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施工管理制度
栏目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工人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维护工地环境的整洁有序。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作业计划管理:详细规划每日、每周及每月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2. 人员管理:规范员工的考勤制度,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

3. 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材料管理: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存储和使用,防止浪费。

5. 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

6. 环保管理: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

安全

安全是施工现场作业的首要原则。具体措施包括:

1. 安全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装备:工人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3. 危险标识: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有效地应对。

5.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清单

为了确保上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以下是一份关键点清单:

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和执行。

2. 建立人员档案,记录员工的技能、培训情况和出勤记录。

3. 设备清单应包含每台设备的维护记录和下次检查日期。

4. 材料入库、领用、消耗记录需清晰,防止材料丢失或滥用。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并解决发现的问题。

6. 确保现场清洁,垃圾及时清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 设立专门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8. 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有效性。

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配合和遵守,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创建一个安全、高效、有序的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管理

本工程群体塔机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和协调,

l、操作或拆装起重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市建委认可的上岗证书。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

第2篇 施工现场多塔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一、 合理选型,科学布置

1.1塔机进场前,合理选型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塔机的最大起重量及其自由高度、起重臂长度。同时,也要参照三大机构(起重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的工作性能选择合适的机型。

1.2科学布置现场

1)塔机安装前,首先要绘制平面图,准确合理定位。充分考虑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施工机械对塔机位置的影响,现场布置尽可能使每个塔机覆盖整个工作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也要安装方便,拆卸顺利,附墙间距合理。

2)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设施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大于2.0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否则,采取适当的措施。

3)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互相干扰,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相邻塔机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0m的距离;低塔吊臂顶端离高塔塔身距离大于2.0m;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大于2.0m。

4)各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吊物回转不得触及相邻塔机的塔臂和塔身,塔机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力争同步升高和降低,确保群塔相互间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

二、多塔交叉作业的运行控制

2.1明确规定塔机交叉作业中的运行原则

○1 低塔让高塔○2后塔让先塔○3动塔让静塔○4轻车让重车○5客塔让主塔

2.2多塔作业应编号,以利指挥调度

多塔作业应对每台塔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塔机的操作及信号和指挥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进行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并且应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3作业前的检查

作业前,塔机司机要对机械和电气进行检查,试运行;塔机临时停止作业,必须将重物卸下,吊钩升起;塔机作业完毕,要卸载,停放在可自由回转的位置,同时,塔机各控制系统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好驾驶室门窗。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4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

○1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示塔机吊钩和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环顾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明确、简短、完整、清晰的指挥信号,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2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接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3起重工必须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吊运细长构件时,必须捆扎两处,两点吊运,吊运的物品要保持水平状态。吊运零散物品时,必须有足够强度的底盘、兜网包装,不得直接绑扎起吊。

○4塔机作业中,出现异响、错位、主要钢结构变形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吊运,隐患不排除,禁止作业。

○5夜间工作的塔机,除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及现场照明外,还应在塔顶和臂端部设防撞的红色信号灯。

○6一机工作,一机暂停时,非工作塔机转至不干涉其他塔机处;如果长时间暂停工作,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变幅小车拉至臂架根部,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7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塔机作业。4级风以上不得从事塔机升降和附着锚固作业。

三、多塔交叉作业的组织管理

3.1

○1为了使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充分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应成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和协调。

○2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规定,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控制。各塔机必须按塔机指挥中心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和拖延。

○3塔机指挥中心应首先制定塔机平面布置方案和安装高度平衡协调方案,既要满足施工,又要照顾全局。对多塔交叉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

○4塔机指挥中心负责在组织歌班组,加强对塔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3.2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及起重工的管理

○1塔机司机必须了解机械构造,熟悉机械原理及保养规定,认真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等工作,及时准确的判断故障。

○2信号工要敢说、敢管、坚持原则、跟随吊物多跑路。

○3当指挥不能看清负载时,应增加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指挥信息。为配合默契,指挥与司机,在上班前、下班后要碰头交换意见,同时离开工作 岗位。

第3篇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质[2010]121号)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采用作业人员电子刷卡考勤+班组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作业人员进场1天内,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登记、核对作业人员个人相关信息后,发放实名制考勤ic卡。

三、所有作业人员均须参加刷卡考勤,刷卡每天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

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如有加班另加两次。

四、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本人刷卡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刷卡,违者双方各以旷工一天处理。项目部劳务专管员负责作业人员刷卡管理工作。

五、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忘记刷卡时,应主动在24小时内向项目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由劳务专管员开具证明。

