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企业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石。它们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度:识别潜在危险,评估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定期进行实战演练。
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6. 作业许可制度:对于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确保安全操作。
7.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规范事故报告流程,深入调查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制定:由安全管理团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起草相关制度和规程。
2. 征求意见:提交各部门及员工代表讨论,收集反馈,优化内容。
3. 审核:由高层管理者或专门委员会审批,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适用性。
4. 公布:通过企业内部通讯渠道发布,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并理解。
5. 培训:组织专门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并掌握制度要求。
6. 执行: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制度,监督和记录执行情况。
7. 评估与修订: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 管理层安全职责 - 员工安全职责 - 责任追究机制
2. 安全教育培训 - 新员工入职培训 - 定期安全教育 - 专项技能培训
3. 危险源管理 - 辨识与评估流程 - 控制与防范措施 - 危险源动态管理
4.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编制 - 演练计划与实施 - 应急响应流程
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设备检查与维护 - 设备操作规程 - 设备异常处理
6. 作业许可 - 高风险作业定义 - 作业许可申请与审批 - 作业现场监控
7.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 安全检查计划 - 隐患排查与记录 - 整改跟踪与验证
8. 事故管理 - 事故报告程序 - 事故调查方法 - 事故教训与预防
这些制度和规程旨在构建一个全面、严谨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预防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在执行过程中,管理层需密切关注制度的落实情况,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程序
4、 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通用化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障本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保护环境,全面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制度。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重要体现。它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本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具有保障性的文件,本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恪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序号 | 制度名称 | 涉及要素 | 制度编号 |
1 |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 1 | aq-b01-01 |
2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 aq-b02-01 |
3 |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aq-b02-02 | |
4 |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 aq-b02-03 | |
5 |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 aq-b02-04 | |
6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aq-b02-05 | |
7 |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 aq-b02-06 | |
8 | 风险管理制度 | 3 | aq-b03-01 |
9 | 隐患治理制度 | aq-b03-02 | |
10 | 变更管理制度 | aq-b03-03 | |
11 | 供应商管理制度 | aq-b03-04 | |
12 |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 4 | aq-b04-01 |
13 | 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 aq-b04-02 | |
14 |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5 | aq-b05-01 |
15 |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6 | aq-b06-01 |
16 |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 aq-b06-02 | |
17 |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 aq-b06-03 |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涉及要素 | 制度编号 |
18 |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aq-b06-04 | |
19 |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aq-b06-05 | |
20 |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 aq-b06-06 | |
21 |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 aq-b06-07 | |
22 |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 aq-b06-08 | |
23 |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 aq-b06-09 | |
24 | 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 7 | aq-b07-01 |
25 |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2 | |
26 | 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3 | |
27 |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4 | |
28 |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5 | |
29 |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6 | |
30 |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7 | |
31 |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08 | |
32 |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 7 | aq-b07-09 |
33 |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 aq-b07-10 | |
34 | 承包商管理制度 | aq-b07-11 | |
35 |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 aq-b07-12 | |
36 |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 aq-b07-13 | |
37 | 门卫管理制度 | aq-b07-14 | |
38 | 厂区交通安全制度 | aq-b07-15 | |
39 | 职业危害监测制度 | 8 | aq-b08-01 |
40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 aq-b08-02 | |
41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 aq-b08-03 | |
42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9 | aq-b09-01 |
43 | 废弃物管理制度 | aq-b09-03 | |
44 |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 aq-b09-04 | |
45 | 车辆管理制度 | aq-b09-05 | |
46 |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 aq-b10-01 |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涉及要素 | 制度编号 |
47 | 应急管理制度 | aq-b10-02 | |
