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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

有哪些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现场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预先识别潜在危险,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及时整改。

7. 事故报告与处理:规范事故报告流程,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模板

一、安全责任制 1.1 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安全工作。 1.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1.3 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行为负责。

二、安全教育培训 2.1 新入职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2 定期进行复训,提升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2. 3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规、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三、现场安全管理 3.1 划定安全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3. 2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确保良好运行状态。

3. 3 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工人了解作业风险。

四、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4.1 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因素。

4. 2 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4. 3 实施动态监控,持续改进安全管理。

五、应急预案 5.1 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涵盖火灾、坍塌、中毒等多种情况。

5. 2 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果。

5. 3 预案应包含联络机制、救援资源和疏散路线等信息。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 6.1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6. 2 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6. 3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 7.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相关部门。

7. 2 事故调查遵循“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7. 3 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标准

本规程旨在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所有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通过持续优化和改进,不断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零事故目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范文

第1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2篇 某项目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项目总图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总图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总图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总图工程(道路及管线)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本规程所指综合管线是指给水管、排水管、煤气管、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安保监控等各种小区内管线。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管线综合协调及图纸会审

5.1.1.1配合前期召集各管线设计单位及环境设计单位召开综合协调会,审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已得到相关行业接口部门的认可。

5.1.1.2组织设计、监理各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重点审查建筑单体与管线、区外管线与区内管线的接口有无问题。

5.1.2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5.1.2.1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5.1.2.2审查各配套施工单位人员的施工经验、素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情况,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对不能满足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特殊管线得到接受部门认可的除外)。

5.1.3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5.1.3.1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5.1.3.2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把握各配套管线的先后施工顺序,避免相互干扰。

5.1.3.3审查各配套管线与道路施工时,是否已充分考虑到对其余成品或自然环境的保护措施。

5.1.4材料及工艺

5.1.4.1根据不同的配套管线,检查各施工单位所用的材料是否已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5.1.4.2对新材料、新工艺、工程管理人员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艺交底,必要时邀请质监站、供货方参加。

5.2事中及事后控制

5.2.1管道施工及验收

5.2.1.1复核道路各种管道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定管道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一般要遵循由深到浅的施工顺序,即最深的管道先施工(如污水管、雨水管等),然后施工较浅的管道(如煤气管道、上水管等)。

5.2.1.2复核各种管道的垫层与基础的厚度、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各施工规范要求。

5.2.1.3复核各种管道检查井的坐标、井底标高,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1.4检查各管道的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各施工规范要求。

5.2.1.5管道连接完成后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有闭水试验要求的,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闭水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隐蔽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隐蔽。

5.2.1.6检查各管道回填的材料与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1.7检查各管线的穿路管有否遗漏。

5.2.1.8组织人员对管道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2道路垫层施工与验收

5.2.2.1复核道路的定位放样工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2.2复核路基持力层土方的质量和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土路基两侧临时排水沟有否考虑。

5.2.2.3检查路基垫层的材料、铺设方法和压实、厚度方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2.2.4复核路基垫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2.5组织人员对路基垫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3道路基层施工与验收

5.2.3.1检查道路基层材料(主要为三渣)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试验报告。

5.2.3.2检查道路基层铺设前的顶标高是否已做好标记,并复核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5.2.3.3检查道路基层铺设顺序是否合理,铺设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2.3.4检查道路基层压实方法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基层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3.5组织人员对道路基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4各种管线穿线、调试

5.2.4.1检查各种线路的材料有否生产合格证、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4.2检查各种线路中继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

5.2.4.3检查各种线路的调试情况是否已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

5.2.5道路面层施工与验收

5.2.5.1检查道路面层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5.2.5.2检查道路面层预铺设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顶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5.3检查各种管线检查井的顶标高是否与道路面层顶标高一致。

5.2.5.4检查路边侧石与平石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2.5.5检查道路面层施工机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5.6组织人员对道路面层进行验收与质量评定。

5.2.6最终验收及交付

6.编制依据

6.1建筑施工手册

6.2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汇编

6.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7.5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3-01)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7篇 加热炉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加热炉现场情况

1、加热炉砌筑全部在厂房内进行。

2、施工场地环境一般,无高空、多层作业。

3、材料运输利用车间内的行车,必须对起重机具勤检查。

4、现场孔洞应盖严实,炉体上孔洞搭设牢固走跳。

5、以烟道砌筑、炉体浇注料或安装纤维模块为主要作业内容。

二、加热炉施工

1、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两穿一戴”。

2、行车操作和起重挂脱钩人员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3、烟道底和墙砌筑完后,拱脚砖的角度应与拱的角度相符,并紧靠拱脚梁砌筑。

