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副队长
副队长隶属于消防队队长,其职责是:
一、协助队长做好消防队的全面工作。
二、协助队长做好公司灭火专项处置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协助队长做好公司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四、做好应急救援和劳动防护器材的检查、管理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队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技术培训工作;
六、做好现场作业管理,确保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七、做好各车间防火检查和督导工作;
八、做好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队长的指定代行队长职责。
第2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对于木工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四、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五、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3篇 消防大队政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消防大队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各中队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例》情况。
3、根据集团公司不断发展和消防灭火救援形势不断变化,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
4、宣传和倡导先进的安全理念,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文化。
5、把安全工作融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之中,为安全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6、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对基层中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熟悉了解责任辖区内重点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以及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交通道路和水源设施等情况,参与消防大队安全工作的决策。
第4篇 工贸企业义务消防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火灾预防及处置负主要责任。
2、公司组织义务消防队,人员为40%的在册员工及公司全体保安人员。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总经理指定。
3、带头做好本职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4、负责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 做好记录。
5、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要立即制止。
6、参加消防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7、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到不丢失,不损坏,灵敏有效。
8、扑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第5篇 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管理;
2、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3、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火灾应急救援演习;
4、编制、修订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6、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
7、事故发生时,组织消防人员扑灭火灾,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6篇 建筑公司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第7篇 消防副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研究和制定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2、协助大队长带领消防大队指战员执行矿区、南郊区及生活区的消防灭火救灾和抢险救援工作,保卫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经常深入管辖区熟悉了解重点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以及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交通道路和水源设施等。审核灭火作战计划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安排实施实战演练。
4、定期向大队长汇报所分管消防执勤、灭火等情况,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办法,协助大队长搞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6、对分管的全队灭火、训练、车辆等的安全负责。抓好安全教育,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队、从严管理、遵纪守法,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7、当重点消防单位发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或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负责协助大队长组织调度灭火救援力量,随时了解战斗情况和事故现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对策,指挥施救工作。
8、在大队长的指挥领导下,带领全队进行抢险救援以及其它保卫任务,并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作风。
第8篇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第9篇 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
二、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格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
四、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
五、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 '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
第10篇 建筑公司保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在项目内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抓好落实。
2.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法制、消防等宣传工作,教育职工群众做好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及时掌握驻地周围治安状况,维护工地上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查处)发生在该工地的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
5.经常进行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
6.熟记防火工作计划和灭火方案,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与保养方法,按期对灭火器具的维护与保养。
7.注意发现火险隐患,经常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场所进行火险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有权暂定施工,待消除隐患后方能复工。
8.积极参加和带领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与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大队大队长
1.大队长为消防大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研究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并贯彻执行。
3.组织召开大队的安全会议,抓好安全教育,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从严管理、遵纪守法,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4、经常深入管辖区熟悉了解重点单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以及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交通道路和水源设施等情况。布置灭火作战计划和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安排实施实战演练。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形势,为集团公司消防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6、负责集团公司领导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给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参加防火安全检查,健全消防档案。
7、当重点消防单位发生火灾和两个以上中队出动或发生重、特大灾害时,立即组织调度灭火救援力量,迅速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施救工作。
8、组织、安排对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和义务消防员业务培训工作。
9、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带领全队进行抢险救援以及其它安全保卫任务,并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作风。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保卫消防员
1.负责在项目内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抓好落实。
2.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法制、消防等宣传工作,教育职工群众做好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及时掌握驻地周围治安状况,维护工地上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查处)发生在该工地的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
5.经常进行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
6.熟记防火工作计划和灭火方案,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与保养方法,按期对灭火器具的维护与保养。
7.注意发现火险隐患,经常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场所进行火险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有权暂定施工,待消除隐患后方能复工。
8.积极参加和带领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与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队长
消防队长隶属于安全监察部部长,是消防队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积极贯彻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规程及国家、地方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指示精神;
二、负责消防队执勤战备、业务建设、防火监督、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日常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部署执勤、战备、训练及演练工作,掌握公司重点部位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加强队员业务理论水平,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灭火、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及时准确地调配和增援灭火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器材,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消防器材的补充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4篇 义务消防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掌握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拟定日常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进行防火宣传。
(4)定期组织实施消防检查,督促、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对企业员工消防知识、消防技能进行培训。
(7)做好初期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专职消防队或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防火和灭火。
(8)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队
一、承担公司范围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四、掌握公司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五、制定公司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指导、培训车间防火员、消防员;
七、扑救火灾,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八、定期对公司所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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