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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作业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安全操作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安全操作作业规程旨在为员工提供清晰、具体的指导,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2. 作业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3.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流程

5. 设备操作与维护指南

6. 安全作业行为规范

编制指南

1.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员工需熟知并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手套、防护鞋等。使用前后应检查其完好性,确保功能正常。

2. 作业前检查: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故障、损坏,同时清理作业区域,排除潜在危险。

3. 危险源识别:员工需定期进行环境扫描,识别潜在危险,如滑动、坠落、电击等风险,并上报给安全管理部门。

4.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5. 应急预案: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包括火警、泄漏、人员受伤等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急救措施。

6. 设备操作: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7. 安全行为规范: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则,禁止奔跑、打闹,严禁酒后上岗,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与最新法规、标准和公司政策保持一致。

2.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规程,加强相关环节的安全措施。

3. 复审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结合员工反馈和事故记录,提出修改建议,经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4. 员工须参与规程的复审过程,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升安全操作水平。

请注意,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每位员工都应将其视为日常工作的基本准则。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规程未涵盖的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或安全负责人报告,遵循他们的指导进行。

安全操作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坑道及放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放线或清坑道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严禁一人作业。

第三条  放煤时,根据煤种严格控制流量,冬季作业冻块粒度应小于400mm。

第四条  及时清理洒漏的煤炭,清理时要与皮带保持安全的距离,防止绞伤。作业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并报告。

第2篇 消防抢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接到调度消防抢险命令后,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向全船宣布消防命令,通知机舱备车,备好消防设备,甲板人员按应急部署分工,接好水龙带,备好灭火器,穿好救生衣及消防衣,准备好主、付消防炮,做好灭火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明确遇难船船位,着火的具体舱位,查明船上是否载有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条:明确救助指挥方案,保持与大船和调度的通讯联系。

第四条:明确驾驶室与机舱的消防联系信号,做到协调一致,机舱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主副机和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第五条:抢上风位置接近着火船,尽量远离油柜处。油轮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船着火时,应确认无爆炸危险时,再接近。

第六条:注意观察周围船舶动态和海上漂浮物,以防碰撞和缠摆。

第七条:密切注意着火船的火势,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现场指挥。

第八条:明确着火性质,按大船船长或现场指挥的指令施放相应的灭火剂,不要盲目施救。

第九条:为防止本船被引燃应适时打开自卫水帘,万一本船被引燃要用灭火器消防水龙等全力扑救。

第十条:发现有人员落水,应立即组织救生,注意不要用船尾部接近落水人员,以防桨叶伤人,人员抢救上船后,应采取抢救措施,发现伤势过重伤员应立即报告指挥人员联系抢救。

第十一条:当火势太大,无法救助时应在其附近保持监视,发现难船即将沉没时,应离开难船,保持安全距离。

第3篇 冲击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安装卷扬机时要固定地脚螺钉或在机后埋设地锚或重物,以免工作时拖动卷扬机。

2、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零件及螺栓是否有松动、钢丝绳坚固程度及各转动部位润滑情况等。

3、 使用前先进行空载转动15分钟,检查各转动部位有否冲击振动现象,开关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4、 在使用前绝对禁止超过额定负荷使用,本机起重量为技术参数范围内。

5、 动负荷试验是超过额定负荷10%,重量升降数次,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6、 机器开动时不能进行清理或加油,但有一种溜放型卷扬机须在卷筒旋转状态下,在两轴头端两侧加油(每工作12小时必须加油一次),不许在机器前面或重物下面站人,并注意机器的传动性能,经常保持传动部位的润滑良好。

7、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绕卷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清除之,严禁用手去诱导钢丝绳。

8、 本机须有专人操作,并定期有电工及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护,以免使用不良,而强行工作造成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9、 本机工作时不允许起吊重物悬于空中,工作完成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门拉开,切断主电源。