4、拱顶砌筑,先制作支设拱胎,拱胎胎片δ≥30mm,间距为500mm,板条断面25mm×35mm,木方断面60mm×90mm。支柱支撑脚顶紧垫放,支柱间、胎片间纵横木条加固。拱脚与支柱间放置对口楔并打紧,确认无误才能砌筑。

5、必须从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进行。拱脚砖的放射缝应与半径方向相吻合。

6、炉墙模支设必须用钢管和支撑加固。模板立柱间距为1000mm左右,横杆支撑以600mm为段进行加固支撑。

7、左右炉墙模板支设在同一架子上时,要求两侧炉墙同时浇注,浇注层应用振动棒均匀振捣,振动器加装漏电保护器。一般应连续进行浇注,在前一层浇注料初凝前,应将下一层浇注料浇注完毕。

8、炉顶模板支设时,在炉内搭脚手架,使用建筑钢管、扣件、顶撑,站杆脚垫坚实,间距1100mm,横杆间距1200mm,模板铺设面用钢管、木方和铁丝均匀摆放绑扎,架体必须加设扫地杆、纵横支撑杆,使其受力稳定。

9、铺设十夹板,用小钉固定,安装烧嘴预制块,在吊挂梁上挂锚固砖,点焊固定吊挂梁,夹板刷机油。

10、搅拌机、电剧(电刨)、电焊机应定位合理稳妥,配备防护罩,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体接地,操作机构灵活。

11、浇注料达到规定强度的70%后才能拆模。

12、纤维模块安装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先确定螺柱位置,应垂直于炉壳用电焊焊牢固。

13、使用220v照明时,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第8篇 电缆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程开工前,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进行认真、充分、足够的调查了解。要在施工现场对地下管线的径路、技术要求等进行认真、充分的实地调查,掌握地下管线的整个状况。

2、与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维修单位进行密切联系,请他们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的技术要求、维护状况、地下管线的径路等做详细的介绍,并向对方介绍本项目工程的详细情况及施工要求。对于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对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地方与对方进行充分的研究,充分采纳对方对其进行保护的意见和要求。

3 、开挖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和抢修措施,在有地下管线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置作好防护后方允许施工。如遇突发意外、设备被损伤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修。

应急包是现场进行第一时间紧急处理的工具与基本物资,由电缆工程现场带工人员负责,并且应急包应每天带往施工现场。应急包内工具材料不允许挪用其他非紧急用途。应急包内应至少包含以下工具材料:剥线钳、电工刀、裁纸刀、电缆跳线、电气胶带、热缩套管、钢锯、标准电工工具。应急包原则上应保证每个作业点一个,用于现场第一时间处理,以现场减小影响为第一目标。

4 、禁止污染道碴,每次上班应准备够防护用编织带。编织带应有足够的宽度,不够宽时两块塔起来使用。编织带使用必须压好边角。在路基薄弱地段(如土太松、路肩太窄等)应放电缆时再挖,尽快回填。

5、 挖沟作业人员保持3-5米以上的间距,所用工具木柄与铁器结合应牢固,防止甩脱伤人。挖沟、坑的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高于1.5m;坑底面积小于 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沟、坑深大于1 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挖坑深度大于1.5m时坑内人员应带安全帽。

6 、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当天回填夯实。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7、不得破坏路基设施,当不得已破坏水沟、边坡、路肩等线路设施,在电缆敷设后应立分段及时恢复。回填电缆沟应及时将挖出的土石全部回填并踩实或夯实,表面应隆起,不留积水坑,下雨季节要安排专人巡视已挖过沟的地段,暴雨时应24小时值班。

8 、雨季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开挖沟、坑数量,做好排水、防洪措施,开挖后应及时敷设电缆,并分层夯实回填,原则上不允许敞口过夜,敞口期间必须采取措施并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路基稳定和行车、施工安全。

9 、人工架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架起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

2) 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架的中央;

3)电缆盘应架设稳固,最底部距离地面不大于100mm,并有制动措施。轴杠保持水平,电缆应从盘底下拉出。

10 、人工抬放光、电缆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人负重应适度并应有统一指挥;

2) 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放,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