48 | 事故管理制度 | aq-b10-03 | |
49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aq-b10-04 | |
50 |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aq-b10-05 | |
51 | 防中毒管理制度 | aq-b10-06 | |
52 | 防泄漏管理制度 | aq-b10-07 | |
53 | 安全检查制度 | 11 | aq-b11-01 |
54 |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 aq-b11-02 | |
55 |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 11、12 | aq-b11-03 |
4.2操作规程
根据公司的涂料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辅助材料的危险性设立投料搅拌、研磨、调漆、检验、包装等岗位,编制的岗位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类操作规程、其它类操作规程。
4.2.1岗位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总要求
2投料搅拌岗位操作规程
3研磨岗位操作规程
4调漆岗位操作规程
5检验岗位操作规程
6包装岗位操作规程
7危险品采购岗位操作规程
8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9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1防爆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2厂内叉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4.2.2设备设施类操作规程
13分散机安全操作规程
14三辊机安全操作规程
15砂磨机安全操作规程
16防爆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7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8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9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检查维护作业规程
20紧急冲淋装置操作规程
21防雷设施检测维修作业规程
22防静电系统检查维护作业规程
23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4.2.3其它类操作规程
24循环冷却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25通风、照明系统检查维护作业规程
26电源控制柜、控制箱安全操作规程
27其他机械设备(含手动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本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恪守安全管理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它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本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具有保障性的文件,安全主任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整理归档,并分发至相关部门和工作岗位。
4.2.4编制的各类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正常开、停车操作规程;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紧急停车操作规程;
f)、接触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g)、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5本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或投用前,由安全主任组织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部门编制新的各类操作规程。
4.3修订
4.3.1一般情况下,本企业每年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一次全面的评审与修订。评审与修订工作由安全主任组织,抽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各部门主管、各岗位有经验的从业人员参与。
4.3.2当发生事故或者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由安全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与事故或变更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及时评审、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3由安全主任负责将最新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相关人员。
4.3.4文件和档案管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按《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相关文件
《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
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评审、修订记录;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发布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文件;
7.发布最新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文件发放记录。
【第2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调查以及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第3篇】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5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五)
1.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2.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要求着装;
3.生产人员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按正确的方式操作工具、仪器、设备;
4.生产人员严禁随意接配电源线,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5.遇紧急状态,应先关闭危险动力,切断电源;
6.生产车间内严禁跑跳、打闹等行为;
7.下班前,生产人员须将本工位工具、仪器、设备的电源关好;
8.下班前,生产人员须将工具、生产材料放于指定位置,以免遗失;
9.每日下班前须将本车间门窗锁好。
【第4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确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3引用文件
3.1《安全生产法》;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总责。
4.1.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4.1.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1.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4.2.内容与要求
4.2.1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按照大连港集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分解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订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要结合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并将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到每名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具体工作岗位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目标实现。
思想汇报专题(4)各类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
培训与学习。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2.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部门和单位分解落实情况。
4.2.3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大连集团有限公司考核,基层单位接受公司考核;基层单位要对所属班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兑现和评定先进,实施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2.4考核细则
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参照公司下发的《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标准执行。
