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报告
2015年2月5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公司一周的整改,对所列安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现综述如下:
1、配电箱使用完毕即给关闭,定人管理。
2、新厂低压配电室门制作了档鼠板。
3、厂区现场增加了消防设施,包括现场仓库外,电焊区,以及容易发生火灾的其他重点部位。
4、2月6日,根据公司1月20日制定的《2015年补充培训计划——应急预案与演练计划》的内容,提前进行了本年度的消防应急预案。
5、切割用氧气瓶、乙炔分区域进行了存放。
6、切割操作区域的切割机与锯床工位分开,切割操作区单独设置。
7、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目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成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和防火委员会,建立的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工人持证上岗。设有专职安全员。工人操作过程中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取得了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为下一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5年2月11日
第2篇 浅述搞好班组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一 引 言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不过就全国范围讲。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虽然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企业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频发的事故证明了在一部分员工中安全生产的意识仍很淡薄。班组是企业基层组织中的最小单元,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首先要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的思想意识入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在安全领域的巨大作用,积极搞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推进企业的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5个方面抓起。
二 提高思想水平,努力增强安全管理的预见性
在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求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因为,班组是企业的细胞,只有细胞健康,肌体才有活力。
每一位员工要善于了解、总结和分析每道生产工序、每个流程、每项作业中的难点,并根据环境条件和班组员工思想状况,科学、系统、全面地掌握各种危险因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程,坚决杜绝身边各种违章操作现象,积极查找生产过程中不安全的隐患,搞好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身边的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更加有的放矢的搞好各自岗位的事故预防演练工作,从而提高全员的意识和安全素质,要警钟长鸣,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 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增强安全管理针对性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管理无处不在。特别是班组安全管理,其综合性强,又很具体。既有人的管理,如掌握班组员工的心态,情绪和思想波动;又有现场岗位的管理,如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活动台帐、劳动保护“两个一”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以及现场安全检查与注意事项等。要以“人”为本,坚决抵制生产过程中的蛮干、不在乎、侥幸现象的发生,铲除各种麻痹大意的思想,较好地规范企业每个员工的安全行为,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安全卫生与身体健康。因此,要有针对性地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新、老员工的安全教育不能“一锅煮”,而要“分灶吃饭”;不同环境的作业和不同性质的操作也要有针对性地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切忌安全生产的预防管理措施“一把钥匙开多把锁”,这样才能使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 提高技术水平,持续增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大家知道,企业中班组员工的技术水平的高与低,是指完成班组工作任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该说,职业安全是企业员工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因此,班组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与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是相辅相成的。即班组要与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同步。其员工要不断地提高操作技能、掌握操作堆积、懂得岗位设备、工艺流程性能和各个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现象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并能预测可能出现的后果,才能及时有效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操作的行为,获得班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
五 提高创新水平,充分增强安全管理的稳定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员工既不能套用计划经济时期的陈旧做法,又不能单靠行政命令,必须结合班组的实际,综合运用好法律、经济、行政以及教育的手段,认真贯彻落实班组的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观念。
当前,企业员工要不断在思想观念、安全科技和安全文化不断创新,以创新的思维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积极治理企业,以获取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六 提高文化水平,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灵活性
提高文化水平,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灵活性,对于提高班组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班组整体的文化水平的高低,将制约着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它是班组战斗力的一个睛雨表;其次,班组员工文化素质的高低,在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方面存在着深浅的差异;第三,当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时,安全教育多半会成为形式,难以达到教育培训的目的;第四,班组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蛮干、侥幸或一念之差以及习惯性违章操作现象必会发生。
因此,必须在班组内采取一些灵活多变的集体讲座、运用一事一议一训,员工互相帮带、现场分析演讲、交流会以及班前后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提高班组员工的整体文化水平,使安全教育潜移默化地走进班组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使员工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教育。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时刻维系着的生存与发展。因此,要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探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真正把企业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3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监督注册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现场总监:
联系电话: 形象进度: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1
监理规划
将安全生产管理列入监理规划(有、无);中型以上工程在监理细则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要求(有、无);监理规划安全专篇中明确安全控制点(有、无);关键部位安全控制措施(有、无)。
2
安全管理 制度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方案审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资料归档制度)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有、无)(内容主要为: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类人员考核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4
方案审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如: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
5
费用控制
对施工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管理控制(有、控制不严格、无管理台帐)。
6
设施、设备验收
对(塔机、施工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并备案管理的。
7
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有、无);检查记录(有、无)
8
整改要求及落实
及时签发整改通知(有、无);对整改内容及时进行复查(有、无);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记录(有、无)
监理单位(签字): 检查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
说明: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下发整改通知单:
(1)监理规划安全专篇中未明确安全控制点
(2)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需要专家论证而来进行专家论证的、无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方案审查
(3)未对(塔机、施工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并备案管理
第4篇 如何开展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根据局里统一安排、今天由我给大家讲一节课,题目是:如何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今天也谈不上讲课,我只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文件,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和危化科实际工作,与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有关问题。有讲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谅解。
因监督检查必然涉及到行政许可等多方面工作,因此,今天我主要从行政许可的范围、职责和如何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两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下。
一、行政许可范围、职责
要全面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首先要全面了解各级安监部门行政许可的种类、职责,特别是我们县级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范围和职责。目前,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许可共有6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许可。此项许可由县级安监局初审,烟台市安监局审核,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许可。又分甲种证和乙种证许可。其中,甲种证也就是加油站、油库的经营许可,由县级安监局初审,烟台市安监局审核,省安监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也就是化工原料和农药等经营许可,由县级安监局初审,烟台市安监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由烟台市安监局备案,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见附表1),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由县级安监局备案,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见附表2);
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要实行登记。由企业网上申报,经县级安监部门初审,由烟台市安监局转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生产企业由烟台市安全生产检测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书》,经营企业由莱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6、建设项目的许可。目前,对建设项目的许可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台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烟安监[2008]116号)和《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委托办法》(烟安监[2008]11号)等规定进行。2008年烟台市安监局又将规模较小、投资额低于2000万元且危险程度较低且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含硝化、氯化、氟化、加氢、制氢、裂解、重氮化等高危工艺)的建设项目委托给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县级安监部门受委托具体类别(见附表3)。对建设项目共分三步,第一步是设立安全审查,第二步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三步是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危化企业的准入和延期换证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政府和烟台市政府在行政许可和延期换证过程中,确定出了8个否决项(见附表4)。