10、 本机在操作机构使用中,操作杆摆动弧度应在总行程的50%以上确保摩擦片有足够散热时间与空间。

11、 齿轮减速器应经常保持在油位标高线以上,减速器采用55-7号机油作润滑油,每2-3月换油一次。其他润滑位每班加机油2-4次。

12、 工作半年后,检查减速器及调换润滑油,检查制动系统及电机并测定绝缘电阻,确保安全生产。

13、 要注意对减速器轴承压力螺母的调节,保持齿轮啮合最佳条件。

第4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前按工艺图纸确定管道断开方案,并加盲板,做好记录。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有限空间作业需有专人监护,并应确定内外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4、有限空间出入口应无障碍,保证畅通无阻。

5、进入盛装过可燃、有害物质的设备内作业,必须对容器内气体、液体进行清理置换,并经检测有限空间内可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作业。

6、作业人员应穿戴、佩带符合要求的劳动工装和防护器具。

7、作业人员必要时采取轮班在容器内作业的方式。

8、作业前、后登记和清点人员、工具、材料,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9、必要时有限空间外配备应急救护用具和灭火器具。

第5篇 野外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安全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防范动火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动火作业安全法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2.工段长在接到任务时,要问清楚作业项目、地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并及时制定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当面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

2.外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其中要有一名监护人,要准备好8kg灭火器一个以上。

3.到达作业场所后,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分析工作当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发现其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预想到和控制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时,要及时向安全员或工段长汇报。

4.动火区域与可燃物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工作车辆与动火点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风向和可燃物与动火作业点方向一致时禁止动火。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9.电焊机、焊接、电源线以及各个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不得浸泡在水里,应保持干燥;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

10.电焊机回路线不准搭在设备上或接地网上,必须就近搭在焊件上。

11.电焊机与电焊钳件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有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2.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

13.焊机工作场地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应切换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14.手持电动工具手持部位应有可靠绝缘措施,电源线绝缘良好,保持干燥、无裸露。

15.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符合公司《各类气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16.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7.电焊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使用防护用品(包括绝热手套、绝缘胶靴、面罩)。

18.检查焊接面罩、防护眼镜应无漏光、破损。

19.认真检查气带、气瓶、割枪有无漏气、老化、连接是否可靠等现象,要认真检查氧气表、乙炔表是否完好,指针失灵禁止使用。

20.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升级管理。

21.焊接地线时,地线要与焊接点最近处搭铁。下雨、下雪天停止外出动火作业。

22.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情况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

23.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如下部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5.在道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6.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6篇 机动叉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车辆

1.1 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1.2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1.3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1.4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5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1.6 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2 起步

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 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2.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3 行驶

3.1 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2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3 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3.4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3.5 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3.6 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7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3.8 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4 装卸作业

4.1 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4.2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4.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4 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4.5 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4.6 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4.7 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5 停车及注意事项

5.1 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5.2 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5.3 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5.4 低温季节(在0℃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15℃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5.5 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第7篇 高炉责任师工程师作业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日常工作注意事项

①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②出铁出渣时,严禁在下渣沟头、火渣口、粒化塔附近逗留,防止下渣过铁放炮伤人,严禁跨越渣沟,铁沟,防止烫伤,烧伤,严禁站在铁口正面;堵铁口时严禁站在铁口两侧,严禁在风口区域停留逗留,观察风口时必须戴防护面罩。

③上炉顶检查前应取得工长或炉长同意,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并携带co报警仪,防止滑跌和煤气中毒;风力6级以上或雷雨天气严禁上上炉顶检查。

④因故不能及时出铁出渣或连续两炉出不净时,应果断减风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措施,严禁放上渣。铁水液面要底于罐口至少300毫米;出铁期间不得到炉底查看罐号,防止铁水飞溅伤人。

⑤炉顶温度超过350ºc必须采取措施,喷雾或均匀雨滴状喷水。防止因打水不当引起炉墙塌落或料柱爆震,此时人员不得在风口附近逗留;打水降料面时不得开上、下密封阀,阀内不得有积水。

⑥雷雨天气,或电压较低,风机异常时要防止突然停电,停风,停水,要及时做好出铁准备,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⑦高炉连续休风2小时以上要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点火时应佩戴面罩并在人孔处安装防护设施;并对所有检修的除尘器、煤气管道通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开炉、停炉、休风要按照有关规程执行; 休风后应5min再开倒流,风口前无人停留。