六、作业人员刷卡后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应办好相关请假手续,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违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七、每天进行电子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记录核对,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与劳务专管员、班组负责人核实,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作业人员进出施工区拒不刷卡,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以上,且不主动与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并进行核对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并罚款30元。

九、考勤表按月编制,每月5日前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交项目经理、劳务专管员审核签字后,发放工资。

十、因人为因素造成刷卡设备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一、作业人员完成工作离开项目前,凭工资单退还“实名卡”,如“实名卡”遗失或损坏,赔偿“实名卡”工本费50元。

第4篇 某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在贮存过燃料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各种受压设备,在禁火区域内,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一般的登高焊、割作业。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8、动火时,必须有防火防范措施及监护人监护。

第5篇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 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一、交叉作业的概念: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二、交叉作业的范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三、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四、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协作的主要形式是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六、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安监科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6、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8、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9、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同时报区域车间和安监科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10、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第6篇 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施工现场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测量作业;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经理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部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4.1.2针对项目现场测量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1.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1.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4.1.5每月一次由测量员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2.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4.2.1.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4.2.1.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4.2.1.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2.1.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2.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4.2.2.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4.2.2.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2.2.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2.2.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4.3.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4.3.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3.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4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4.4.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4.4.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4.4.3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4.4.4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4.5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5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4.5.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4.5.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5.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5.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们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5.5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4.5.6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4.5.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4.5.8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5.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5.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4.5.11 15m以上(含15m)的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高空作业审批表”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批,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7篇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5米的用火作业比照1.4执行。

1.6.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存在与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则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职责

2.1. 公司hse职责

对施工作业现场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2.2. 总包商/监理公司职责

负责现场的动火检查、监护。

3. 用火作业内容

3.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 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 反腐、衬里作业;

3.4. 化学清洗及脱脂作业;

3.5. 热处理作业和化学检测作业;

3.6. 火焰煨管,熬制沥青作业;

3.7. 爆破作业和锤击作业;

3.8. 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 一般规定

4.1. 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4.2. 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4.3. 用火前必须进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范围、周围环境、撤离路线;

4.4.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明确监护人;

4.5. 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即用火作业部位附近必须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前,不得动火;

4.6. 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4.7.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4.8. 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9. 油漆作业地点周围的30米半径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的24小时以内,不得动用明火;

4.10. 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反腐、衬里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穿产生火花的钉子鞋和衣服,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4.11. 进行化学清洗、脱脂和反腐涂料涂刷作业的场所应严禁烟火;

4.12. 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13. 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5. 高处作业用火规定

5.1. 高处作业用火时,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

5.2. 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反腐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5.3. 高处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

5.4. 高处交叉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5.5. 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

6. 监督和监护

6.1. 施工承包商的hse监督员要加强施工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停工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6.2. 对动火作业的重点或危险部位,总包商的hse监督员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承包商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必须现场监护。

7.本规定由hse部起草、解释并归口管理。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动火作业管理规程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施工动火作业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2、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4、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5、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作业安全常识

1.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是哪五句话

答: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还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施工人员的进场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目前执行的安全方面的规范有哪些

答: 原为一标准三规范,一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贝j59-99);

三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从今年起又增加了二个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

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 三部分共计164条。

5.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6.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7.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

(1)高处坠落;

(2)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机械伤害;

(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各部门会审后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技术负责人必须刘·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

(3)施工时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思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

9.大型施工机械的装、拆主要有哪些要求

答:(1)必须由有装、拆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作业;

(2)装、拆前要制定方案,方案须经上级审批通过;

(3)对装、拆人员要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装、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派育监护人员和设置装、拆的警戒区域。

(5)安装完毕后,企业应进行验收。经行业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0.文明施工对施工场地有哪些要求

答:施工场地要做到硬地坪或硬化处理;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排水沟槽畅通。做到二级沉淀排放;空余处种栽缘化,美化施工环境;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要设固定的吸烟室;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11.文明工地往宿有何要求

答:工地办公室、住宿应设置在远离作业区,宿舍要有采光。通风良好,夏季要有降温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要有卫生保洁制度,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做好周围环境卫生,有条件的要搞好绿化工作。

12.工地应如何防止施工扰民

答: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如施工场所搞好围档封闭,无粉尘污染;夜间禁止不必要的施工造成噪音干扰周围居民,除连续性施工,如浇捣混凝土,但也要申请批准,一般施工不超过22小时;周边道路要设防护措施,保持道路畅通。

13.什么是安全标志可分为那几类

答:安全标志是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可分为禁止,警告、命令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14.“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答:“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

(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

(2)楼层周边;

(3)楼梯侧边;

(4)平台或阳台边;