二、如何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分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三大类。
目前,我们对危化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10月1日刚刚实行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进行。
通过多年检查实践,我们认为对危化企业的安全检查主要应按六个步骤进行。就是“一听、二查、三看、四问、五评、六反馈”。听:主要是听取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的情况汇报;查:就是查阅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看:就是实地查看生产、经营现场;问:就是现场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提问;评:就是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反馈:就是将检查情况向企业进行反馈,今天我主要讲前五点。
第一部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1、听。主要是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开展的各项活动等。
2、查。主要是查阅档案资料,包括九大项。我认为可按照查许可,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查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制定和落实,查协议签订,查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查应急队伍建设,查企业落实各部门规定的顺序进行。
(1)查许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生产非药品类易制毒产品企业是否进行备案,并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所有许可证到期后是否按时进行延期换证。对此项内容的检查在年初检查一次就可以了。
(2)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企业是否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数量是否达到要求,人员是否的确在岗在职。同时,查组织机构还要看企业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等。对组织机构的检查主要查看企业内部下发的正式文件。
(3)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建立和落实。
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三大类22项(见附表5)。一是各级人员职责,二是各级组织职责,三是各领导小组职责。查责任制主要查企业制定的是否涉及每级人员、每个岗位,职责是否切合实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下列42种(见附表6)。查制度主要检查企业制定的制度是否完善,种类是否齐全,是否根据新颁布和重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订和增补,从业人员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其中,制度的落实是检查重点。
因时间关系,我不能对每一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进行一一讲解,下面,我只针对几个重点制度的落实进行一下讲解。
《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管理制度》落实:主要查企业是否依据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的规定进行提取,提取标准(见附表7);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是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投入台帐,并每月上报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主要查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员是否参加烟台组织的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每年是否参加再培训;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查企业是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是否按规定开展“三级”、“四新”教育,“三级教育”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教育,“四新教育”指企业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前的教育;是否编写切实可行、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教育培训教材,培训课时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进行考试并考试合格后上岗,有无考试卷,是否按规定建立“一人一档”。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指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查企业在原来许可的基础上是否进行新、改扩建;如进行了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是否手续齐全(主要指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手续);是否按规定编写试运行方案并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主要查企业是否按规定确定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监管档案,并予以公布;是否定期进行检测、评估;是否制定监控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包括企业是否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是否完善,场所现场布置是否合理,防护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维修、保养、检测是否及时完好,是否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是否检测合格并公示,每年是否对职工进行健康查体等情况。
《安全会议制度》落实:查企业是否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并做好记录;企业负责人是否定期参加会议,研究安全工作;重大活动和节日企业是否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会议要有会议方案、入会人员签字、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入会人员、会议内容、落实情况等。
《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主要查企业是否按制度规定开展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的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参加检查;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做到“四定”,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来源;检查是否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参加人员、检查部位、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情况、检查人员、负责人签字。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主要查企业从安全设施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是否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施管理有章可循;是否按照分类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台帐包括所有安全设施型号、所在部位、管理责任人、检测检验等情况,并及时进行充实和完善,规范安全设施管理档案;是否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是否出具报告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主要是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首先,用人单位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品代替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其次,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采购时重点检查“三证一书”。就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资格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佩戴使用说明书》;验收就是在企业购回劳动防护用品时要仔细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主要查企业是否按工作和作业环境按规定标准、时限发放,重点检查发放台帐;使用主要现场查看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更换和报废就是要及时更换和报废已损坏和失效的防护用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落实:主要查企业是否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报告、进行调查,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是否落实,“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是否建立台账。
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来说,仅各种安全记录台帐就有19种(见附件8)。
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下列四大类18种(见附表9)。一是一般安全技术规程,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三是通用岗位操作规程,四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查企业操作规程制定是否全面,符合规范要求。
作业票证,主要包括下列12种(见附表10)。主要查制度落实,检查时要与看现场相结合,重点检查企业在作业前是否按规定逐级进行审批,是否正确进行填写,并留档备查,是否与现场作业一致。
(4)查责任书、协议签订。一是查企业责任书签订情况。主要包括重点企业与政府部门签订的责任状,企业一把手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部门和车间、部门、车间与班组、班组职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要在年初签订,我们主要结合三月份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开展检查。二是查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是否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和并做好记录,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是否实行统一协调、安全管理。
(5)查企业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包括:确定风险评价范围、方法,开展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等。
风险评价方法包括: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scl)、预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实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事故树分析(fta)及事件树分析(eta)等方法。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时主要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火灾和爆炸、冲击和撞击、中毒、窒息和触电、有害物料、气体泄漏、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的腐蚀、缺陷、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因素。
制定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6)查应急预案编制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主要查企业是否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规定16项内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企业内进行宣贯,在安监部门进行备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7)查企业应急救援组织、队伍建设。主要查企业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完整有效。
(8)查基石工程年所涉及的班组一班三检、一班两会等制度和记录台帐。
(9)查企业落实各部门规定情况,共六项。这里主要指查各部门出具的报告和许可手续。
一是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
二是质监局出具的每年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阀、温度表等监测报告;
三是气象局出具的每年对防雷、防静电监测报告;
四是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每年对职工查体报告,职业场所监测报告;
五是环保局出具的审批、验收意见书;
六是安监局出具的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因素申报、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目标、方针备案证明等。
3、看。主要是现场查看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五项。
(1)看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2)看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是否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3)看设备防护设施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施工现场和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设施是否齐全。
