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内容
一、目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三、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5.1.5.1 安全生产职责;5.1.5.2 到位标准;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6.2 《安全绩效考核表》6.3 《培训记录》6.4 《文件评审表》
第2篇 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第3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4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5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具体应该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班组长
班组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6篇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具体应该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的负责人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具体分管工作,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班组长
班组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