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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一系列关键要素,主要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维护检查、风险评估、员工培训、应急响应计划以及安全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更新。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旨在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生产中断,从而保障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任感,促进团队凝聚力。此外,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罚款和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安全的生产环境有助于维护企业声誉,吸引潜在客户和优秀人才。

措施

1. 设立清晰的操作规程:制定详尽的设备操作指南,确保每个员工都理解并能正确执行,防止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2. 定期维护与检查:建立定期的设备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4.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了解如何应对突发情况,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技能。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全面的应急响应计划,包括事故报告流程、疏散路线和急救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6. 设备购置与更新: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及时更新老旧设备,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提升设备安全性。

7. 安全监督与审计: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制度的执行,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 激励与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对提出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9. 合作与交流:与其他企业或专业机构共享安全经验,参与行业安全研讨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只有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才能真正实现设备安全,保障企业的核心利益。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第2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段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节 管理规定

第二条 所有员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 安监科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一) 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二) 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三) 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第四条 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第五条 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第六条 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第七条 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第八条 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第九条 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第十条 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第十二条 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第十三条 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第十四条 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第十五条 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第十六条 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第十七条 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八条 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第二十条 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第二十一条 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第二十二条 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第二十三条 部门、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

第二十四条 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第三节 考核办法

第一条 安监处及各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

第二条 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队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次。

第三条 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第四条 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区队值班人员500元/次,处罚队长、支书200元/次。

第五条 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零点和精度调校的,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第六条 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队罚款500元/次。

第七条 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第八条 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调度室罚款1000元/次。

第九条 队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项;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1000元。

第十条 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3篇】斜巷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斜巷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装备、安装和使用维护,确保斜坡运输安全,对斜坡安全设施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分工:

技术部门负责斜坡运输安全设施的设计,机电科或供应科负责安全设施的采购,机电运输区及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以上单位都有权监督安全设施质量、装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的设施安装和使用维护。(转载请注明来自:制度大全 www./ )

二、装备要求:

1、斜巷运输参照《小绞车运输规范》执行。

2、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二)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三)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四)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五)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六)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三、使用维护管理:

1、井口安全部门建立安全设施档案。使用单位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标准。

2、斜坡运输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井口生产、安全、机电部门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井口安全部门负责存档。

3、安全设施必须挂牌管理,统一编号。

4、斜坡运输安全设施变更使用单位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井口机电部门移交手续。在验收前必须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否则,不予移交。

5、在提升运输时,必须首先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严禁甩掉安全设施进行运输。

6、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使用维护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时常保持设施的完好。

四、处罚:

违反以上规定时,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3月

【第4篇】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

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 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 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十四、 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十五、 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十六、 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第5篇】化工企业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产生尘毒危害的,应严格加强“三同时”安全管理,按规定配齐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严禁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5、企业内存在尘毒危害的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检查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运行及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6、 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6篇】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

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8.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8.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8.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8.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8.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9、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

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5、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6、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7、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本厂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8、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1、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21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22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23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不受干涉。

24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5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第7篇】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3)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8篇】项目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作为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必须讲求时效性。如安全网、脚手架、井字架、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都必须齐全有效。

2、项目部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发行安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施工(生产)过程中,随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设施作业部门(班组和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7、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8、因施工(生产)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以及专职安全员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9、各施工(生产)任务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的规定进行,并派专人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9、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变电站)《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有关条文制订。

【第9篇】强弱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体育中心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育中心范围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 部门主管负责编制和修订此规定,并对设备及其环境的操作和管理进行指导。

3.2 电气人员负责系统的操作及维修,并对设备环境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管理

4. 强弱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 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4.1.1体育中心内强弱电机房建筑设施;

4.1.2体育中心内强弱电管道、桥架建筑设施;

4.1.3运动活动场地电气设施;

4.1.4园区内电气设施;

4.1.5运动器械设备;

4.1.6网络及多媒体演示设备。

4.2 检查机构

建立体育中心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公司由经理、副经理组成,园区由各专业主管组成。

4.3 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4.3.1赛事及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检查;

4.3.2每月10日前例行检查;

4.3.3各种恶劣天气后及时检查;

4.4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4.4.1机房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4.4.2地基是否有沉降;

4.4.3强弱电各系统是否运营稳定,各设备参数是否正常;

4.4.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4.4.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4.4.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4.4.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4.4.8供电设备是否有隐患;

4.4.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4.4.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4.5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4.6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专业主管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4.7平时管理

4.7 .1帐物清楚。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4.7.2科学管理。各类维修用仪器、仪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一目了然。

4.7 .3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4.7.4安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

4.7.5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体育中心内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4.7 .6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4.7.7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

【第10篇】煤气设施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煤气设施动火属危险作业,施工作业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到安全处、保卫等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审批单手续审批后凭审批单到生产指挥中心煤气站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单一证齐全并措施落实到位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煤气设施动火。

煤气站接到危险作业审批单手续在签发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必须派煤气防护员到设备动火现场查看确认现场情况安全后,煤气站方可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设施动火部门按危险作业审批单及许可证要求逐项落实,由煤气站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才准许签发“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动火。发现有疑点应立即制止动火,并立即汇报生产、安全、保卫处。

“危险作业审批单”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是限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施工,作业超过限期和范围,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二、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动火、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要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图纸并经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落实措施并经公司安全、保卫、生产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对煤气设施区域需动火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前必须全部清理干净。