3) 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人操作。

4) 抬运光、电缆过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时,不应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

5) 扛电缆人员听到叫停命令后,应立即顺序放下电缆,应用手轻轻放下,禁止猛向地下扔。电缆摆在地上后,将弯曲部分拉向远离铁路的一侧,检查自已的前后是否有电缆侵入限界。如有立即将侵入部分拉出限界以外。

第9篇 砌块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砌块建筑工程的施工,由于砌块的块体较大,又是硅酸盐制品,不能随意砍断使用,除遵守一般建筑施工的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注意:

1、班前,应对各种起重机械设备、绳索、夹具、临时脚手架和其他施工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砌块夹具要灵活、牢靠。

2、砌块在装夹前,应先使砌块处于平稳的位置,夹具的夹板要夹在砌块的中心线上,如发现破裂,应停止吊运。

3、砌块卸下和堆放处应平稳,无杂物。砌块就位时,应待砌块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砌块吊装时,吊钩下方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操作。

4、砌体施工时,不得站在墙身上进行砌筑、划线等操作。采用内脚手架时,应在房屋外墙四周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的高度逐层提升;屋檐下的一层安全网,在屋面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拆除。

5、已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稳定支撑。

6、在砌块的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也不宜作为其他施工的临时实施,支撑的支撑点如确需设在砌体上,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7、灰浆泵使用前,应先作检查。操作时,应按规定压力进行,并戴劳保防护用品。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11篇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层数多,工期短,加之雨期施工,因此其投入的设备相对较多,线路的布置较长,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能,特按照建设部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来纺织施工。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一)、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场用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线路型式如下图:

(二)、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共用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4ω,在干线与支路交接处及干线尾端采用重复接地,接地电阻≤10ω。

(三)、电缆线路的敷设

1.导线截面

为保证绝缘导线的电气安全和供电电压质量,导线截面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应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未端电压偏移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3)单相线路的工作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并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2.架空线路的敷设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非专用电杆上。电杆可采用标准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经应不小于130mm。

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

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3×φ4.0mm;拉线与电杆夹角应450-300之间,拉线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0。

(2)架空线路的横担可为铁横担或线码。

(3)直线杆和150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0至450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0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4)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则:

1)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2)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n、l2、l3、pe。

3)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动力线和照明线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4)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0.3m。

3.电缆线路的敷设

a、埋地电缆

(1)埋地电缆的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质保护层。

(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b、架空电缆

(1)架空电缆应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须用绝缘线(带)。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2)架空电缆的档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2.5m.

(4)进复试在建工程的临时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一处为限。电缆水平敷设时,宜沿墙或门口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不得小于1.8m。

(5)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用绝缘物包扎,不得承受张力。

(6)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

c、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潮湿场地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

(4)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下述要求:

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

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

3)导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

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四)、本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作可靠联接。

1.除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 作时间小于0.1秒。

2.除接零和漏电保护外,还必须完善其他必要的保护,如短路、过流、过栽、欠压等。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4.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电气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存养、维护,保证电气设备可靠地运行。

(五)电气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工地防火制度,加强对员工消防意识的教育。

2.保证选用的设备,导线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避免过载负荷引起火灾。

3.定期检修电气设备,对电气连接处特别注意,该加固的要加固。

4.工地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电气灭火器材。

5.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电气设备指定地点堆放,专人管理。

6.加强对工地现场保卫巡逻,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第12篇 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规程

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该工程从2023年4月开工,到2023年5月竣工,施工期间正好是雨期和署期,为保证施工顺利,应有雨季和夏季施工措施。

第一节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做好现场的排水系统,专人维护,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将雨水排出场外。

二、地下室施工时,应作好排水沟,并在四角设置集水井,在井内放置潜水泵,以防暴雨的袭击。

三、浇筑砼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消息,同时现场备有防雨布或防雨棚,以备急用。

四、现场应有防台风措施,现场若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现场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现场临时设施应设置拉锚。

五、需要干作业的工程(如防水工程),应根据气候情况,安排好劳动力,一次性完成,并同时备好防雨棚,防雨布。

第二节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一、现场配置开水桶,以备饮用。

二、现场设置医务室并配置一名医生,作好署期病、虫、害的预防工作。

三、在气温到达35。c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四、因抢工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早晚安排室外作业,中午气温高时,安排室内作业。

