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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灭火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消防、灭火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前言与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消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保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2. 消防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详细阐述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标准、周期性维护方法,以及在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3. 灭火程序与技巧 涵盖初期火灾的识别、报警、疏散和灭火操作,以及专业灭火队伍介入后的配合流程。

4. 安全防护与个人装备 规定消防员应佩戴的个人防护装备,强调其重要性和正确使用方式。

5. 应急预案与演练 制定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全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6. 火灾事故后处理 明确火灾扑灭后的现场清理、调查和恢复工作,以及相关记录的保存和上报。

编制指南

1. 依据国家消防法规与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2. 涉及到的所有操作步骤均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确保执行时无歧义。

3. 定期更新规程,以适应新的消防技术和法规变化。

4. 落实责任人制度,确保规程的执行与监督。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规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 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或消防设备更新后,立即启动复审程序。

3. 复审过程中应广泛征求一线员工意见,提高规程的可执行性和接受度。

4. 复审结果经企业高层审批后,及时发布修订版规程,并进行全员培训。

消防、灭火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火灾损失的关键。每位员工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规程,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消防、灭火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消防、灭火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 ~238 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火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9.直接灭火法

(1)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3)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6)计划好排风路线,并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7)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

①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③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 ℃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⑤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黄土、矸石等)填实。填实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⑦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 ~2 米深、进入煤体温度不超过40 ℃的地方。

⑧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8)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进行降温、除毒气。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要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 ℃以下。

(11)直接灭火时,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10.隔绝灭火法

(1)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 种方法:

①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a.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b.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3)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②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③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利于防止瓦斯爆炸。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可以参考“通风设施工”的规定。

(2)构筑防火墙时,要注意:

①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②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11.联合灭火法

(1)构筑防火墙后,要根据灭火措施,实施打钻、注氮、灌浆、泡沫灭火、注凝胶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种手段,联合灭火。

(2)采用灌浆灭火时,其打钻、灌浆等的操作,可以参考“钻工”、“灌浆工”的操作规程,按照灭火安全措施执行。

(3)采用灌浆灭火时,对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浇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气体氮)灭火时,应:

①检查管路和周边环境情况,管路无泄漏、安全时方可实施向火区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开开关(阀门),向防火墙内压注。

③按照灭火措施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操作。

④注氮过程中,要加强进回风附近的气体成分检测。判断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如果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 %时,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点要安设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⑥注氮施工区,应设置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⑦注氮时,要经常检测注氮区内氮气浓度,保证注氮效果。

(5)采用均压灭火时,通过调整封闭火区进回风侧的压差,便之趋于最小,减少漏风。

(6)采用均压灭火时,应按照均压灭火的设计,调整风路系统、设置调压气室或安设调压风机。

12.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

13.清理现场,保持整洁。

第2篇 油库及加油站消防规程

1、加油站、油库区设计符合防火要求,报地方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油库区必须设有围墙,在油库区通道口附近应悬挂“严禁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告牌。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杂物,杂草树丛要及时清除。

3、油罐应严密不漏油,地面清洁。

4、油罐的设置应避开高压线。

5、顶盖应封闭不得漏油,应装有溢流和排油管,溢流管应大于进油管,并应保持畅通。油箱、油罐的盖上应有接到室外的通气管道。管道的出口应设置阻火罩。

6、油罐及其连接管道应装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5欧姆,每年“五一”前检测接地电阻。

7、贮油罐的呼吸阀、安全阀或通气管都应有阻火器,还应设有遮栏和防火堤。地面应铺设20—25厘米厚的卵石,应设有事故排油装置。

8、油箱、油罐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与油箱、油罐连接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隔绝措施。

9、油箱、油罐附近应备有适量的灭火器材。

10、油库区应设专人值班,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进入油区必须登记并不准携带手机和火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11、油库区内及围墙外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不得有杂草,绿化树不得高于油罐和避雷装置。地面应保持清洁,油污应及时清除,清擦用的废棉丝应存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定期清理。

12、油库区内及围墙外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正式建筑要经消防建审。

13、油库区内应使用不打火花的工具,禁止穿带钉子鞋,不准使用电热设备,严禁用明火烘烤冻结的油管及设备。

14、电气设备和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油区内应装有检修专用电源,不允许接用临时电源。

15、禁止一切带电作业,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停电。(包括换灯泡)

16、油罐、输油管线等各种燃油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7、禁止把动力线或照明线架在输油管道等设备上。