⑧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出完渣铁后进行,非工作人员严禁在风口附近逗留。如遇悬料应在处理完之后再休风。trt顶压突然降低或可能降低时,为防止炉内气流出管道,应果断减风或休风处理。

⑨铁口深度低于1.0m时,应采取减风减压措施维护铁口,兑4个小灌时要和炉前、调度、水冲渣联系好。取渣铁样、观察罐位、看风口必须佩带防护面罩并把勺子预热烤干,防止放炮,副工长送渣样或在炉前作业时,注意行走安全。

⑩发生大量煤气泄漏、烧穿、爆炸事故应立即停氧、停煤,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做好人员的疏散、警戒、救援等工作。

(2)高炉突然停风应急措施:

鼓风机突然停风,若无恶性灌渣,且冷风压力立即回升,可继续送风;否则要果断休风,以免煤气倒灌鼓风机引起爆炸。休风时通知调度区域岗位,按下列程序执行:

①关混风调节阀,通知热风炉关冷风大闸;

②关闭快速切断阀,停止富氧;

③通知煤粉喷吹岗位停止喷煤;

④通知热风炉、布袋除尘岗位高炉休风;

⑤开炉顶蒸汽或氮气,禁止上料;

⑥开炉顶放散阀、关重力除尘器切断阀,全开放风阀,高压改常压;

⑦炉前立即组织出铁、放渣。若风管灌渣,打开大盖使渣子外流(此项工作注意安全,准备工作做好,防止烧伤);

⑧休风后,组织人员更换灌渣风管、弯头等。

(3)高炉突然停水应急措施:

①当冷却水压降低时,高炉立即减风,风口水压高于热风压力50kpa,同时组织炉前出铁,当水压低于100kpa时,高炉立即休风。

②检查风口、渣口烧损情况,组织更换。

③当停水后,水压恢复时,注意事项:

④风口区各进水阀关小,逐个检查通水,避免急冷产生大量蒸汽引起爆炸;

⑤水压恢复正常,各冷却设备经过检查和处理后,各进水阀门恢复正常即可准备送风。

(4)高炉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①若停电导致鼓风机停风,按突然停风程序执行。

②若停电导致突然停水,按突然停水程序执行。

③若上料系统停电,按停电时间长短,高炉采取慢风操作或休风,但炉顶温度不能超过400℃。

(5)休风程序

①休风前与生产调度、炉长、主任、厂长等取得联系;

②提前打开外网蝶阀,铁口来风后停氧停煤,根据铁口喷吹情况通知鼓风机房减风,根据风压,逐步降低炉顶压力,待顶压降至80kpa,转换成调压阀组。

③炉顶、煤气系统通氮气或蒸汽;

④风压减至50kpa时,维持低压状态10min钟以上,顶压改为常压状态下打开炉顶放散阀,通知布袋除尘切煤气;

⑤然后通过放风阀进行放风,全面观察风口,确认风口没有灌渣可能后,分三次最后全开放风阀;

⑥通知热风操作工热风炉休风;

⑦若需倒流时,先均匀打开三分之一的视孔小盖,然后通知热风内勤打开倒流阀;

⑧如需炉顶点火通知炉顶维护进行点火操作,炉顶火未点燃前炉前不得拆装进风件;

⑨上述程序完毕,将休风时间通知有关单位。

(6)复风操作

①工长确认炉顶、卷扬、热风、布袋除尘、风机等岗位具备送风条件后向炉长、主任发出送风信号;

②关闭全部风口视孔小盖,关倒流阀;

③先通知喷煤送喷吹风 ,通知热风送风,热风炉操作完毕后,工长逐渐关放风阀;

④检查进风件,确认不跑风;

⑤加风至全风风压的1/3;

⑥引煤气:料线4米以内,顶温100-250℃,联系布袋除尘工引煤气,征得同意后关炉顶放散阀,停炉顶蒸汽(或氮气);

⑦根据炉况逐步恢复风量、风温、喷煤及富氧;

⑧向调度汇报送风时间。

第8篇 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作业环境、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

