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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15

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包括什么内容

1. 前期准备阶段:

- 地块评估:对项目用地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

- 规划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城市规划及建筑法规,包括建筑密度、绿化率、交通布局等。

- 合同审核:审查与开发商、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的所有合同,确保权益无遗漏。

2. 施工阶段:

- 进度监控: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进行。

- 质量控制:对建筑材料、工艺进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 安全管理:监督工地安全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 验收阶段:

- 结构验收: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等。

- 设施设备验收:检验水电、消防、电梯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 环境验收:确认绿化、噪音、污水处理等环保指标达标。

4. 文档整理:

- 归档所有检查记录、验收报告及工程图纸,便于后期维护和参考。

编制指南

1. 制定详细检查清单:列出所有需检查的项目,明确责任人和检查频率。

2. 实地考察:项目现场实地参与,了解实际情况,以便做出准确判断。

3. 建立沟通机制:与施工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 专业培训:对参与验收的团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验收质量。

5. 引入第三方评估: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确保公正客观。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规程的全面复审,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2. 变更管理:当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更新或项目条件变化时,及时修订规程。

3. 参与人员反馈:鼓励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规程的持续优化。

4. 记录与跟踪:记录每次复审的过程和结果,追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内部培训:在复审后进行内部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循最新规程。

以上规程旨在为物业项目的前期检查和验收提供清晰指导,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障业主权益。各环节应严格执行,以实现高质量的物业交付。

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制度范文

物业项目前期检查和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通过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确保小区业主居住期间的安全。

2、使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辖区内的配套设施设备检查。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负责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计划,并安排相应人员起草总结报告。

3.2、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对各类验收表格的签订和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经理一起实施对各类配套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3.3、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最终检查。

3.4、工程部负责从开发商处接管物业产权文件、设备、图纸档案等文件,并建立专用文件柜,严格保管。

3.5、工程部根据此次验收工作,编制设备台帐工作。

4、程序要求

4.1、物业公司工程部于接收物业前期适当时候介入,并与开发商交接物业,交接时要认真检查各项工程及相关配套的设施设备,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存档记录。

4.2、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4.2.1、工程部文员应检查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是否齐全,并做好相关整理和备档工作。

4.2.2、建设单位交来图纸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现场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4.2.3、建设单位移交档案祥见《物业移交资料一览表》。

4.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4.3.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4.3.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电、弱电、空调、机管,统一存放档案盒并加注标签。

4.3.3、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3.4、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经理审阅确定用途。

4.3.5、借阅档案须部门经理批准,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按期追回,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4.4、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4.4.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分,由工程部统一管理。

4.4.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4.4.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4.4、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4.4.5、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表、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4.4.6、维修档案作为评估小区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

4.5、对各类设施的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以下表格:

4.5.1、《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1》

4.5.2、《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2》

4.5.3、《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4.5.4、《系统竣工表》

4.5.5、《验收表》

4.5.6、《暖道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4.5.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4.5.8、《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表》

4.5.9、《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表》

4.5.10、《冷风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表》

4.5.11、《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4.6、验收规定:

4.6.1、主体验收标准

4.6.1.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4.6.1.2、钢筋混凝土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cbj10的规定值。

4.6.1.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4.6.1.4、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中的有关规定。

4.6.1.5、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的有关规定。外墙不得渗水。

4.6.2、屋面验收规定

4.6.2.1、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中的有关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4.6.2.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修孔。

4.6.2.3、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4.6.3、楼地面验收规定

4.6.3.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

4.6.3.2、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4.6.3.3、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4.6.3.4、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4.7、装修验收规定

4.7.1、钢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4.7.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亮子均应装设铁栅栏。

4.7.3、要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4.7.4、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4.7.5、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4.7.6、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结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4.7.7、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4.8、电气验收规定

4.8.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过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过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

4.8.2、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4.8.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

,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8.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要求。

4.8.5、电梯应能准确地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gbj232的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4.8.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4.8.7、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4.9、水卫消防验收规定

4.9.1、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4.9.2、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4.9.3、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米,并不应使用陶瓷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4.9.4、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得渗漏,安装应平整、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4.9.5、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4.9.6、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gbj45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10、附属工程及其他验收规定

4.10.1、室外排水系统的标高、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降须符合gbj14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4.10.2、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厘米。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坡度不应超过两个弯。

4.10.3、明沟、散水、落水、沟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4.10.4、房屋和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4.10.5、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4.10.6、挂物钩、晒衣架应安装牢固。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

4.10.7、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4.10.8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5、记录

5.1、《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1》

5.2、《物业工程移交验收流程表2》

5.3 《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5.4 《系统竣工表》

5.5、《验收表》

5.6、《暖道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5.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5.8、《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表》

5.9、《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表》

5.10、《冷风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表》

5.11、《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5.12、《物业移交资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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