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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工人,每个人都对安全工作负责。

2. 风险评估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潜在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规程与操作程序:建立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执行作业,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问题。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与审计: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6.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全面的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7.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事故报告流程,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流程

1. 制定安全政策:管理层需确定公司的安全目标和策略,形成书面的安全政策。

2. 设立安全组织: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事务。

3. 风险评估:项目启动阶段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制定风险控制方案。

4. 实施安全规程:发布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6. 检查与审计: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进度。

7.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响应计划的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8.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计划,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安全管理是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管理能减少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减少财产损失。

2. 提升工程质量: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预防因安全事故导致的工程延误,确保工程质量。

3. 企业形象塑造:重视安全的企业能够赢得客户信任,提高市场竞争力。

4.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意味着减少停工时间,从而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率。

工程安全管理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是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的体现。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第2篇 玻璃幕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 日常维护和保养

1、 应保持幕墙表面整洁,避免锐器及腐蚀性气体和液体与幕墙表面接触;

2、 及时检查门窗启闭不灵或附件损坏等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 当发现密封胶和密封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补与更换;

4、 当发现幕墙构件或附件的螺栓、螺钉松动或锈蚀时,应及时拧紧或更换;

5、 当发现幕墙构件锈蚀时,应及时除锈补漆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二、 玻璃幕墙日常使用注意事项

1、 保持玻璃幕墙表面整洁;

2、 在下雨和刮4级以上风时及时关闭玻璃幕墙;

3、 玻璃幕墙附近不能堆放杂物,更不能放置高温物体。

三、 玻璃幕墙日常维护管理小组

组 长:李长林

成 员:贾__ 李__ 韩__ 宋__

四、 玻璃幕墙维护小组的职责

1、 认真学习《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____医院玻璃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 玻璃幕墙维护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李__ 监督各成员日常管理到位情况,需要较大的维修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维修,对维修项目检查并做好检修记录。

成员负责做好玻璃幕墙的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检查。

五、 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第3篇 b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洞口的爆破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均须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安排专门安检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3、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有关领工员和班长的统一指挥、调配。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准违章操作。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6、禁止双重作业。

7、所有施工机械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8、爆破作业

(1)爆破区打眼完成前一小时,由总负责人提爆破物品数量,押运员去炸药库领取炸药,炸药和雷g要分批领取.

(2)装药开始前十分钟,由警戒员通知除爆破员以外的所有人员、牲畜撤离现场,信号为三声哨响,不能撤离的施工机械要掩盖,断电并封锁警戒范围的路口。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根据现场地形,警戒区半径200m.

(3)装药时,由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装药,现场不能抽烟,炸药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摔,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火工品交由看守员、押运员点收退库。由负责人检查起爆网络是否正确、畅通。并通知警戒员,检查警戒区是否人员全部撤离, 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警戒员两声哨响后起爆。

(4)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5)爆破完成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负责人通知警戒员撤消警戒,一声哨响,恢复道路通行,同时清理既有公路上的障碍物。

(6)建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并加强施爆区域的照明,保证公路行车、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洞身爆破

1 、开挖及钻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架移动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切断电路,台架在移动前,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移动中台架上严禁有人,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确定其稳固,防止移动。

第4篇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循环水安全管理

4.3.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4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3.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4.4.1动力车间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4.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4.4动力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负责定期补充氟利昂。并定期检测盐水浓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4.5.1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由技防工程部负责人任组长,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监督人员、施工员。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

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a、重要、敏感用户施工,施工人员的政审安全性;

b、资料纪录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点:

①、2米以上的高处塦落事故。

②、触电事故。

③、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d、控制点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无漏洞。

②、检查无差错。

③、设备无故障。

④、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1、施工负责人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用户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3、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在每次例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1、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科学组织施工。

2、按照施工点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和带电作业。

6、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接地保护,随身携带和使用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止发生事故伤人。

7、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9、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层操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线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必须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风。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电等〕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1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2012·6·25·

