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生产管理制度
栏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有哪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以及企业的正常运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处罚条例: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 不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3. 擅自操作未经许可的设备

4. 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5. 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6.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

7. 培训不到位或忽视安全教育

8. 破坏或篡改安全设施

9. 在工作场所吸烟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10. 酒后上岗或疲劳作业

流程

1. 违规行为发现:由安全管理人员、同事或上级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

2. 记录与核实: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词等,确保事实准确无误。

3. 警告通知:向违规员工发出书面警告,明确指出违规行为及可能的后果。

4. 处罚决定: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合适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降职或解雇。

5. 执行处罚:执行处罚决定,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知悉。

6. 后续跟踪:对受罚员工进行跟踪,确保改正行为,必要时提供辅导或培训。

7. 记录归档:将事件记录存档,作为未来参考和改进依据。

目录内容

i. 引言 a.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b. 制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

ii. 安全违规行为定义 a. 明确各类违规行为 b. 解释违规行为的危害

iii. 处罚标准与程序 a. 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设定的处罚等级 b. 处罚决定的制定与执行流程

iv. 申诉机制 a. 如何提出申诉 b. 申诉审查委员会的职责

v. 员工教育与培训 a. 定期的安全培训计划 b. 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

vi. 制度的监督与修订 a. 内部审计与评估 b. 制度的更新与完善

vii. 结语 a. 强调安全文化的重要性 b.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这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每个员工都应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实施过程中,管理层应公正公平,同时注重教育引导,使处罚成为提升安全意识的契机,而非单纯的惩罚手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范文

【第1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xxx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定x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xxx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放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x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和设备科和安全技术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xxx公司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 xxx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职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二保维护保养制度。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经济考核。

10、吊运器具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呼吸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15、28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罚款50元。

4、各工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对于张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本,班组成员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损坏或缺失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小组长罚款20元。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对班组长罚款5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或操作,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对工序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并赔偿。

8、职工饮酒后上岗操作设备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有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班组长处罚100元,情节严重上报中心。

10、检修设备不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先检修后挂牌,对维修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1、违反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1.1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的处罚使用者50元。氧气瓶和乙炔瓶附件不全、损坏在用的处罚使用者50元。对区域使用班组长处罚50元。

12、违反电气安全规程处罚规定

12.1每台设备擅自拆除或短接保护开关的,对工部班组长罚款50-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指派者罚款100元。

12.2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头、插座,不允许随意搭、挂、插、接,违者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3各种电器开关盒盖缺少或损坏,对区域班组长罚款50元。

12.4未经车间批准,乱拉临时线,对责任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虽经车间批准,但敷设接线不符合技术要求或电气设备拆除留下的电线头未做妥善处理,对责任班长罚款100-200元。

12.5在电气设备上、桥架上搭挂杂物、凉晒衣物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100元。

13、行车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每条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对班长罚款50元。

14、使用的钢丝绳、链条磨损超限未及时更换,对使用设备班长、使用者罚款50-100元。已向维修人员反映,而未执行的,对维修班长罚款50-100元。

15、行车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员时,行车工必须先打铃示警,违者罚款20元。

16、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区域,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人员罚款200元。

17、高空作业人员随便抛掷物件,对作业单位班长罚款100元,对违章责任人罚款50元。

18、检查、修理、清扫设备时,未按规定关机、上锁,并设警告标志表明机器处于“检修”或“禁止开机”状态的,对检修人处罚100元。

19、检修项目完毕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100元。

20、在禁火区违章动火,经发现后对动火单位班长处罚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对动火者罚款100元。

21、在禁火区内发现烟头,对区域班长罚款50元/个,禁火区堆放无关依然易爆品,对区域班长罚款200元。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叉车班长罚款1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2.1无证驾驶车辆的。

22.2酒后驾驶车辆的。

22.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22.4超速行使的。

22.5违章载人或人物混装运行的。

22.6出车前不检查或带病出车的。

22.7车辆停止运行未按规定断电或停止供能系统的。

22.8车辆灯光、喇叭、液压、制动、倒车蜂鸣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未及时修复的。

xxx公司

时间

【第2篇】通风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矿、科队的各项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

3、听从指挥,遵章作业是每一位职工的职责,要严把安全生产关,生产质量关,必须严格执行通风安全有关管理规定。

4、个人有三违现象,视问题严重程度处以警告或停班学习,矿上罚款个人承担,停工学习(由矿安监部门、培训中心检查三违人员学习情况、学习认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班),停工学习不予以记工。

