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法定代表人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 、确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计划。
4 、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纺织事故扩大,尽量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 、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6 、制定劳动保障措施,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作出定期健康检查计划。
7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第2篇 行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行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执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 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
第5条 负责各类设备及物资的搬运、摆放工作。
第6条 配合业务部门进行行车年检工作。
第7条 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 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违背《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工作中不熟悉行车结构、性能、原理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行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4条 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未参加安全技术业务的培训,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行车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行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检修部检修专责
1、对检修部所分管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2、经常深入检修修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图纸资料和原始记录等基础管理工作。
3、根据检修实际过程出现的各类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设备检修工艺等方面的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编制设备大修、小修及特殊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监督其实施过程。
5、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按时参加部室的每月安全分析例会及厂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修活动。
6、做好所分管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图纸的管理工作。
7、组织好所分管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第4篇 白铁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工作前后必须清理现场,所用整料与所余碎铁,均应放在一定的地方。
2)栽减料时,应在适当的地点,禁止操作人员密集在一起工作。
3)凡领的铁板,在搬运时要将铁板按张堆放整齐。必须是一张一张摆,严禁将两张铁板合在一起摆平。
4)在工件物打眼时,必须在工件物面垫木愣,再用钻眼冲击打眼,严禁随便使用剪尖等物刺穿。
5)焊水箱时,必须通风良好,以防中毒。
第5篇 掘进队长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长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本专业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掘进队长负直接责任。
4、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掘进队长负直接责任。
5、掘进队长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6、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队长负直接责任。
7、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长负直接责任。
8、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地测部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地测部部长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地测部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第3条 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4条 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5条 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6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7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8条 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第9条 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第10条 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第11条 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第12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3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及违规行为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测部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5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测部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6条 对本部承担的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在为有关设计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等基础资料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地测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未建立健全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影响现场施工或其他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未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未及时进行施工现场的地质测量工作,或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井巷控制测量误差超过标准规定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未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未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或未及时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 对煤矿防治水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进行有效监督的,地测部部长负重要责任。
第25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测部部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测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作业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措施,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项目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项目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的班前活动。
6、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本项目施工设备(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8、负责本项目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9、参加项目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项目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10、参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1、参加分公司安监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会。
12、督促并协助项目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3、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
14、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5、负责对分包工队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6、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韵调查处理工作。
第8篇 渣浆泵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必须准确掌握《洗煤厂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并按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三、必须在开机前检查泵、电机状态、安全装置、开机环境,安全无问题后方可开机。
四、不准在无冷水、无料和阀门关闭的情况下运行。
五、对本岗位设备有维护和参与检修的责任。
六、负责本岗位设备及责任区的卫生,达到厂级标准。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冻工作。
第9篇 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生产方针,以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的指示决议。
2、收集工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进展,安全资料收集情况。
4、工程竣工后,做到安全资料齐全,分门别类保管存档。
5、保守机密。
6、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第10篇 喷浆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正确操作,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严禁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和防尘口罩,防止粉尘对人体的侵害。
4、每班坚持自检制,对照明、顶板、降尘、设备等环节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输料管和出料弯管等处有无磨损击穿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喷浆完毕,清理作业现场,各类工具安置归位。
7、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8、发生设备事故或隐形事故,立即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11篇 供应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仓储、发放,并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贯彻执行__公司《仓库管理办法》、《仓储管理规范》及《关于加强火工品收发存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和“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对购入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器材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4、对库存物资的安全全面负责,建全消防设施及制度。
5、负责本部门质量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第12篇 机运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 。
二、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立即上报。
三、加强煤炭运输设备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井下所管区域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停产检修,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保障生产。
五、参加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六、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制定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队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13篇 机电队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和隐患,并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达标问题,做到具体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亲自到现场解决。
4、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变电所、压风机、抽风机、采煤机等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
5、加强所管区域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停产检修,确保机电设备达“90.5.1”,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保障生产。
6、参加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
7、坚持地面24小时值班制,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协助队长组织周五安全学习。
8、负责对各工种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认真搞好队分管工作,经常了解所分管工作情况,把工作认真落实到班组,人头,并及时向队长汇报。
第14篇 总经理助理(后勤、治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征地、地上物补偿工作及土地预审报批工作。
2、负责员工食堂,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事件。
3、负责后勤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适宜的休息、生活环境。
4、负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与派出所的联系工作。负责对施工队的人员进行外来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
5、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工农矛盾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5篇 空气压缩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操作人员必须遵循安全操作准和相关的工作安全要求规定
2、 安装、操作、保养和维修工作只能由经过授权证可的训练有素专任人员执行
3、 压缩机产生的空气不视内可达到呼吸质量,要使压缩空气达到呼吸质量,必须根据法现和标准对压缩空气进行充分净化
4、 进行任务保养、维修、调节或其它任何非常现检查之前,要停止运行压缩机,按下紧急停机按钮切断电源并内压缩机降压,此外必须打开和锁定电源隔离开关
5、 不得把玩压缩空气,不得让压缩 空气对着皮肤和人,不得用压缩空气内衣服除尘,使用压缩空气清洁设备时,务必小心并佩戴防护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