(1)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000-5000元。
①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的;
②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③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的;
④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⑤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5篇】某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5.3.3.2 未及时取回“运行岗位检查专用牌”者,扣50元/牌;
5.3.3.3 高岗位跟班巡检不到位,扣50元/次。
5.3.3.4 发生无人监盘现象的,扣200~500元/次;
5.4 部门组织的年度安规考试、在岗考试等集体参加的考试,值内有3人及以上不及格的,扣值长200元/次。
5.3.4 定期试验
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应该征得当值值长及有关专业主管的同意,并注明原因,且将该试验项目作“未执行”处理。对无故不执行定期试验或锅炉吹灰等,扣100元/次;定期试验项目处理不当导致试验超周期,扣50元/次。
5.3.5 交接班和值班纪律
5. 3.5.1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交接不清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延误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100~250元/人次;
5.3.5.2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接班后人员不整或人员状态影响到正常工作,根据责任扣50~150元/人次。
5.3.5.3 违反值班纪律,对情节轻微者,扣50~150元/人次;对情节严重者,并扣150~500元/人次。
5.3.5.4 各值合理安排交接班设备检查分工,将交接班分工情况定期上报部门,遇到班组内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将交接班分工情况上报。
5.3.6请假、代班、调休、考勤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和发电部请假、代班、调休、考勤制度,若发现有违规现象或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50~250元/人次。
5.3.7 锅炉结焦控制
各值应该认真研究超超临界机组结焦情况,按照规定定期观察锅炉结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锅炉结焦,防止出现锅炉坍渣事故。对出现锅炉大面积结焦或坍渣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及时通知锅炉专业,若是由于配煤、配风失当引起的扣50~150元/次。
5.3.8 汽壁温控制
按照发电部锅炉、汽壁温超限考核办法执行。
5.3.9 精除盐投用率
凝结水精除盐原则上在汽轮机冲转前投入运行,符合投用条件而未投时扣相关值扣50元/次,化学扣50元/次。
5.3.12 机组正常情况下应按照省调指令方式运行,否则扣50~100元/次。
5.3.13 无故未完成公司、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完成质量低劣者扣100~250元/项次。
5.4 文明生产
5.4.1 工作时间内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者,扣100元/人次;
5.4.2 多次未按规定佩戴岗位证上岗者,扣100元/人次;
5.4.3 上班人员坐姿不端正、谈笑嬉闹,经劝说不予改正者,扣100元/人次;
5.4.4 在厂区内规定吸烟点以外吸烟者,除对个人按厂《禁烟规定处罚条例》扣罚外,另扣责任单位150元/人次;
5.4.5办公室、控制室及卫生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扣100元/只;
5.4.6 每个夜班各值安排人员清理集控室、巡操室控制盘、操作台、电脑卫生,如有积灰、积尘,扣50元/次;
5.4.7 生产现场、控制室的工器具、台帐等公用物品,未按规定摆放,扣50元/次;
5.4.8 个人柜子、抽斗内物品摆放脏、乱、差,或公用柜内混放私人物品,扣50元/次;
5.4.9 各办公室、学习室、会议室门窗、桌子、墙面、地面等有积灰、杂物、垃圾等,扣50元/次;
5.4.10 在责任区内乱涂、乱刻、乱画、乱张贴,扣100元/处;
5.4.11车辆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扣50元/次;
5.4.12 违反门卫出入制度,扣50元/人次;
5.4.13 各办公室物品摆放与定置图不符,扣50元/处;
5.4.14各运行餐厅文明卫生不整洁,扣50元/次
5.4.15班组台帐记录不规范、签字(3次以上)不及时,扣50元/次;字迹潦草、涂改,扣50元/处;
5.4.16各种资料台帐有撕页、缺页、乱涂乱画现象,扣100元/处;
5.4.17使用消防器材后未登记,扣50元/处;
5.4.18生产区域照明损坏未填缺陷单,扣25元/处;
5.4.19 单身宿舍脏、乱,被查实的,扣100元/人次;不符合用电规定,按厂部有关规定考核;
5.4.20未经允许,私自带人到生产现场,扣100元/人次;
5.4.21 酗酒后上岗者,扣150~250元/人次;
5.4.22考勤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扣1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成绩;
5.4.23责任区内有其他不符文明生产要求,扣50~150元/处;
5.4.24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150~250元/次。
5.5 精神文明
5.5.1 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5.2 职工有一般违纪现象,扣50元/人次。
5.5.3 在厂内被本部门发现有轻微赌博行为的,扣250元/人次;被厂有关职能部门发现除按规定处罚外,部门再扣250元/人次。
5.5.4 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政治教育内容,扣100元/次。
5.5.5 未按规定开展工、团组织活动,扣100元/次。
5.5.6各值每月至少一篇宣传报道文章,少一篇扣50元。
5.5.7 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50元/人次。
5.5.8 影响企业、部门形象的言行,扣100~250元/人次。
5.5.9 未按要求参加全厂性或部门组织的活动或组织不力,扣100元/次。
5.5.10 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意,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视情况加100~500元/次。
5.6 其它
5.6.1其它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2上述考核条例主要针对主要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班组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3上述考核条例与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时以公司或者分厂规定为准。
【第6篇】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销售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销售科长是销售科的第一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管理销售科安全生产和全面工作。煤场管理员和磅房管理员分别负责煤场和磅房的日常具体安全工作。
2、有关人员要时刻注意工作场地和职责范围内有无安全隐患,如工作场所夜间灯光是否合乎要求、用电线路是否完好、工作场所内是否有不安全的事物和因素出现、机械设备有无异常等。
3、销售科全体员工要按时交接班,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时着装规范,确保符合工作时安全的要求。不能穿拖鞋上下煤仓和操作机械设备;维修车辆和设备时,带手套、一衣着利落。
4、严格执行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养护制度,及时发现车辆设备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领导,严禁车辆设备带病作业。
5、科长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时刻保持安全为天的指导思想,不能走捷径、省时间和材料忽视安全环节。
【第8篇】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 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第9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9.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39.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有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39.5发现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39.6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押合理意见,遇到严重人身危害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9.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制度等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机具,做到正确使用。
十一)、违规处罚
40.1对没有造成事故的一般性违章违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50元;