检查确认周围煤气设施管道无泄露点。

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上电焊打火和搭接地线。

法兰、人孔、阀门等易泄漏煤气处动火前应提前用石棉瓦石棉布等耐火材料隔离。

三、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保证煤气正压在1kpa以上,压力相对稳定,并设专人看管压力表。

严禁在死煤气管段和设备上动火。

动火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检查动火点周围无泄露点。

煤气设备上动火只能用电焊、不能用气焊。

四、在已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检查并确认煤气来源已完全切断。

必须吹扫干净煤气设施内的残余煤气,包括煤气管道死角和管道盲肠处。

动火前化验需动火管道内合格氧气大于等于20%,可燃物小于1%(高、转炉煤气co小于等于24ppm)

打开设备放散管和上下入孔,以及动火处入孔。

检查并清除干净动火周围的易燃物。

根据动火管道的长短,管内沉积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现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必要时配备消防车。大型的动火,需请设有专门指挥经验的部门单位专门指挥作业。

五、煤气设施内进入作业检修前必须做到:

检查并确保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

吹扫干净设施内的残余煤气。

检修设施内取样化验报告分析合格:co小于24ppm,o2大于等于20%。

打开高点放散阀和入孔,单体设备上下不少于打开2个入孔,管道进入两端不少于打开2个入孔(高点处入孔除外)。

进入设施内带好co报警器和o2含量测定仪(进入管道要带好手锤敲打管壁,时刻与外面人员保持联系)。

在各厂专职安技员及煤气防护人员的监护下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轮换作业。

作业完工后要清点人数和工具,齐全后才能封闭入孔。

高炉炉喉处进入,炉膛必须点火,二侧入孔打开,强制通风,再佩戴好呼吸器和co测定仪后方能进行作业,煤气防护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六、煤气房所安全管理规程:

有煤气设备的房所必须通风良好。

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气柜、半地下室等设施,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必须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每个职工必须会操作使用。

房所必须有固定的co报警器,并有声光报警信号。

煤气房所及煤气设备,必须挂醒目的安全标志。

各计量仪器表灯光信号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易燃煤气部位,必须定期试漏检测。发现泄漏煤气,及时处理并汇报。

有plc工控机的煤气房所应设有空调保持室内温度在5-30度之间。

【第11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 急救中心电话:120 负责人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第12篇】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建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

2、临建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

3、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现场围档采用硬质材料,做到稳固、美观。

5、现场搭设轻钢结构的活动用房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并组织验收。

6、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做到通风、卫生、地面排水良好。

7、临建设施严禁采用水泥预制板式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传栏、报栏等设施做到稳固、美观、防雨。

9、配电房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0、安全检查时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11、补充内容:

【第13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第14篇】工程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 急救中心电话:120 负责人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第15篇】工厂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

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第16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 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设备的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启动设备事故应急方案,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

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

2、公司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评审,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审核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组织落实设备检查验收。

4、机械设备班长: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对本项目的设备验收提出建议,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修理、报废和启用

1、机械设备的使用、租赁

①在制订购置计划时,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现有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调研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后,综合考虑生产效率、精度、可靠性、维修性、节能型、环境保护性、耐久性、自动化、安全适用成套性、效益回报来选择设备;同时对设备供方的资质、质保体系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评审选择合格供方。

②对设备租赁方履行设备合同进行评审,旨在提高其服务质量。

③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机械班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④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⑤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3、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26日报公司

4、设备的报废

⑴凡符合下列之一的设备应当办理报废

a、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部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仍达不到生产施工工艺要求的;

b、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的;

c、维修费用一次超过设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d、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e、主要零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f、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改造也不经济的。

⑵ 设备报废审批程序

a、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领导参加鉴定小组小组,对需报废的设备,认真检查鉴定,提出报废处理意见。

b、凡报废设备要认真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鉴定小组人员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程序。

⑶ 对已申请报废的设备,未获批准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弃之不理或乱拆零部件。报废设备由公司集中处理,回收残值。

5、设备的封存与启用

⑴设备的封存

凡因生产任务变动而多余闲置设备,停用一年以上或暂时不用的设备在维修好后均可封存。封存设备可从停止不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启用之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折旧。

⑵设备的封存条件

a、封存设备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里。

b、大型及笨重设备确实无法进库保管时,必须选择适当地方搭盖临时库棚保管。对露天存放设备,必须上盖下垫妥善保管。

c、存放设备要排列整齐,并留有一定间距便于检查、保养。

d、封存的设备应达到大修后质量标准。

⑶封存作业与定期保养

a、设备入库前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有燃油和储水系统的设备,必须把油箱油管、水箱水管的油水放干净。

b、有皮带弹簧的部位,应进行松弛,以防弹性退化。

c、仪器封存必须装在放有干燥剂的箱内,不得倒置,各种钮键应放在零位或关闭状态。

d、经常注意检查存放场所,破损漏水现象,应即时修理。

e、按季检查封存设备,发现生锈、腐蚀、油干等问题及时处理。

f、库房应经常通风,遇雨季注意防潮。

⑷长期不用或封存2年以上设备,应视作长期闲置不用设备,应积极转让处理,并报公司备案。

⑸设备的启用

a、凡封存设备不得任意拆取零件。

b、启用设备应按工序详细检查后再行使用。

五、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①、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有专项内容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 “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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