第三节防台风安全措施

深圳地处沿海,经常遭受台风袭击,所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防台风措施。

1、台风季节应特别提高警惕,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办公室设专人关注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并与市气象台保持联系,如遇天气变化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2、成立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小组,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该投入现场进行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

3、科学、合理安排风雨期施工,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室外的施工作业,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备无患。

4、对施工现场办公室、食堂、仓库等临设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如有拉结不牢、排水不畅、漏雨、沉陷、变形等情况,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必须停止使用。风雨过后,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抢修。

5、台风到来之前,应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等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楼面、屋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要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及时搬到建筑物内。

6、吊装机械在台风来前停止作业,塔吊要收起吊钩,并将回转刹车松开,高空作业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

7、台风过后要立即对模板、钢筋特别是脚手架、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工。

第四节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工程工期紧,所以不可避免要进行夜间加班,为保障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拟采取以下措施:

1、正常夜班为晚上19:30至23:30。所有班组要统一夜班作业时间,以免过度劳累造成安全事故,工人禁止日夜连续作业。

2、特殊工序不得在夜间施工。

3、由专门电工负责夜班加班用电作业,加班前提前16min布置好照明设施,其照明度必须满足操作要求。

4、各班长不得擅离现场,监督好自己的班组,作好加班人数统计,把好质量关,安全关。

5、项目部管理层每晚应有专人值班,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加强材料保管措施,门卫必须24小时值班,对夜间携带物品出门者要予制止。

7、保证工人夜餐的供应。

8、严格监督文明施工,夜间不得随地大小便。

第13篇 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5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面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的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光照度应不低于5[勒(克斯)]

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1~1.2m。标志灯正前方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l_.

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防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9)大面积涂装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

1. 卷 扬 机

1.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 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 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 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 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 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 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 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 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 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 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 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 混凝土搅拌机

2.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 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 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 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 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 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 10运输搅拌机应办理通行证,按规定速度行驶,牵引时一般不得超过20kw/h。人力转移时,上下坡时应前转向、后制动,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 1混凝土输送泵车

(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 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② 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 管道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④ 料斗筛网完好。

⑤ 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⑥ 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 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 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3. 2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 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7)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 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km。进站时速不大于5km。

(4) 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 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3. 4混凝土喷射机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管道连接处应坚固在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 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 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 输送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4. 灰浆搅拌机

4. 1灰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司机)应遵守本规程36.2.1条规定执行。

4. 2灰浆搅拌机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行走轮应架悬,机座应垫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装应搭设防砸、防雨棚。

4. 3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运转。

4. 4操作时先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进行搅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劲。沙子应过筛,投料严禁超量。

4. 5加料时使用工具应高于搅拌叶,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

4. 6搅拌筒内落入大的杂物时,必须停机后再检查,严禁运转中伸手去捡捞。

4. 7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发现卡住或异常时,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销),并用水将灰浆搅拌机内外清洗干净(清洗时严禁电气设备进水)方可离开。

5. 机动翻斗车

5. 1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5.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应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应加热水预热。

5.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5.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检修或班后刷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6. 硅式打夯机

6. 1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 2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

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6. 3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6. 4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 5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1) 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2)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3)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4)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和严重变形现象。

6. 6每台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6. 7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任夯机自由行走。

6. 8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 9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6. 11经常保持机身整治。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6. 12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夯机。

6. 13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 14夯机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应遮盖防雨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7. 水 泵

7.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泵座应稳固。水泵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7. 2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闸开机。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 3夜间作业时,工作区应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运转中严禁从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7. 5提升或下降潜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绝缘材料,严禁提拉电缆。

7. 6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工作水域30m内不得有人畜进入。

7. 7作业后,应将电源关闭,将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链

8. 1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

8. 2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

8. 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8. 5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

8. 6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8. 7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8. 8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

第15篇 工程公司施工十不准规程

港湾工程公司施工十不准

1、施工船舶必须要符合防大风的安全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2、施工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否则不准开工。

3、不戴安全帽、不穿救生衣、工作鞋及工作服不准上施工船。

4、身体不适、喝酒、酗酒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无安全防护措施,如爆破作业、水下作业、带电作业等不准施工。

6、特殊工种,如船舶作业、车辆、电工、焊工、潜水员、爆破员等不准无证上岗。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危险部位,如爆破作业区、易燃易爆物品区、仓库悬挂安全标牌或警示牌,否则不准施工。

9、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必须贴在明显位置,不准违规操作。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要规范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汇编(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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