5、 “三个百分百”“三个全覆盖”“手指口述”“双指双述”不合格的职工,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否则不得上岗。

6、严格落实隐患闭合管理,明确责任,谁的责任由谁负责。

7、严禁酒后参加班前会,发现一次罚款50分,并坚决停工,出现员工酒后上岗被相关部门发现的,处罚后果自负,另外队部加以考核50分处罚,值班队干100分。

8、当班工作中或结束后,针对当班现场存在或作业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不得留给下一班。

9、对于破坏通风设施的及时报此人“三违”,并给予举报人队内奖励50分/次。

【第3篇】某涂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合肥乐千年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11日,注册资金为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内外墙涂料、内外墙保温材料,法定代表人是方超。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方超,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b、第二负责人是黄知英,职务: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c、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4篇】井控装备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协调和部署井控中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证中心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安全会议的管理。

二、会议形式及频次:

2.1 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等。

2.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开。

2.3参加会议人员:

2.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3.2 安全例会

由中心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中队、部门主要负责人。

2.3.3 安全专题会议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人员、基层中队干部等。

三、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3.1.1 听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项,并做出决策;

3.1.3 听取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决定处置方案;

3.1.4 总结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3.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2.1 传达上级和公司各项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报、通知等;

3.2.2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工作布置;

3.2.3 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检查上月例会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2.4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学习有关安全专业知识;

3.2.5 分析、通报公司及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2.7 检查隐患整改情况,提出对事故、隐患的进一步整改意见;

3.2.8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计算机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 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内容

3.3.1 传达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3.3.2 听取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汇报;

3.3.3 专题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

3.3.4 安全工作阶段性安排、布置、总结和奖惩等。

3.4中队安全会议

3.4.1由中队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3.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3.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主管领导和安全组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3.5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3.5.1由主管安全副经理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相关要求

4.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1.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1.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1.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1.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 、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

导、考核。

井控装备管理中心

【第5篇】某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 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 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 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 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 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 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安全监督体系

(一) 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 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 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 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 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安全教育

(一) 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 安全检查

(一) 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 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 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 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 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 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 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 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 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 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 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 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 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 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第6篇】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与实施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 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五、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第7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动车加强机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安全员办理。

第四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

第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登记,对阻火器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第六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第七条  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  在生产装置开停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

第九条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装置区、罐区。

第十条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通行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带车人或驾驶员持有,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时随身携带;第二联为存根,由所在生产装置、罐区的车间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第9篇】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 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第10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技术员、调度和员工履职到位,根据公司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2、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 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1 生产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1.2 公司领导层、各部门、技术员、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②要与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1.4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第11篇】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认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化策划的安排,是否符合体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保持,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号)

4、机构

1评审机构

内部评审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经理批准,由总经理负责主持评审会议,副经理、各部门、各车间责人和内审员参加管理评审会。

外部评审在公司内部完成对标准化系统评定通过后,向相关安监局递交《自评报告》,申请标准化系统达标。由安监局对公司标准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落实安监部门对安全标准化运行系统的实施监督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提出的改进意见,并出具评定报告。

5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

5.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5.2 工作小组职责

5.2.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5.2.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5.2.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2.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3 人员及部门职责

5.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5.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5.3.3设备动力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5.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

6 评定依据、范围和时限

6.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依据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5)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6.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范围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范围是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

6.3 评定频次与周期

6.3.1 内部评定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出现以下情况时,经总经理批准决定,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

1) 企业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业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安全管理系统有重大调整;

2) 出现重大事故;

3)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变更;

4) 在接受外部评审认定之前。

5) 当市场环境、相关方安全环境期望有较大变化;

6) 出现意外情况,严重影响安环系统适应性和时效性时。

6.3.2 外部评定

每3年向安监部门提出一次评定申请,由安监部门对企业标准化系统进行考评。当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后,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

7 程序

7.1 绩效评定输入

7.1.1设备动力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7.1.2设备动力部收集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7.1.3设备动力部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7.1.4行政人事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7.1.5供应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7.1.6 固定资产管理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7.1.7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

7.1.8各生产车间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7.2绩效评定准备

7.2.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7.2.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设备动力部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分厂)

7.3绩效评定实施

7.3.1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7.3.2 管理者代表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7.3.3各相关部门(分厂)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7.3.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总经办负责做会议记录。