(4)看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主要查记录和检测报告,生产现场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5)看安全设施是否定置管理;是否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并有标准化检查规定和记录;)看各种安全色、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标牌、标识设置情况。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重点检查安全色标识是否准确,管道流向是否标准明确。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见附表11)。看企业在厂区、车间、仓库、配电室等场所是否设置上述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见附表12)。看企业在各种机械设备、道路危险场所是否设置上述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见附表13)。看企业是否在各岗位设置上述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见附表14)。看企业是否在安全出口、道路、动火场所等设置提示标志。
安全标语:是安全文化的范围。主要看企业在厂区和围墙设置的“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等宣传字样和宣传图画。
安全标牌:主要指在生产现场各部位和岗位设置的各种标牌。包括在厂区入口处设置的入厂须知、安全方针、目标、安全承诺、岗位责任制等,在每个岗位设置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在装卸车处设置的装卸查验五项制度、危害告知、急救措施等。
安全标识:企业必须在每台设备上设置设备标识牌,(设备标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状态、管理人),在每个容器上设置容器标识牌(容器标识牌包括容器名称、容积、存放介质、特性、处置措施、责任人等),在存在噪音和有毒、有害气体场所将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公布,悬挂职业卫生检测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名称、国家标准、监测数据、责任人等)、在重点部位设置重点部位责任承包牌等。
4、问。就是现场提问有关人员。
一是提问企业负责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6项职责掌握和落实情况;六项职责包括: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制度、规程情况,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消除隐患情况,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情况,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是提问企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生产产品的掌握,企业生产过程的涉及的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哪些,向从业人员如是告知情况,企业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三是现场提问从业人员对单位目标、方针的了解;对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职业危害、处置措施是否全面了解;对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是否熟练掌握;对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是否熟知;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使每名从业人员都能达到“手指口述”的目标。
5、评。就是在对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结束后,由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归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作出现场处置要求。
第二部分:对储存和经营企业的检查。
因我市目前仅有莱州东方石油化工港储有限公司一家是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对储存企业的检查与经营企业中甲种证企业的检查基本相同,因此,我不再讲述对储存企业的检查。下面,我重点给大家讲一下对经营企业的检查,经营企业共分两种,一种是甲种证经营企业,包括加油站和四个油库;一种是乙种证经营企业,包括化工原料经营、压缩气体经营、油漆经营和农药经营等。对经营企业的检查涉及到我市16个镇街。
对加油站、油库的检查:
对加油站的检查主要分四部分。“一查、二看、三问、四评”。
1、查。
一查企业许可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消防意见书等。
二查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责任状签订情况和岗位责任制制定情况。
责任状签订主要查是否层层签订,是否覆盖每个部门、每名从业人员,责任状内容是否切合实际,有实效。
加油站责任制包括两部分,一是各级人员责任制,二是各位责任制,对加油站来说共有7种责任制。
(1)站长(经理)岗位职责;
(2)班长岗位职责;
(3)安全员岗位职责;
(4)加油员岗位职责;
(5)计量保管员岗位职责;
(6)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7)油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查责任制主要查企业制定的是否涉及每级人员每个岗位,职责是否切合实际。
三查企业制度制定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制度包括14种,制度主要查落实情况:
(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有检查记录,隐患整改登记。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有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方案,培训记录,考试卷,建立“一人一档”。
(3)安全奖惩制度;要每月进行兑现,有记录。
(4)消防管理制度;要根据制度要求,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测,并做好登记,摆放位置准确,有具体责任人。
(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要建立事故台帐,按规定时限、程序进行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要建立台账,定期发放。
(7)动火管理制度;要严格审批,签发作业票证。
(8)用电管理制度;
(9)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0)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1)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2)设备管理制度;要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明确责任人。
(13)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建立台账,定期进行评估,制定控制措施。
四查企业卸油操作规程等规程是否完善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
(1)加油操作规程;
(2)人工计量操作规程;
(3)卸油操作规程;
(4)加油机操作规程;
查操作规程主要通过看现场来进行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程要求进行作业。
五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员的培训。对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安全员的培训,主要由莱州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检查时重点查是否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是否按时进行再培训;对从业人员培训主要查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一人一档”;
六查台帐主要有会议记录台帐、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检查台帐、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等,同时要看各种台帐填写是否齐全;
七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停(送)电作业、施工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作业票证的使用情况。主要查每次作业前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批,作业现场是否按批准的时间、地点、方法进行,是否确定监护人等。
2、看。
一看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二看是否在指定的区域为摩托车加油,客车进站加油是否熄火;
三看加油岛、储罐区、管理室是否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配备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位置摆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好用;
四看现场线路和电器设备是否要求,有无乱拉、乱扯线路现象;
五看各法兰是否跨接,管线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六看静电接地和报警装置是否配备好用;
七看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禁止明火、禁止携带火种和必须穿劳动防护用品等标志是否齐全;
八查安全宣传标语的设置。
3、问。
一是现场提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操作规程、了解管理制度;
二是现场提问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进行人员疏散;
三是现场提问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危险因素、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
4、评。
就是在对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结束后,由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归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作出现场处置要求。
对农药、化工原料经营业户的检查:
对此类企业的检查主要掌握六查:
一查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查经营地点是否变化。如发生变化要督促业户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查企业负责人是否更换。如更换要重新进行培训,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四查企业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建立、健全;
五查经营场所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查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最后,我们还要了解各级对危化企业的总体要求。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和烟台市人民政府要求,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安监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现有化工企业要有计划地逐步迁入规划的专门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迁出前不再批准其扩能改造。我市将莱州市银海工业区(位于土山镇)和山东莱州工业园区(位于三山岛街道)确定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从2010年起,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上述指定区域。
2、“十一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立新的剧毒化学品和以生产剧毒化学品为主的企业以及投资额低于1000万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谢谢大家!祝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5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情况
1、监理单位资格审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主要内容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驻场情况:(在、不在)
2、监理规划:将安全生产管理列入监理规划(有、无);中型以上工程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要求(有、无);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控制点(有、无);关键部位安全控制措施(有、无)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方案审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工地例会制度等)
4、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无)。(主要内容为: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
5、施工单位制度检查:检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
6、方案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如: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是、否)
7、费用控制:对施工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进行管理控制(有、无)
8、设施、设备验收:对(塔吊、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检测情况进行核查并备案管理(是、否)
9、定期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有、无);检查记录(有、无)
10、整改要求及落实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有、无);对整改内容及时进行复查(有、无);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记录(有、无);未按要求整改,监理单位进行报告(有、无)。
第6篇 建设行政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内容平日里根据工地情况对照检查)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
10.整改结果复查情况;
11.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2.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第7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1 范围
为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设立、职责、监督、检查内容及奖惩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玉门油田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石油质字〔2004〕1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站管理规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总监: 是指公司安全总监及其所属单位安全总监。