2.乙炔瓶与氧气瓶要间隔5米放置,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

3.乙炔瓶与氧气瓶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或锋利物件碰撞胶管,点火时,应按照“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4.所有的瓶及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5.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明火或电焊10 米远;

6.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震动、碰撞。在炎热地区,应设专棚,防止日光直接照射;

7.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8.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施割完毕,应将瓶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

9.胶管应定期检查,发现漏气,立即更换;

10.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搞好个人防护。废弃物料要集中处理,防止造成大气、水土污染。

第9篇 加油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加油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鞋;

2、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开始加油;

3、不应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加注汽油;

4、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5、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第10篇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二)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三)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四)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五)驾驶力求平稳,不得急剧转向。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似免发生碰撞;

(六)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

第11篇 中频加热机操作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中频加热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各系统部分状况,如压缩空气压力,中频冷却水压力,水质是否合格等。还应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可调电气元件(如节拍时间,中频电压电位器等),电磁线插头和其它各种插头位置是否正确和联接良好。

2.机床开动和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顺序。操作者应坚守工作岗位,观察机床运行。如发现机床动作和声音有异常或有火花产生时,应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或停车,以免造成事故。

3.工件加热时,应严防工件熔化在感应器中。工作中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有关仪表(如主电机电流表,中频电压表等)指示是否正常,如发邵指示异常,应立即通知电工检查或停车。

4.机床上配备的大容量电机,不得频繁起动。万吨机,辊锻机、校正机的主电机的启动不得超2次/小时。

5.在出现故障,情况下(如机械手抓料不准、粘模等),应立即将热锻件人工取走。不准用机械手调整挡抓取热锻件,以免因过热而烧坏电气元件。

6.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详细向电工和机修工反映故障发生的经过,并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7.吏换模具或在机床上工作时,应注意保护电气元件,如无触点开关、电磁阀等,以免造成损坏。

8.工作完毕,必须断开机床电源,方可离工作场地。操作顺序应先停掉机床所有电机,然后再断开总电源开关。

9.中频加热机床加热前上料时,应认真检查坯料是否合乎工艺要求。不得把其它型号坯料混入或将过长,过弯等不合乎要求的坯料送进加热机床。

10.机床开动后注意检查油压,水压是否正常,并巡视各部运转情况。如发现卡料,停车不准,信号失灵等现象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工作中如出现突然停电,停水,操作者应迅速采取措施,将感应器中的热料推出,抢救感应器。11.应经常保持操纵台(盘)控制柜表面的清洁。

12.加热机床停止加热后,须继续冷却30分钟方可通知泵房停水。操作者使用压缩空气清理感应器内的氧化铁皮时,应先放掉压缩空气管内的水,对面不许站人。

第12篇 工贸企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培训考核有效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物品由专领、专用、专保管,在领用时,应对不同批号的导火线、雷 管、作试验,检查是否失效或潮湿,导火线每卷至少试燃一米,雷管每盒至少试炸一个,领出后应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上好锁,做好记录;

3.切割导火线或导火索,必须用锋利的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 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少于1.2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4.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新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5..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 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6.放炮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同意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场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7.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8. 隧洞相向凿进的开挖,两端在相距30m以内时,点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放炮;

9. 导爆索禁止打结,网络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第13篇 工地搬运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第14篇 车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加工车间各类通用车床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或其他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工件和刀具装卡装卡工件时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卡盘无防松脱装置或工件装夹不牢,设备高速运转时卡盘或工件飞逸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工件加工选用刀具不当,或刀具受损有裂纹时,工件加工切削过程中刀具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加工过程测量工件、或排除故障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未采取防弯措施,棒料在离心力作用下甩弯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车床接地松动或脱落,接地电阻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车床外壳带电并接触人体触电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屑进入眼睛,或高温切屑接触皮肤眼睛或皮肤伤害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帽,或违章戴手套操作等,头发或肢体等被运转设备部件夹入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磨刀使用前未检查,砂轮过期或有裂纹、变薄,或操作不当,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设备清扫

保养

设备清扫保养时,违章未停机作业,或误触动设备运行开关,设备意外运转伤人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清扫铁屑时,未佩戴手套,手接触锋利的铁屑割伤操作人员