第6篇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地铁土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土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落实各项安全保证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在施工中做到时时、处处有章可循,用安全生产保证制度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在上岗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天津市和业主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持证上岗。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参加天津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实习、学习人员不能进入现场。

在施工中通过板报、安全警示牌、安全手册等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形式,通过班前交底、班中检查、班后讲评等各种安全控制手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制的自觉性,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

2)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技术部门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易检查的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细则,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预防事故发生。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评安全。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三种安全检查方式和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研讨会,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项目经理部每个月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定出对策,限期解决。作业负责人和安质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不安全因素。

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通过对安全生产进行讲评,对评比出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优胜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施工生产中存在不安全因素、隐患的部门、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做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5)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逐级上报。对一般安全事故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安质人员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对大、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置方案,对安全事故责任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安全事故总结教训制定措施。

6)安全生产记录牌制度

设置安全生产记录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牌,以增强各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责任心。

第8篇 业主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所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标准化工地,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工地。

第二章职 责

四、项目部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部所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例、图片,每月组织项目部工作人员和所属工程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章人 员

五、项目部甲方代表负责项目部所属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六、监理单位安排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承建的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大型工程、复杂工程、特殊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多位安全员,负责所施工楼座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总包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员应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并应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安全监管员需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以便随时记录取证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人与事,作为处罚依据。

第四章工作制度

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市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与技术规程等。

九、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没有保证的情况,项目部、监理部有权命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控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加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工程例会及相关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十一、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天巡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检查施工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记录。根据当天安全生产管理要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旁站监管,对施工单位违章操作的人与事进行拍照取证,作为处罚依据。总结当天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安全监管员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报监、意外责任险投保、专职安全员持证与年检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及记录;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人证相符情况,近一年内体检情况;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与年检情况等。

十三、进行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安全监管员应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施工切实可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

涉及安全问题的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塔吊拆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空作业等。

十四、进行涉及安全问题工作时,要严密监管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管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五章奖 惩

十五、为引起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对日常安全工作的重视,项目部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以下现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章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1、施工人员、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或安全帽佩戴方式不正确。

2、施工人员、工作人员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3、高空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或使用安全带不规范。

4、施工人员、工作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

6、私扯乱拉电线、违章用电。

7、安全监管员、安全员脱岗。

8、其他常见、易犯的违章情况。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出现五次上述情况记为一次一般安全事故,依此类推。

十六、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与监理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如其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其监理费总额的50%,监理单位与总监理工程师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在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中规定,如其承建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工程结算中总造价降低六个百分点计算,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五年内不得在公司参与工程投标。为保证该费用的扣除,应在监理、施工合同中注明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予以保证。

一般安全事故指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对工程建设没有大的影响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人员伤亡与严重的社会影响的事故。

第六章附 则

十七、本制度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____________公司

现 场 项 目 部

2022年7月

第9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经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外架搭拆安全领导小组,先对工程的特点进行讨论,由主任工程师认真编写《外脚手架施工方案》,经过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二、由生产经理、外架工长成为外架搭拆副组长,外架班成为安全搭拆小组,外架搭拆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外脚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时刻关注现场施工生产状况,搭拆前由外架工长向搭设班组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班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开始搭设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长每天对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0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合格者持证上岗。

四、外架搭设及拆除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及交底进行搭设及拆除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现场劳动纪律。外架搭设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搭设拆除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高空作业时操作工具和架设材料要放置稳当,防止坠落伤人,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

五、脚手架的构配件及钢管材质与搭设质量,按照jgj130-2001规范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搭设过程中外架班组要分层进行报验。

六、外架作业层的施工荷 载不得超载。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并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七、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横、纵向扫地杆,以及外架拉墙杆件。

八、外架搭设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经常对外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外架种种安全隐患。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设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清除积雪和霜冻。

九、不得在外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报外架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十、邻街搭设外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接地、避雷应按现行作业规范jgj2005-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搭拆外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十二、外脚手架在使用期间防火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应及时清理外脚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脚手架上动用明火,动用明火时要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要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种在作业层脚手架上从事钢筋、线管等其它构件焊接切割时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设置阻燃挡板,不得允许电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体上而引起火灾。