40.2对导致险性事故的违章违规作业者,每人每次罚款100~200元;对作业班组罚款500~1000元;
40.3对由于违规违章作业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批评及处罚者,其所属班组除全额承担业主、监理单位的罚款外,还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罚款。
40.4对造成事故者,视其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除对事故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对责任班组罚款1000~2000元。同时,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施工班组负责人签收之日起生效。
【第10篇】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11篇】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此项工作由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联系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由其具体联系。
二、根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到政府部门或相关的发行部门取得,或者通过互联网,查找最新的安全标准,我公司与同行业的单位也有畅通的联系,通过他们也可以互通有无,及时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现有渠道: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协会;
国家、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
为本公司服务过的评价机构、咨询机构;
通过互联网或其它相关媒体。
三、本公司现已取了得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及联系办法。可及时获得有关的通知、文件及相关综合性的书藉。
四、本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安全工作管理会议,在会议个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最新资料。
五、获得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后,将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到相关的承包方和供应方。
六、通过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将所获得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发放到相应岗位,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具体的发放。
七、以上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由安全员和综合部负责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更新时能及时获取。应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由经理、安全标准化负责人、综合部人员进行。
八、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及各班组积极参与,并应按照法律法规对照公司现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12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出入门口要验明证件,不佩戴上上岗证件的不准进入, 绝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现场或留宿过夜
2、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不准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
3、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安全带或搭设操作平台等防护措施。
5、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地点设置堆放,或因工作所需更改的地点并堆放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堆放,做到一头齐、一般高、一条线、按型号、规格,分类堆码整齐。
6、现场的木工厂必须严禁烟火。
7、消防器材严禁挪用。
8、架体的安全网必须全封闭,不得留有孔洞或开口,用柔绳绑扎紧固做到平整。
9、脚身板必须满铺,不得漏铺和有探头板,小横杆两端,必须用扣件架固,架体搭设必须按规范要求搭设。
10、基坑开挖时,坑边必须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悬挂警示标志牌,坑壁因土质要求需采用加固支撑措施,以防坑塌,较深的坑槽,必须设置专用梯道上人,不得随意攀爬。
11、经验收的脚手板在交叉作业时木工班组不准随意拆撤和挪用,以防造成作业人员坠落事故发生。
12、架体在每高7米必须做防护(软防护于或硬防护)一道,不得有漏洞,楼梯口、安全通道口、预留洞口必须做防护棚或罩盖。
13、在临边(阳台、楼梯口)等处必须作防护栏,机械的防护罩棚必须做好。
14、施工现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互相漫骂,打斗嬉戏,建筑物内外,不得随意大小便。
15、职工炊食要保质保量,饮用开水充足,夏天要有防措施暑(如采用绿豆汤等)。
16、职工宿舍必须有防蚊防煤气中毒等措施,宿舍内不准乱拉电线,更不准动用电炉等高电流的用具,不得在宿舍内私自用煤气做饭。
17、现场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和故意破坏标志牌等宣传性物件。
18、生活区不得随意倒垃圾和污水、剩饭。
1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技术人员交底作好每道工序。
20、打混凝土(浇柱、现浇、底板、梁)时,所用机具的电源线必须用(木杆)支设架起,不得横铺钢筋网上拉拽, 以防破皮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21、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往下投掷物件、构件。
22、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互相尊重、团结,不得因工作而发生争执,甚至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23、在易燃易爆的物件周围10米的库房,不得明火作业和吸烟。
【第13篇】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值班范围:行政值班、节假日值班、临时性值班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值班人员。
3管理要求
3.1各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若要请假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3.2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应急抢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厂部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应急抢险。
3.3行政人员在夜间值班中要进行两次查岗,对全厂发生的设备事故要立即组织抢修、处置,保证生产稳定,发生人身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
3.4值班维修工对夜间本车间发生的设备故障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置,保证生产平稳运行。
3.5行政值班时间为早上18:00到次日早上8:00。当日18:00时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到。
3.6行政人员值班地点在厂值班室,车间人员值班地点在车间维修室。
4 相关记录
4.1《值班记录表》
4.2《交接班记录表》
【第14篇】zj高速服务区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第四条 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第五条 路试车辆必须符合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六条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第七条 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 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九条 维修安全注意事项要点:
a、当车辆出现电路起火时,应及时关掉总电源开关,用灭火工具进行扑救,然后查明原因后,予以修理;
b、当货物倾斜(或侧翻)车辆维修时,应用相关工具把货物支撑牢后,方可修理;
c、当后桥断裂车辆维修时,要求车主先卸货或在安全条件允许下方可操作;
d、当易燃易爆品车辆维修时,应确保车辆无危险和周边无明火操作的前提下才可维修;
e、当气割、气焊、明火操作时,氧气和乙炔摆放距离应不得少于5米,并在乙炔减压阀上安装回火装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操作;
f、当拆装起动机时,应等排气管冷却后方可修理;
g、当水冲轮胎时,应防止轮胎过热引发爆炸,等轮胎冷却后,还看轮胎质量好坏是否可操作;
h、当换气门芯时,应防止气门扳手打滑,做好身体(特别是眼睛)保护措施。
【第15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第16篇】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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