4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2 高速切削作业时应佩带防护眼镜。

4.3 加工铸铁工件、清扫铸铁粉末时,应佩戴活性炭防尘口罩。

4.4 车床操作作业不得戴手套;班后停机清理铁屑时,可佩戴帆布手套。

4.5 使用砂轮机磨刀时,严禁戴手套作业,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5 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5.1.1 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处在正常位置;使用气动夹具夹紧工件的,工作前应检查压缩空气达到工作压力后才能开始工作;检查传动带、齿轮安全罩是否完好有效。

5.1.2 查看前一班次的交接班记录,是否有设备和工件、刀具异常情况,是否已经排查;如前一班次工件未加工完成,需检查工件是否夹正、夹牢,刀具是否选用正确并完好无破损。

5.1.3 查看周边作业环境是否无异常情况,包括电气箱柜及其线路是否完好,柜门是否关闭、设备站立的脚踏板是否完好,设备照明是否完好有效、设备及工具箱表面是否未放置工具、杂物等。

5.1.4 对设备加注润滑油、进行各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不得开机作业。

5.2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2.1装卸工件、卡具、安装刀具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工件安装、拆卸完毕后严禁将紧固扳手留在卡盘上;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工件要夹正、夹牢,对卡盘进行紧固,检查确认紧固有效后方可开机加工;

l长、细的工件的尾部应使用顶针进行固定;加工超长料时,必须采取防弯装置,使用有效的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棒料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若超出300mm及以上时,应设置牢靠有效的支撑架、中心架、防护栏等;各类防弯、防甩装置应可靠有效,并与警示标志配合使用;

l刀具安装要垫好、放正、夹牢,加工前先锁紧方刀架,检查确认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后方可加工;

l装好工件和刀具后,应对极限位置进行检查,并将小刀架调到合适位置,以免小刀架导轨碰撞卡盘而发生事故。

5.2.2 切削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切削进程,严禁随意离开机床,任何情况下不得用手、棉纱等触摸旋转着的工件;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在刀架斜后方可观察切削情况,不得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身体不能离旋转工件太近;

l选择合适的切削量,机床运转时严禁进行变速;

l纵向或横向自动进给时,严禁大、中拖板超过极限位置,以防脱落或撞卡盘;自动走刀时,人员不得离开设备,随时观察进给位置,及时停止防止碰撞;

l测量零件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

5.2.3 车刀磨损后,要及时刃磨;使用砂轮机磨刀时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砂轮机开机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砂轮是否完好、有效;

l开机后先进行试车,确认工作正常方可使用;

l操作时人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得在砂轮侧面磨刀;

l磨刀时手应握牢刀具,不得用力过猛;

l磨刀时应通电使用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

5.2.4 清理切屑时应停机并将刀架、尾座、顶针等移到安全位置;操作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l不能用手触摸切屑,清理切屑时应使用拉屑钩、扒屑铲、毛刷等专用工具;

l切屑过多、过长、过大时,应使用挡屑板,并及时清理。

5.2.5 操作过程中,发现车床有不正常声音及故障、工件或刀具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进行处置,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异常,应立即向车间机械修理组报修。

5.3 车床停车后的作业安全要求

5.3.1 清扫机床时,严禁开机作业,应关闭电源进行。

5.3.2 清除切屑应用专用钩子或毛刷等工具,不得用手,防止刀尖、切屑等物划伤手。

5.3.3 加油润滑机床导轨时,将溜板箱移至靠近尾架处,防止溜板箱、刀架、卡盘、尾架等相撞。

5.3.4 下班前,整理工具及物件,清扫周边地面,并关闭设备控制柜电源开关,填写交接班记录,对车床上未完成的工件情况、设备的异常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6 岗位应急要求

6.1 工件和刀具发生松脱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停机前人员立即离开工件旋转方向,并通知周边人员离开现场。

6.2 切屑进入眼睛、皮肤,立即到厂医务室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6.3 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6.4 发生设备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6.5 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停机断电,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带班室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指示标识疏散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第15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 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 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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