3.2 安全监督: 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人员。
4 内容
4.1 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
4.1.1 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副总监或由安全副总监兼任安全科科长;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兼职安全总监,由同级副职兼任。
4.1.2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在要害车间、队站设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其他设兼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
4.1.3 公司分专业(钻井、井下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在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qhse监督站,实施异体安全监督,监督站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8‰。
4.1.4 公司安全监督机构为质量安全环保处,除4.1.3条所述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为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
4.1.5 安全监督的素质要求
a)具有工程技术或安全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b) 安全监督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
c) 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4.2 各级安全总监职责
4.2.1 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 负责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 负责监督公司及有关单位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
c) 负责监督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 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e) 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f)对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g) 负责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危险分级,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监控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 负责对公司承包商准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i) 监督承包商及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j) 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2.2 二级单位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 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 负责监督所属各车间队站和部门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人员;
c) 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 负责监督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e) 监督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重要设备、装置和在役油气压力管道的安全评估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
f) 对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油气压力管道、消防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g) 监督本单位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
h) 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检维修、油气管道施工检测、消防工程设施维修等工程施工作业派驻安全监督;对本单位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许可证(票)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i) 对本单位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qhse合同,并保证员工qhse合同的条款得到有效落实;对本单位各类承包商的qhse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j) 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使用,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k) 监督完善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各类作业应急方案,监督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监控方案的实施,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3 安全监督职责
4.3.1 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3.2 审核现场安全措施,监督现场的qhse体系运行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4.3.3 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3.4 负责监督本单位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负责本单位qhse数据的上报工作,监督“两书一表一卡”的规范运作,监督本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4.3.5 负责监督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监督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演练,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对本单位承包商、员工qhse生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6 按照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现场和临时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收取qhse教育费。
4.3.7 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炼化装置检维修、消防工程设施维修及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实施安全监督,审查施工方案,并定期提交现场监督的审核意见。
4.3.8 负责监督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4.3.9 发生事故后,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本单位事故处理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监督违章查处情况。
4.3.10 监督本单位安全专用器具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对本单位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实施监督。
4.3.11 设立安全监督站的安全监督须定期向委托方(或被监督单位)提交现场监督意见,向安全监督站定期提交现场监督工作报告。
4.4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4.4.1 公司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 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b) 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定期向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
c) 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d) 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施工的现场安全监督;
e) 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建立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评审和审核情况;
f)负责监督各类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工作;负责进入公司市场的工程服务类承包商的安全资质的审查;监督消防、劳保及特种设备生产厂商实行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
g) 负责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h) 监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情况;
i)负责监督公司各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执行情况、违章查处情况。
4.4.2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 负责监督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工作;
b) 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本单位安全监督的工作汇报;向所属单位安全监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c) 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d) 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实施;负责监督各类特殊作业票证执行落实情况;
e) 负责监督检查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f) 监督所属单位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审核及评审。监督本单位持续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削减和控制工作;
g) 负责监督本单位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h) 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监督所属单位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i) 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站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
4.5 安全监督的权利
4.5.1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生产、施工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受检单位和员工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督和检查。各级安全监督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督或主管领导反映有关安全问题。
4.5.2 参加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或被监督单位的生产、工程例会,对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5.3 对被监督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业绩考评有建议权。
4.5.4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其整改,如不能当场解决,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停产整顿。发现作业场所有特别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将情况和处理措施向上级报告。
4.5.5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同时依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 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安全监督人员不落实的;
c) 员工上岗前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上岗证上岗工作的;
d)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操作的;
e) 未向岗位操作员工及时发放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f) 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不定期检的;
g) 应急预案没有或针对性不强,不定期演练的;
h)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其他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未整改的;
i) 违反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单位;
j) 违反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个人;
k) 违反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4.5.6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并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并同时依照《油田分公司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 井控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 未经申报批准擅自钻开油气层的;
c) 井控装置配套安装不齐全、试压不合格,不具备控制井口的条件就违章进行下步作业的;
d) 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e) 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事故而不听劝阻的;
f) 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没有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或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听劝阻的;