7.4 绩效评定内容

7.4.1 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7.4.2 安全生产方针的适宜性,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7.4.3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7.4.4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7.4.5 标准系统的运行情况;

7.4.6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7.4.7未完成的工作;

7.4.8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7.5 绩效评定输出与处理

7.5.1 评审结果处理

7.5.1.1、管理评审的结果形成内部报告,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报总经理指示。

7.5.1.2 总经理对评定报告中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对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

7.5.1.3 设备动力部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总经理批示,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分厂)。

7.5.2 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7.5.2.1 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7.5.2.2设备动力部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7.5.2.3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保存。

7.5.3 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7.5.3.1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7.5.3.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8 时间与人员要求

8.1 时间要求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8.2 人员要求

8.2.1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①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②接受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技术培训;

③具备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④具备操作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过程的能力;

⑤具备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⑥具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8.2.2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8.2.3 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

9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类别

9.1.绩效测量

绩效监测和测量内容包括:

a.安全目标的实现;

b.事故、事件;

c.措施的执行情况;

d.安全管理的依从性;

e.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

9.2 系统评价

9.2.1内部评价

9.2.1.1内部评价制度内容应包括:

a.评价计划的产生与批准;

b.评价频率;

c.评价范围和标准;

d.评价方法;

e.人员能力要求;

f.评价结果的处理。

9.2.1.2内部评价应关注以下问题:

a.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效力和效率;

b.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c.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d.实际安全绩效与期望值的差距;

e.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和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f.纠正行动的效力和效率;

g公司与相关方的关系。

9.2.2 外部评价

a.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以促进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b.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评定。

c.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给出公司石灰石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

10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要求

10.1 评定方法

10.1.1 基本要求

1)制度应明确测量的方法和频度。

2)监测结果应与相关人员沟通并保存。

3)内部评价的方法主要使用问询、记录回顾和现场检查等。

10.1.2内部评价问询

1) 尽可能询问最了解所评估问题的具体人员

2) 提开放式的问题。即尽量避免提对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闭性问题。提问可以用(5w+1h)做疑问词即什么(what),哪一个(which),何时(when),哪里(where),谁(who)和如何(how)。其它关键词包括:出示、解释、记录,多少、程度、达标率、情况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语言;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检查表;采取公开讨论的方式,激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在面谈时应注意交谈方式,尽可能避免与被访者争论,仔细倾听并记录要点。

10.1.3 通过记录进行回顾

记录是整个安全标准化体系实施的客观证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员必须调阅相关审核内容的记录,对记录进行回顾。

10.1.4 现场检查情况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都在作业现场,因此,必须重视作业现场的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进行回顾,查明深层次的原因,为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奠定基础,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10.2 技术要求

10.2.1基本要求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重点关注重要的活动。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应包含标准化系统的所有内容。

3) 评价结果应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纠正行动。

10.2.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的准备

10.2.2.1 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及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方法、依据;

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工作安排;

③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组成员;

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时间、地点;

⑤受评定部门及评价要点;

⑥预定时间、持续时间;

⑦开会时间;

⑧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时间和部门安排也可采用滚动的方式。

10.2.2.2 工作小组根据实施计划收集和审阅有关文件,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要列出评定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评定能顺利进行。

10.2.2.3 各单位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后,应提前做好准备。

10.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实施

10.3.1 首次会议

a)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b) 工作小组组长介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计划安排,包括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10.3.2 现场评定

a)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采用观察、交谈、询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法实施现场评定,并做好客观证据的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事实,应由受评定部门陪同人员确认。

b) 评价过程中,由工作小组召开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内部会议,讨论现场评定中的有关问题,确定不符合项,填写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10.3.3 末次会议

a) 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做好会议记录。

b) 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宣读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和分布情况,并宣布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论。

c) 领导小组组长总结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情况,并对纠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d) 领导小组对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质量进行评价。

e) 末次会议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

10.4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与分析要求

10.4.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束一周内,工作小组根据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编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工作小组分发到各责任单位。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评定日期;

② 工作小组、责任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③ 本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情况总结,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的结论性意见;

④ 工作小组组长根据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矩阵分析表作为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附件。

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的发放范围为管理层、各责任单位。

10.4.2 评定结果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系统运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 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③ 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容能力;

④ 安全资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 系统运作的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 纠正行动。