(5)屋面周边。

15.起重机械的主要安全装置有哪些

答:主要有:塔|考试大|机: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行走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防钢丝绳跳槽装置;施工升降机:安全器、限位开关、防松绳开关及门联锁装置等安全保险装置。

16.施工用电中的开关箱最新要求是什么

答:开关箱应做到每台机械有专用的开关箱,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17.施工机具使用前有什么要求

答:各类施工机具使用前,必须做到经验收合格以后才能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18.现场防火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工地应有防火制度和配置灭火器材,危险场所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相对应的防火器材,数量符合要求,设置位置合理。醒目、便于随手可取;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超过30m高的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源管道(2寸水管)每层要设消防龙头接口,地面设增压泵。

第10篇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宁市北湖区恒大名都项目部及下属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等一切在项生产作业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与级别分类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自身含有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活动。

(四)危险作业的等级分类

根据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aa、a、b、c四个等级,分别表示特大危险作业、重大危险作业、较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类别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共分9大类,44小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一览表》(附件1)所列内容。

第三章危险作业预控管理

(五) 危险作业辨识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应组织工程、安全、质量等部门对工程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并根据危险等级进行分类,形成《危险作业清单》(附件2),并根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项目安全室依据全周期《危险作业清单》根据施工现场阶段建设每月编制当前施工阶段《危险作业清单》

(六)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审核及审批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即将出现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除c类危险作业应编制技术交底外,其余危险作业均须编制危险作业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a类、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及审批规定执行集团总部技术部要求。

项目经理部危险作业安全系统审批程序:由项目安全室提交危险作业评价,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程经理、安全主任分别进行危险作业审批,审批完成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工程室、安全室及作业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及监督旁站开始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作业结束评价。此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违反技术交底或方案危险作业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待问题解决后复工。

(七)危险作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aa类、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集团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a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由集团公司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参与。

a类危险作业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由分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

(八)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须根据危险作业的级别,组织工程、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是否具备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达到条件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施工。危险作业条件评价及许可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3)。

a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分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核,集团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许可。

a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b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c类危险作业的施工作业条件评价,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审批。

第四章危险作业施工管理

(九)危险作业旁站监督管理

危险作业开始施工后,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工程、质量、技术等部门对危险作业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督促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得到实施。

aa类、a类危险作业,由分公司及项目经理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b类、c类危险作业,由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旁站监督。

(十) 危险作业制止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如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政治敏感时期等)不适合危险作业时,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可下达停止危险作业的指令。

(十一)危险作业验收管理

危险作业施工完毕后,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当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aa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a类、b类、c类危险作业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章附则

(十二)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中铁建设集团济南分公司济宁恒大名都项目部安全室负责解释。

(十三)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在贮存过燃料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各种受压设备,在禁火区域内,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一般的登高焊、割作业。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8、动火时,必须有防火防范措施及监护人监护。

第1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

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执行部门

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1.2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4.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

4.1.4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

4.1.5临时用电。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安全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需要动火班组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程序,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4.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7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附: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区域

动火作业级别及种类

(用火、气焊、电焊等)

动火作业

起止时间

年月日

分起

年月日

分止

动火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火人:

日期:

申请人:

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许可证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第13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__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__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ø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ø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11年9月13日

上一页12下一页

第14篇 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 )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 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9)作业过程中如果安全状况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焊接和切割作业

(1)施工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2)焊接和切割工作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3)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检查焊接和切割设备 ,焊机要接地接零。

(5)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己隔离、通风。

(6)工作结束后,应拉闸断电,焊机应单独分开,焊条应取出放好。

(7)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焊接和切割。

(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三)重大风险作业

1、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超过0.5m)

(1)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和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作业项目、任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2)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4)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操作人员应与施工机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7)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度(高宽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价,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8)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l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9)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做好隐蔽设施资料,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2、高处作业(≥2米)

(1)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同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应准备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坠落保护计划。

(3)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4)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6)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8)禁止在同一坠落面上进行上下立体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装置、设施。

3、起重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2)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起吊任何设备、部件均应选用与设备、部件重量和高度相符的吊车,雷雨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3)大型设备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吊装方案,并按照吊装方案要求进行作业,相关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格执行吊装令。

(4)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5)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吊装重物时必须有绳牵牢,以防晃动碰伤人和设备。

(7)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8)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9)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交叉作业

(1)施工项目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项目部关于交叉作业和当次交叉作业的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涉及的相关作业需要办理作业票的要办理作业票 。

(2)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各方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和协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要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5)施工项目部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6)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7)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8)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9)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10)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小组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小组验收。

(11)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第15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22年9月13日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制度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