g) 施工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人身伤亡等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4.5.7 安全监督人员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同时报所属单位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必要时得到批准后方可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5.8 安全监督人员和各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在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之前,须得到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批准,方可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对特别危险情况,安全监督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临时停止其作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事后要按照监督程序进行汇报并补办相关手续。
4.5.9 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督业务培训、会议及专业学术活动。
4.5.10 获得满足工作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以及生活条件(包括检测仪器、护品、生活、通讯、交通设施等)。
4.6 安全生产检查
4.6.1 各级安全总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
4.6.2 安全生产检查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相结合,检查的内容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相一致,检查(审核)出的问题需要修改体系文件的,要按照体系管理要求及时组织修订。
4.6.3 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车间(队、站)每月组织一次系统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按日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
4.6.4 检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检查的内容应编制qhse检查表,发现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执行;发现违章行为,按《qhse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6.5 安全监督实行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制,对重要的生产、施工环节等,安全监督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编制并填写qhse检查表,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进行追踪处理。
4.6.6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季节性、节假日、专业、综合性等检查方式。
4.6.7 日常检查
a) 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按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同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
b) 非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对工作环境、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作业;工作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监督,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及时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
4.6.8 季节性检查
a)春季: 以防雷、防风、防静电、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化冻跑损、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开展检查;
b)夏季: 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汛为重点开展检查;
c) 秋季: 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开展检查;
d) 冬季: 以防火、防爆、防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开展检查。
季节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4.6.9 节假日检查
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业务范围在节日前组织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4.6.10 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各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车辆安全、防尘防毒、防洪防汛、生产运行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予以消除。
4.6.11 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4.6.12 安全检查实行“检查表”制度,各级部门须完善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根据“检查表”逐项对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安全检查后,检查负责人签名,保证所检查的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承担检查责任,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直到彻底整改为止。
4.6.13 公司及各单位qhse管理机构应建立qhse检查记录,记录实施qhse检查的情况,并不定期公布检查的情况;安全监督检查要有记录,形成现场监督日志,详细记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安全检查的总结材料和隐患整改结果需存档,对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好的方法及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进行通报。
4.6.14 各级安全监督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汇报制度。现场安全监督每周要向厂级单位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厂级单位每月要向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公司每半年要向股份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向主管领导和上一级安全总监汇报。
4.7 奖惩
4.7.1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表扬或给予奖励,奖金由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从季度安全奖中列支:
a) 模范执行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b) 在安全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制定或修订安全标准取得重要成就并在安全管理实践中成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c) 发现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d)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
e) 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突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业绩成效显著;
f) 坚持原则,在监督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
g) 受到被监督单位好评的。
4.7.2 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监督单位获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均应获得表扬和奖励:
a) 获得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3000元奖励;
b) 获得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奖励。
4.7.3 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实行季度考核并兑现。奖金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从公司qhse奖金总额中列支,由公司对二级单位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考核兑现,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监督考核兑现。上一级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过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再参与本单位季度安全奖考核。
a)当季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且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安全监督人员,奖金为每季人均1200元;炼化总厂、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8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老君庙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500元。炼化总厂、老君庙油田作业区、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若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若一般事故c级事故超标,则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起扣减300-600元,若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则每少1起嘉奖3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以上单位若连续两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000元,若连续三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500元,若全年无事故,则另奖励2000元;
b)公司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当季无事故,奖金为人均每季500元,当季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则当季安全奖沉没。
4.7.4 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根据情节分别予以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a)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因监督失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b)没有履行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c)能够整改的隐患未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
d)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妨碍被监督单位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
e)违反工作原则,包庇、纵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违章的;
f)违反监督合同,给安全监督站造成恶劣影响的;
g) 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并应当受到处罚的。
4.7.5 发生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人员按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处理。
4.7.6 对隐瞒事故的单位,一经发现,全额扣除该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该季度安全奖
4.7.7 安全监督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发现制止和及时处理,以及隐瞒不报或谎报,致使事故发生或出现管理混乱局面,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安全监督资格的处理。
4.7.8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的奖惩方案须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 相关文件及记录
5.1 相关文件
《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qhse奖惩管理办法》
5.2 记录
《停产整顿通知书》
第8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
为贯彻落实《2009年度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确保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现确定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如下:
一、建设单位: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
2、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内设机构(或部门)及负责人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责任书。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3、应急预案与保证措施
(1)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2)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4、严格控制合同工期。
二、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有没有安全监理工程师。
2、有没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3、有没有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字;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
5、检查和督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签发停工指令;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指令及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监理台帐、日志和月报。
