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为铲车、翻斗车、推土机和拖拉机的操作人员提供详尽的安全操作指南,以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主要内容包括: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操作前的安全规定
3. 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5. 维护保养与故障处理
6.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7. 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
1. 设备检查与准备:操作员需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车辆,包括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警告装置和工作装置的完整性。确认油水液位正常,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2. 操作前的安全规定:驾驶前,必须熟悉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和限制。禁止酒后驾驶,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疲劳、疾病或药物影响。
3. 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驾驶时保持专注,避免超速或过度负荷。使用信号或手势与周围人员沟通,确保在视线盲区无人员靠近。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遇到突发状况,应立即停车,使用紧急制动,并根据设备手册指导采取相应措施。
5. 维护保养与故障处理: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如遇故障,应立即停机,报告维修人员,禁止自行修理。
6.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佩戴安全帽、反光服、防护眼镜和防滑鞋。必要时,还需佩戴听力保护设备和呼吸保护器。
7. 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安全规则,与现场其他作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不稳定地面或坡度较大处作业。
本规程应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司政策保持一致。复审过程中,应考虑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反馈,适时更新内容,确保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复审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涉及的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参与讨论和修订,最终由部门主管批准生效。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判断,务必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以确保作业安全。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厂区、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开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使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7. 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斜坡上进行检修。
8. 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止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第2篇 作业指导书铲车翻斗车推土机拖拉机司机安全规程
铲车、翻斗车、推土机、拖拉机司机安全规程
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厂区、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开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使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7. 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斜坡上进行检修。
8. 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止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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