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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5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罗湖区企业内的焊接作业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备完好无损。主要内容包括:

1. 焊接前的准备:设备检查、工作场地布置、个人防护装备穿戴。

2. 焊接过程中:火源控制、气体监测、作业安全距离。

3. 焊接后的处理:设备关闭、作业现场清理、安全隐患排查。

4. 应急措施:火灾应急预案、人身伤害应急响应。

5. 培训与监督:定期培训、作业人员资质审核、安全巡查。

编制指南

1. 设备检查:所有焊接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漏电、漏气等安全隐患。

2. 工作场地: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需佩戴头盔、护目镜、防护手套和防火服,确保身体各部位得到充分保护。

4. 火源控制:使用专用工具点火,严格控制火焰大小,防止失控。

5. 气体监测:定期检测作业环境的氧气和可燃气体浓度,超标时立即停止作业。

6. 安全距离:确保作业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设备、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7.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8. 培训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每位作业人员熟悉规程并能正确执行。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程全面复审,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和完善。

2.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设备更新时,应及时修订规程。

3. 复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结合作业人员反馈和专家意见进行。

4. 复审后的规程需经过企业负责人审批,并向所有相关人员传达更新内容。

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每一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寻求解决,以防止潜在危险的发生。通过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我们有信心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焊工安全通则

1. 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 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5.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 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管道附近动火焊接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消防、技安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严密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8.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采取防护设施,地面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9. 焊件必须放置平稳,牢固才能施焊,不准在天车吊起或叉车铲起的工件上施焊,各种机器设备的焊修,必须停车进行,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

11.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

二.手工弧焊工

1. 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焊条的夹钳绝缘和隔热性能必须良好。

2.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要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3. 移动或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4.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5.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焊机。

6.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要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7. 换焊条时要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品上。敲渣子时要戴上防护眼镜。

8.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要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9. 在焊钳与工件短路的状态下,电源开关不应合闸;停止工作时,焊钳应与工件分开,应将焊钳放在绝缘良好的地方,只准在非工作状态下切断电源。

三.手工气焊(割)工

1.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和有关压力调节器、橡胶软管、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及焊(割)的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较长时间停工后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压力调节器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牢固,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l0m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溶解乙炔气阀或管道要用40℃以下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氧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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