三、施工单位: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内业
1、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及组织机构
(1)施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岗证、上岗培训情况。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责任制、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
(2)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安全日志。
3、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要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和记录。
(2)安全教育制度与培训。要有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记录。项目经理部是否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省厅、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有安全例会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对转岗、新进场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安全培训。
(3)特种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检查记录。
(4)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5)整改通知书及整改结果。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处罚意见、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6)项目经理部安全奖惩措施。
(7)安全生产费用。有没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是否被挪用;是否对相关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4、驻地布置
(1)办公生活区选址存在风险。
(2)未按规定将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
(3)装配室房屋无合格证书。
(4)施工临时驻地有路面硬化、消防、排水等设置。
5、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1)是否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
(2)有无消防器材和危险品管理使用台帐。
6、风险管理
(1)是否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有针对性的的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器材、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演练。
(2)落实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7、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是否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分析、识别评价,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建立相应危险源工艺、技术保障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单独的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保证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批。
(3)支架有无验算书,有无监理批准文件,预压情况,观测记录完整与否。
(4)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5)高空作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6)临时用电方案以及电工巡视维修记录。
8、应急预案与保证措施
(1)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2)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施工现场布置和防护
(1)爆破器材及有害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符合规定。
(2)施工现场标牌规范、整齐,有安全标语。
(3)基坑、围堰、人工挖孔和钻孔桩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情况。
(4)现场支架的强度、刚度和安全度,是否符合要求 。
(5)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是否符合要求 。
(6)高处作业工人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符合规定。
(7)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符合规定,人员上下专设爬梯。
(8)起重作业方案经审批或方案具有针对性。
(9)起重吊装作业设专人警戒、有警戒标志。
(10)起重机取得验收准用证,有专职司机操作。
(11)大型构件堆放有稳定措施,堆放高度符合规定。
(12)有无运输货车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13)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场情况。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是否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2)现场照明。危险场所、通道口、宿舍,是否符合照明设置;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配电线路。是否电线老化、电线随意拖地、浸水现象。
3、路基工程
(1)临边、道路交叉口防护:道路临边、道路交叉口是否设警戒标示,夜间是否设警示灯,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2)上下边坡:上下边坡是否有浮石、危石,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满足符合规定。有无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现象。
(3)防护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是否够牢固,挡墙砌筑时墙下是否站人,是否采用扔、抛、甩等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4)石方爆破: 现场炸材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丢乱放。是否设警戒标示,有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4、桥梁工程
(1)明挖基础:挖掘机械距坑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周边支撑是否牢固,抽水机械电路有无漏电保护;人工开挖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周边稳定与否。
(2)钻孔灌注桩: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钻机安设是否设置平稳、牢固;钻机电路无漏电保护,起吊区域有人员停留或作业。
(3)人工挖孔: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孔口是否高出地面;工人是否佩戴安全设施;每孔有无安全员;孔口周边有无危险物、护壁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救生设施;孔内通风措施是否得当,工前是否按规定检查废气。
(4)桥台施工:是否设安全网,吊斗升降机是否设专人指挥;脚手架跳板宽度、坡度及强度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5)桥梁支架:桥梁施工支架是否进行验算, 有无验算书,是否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架设,监理进行支架验收与否;承重受力支架是否先预压、是否进行预压观测,有无观测记录,预压结果是否经监理审批;支架壁厚、材质是否符合规定,扣件与支架连接是否牢靠。
(6)预制构件安装:有无吊装方案及统一指挥系统,有无吊装安全措施;单导梁、龙门架等吊装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架桥机组拼与设计是否符合,千斤顶是否作承载试验。
(7)模板搭设和现浇混凝土:有无模板搭设与现浇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有无设计计算,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搭设方案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经监理验收后才浇筑砼;是否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浇筑措施。
(8)预制场:预制场的施工场地是否规范整洁,;梁片堆放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9)预应力张拉:张拉设备、工具须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油泵操作人员须戴防护用具;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是否违规站人。
5、隧道工程
(1)隧道洞门周边围岩稳定,仰坡是否有安全隐患;已对洞口地表加固,和对开裂仰坡处理;洞口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语及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洞口有专职的安全员管理,并进行入洞登记。
(2)有专门的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组织设计;电钻工应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开挖及爆破时人员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爆破器材加工房离洞口安全距离不足的。
(3)洞内运输设专门交通指挥员,严禁人料混载;运输车超速运行或超车的;运送爆破器材时,严禁雷管与炸药同时运输。
(4)没有专门的安全支护方案,并对支护没有定期检查;有无支护严重变形、超标位移、异常裂缝;支护至开挖面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喷射手应佩戴防护用品,喷锚支护时喷嘴对放置正确。
(5)应按规定及时衬砌及压浆;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梯子等置于坚实地上;拆卸衬砌模板、材料堆放整洁;模板台车距开挖面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6)隧道内粉尘、各类有害气体符合规范标准;有无对隧道内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配备通风设备并有专人管理;通风管及管口上堆积物品并有人员在风管进出口附近停留。
(7)隧道照明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电压、电线绝缘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隧道内有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洞内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现象。
(8)瓦斯隧道是否每班进行瓦斯浓度监测,并有监测记录;进出洞有无安全专职检查,杜绝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有无瓦斯含量超过规范标准而继续作业现象;通风机停机时,隧道人员是否及时撤出洞外;有无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经批准。
第9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项目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2.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
3.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监督项目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作出的限期整改意见及其他安全指令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5.监督项目部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6.监督项目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7.经常深入现场巡查,及时了解和发现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落实,并按规定上报。
8.及时制止和处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发现重大隐患或特别危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下达安检通知责令整改,并将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室,必要时可直接向指挥部领导或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9.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10.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部资料,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反馈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第10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项目及情况
1、监理单位资格审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主要内容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驻场情况:(在、不在)
2、监理规划:将安全生产管理列入监理规划(有、无);中型以上工程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要求(有、无);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控制点(有、无);关键部位安全控制措施(有、无)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方案审查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工地例会制度等)
4、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无)。(主要内容为: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
5、施工单位制度检查:检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是、否)
6、方案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如: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是、否)
7、费用控制:对施工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进行管理控制(有、无)
8、设施、设备验收:对(塔吊、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检测情况进行核查并备案管理(是、否)