以上制度中各条款令项目部全体成员及作业队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违反者将给以予100-1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第10篇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工程承包与发包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与发包的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审核承包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不得过期。

4、加强合同的管理,必须签订施工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 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二、 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与地方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 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请的雇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门、安全人员的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和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超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殊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妥善专门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忍让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11篇 电力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 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 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 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 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 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 2 条 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条 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 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

2、 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为送变电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不得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安全、质量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形式转移给分包单位。

第 4 条 严格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简称发包方)招用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时(简称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供方安全资格审查表”,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录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项目部下属的工地等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2、 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继续使用。

3、 发包方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并对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 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5、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有关程序执行。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仍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技术措施编制的有关程序严格执行。

6、 劳务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施工实践经验的技工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发包方对分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检验合格情况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现场使用。

劳务分包中劳务人员的安全用具必须由发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则上由发包方提供或租赁。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并能满足施工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应由发包方登记造册。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未成年者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0、 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

11、 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方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12、 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13、 发包方的安监人员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14、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方施工技术部门应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时派员监督。

15、 对分包方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方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1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16、 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方的集体和个人,发包方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发包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17、 本规定用于调整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18、 本规定与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12篇 矿山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 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 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介绍本公司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③ 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要求: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

③ 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

④ 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险的地方。

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车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本车间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5、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管领导)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

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知识,机加工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

(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以及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评比和员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掌握员工思想情况。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况,所引起激动情绪以及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环境。

(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主要内容有:

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第六条 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和三对待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会,员工大会或事故分析会,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

第七条 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

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令其在所在单位下岗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接受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学习期间一般只发生活费。

第13篇 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洞口的爆破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均须配戴安全帽。

2、施工现场应安排专门安检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3、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均应听从有关领工员和班长的统一指挥、调配。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准违章操作。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6、禁止双重作业。

7、所有施工机械均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8、爆破作业

(1)爆破区打眼完成前一小时,由总负责人提爆破物品数量,押运员去炸药库领取炸药,炸药和雷g要分批领取.

(2)装药开始前十分钟,由警戒员通知除爆破员以外的所有人员、牲畜撤离现场,信号为三声哨响,不能撤离的施工机械要掩盖,断电并封锁警戒范围的路口。

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

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应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根据现场地形,警戒区半径200m.

(3)装药时,由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装药,现场不能抽烟,炸药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摔,装药完成后,将剩余火工品交由看守员、押运员点收退库。

由负责人检查起爆网络是否正确、畅通。

并通知警戒员,检查警戒区是否人员全部撤离, 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带,同时切断电源并作好安全警戒。

爆破人员必须最后撤离爆破地点。

警戒员两声哨响后起爆。

(4)炮响后20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5)爆破完成经检查确认无危险后,负责人通知警戒员撤消警戒,一声哨响,恢复道路通行,同时清理既有公路上的障碍物。

(6)建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并加强施爆区域的照明,保证公路行车、行人的安全通行。

二、洞身爆破

1 、开挖及钻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

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

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

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架移动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切断电路,台架在移动前,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移动中台架上严禁有人,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确定其稳固,防止移动。

第14篇 建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并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1.2对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流程如下:

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2.3分包单位施工方案

2.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3.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初审→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质量技术处审核→安全处审核→总工程师初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专家论证→方案修改完善→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3专家论证

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包括: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部安全员,必要时请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参加。

4方案修改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需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方案批准

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重新报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经批准的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必须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存档。

6技术交底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三个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后存档。

7方案实施

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核、审批、论证手续。

8检查监控

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需要监测的必须制定专人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验收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分公司有关人员、公司相关职能处室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分公司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档案,并报公司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公司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巡查。

11危险源消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危险性消除后,项目部报分公司予以注销重大危险源备案,分公司报安全处、质量技术处、总工程师备案。

12本制度自年6月1日起实施。

第15篇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 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 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 内容

第四条 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 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 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 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 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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