18、用手电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

19、油泵室防火

20、 禁止油泵长时间的空转,以免摩擦发热损坏油泵的结构,而引起油气体燃烧。

21、油泵盘根不能过紧,以免发热冒烟起火。

22、油泵结合面禁止使用橡胶垫或塑料垫。

23、 油泵室内取暖应使用水暖,必须用汽暖的,应装设防护罩,防止喷油引起火灾。

24、 油泵室内应保持清洁,渗漏地面上的油及时清擦。

25、 油泵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门应加锁。

26、油区内明火作业

27、油区内禁止明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并做好可靠的防火措施。

28、 动火时工作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和消防人员必须在场。

29、 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可靠的隔绝措施,进行蒸汽吹扫,经检测合格后方能动火。

30、动火时注意风向,风力超过五级禁止室外动火。

31、便于拆走的部件和设备,搬至安全地点修理。

32、 动火过程中发现导常,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3、油车及卸油工作

34、卸油中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火警时应立即停止卸油工作,卸油过程中附近不得有明火作业。

35、在卸油加热时要严格控制油的温度,必须控制在“运行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36、卸油站应保持清洁,卸油过程中应有专人检查,防止跑油、漏油。如有漏油时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防挥发的气体引起着火。

37、 卸油的橡胶管、输油管,应有可靠的接地线。

38、混油的污水不准放入地沟内,应经过油水分离后方可处理。

39、 油区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用具。

40、油系统火灾的扑救方法

41、油管道泄漏,法兰垫破裂,喷油遇到热源起火,应立即关闭阀门,隔绝油源或设法用挡板改变漏油喷射方向,不使其继续喷向火焰和热源上。

42、 使用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布覆盖灭火,大面积火灾可用蒸汽或水雾喷射灭火,地面上着火可用砂子、土覆盖灭火。

43、卸油站火灾的扑救方法

44、卸油站发生火灾时,立即停止卸油,将油车拖到安全地区 ,查明火源,控制火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砂土进行灭火。

45、油泵电动机着火应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46、油罐火灾的扑救方法:

47、关闭罐区通向外侧的下水道、阀门井的阀门。

48、罐顶敞开处着火,必须立即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向罐内注入覆盖厚度在200mm以上泡沫灭火剂。金属油罐还应启动冷却水系统对油罐外壁强迫冷却。

49、 油罐有爆炸可能,及时撤离人员,由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

第3篇 工厂安全保卫部消防规程范文

工厂安全保卫部消防规程

在听到火警信号或火警电话通知后:

1.安全保卫部经理与消防员、保安一道赶赴现场检查,如系起火,应控制现场,阻止无关人员接近火场,并在疏散时,帮助客人从紧急出口撤离。

2.大门保安停止会客,阻止来宾进入,如消防人员或公安人员到达,则告知他们着火地点,并带至现场。

3.在楼梯口、紧急出口、大门口布置人员保持镇静和警觉,随时待命。

在听到疏散信号时:

1.立即撤离,并赶往集合地点。

2.保卫部领导和保安员在各通道,紧急出口,疏散宾客、维护秩序,并引导他们前往外面的宾客集合地点,这时应特别注意老弱病残客人。

3.将全部工作人员完全疏散完后,保安、保卫部负责人最后撤离,列队点名。

第4篇 工厂生产部消防规程范文

工厂生产部消防规程

当听到火警信号时:

1.部门领导赶往火场,判断火情,发出必要的命令。

2.运行技工和相关人员应在控制室进行控制,等候指令,依令行事。

当听到疏散信号时,撤离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关掉全部电闸。

2.关掉全部设备。

3.将电梯降至底层。

4.利用应急广播,告知大家某处发生火灾,如何疏散。

5.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到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点到。

第5篇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题库

一、填空

1、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2、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4、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5、(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6、(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7、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8、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

9、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生产现场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

1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11、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火灾时,还应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

12、消防给水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供给消防用水,水电厂取水口不应少于(2)个

13、电动机的基础,其外围与建筑物或其他设备之间应留出净距不少于(1米)的通道,电动机与墙壁之间,可成列装设的电动机,当一侧已有通道时,则另一侧的净距可不少于(0.3)米,电动机与低压配电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14、当运行中的电动机发生燃烧时,应立即将电动机(电源)切断,并尽可能把电动机出入通风口关闭,然后才可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及(干砂)灭火。无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时,可用(消防栓连接喷雾水枪)灭火

15、变压器容量在(120ma)及以上时,宜设固定水喷雾灭装置,缺水地区的变电所及一般变电所宜固定的(1211)(二氧化碳)或(排油充氮)灭火装置。

16、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与油量在600kg及以上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17、变压器防爆筒的出口端应向(下),并防止产生阻力,防爆膜宜采用(脆性)材料