9、定期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无);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有、无);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有、无);检查记录(有、无)
10、整改要求及落实 :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有、无);对整改内容及时进行复查(有、无);对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记录(有、无);未按要求整改,监理单位进行报告(有、无)。
第11篇 煤矿选煤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选煤厂的安全监督检查,促进选煤厂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安监总厅字[2005]79 号文),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选煤厂生产和选煤厂建设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煤矿所属的各类煤炭筛选厂、选煤厂、水煤浆厂(以下统称选煤厂)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适本办法。
第四条选煤厂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选煤厂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和惩处相结合。
第五条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选煤厂发生伤亡事故后,矿长和选煤厂厂长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区域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七条选煤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选煤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九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必须加强对选煤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选煤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并对选煤厂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第十一条选煤厂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十二条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6.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7.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8.停电停车、停产、检查、检修设备管理制度;
9.事故统计报告分析制度。
第十三条选煤厂必须编制各岗位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选煤厂必须编制年度防洪、防火、防雷、防爆、防冻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厂区车行道、人行道和救护线路应当平坦畅通,夜间应当有足够照明。在道路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第十六条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在危险处必须设警示牌。夜间必须设置警告红灯。
第十七条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 高度105cm) 。进出口处,栏杆应当拆卸方便,使用后可以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第十八条厂房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的部位,应当设置过桥或走台。行走路面应当防滑。电缆及管道不得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内悬挂的溜槽、管道及电缆的高度不得低于2m。
第十九条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网状防护装置的网孔不得大于50mm×50mm。各种传动输送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当盘入帽内。禁止穿裙子、穿短裤、戴围巾、穿高跟鞋、穿拖鞋和赤脚在现场作业;在设备检修、吊装或进入设备底部和机内清理杂物以及在其他低矮狭窄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第二十一条厂区、生产厂房及仓库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干燥、浮选、干选、原煤准备车间及各类煤仓、油脂库、氧气库、汽车库、机车库、配电室、集控室等重点防火区,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及其他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员。
第二十二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安全和防爆、防火要求。禁止在作业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少量润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枪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隔离房间。
第二十三条重点防火区,禁止明火及吸烟。确因维修或其他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接时,必须经防火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四条煤仓、皮带走廊和原煤准备、干选、干燥车间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防止煤尘堆积。
2.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3.不得明火作业( 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和吸烟。
4.空气中煤尘含量不得超过10mg/m3。
第二十五条瓦斯量大的煤仓( 原煤仓、精煤仓和缓冲仓)及与其相通的房间和走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三班巡回检查制度,制定检查图表。
2.煤仓设置高出房顶的瓦斯排放口。
3.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
4.煤仓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m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立即停止运转。
5.房间和走廊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含照明电源)。
第二十六条煤炭分选(手选、筛选、风选、跳汰选煤、重介选煤、浮游选煤、干法选煤、摇床选煤等)、脱水与干燥、澄清、浓缩和制做水煤浆等各种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检修、试验和维护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选煤厂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选煤厂厂内运输、矸石处理、技术检查、自动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等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和作业必须符合《选煤厂安全规程》。
第二十八条选煤厂直接从事生产建设的职工,必须进行强制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实习和参观人员在进车间前,必须学习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处罚
第二十九条选煤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违法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选煤厂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三十一条选煤厂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选煤厂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煤厂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选煤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三十三条选煤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第三十四条选煤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第三十五条选煤厂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三十六条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为贯彻落实《2009年度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确保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现确定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如下:
一、建设单位:
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
2、 安全生产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内设机构(或部门)及负责人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责任书。
(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3)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3、 应急预案与保证措施
(1) 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2) 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4、 严格控制合同工期。
二、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有没有安全监理工程师。
2、有没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
3、有没有安全生产监理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字;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
5、检查和督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签发停工指令;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指令及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监理台帐、日志和月报。
三、施工单位: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内业
1、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及组织机构
(1)施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岗证、上岗培训情况。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责任制、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
(2)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安全日志。
3、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要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和记录。
(2)安全教育制度与培训。要有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记录。项目经理部是否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国家、省厅、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并有安全例会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对转岗、新进场工人进行专业技能、安全培训。
(3)特种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检查记录。
(4)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5)整改通知书及整改结果。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处罚意见、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6)项目经理部安全奖惩措施。
(7)安全生产费用。有没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是否被挪用;是否对相关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4、驻地布置
(1)办公生活区选址存在风险。
(2)未按规定将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
(3)装配室房屋无合格证书。
(4)施工临时驻地有路面硬化、消防、排水等设置。
5、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1)是否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
(2)有无消防器材和危险品管理使用台帐。
6、风险管理
(1)是否对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有针对性的的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人员、器材、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演练。
(2)落实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7、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是否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分析、识别评价,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建立相应危险源工艺、技术保障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单独的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保证措施,并经监理单位审批。
(3)支架有无验算书,有无监理批准文件,预压情况,观测记录完整与否。
(4)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5)高空作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6)临时用电方案以及电工巡视维修记录。
8、应急预案与保证措施
(1)有针对性地编制消防、触电、溺水、防汛、高空坠落、人工挖孔、支架垮塌、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2)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施工现场布置和防护
(1)爆破器材及有害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符合规定。
