责花卉培植、育种、移栽、施肥、松土等工作。

五、绿化工负责住宅区楼内外重要装饰部位配花、换花和养护工作。

六、遇有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时,绿化工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负责购花,配花并布置场地。

七、绿化工应经常到达花卉现场进行检验,定时给花卉浇水、施肥、修剪等。防止枯死。

八、绿化工作有责任要求业主爱护公共花卉和草坪,严禁将烟头、茶渣等杂物倒入盆内或草坪上。发现蓄意破坏的现象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严重的报服务中心主管处理。

九、绿化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予以罚款。

十、绿化工应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背将按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十一、绿化工应以服务中心利益为重,遵守业主,尽量给业主,提供方便,不得损坏业主利益,影响服务中心形象。

十二、因绿化工失职使花卉或草坪出现大面积枯死现象,将追究其责任,直到罚款和开除。

十三、绿化工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积累经验,努力提高业务和服务质量。

十四、绿化工具和各种用料必须妥善保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十五、注意防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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