18、高层建筑内的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应布置在专用的房间内,外墙开门处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而长度为门的宽度两侧各加(0.5)米

19、互感器如发生故障停用时,应先(停电)后(切除故障互感器)不宜直接去拉开故障互感器

20、靠近充油设备的电缆沟,应设有(防火延燃)措施,盖板应(封堵)

21、严禁将电缆直接搁置在蒸汽管道上,架空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米)和(0.5)米,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22、在多个电缆头并排安装的场合中,应在电缆头之间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23、进行扑灭隧道、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头着火时,应戴上(氧气呼吸保护器)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

24、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应设置(层间耐火隔板)

25、火力发电厂汽机、锅炉房、输煤系统宜使用(铠甲)电缆或(阻燃)电缆,不适用(普通)塑料电缆。

26、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首先采用(1211)(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不得已时可以用(泡沫)灭火器扑救。如仅套管外部起火,亦可用(喷雾水枪)扑救。

27、断路器内部燃烧爆炸使用油四溅,扩大燃烧面积时,除用灭火器

灭火外,可用(干砂)扑灭地面上的燃油,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建筑物上的火焰。

28、室外布置的电力电容器与高压电气设备需保持(5米)及以上的距离,防止事故扩大。

29、电力电容器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

30、控制室、调度室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31、严禁将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一次仪表装入控制室、调度室、计算机室

32、档案室收发档案材料的门洞及窗口应安装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75h)

33、各室一旦发生火灾报警,应查明(火源),加以消除。若已发生火灾,则应(切断交流电源)开启直流事故照明,关闭通风管防火闸门,采用“1211”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34、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

35、泡沫灭火器一般有(手提式)(推车式)二种

36、如需在已完成电缆防火措施的电缆层上新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蒸汽管净距不应少于(1米)和(0.5)米,与油管道的净距应尽可能增大

37、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为手提式,分为(手轮式)和(鸭嘴式)两种,大容量的也有推车式的。

38、消火栓是连接消防供水系统的阀门装置,分(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两种。

39、常用的水龙带有(内扣式)和(压簧式)两种

40、(动火工作票)制度是我国防止火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41、动火级别一般分为二级,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42、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当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加一份

二、判断

1、动火工作票可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2、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4、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5、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6、室内变压器的顶部,可敷设电缆(×)

7、室外变电站和有隔离油源设施的室内油浸设备失火时,可用水灭火,无放油管路时,则不应用水灭火(√)

8、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9、二氧化碳灭火器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的火灾(√)

10、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重大火灾(×)

11、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器设备及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三、问答

1、各级动火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哪些项目

答:(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动火工作票中运行许可人应审查哪些项目

答:(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动火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应负责哪些项目

答:(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动火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2)可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火灾报警要点

答:(1)火灾地点(2)火势情况(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4)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6、消防队未到火灾现场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哪些人员担任

答:运行设备火灾时由当值值长担任,其他设备火灾时由现场负责人担任,临时灭火指挥人应戴有明显标志

7、灭火剂的选用原则

答:来火的有效性、对设备的影响、对人体的影响

8、防止电缆火灾延燃的措施是什么

答:封、堵、涂、隔、包、水喷雾和其他

9、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注意事项

答:二氧化碳是电的不良导体,但超过600v时,必须先停电后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怕高温,存放地点的温度不得超过4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要用手摸金属导管,也不要把喷筒对着人,以防冻伤。使用时还应注意风向,逆风喷射会影响灭火效果。钢瓶内的二氧化碳重量要定期检查,如二氧化碳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灌装。一般规定每季检查一次。

10、消防知识中的“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懂指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

11、断路器失火为什么依靠前后一级的断路器来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答:(1)怕它拒动(2)怕断路后弧灭不了反而引起爆炸引起人员伤亡

第6篇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994-05-01发布 199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

主编部门:上海电力工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

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 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

(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检隐患;

(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

(6) 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电力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应协助保卫(消防)部门做好对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

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保卫(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2.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属各部门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应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

2.0.4 对火灾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0.5 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应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

2.0.6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大、中型发电厂可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设施。

2.0.7 各部门、各班组、各部位均应设义务消防员。

义务消防员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不应少于百分之七十。

义务消防队应每年进行整一顿、调整和补充。

2.0.8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

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专职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0.9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防火档案,由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管理,并按规定存档案科(室)。

3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3.0.1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3.0.2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水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0.3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

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期整改。

3.0.4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风附录a、b)。

3.0.4.1 动火级别。

各单位应根据火灾“四大”原则自行划分,一般分为二级。

(1)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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