(2)施工现场标牌规范、整齐,有安全标语。
(3)基坑、围堰、人工挖孔和钻孔桩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情况。
(4)现场支架的强度、刚度和安全度,是否符合要求 。
(5)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是否符合要求 。
(6)高处作业工人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符合规定。
(7)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符合规定,人员上下专设爬梯。
(8)起重作业方案经审批或方案具有针对性。
(9)起重吊装作业设专人警戒、有警戒标志。
(10)起重机取得验收准用证,有专职司机操作。
(11)大型构件堆放有稳定措施,堆放高度符合规定。
(12)有无运输货车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13)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到场情况。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配电箱开关箱。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是否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2)现场照明。危险场所、通道口、宿舍,是否符合照明设置;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配电线路。是否电线老化、电线随意拖地、浸水现象。
3、路基工程
(1)临边、道路交叉口防护:道路临边、道路交叉口是否设警戒标示,夜间是否设警示灯,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2)上下边坡:上下边坡是否有浮石、危石,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满足符合规定。有无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现象。
(3)防护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是否够牢固,挡墙砌筑时墙下是否站人,是否采用扔、抛、甩等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4)石方爆破: 现场炸材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丢乱放。是否设警戒标示,有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4、桥梁工程
(1)明挖基础:挖掘机械距坑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周边支撑是否牢固,抽水机械电路有无漏电保护;人工开挖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周边稳定与否。
(2)钻孔灌注桩: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钻机安设是否设置平稳、牢固;钻机电路无漏电保护,起吊区域有人员停留或作业。
(3)人工挖孔: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孔口是否高出地面;工人是否佩戴安全设施;每孔有无安全员;孔口周边有无危险物、护壁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救生设施;孔内通风措施是否得当,工前是否按规定检查废气。
(4)桥台施工:是否设安全网,吊斗升降机是否设专人指挥;脚手架跳板宽度、坡度及强度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5)桥梁支架:桥梁施工支架是否进行验算, 有无验算书,是否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架设,监理进行支架验收与否;承重受力支架是否先预压、是否进行预压观测,有无观测记录,预压结果是否经监理审批;支架壁厚、材质是否符合规定,扣件与支架连接是否牢靠。
(6)预制构件安装:有无吊装方案及统一指挥系统,有无吊装安全措施;单导梁、龙门架等吊装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架桥机组拼与设计是否符合,千斤顶是否作承载试验。
(7)模板搭设和现浇混凝土:有无模板搭设与现浇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有无设计计算,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搭设方案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经监理验收后才浇筑砼;是否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浇筑措施。
(8)预制场:预制场的施工场地是否规范整洁,;梁片堆放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9)预应力张拉:张拉设备、工具须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油泵操作人员须戴防护用具;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是否违规站人。
5、隧道工程
(1)隧道洞门周边围岩稳定,仰坡是否有安全隐患;已对洞口地表加固,和对开裂仰坡处理;洞口施工现场有安全警示标语及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洞口有专职的安全员管理,并进行入洞登记。
(2)有专门的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组织设计;电钻工应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鞋;开挖及爆破时人员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爆破器材加工房离洞口安全距离不足的。
(3)洞内运输设专门交通指挥员,严禁人料混载;运输车超速运行或超车的;运送爆破器材时,严禁雷管与炸药同时运输。
(4)没有专门的安全支护方案,并对支护没有定期检查;有无支护严重变形、超标位移、异常裂缝;支护至开挖面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喷射手应佩戴防护用品,喷锚支护时喷嘴对放置正确。
(5)应按规定及时衬砌及压浆;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梯子等置于坚实地上;拆卸衬砌模板、材料堆放整洁;模板台车距开挖面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6)隧道内粉尘、各类有害气体符合规范标准;有无对隧道内有害气体未定期进行检测;配备通风设备并有专人管理;通风管及管口上堆积物品并有人员在风管进出口附近停留。
(7)隧道照明是否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电压、电线绝缘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隧道内有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洞内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现象。
(8)瓦斯隧道是否每班进行瓦斯浓度监测,并有监测记录;进出洞有无安全专职检查,杜绝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有无瓦斯含量超过规范标准而继续作业现象;通风机停机时,隧道人员是否及时撤出洞外;有无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经批准。
第13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由企业单位负责人及所有员工遵照执行。
三、公司综合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对各个生产工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账务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质检/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加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车间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车间、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7)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职能部门要对车间工作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车间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条件等。
3、主管部门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并帮助其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第14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报告范本
2022年2月5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经过公司一周的整改,对所列安全问题基本整改完毕,现综述如下:
1、配电箱使用完毕即给关闭,定人管理。
2、新厂低压配电室门制作了档鼠板。
3、厂区现场增加了消防设施,包括现场仓库外,电焊区,以及容易发生火灾的其他重点部位。
4、2月6日,根据公司1月20日制定的《2022年补充培训计划——应急预案与演练计划》的内容,提前进行了本年度的消防应急预案。
5、切割用氧气瓶、乙炔分区域进行了存放。
6、切割操作区域的切割机与锯床工位分开,切割操作区单独设置。
7、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目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成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和防火委员会,建立的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工人持证上岗。设有专职安全员。工人操作过程中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取得了gb/t28001-20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基本落到了实处,为下一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2年2月11日
第15篇 水利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 总则
1.1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可参照本导则相关条款执行。
1.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
1.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学检查、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1.5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监督检查内容
2.1 对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5)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备案与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核查情况;
8)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一。
2.2 对勘察(测)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对工程重点部位和环节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措施建议;
4)勘察(测)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二。
2.3 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监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监理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执行情况;
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三。
2.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配置;
4)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培训制度等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9)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12)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等。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四。
2.5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情况;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个体防护与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中有关救援设备、物资落实情况;
5)特种设备检验与维护状况;
6)消防设施等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和要求参见附表五。
3 监督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3.1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3.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组成员一般由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人员、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3.3 监督检查组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
3.4 监督检查组应在被监督检查单位或施工工地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听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介绍。
3.5 监督检查人员应查阅有关资料,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对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实施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6 监督检查组应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3.7 监督检查组应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经监督检查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督检查组织单位。
3.8 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意见;有关部门和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向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4 附则
4.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单位应注意保存影像资料、重要检查记录、监督检查报告、整改意见以及整改情况反馈意见等有关文件。
4.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