10.5 纠正措施及验证

a) 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及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报告十五日内 ,针对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和期限等,经工作小组组长确认后,由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b) 工作小组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确认不合格项得到关闭。将跟踪、验证、关闭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10.6 文件更改和记录保存

a) 对实施纠正措施所取得的实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b) 所有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管。

11 相关资料

11.1 相关文件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 《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4) 《安全生产要素变更通知》

5) 《会议签到表》

11.2 相关记录

1)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不符合项矩阵分析表

2)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记录

3) 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12 附则

12.1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12.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管理6.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6.1总则

6.1.1 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加强生产安全的规定,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6.1.2 范围

(1)凡涉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2)本办法未涉及的或与国家劳动法规不相符的,依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办理。

6.1.3 生产安全管理小组

(1)生产部各级主管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为此应成立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指示,并对生产厂区的安全负责。

(2)生产安全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经理任组长,各科长及重要岗位员工兼职担任安全员工作,共同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安全管理小组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方针,抓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和人身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6.1.4 安全教育

(1)各级主管要经常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法规,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部门、车间、班组),经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准许上岗操作,并且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6.1.5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

(1)日检查:各级主管每日应巡视各工作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生产

(2)月检查:在主管领导下,每月组织一次生产部安全大检查

(3)不定期检查:生产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对生产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以及违章操作情况,及时检讨,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4)对安全工作积极负责,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6.1.6 劳动防护用品

(1)对应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的工种,由生产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讨论制订,其发放办法依照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执行。

(2)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津贴,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6.2生产厂区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 厂院及工作场所

(1)厂院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拦或盖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3)电网内外都应有护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工作场所机器和工作台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

(6)产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7)车间粉尘作业或扬尘点,必须采取密闭、除尘等综合防尘措施。

(8)进入生产岗位之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在生产区严禁吸烟,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10)每班下班前应做好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2.2 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4)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5)制粒机进入杂质(铁、石块)后,要在确认制粒机完全停止后方可打开机壳清理。

(6)开机制粒时,绝对不允许打开各检测口,尤其是调质段。

6.2.3 电气设备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

(2)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电气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4)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

(5)所有仪表,必须经常保持准确度、灵敏度、清洁与密封状态。

6.2.4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然液体擦洗设备和工具。

6.3.2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使。

6.3.3 消防工具应备足并完好无损,而且每年至少应举行两次消防演习,培训消防安全员。

6.3.4 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单作业,防止违章动火。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下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

(3)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禁止动火。

(4)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6.3.5 发现火灾时的处理措施:

(1)假如发现火灾,应严守先发警报而后救火之规定。

(2)火灾发生时,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用现有的消防设备立即展开救火。

(3)在火场应先救人,财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伤患者应立即移到安全场所内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着火,应及时用石棉毯覆盖,用水喷洒或在地上翻滚,使之熄灭。

6.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6.4.1 高空作业须经主管批准方可进行。

6.4.2 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须佩戴经过检查合格的安全带或腰绳。

6.4.3 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6.4.4 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它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栓着工具袋取送。

6.4.5 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须事先用绳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 登高用的梯子应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压机安全管理

6.5.1 启开空气压缩机以前,空气贮槽内之积油应先排出。

6.5.2 开机之前应先检查润滑油及冷却水是否完善。

6.5.3 空气过滤器是否装妥并清净。

6.5.4 空气过滤压力将达工作压力时,应试用压力释放装置,其试验压须为跳开气压的75%。

6.5.5 空气压缩机尽可能放置于干燥而无尘埃之地点。

6.5.6 不可将压缩空气吹向人体。

6.6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6.6.1 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水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6.6.2 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6.6.3 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内。

6.6.4 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之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6.6.5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6.6 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6.6.7 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确实。

6.6.8 每日应定时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燃油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6.6.9 所有配件之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6.6.1 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定,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6.7电焊、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填写动火申请单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 施工前准备: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办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线接头是否漏电等。

6.7.2 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3)应防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曝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应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当接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8)对电焊、气焊不熟悉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气焊。

6.7.3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6.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8.1 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绝缘胶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 变电所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以及防护用具须妥善保管。

6.8.3 变电所应昼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脱岗。

6.8.4 变电所内保持清洁卫生。

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6.8.5 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先检查杆子安全性,衣袖、裤脚必须扎好,三米内不许有人,并有人监护。

6.8.6 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

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6.8.7 机电设备、专用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8.8 .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

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6.8.1 0要熟练本职业务,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6.8.1 1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6.9防止粉尘爆炸安全措施

6.9.1 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3)控制散装原物料装卸时产生的灰尘。

6.9.2 消除火种

(1)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筒仓内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击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3)公司内的电器设备、电器通讯系统以及照明装置必须选用防暴型,以防止静电火花引起粉尘爆炸。

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6)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应给予接地保护。

【第13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 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 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 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 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 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 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

【第14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

二、自评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三、机构组织

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

四、自评组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

五、自评内容

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3、次年1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

六、自评方式

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

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七、改进与完善

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八、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

【第15篇】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1.管理职责

1.1项目部安全保障体系小组建立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状况的危险源辨识制度,负责指导检查各施工工地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

2.内容及要求

2.1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

1)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

2)作业场所平面分布。

3)建(构)筑物。

4)采购服务过程。

5)作业设备、装置。

6)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

7)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8)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2.2 危险源辨识条件

2.2.1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

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 ,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

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

2.2.2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

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2)现在: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3)将来:指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变化。

2.2.3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2.2.4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3危险源辨识方法

2.3.1 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

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 、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

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

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

2.3.2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大类:

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

a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b询问、交谈法。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c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d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到现场察看和与人员交谈的方式来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信息。

e查阅相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f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g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2)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是从安全角度进行的系统分析,通过揭示系统中可能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

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

b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对系统各环节事件进行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c故障树(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2.4风险评价方法

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两种: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2.4.1专家现象询问观察法

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定性判断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以及一旦危害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参考评价准则如下:

1)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2)曾经发生过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3)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4)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为重大风险。

5)相关方强烈抱怨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6)除上述5项以外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一般风险。

2.4.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对于一般风险源的评估采用本方法。

1)判定准则

a危险性指数大于320的,确定为一级;

b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161但小于等于320的,确定为二级;

c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71但小于等于160的,确定为三级;

d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20但小于等于70的,为四级;

e危险性指数小于20的不列入等级。

2)判定方法

作业危险性指数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

危险指数d=l×e×c

l-----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e-----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c-----事故的可能后果

a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l

分 数

完全预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意外,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b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e)

e

分值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10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6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3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2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1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0.5

c事故的可能后果(c)

现象

可能后果

分值

大灾难

多人死亡

100

灾难

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15

严重

严重致残

7

重大

手足伤残

6

较大

受伤较重

3

引人注目

轻伤

1

d危险指数评价(d)

d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不可容许风险

161-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重大风险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重大风险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一般风险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一般风险

2.4.3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

1)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应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相应应急预案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2)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报备。

3)风险等级分为4级:包括一般(ⅰ级)、较大(ⅱ)、重大(ⅲ)及特大(ⅳ)风险。

2.5 风险控制

2.5.1风险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风险消除的原则,然后再考虑风险降低的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潜在的严重程度),将使用个体防护措施作为最后的手段。

2.5.2重大危险源

1)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各部门要分析原因,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

2)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构成重大危险源、ⅲ级及以上风险的施工专业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于存在技术、资金问题的风险源,职能部门将分期列入当年或来年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4)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各施工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2.5.3 一般危险源

1)一般危险源由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风险控制,从业人员执行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基层单位要建立一般险源管理台帐,根据危险源的特点进行分时分级控制。

2.6危险源的控制

2.6.1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重点控制,项目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2.6.2 一般危险源所在部门严格控制,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各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2.6.3 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2.6.4 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按要求上报备案重大危险源工作。

2.6.6 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对应岗位制定监控组织措施,措施中要求明确职责、岗位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要求及安全控制措施。

2.6.7 ⅲ级及以上风险的施工专业活动的风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部安全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需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论证会议。

2)建立ⅲ级及以上风险源的监控及验收、日常巡查及记录、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

3)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交底;施工现场需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4)适时组织对典型的重大风险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取得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3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

3.1危险源编号

1)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统一编号,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

2)一般危险源由各基层单位参照项目部编号的原则自行排列编号。

3.2危险源标志

重大危险源,要设立醒目的危险源标志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悬挂在明显位置,以便提示。

3.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详见图一。其中:

1)名称--危害部分称谓;

2)地点--所在位置、岗位;

3)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4)责任人--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5)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3.4危险源的更新

3.4.1项目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3.4.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保相关资料的有效性。

1)法律、法规及自身要求发生变化。

2)经营形式发生变化。

3)设备、设施、技术发生变化。

4)作业现场发生变化作业方式发生变化。

【第16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条例汇编【1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