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电系统概述 配电系统是电力供应的重要环节,负责将高压电能转换为适合用户使用的低压电能,并分配到各个用电设备。确保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对于防止电气事故、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二、安全操作规程
1. 配电设备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破损、老化现象。
2. 确保配电室干燥、清洁,避免湿度、尘埃影响设备性能。
3. 操作人员需佩戴绝缘手套和安全鞋,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分。
4. 执行停电操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开关,再进行检修工作。
5. 严禁在未确认线路无电的情况下进行接线或拆线作业。
6.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部件。
7. 遇到电气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专业电工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自行修理。
8. 配电柜门应保持关闭,防止意外触碰引发事故。
9. 在雷雨天气,应避免操作室外配电设施,以防雷击。
三、安全标准
1. 遵守国家电气安全规程,如《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
2. 设备接地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良好的接地电阻。
3. 配电线路布局清晰,标识明确,避免线路混乱引发安全隐患。
4.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迅速切断电源。
5. 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考试题及答案
1. 何时可以开始对配电设备进行检修?(a) a. 断开电源后 b. 确认线路无电后 c. 雷雨天气 d. 设备运行中
2. 哪项不是配电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d) a. 穿戴绝缘防护装备 b. 遇故障时通知专业电工 c. 保持配电室干燥清洁 d. 随意改动电气线路
3. 配电柜门应如何保持?(a) a. 保持关闭 b. 敞开方便观察 c. 根据需要开关 d. 无所谓,只要不影响操作即可
答案:
1.a 2.d 3.a
以上规程旨在规范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第1篇 配电设备上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①配电设备[包括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环网柜、电缆分支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安全监护。
②在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应先拉开低压侧刀闸,后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低压引线上验电、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③进行配电设备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可能送电到待检修设备、配变各侧的所有线路(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④2台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体时,其中任一台配电变压器停电检修,其他配电变压器也应停电。
⑤配电设备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如无法直接验电,可以按验电的有关规定进行间接验电
⑥进行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充分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⑦配电设备接地电阻不合格时,应戴绝缘手套方可接触箱体。
⑧配电设备应有防误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履行批准手续。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⑨配电设备中使用的普通型电缆接头,严禁带电插拔。可带电插拔的肘型电缆接头,不宜带负荷操作。
(2)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①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作业人员不得直接接触或接近。架空绝缘线路与裸导线线路停电作业的安全要求相同。
②架空绝缘导线应在线路的适当位置,设立验电接地环或其他验电接地装置,以满足运行、检修工作的需要。
③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停电接地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绝缘导线进行工作。
(3)装表接电
①带电装表接电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短路和电弧灼伤的安全措施。
②电能表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配合安装时,应有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和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的安全措施。
③所有配电箱、电表箱均应可靠接地且接地电阻应满足要求。
工作人员在接触运用中的配电箱、电表箱前,应检查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并用验电笔确认其确无电压后,方可接触。
④当发现配电箱、电表箱箱体带电时,应断开上一级电源将其停电,查明带电原因,并做相应处理。
第2篇 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全部和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隔开。
2、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3、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3.1严禁将电流回路断开。
3.2为了可靠地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短路,必须使用短路片和短路线,禁止使用导线缠绕。
3.3禁止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在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4.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
4.2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必要时在工作前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
4.3接临时负载时,必须装有专用的开关和熔断器。 4.4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反变压,除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高低压配电柜
4.5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看守现场,检查回路,确认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4.6 检查断电保护和二次 回路的工作人员,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
第3篇 变配电设备检修安全规程
一、 停电
1、 将停电设备可靠脱离电源,将所有有可能给停电设备送电或向停电设备倒送电的各方面电源,全部断开。
2、 断开电源,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电点。目的做到一目了然,使停电设备和电源之间保持一定的空气间隙。
3、 邻近带电设备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正常活动范围距离必须大于0.7m(10kv以下),当小于0.7m而大于0.4m时,该带电设备应同时停电或在工作人员和邻近设备之间加设安全遮拦,当小于0.4m时,必须同时停电。
4、 对有自锁装置的开关,必须在操作把手上加锁。
二、 验电
1、 验电时采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器(电笔)在工作前必须首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确证验电器指示良好。
2、 高压验电时,使用高压验电器,必须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
3、 验电应分相逐相进行,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时,还应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
4、 当对停电的电缆线路进行验电时,应过几分钟,等电缆中的剩余电荷放光以后再进行验电。
三、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悬挂标示牌可提醒有关人员及时纠正将要进行的错误操作和做法。标示牌主要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
四、 装设接地线
1、 装设接地线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与此相反。
2、 接地线与接地端用夹具固定,采用插入式接地棒时,接地棒插入深度不得小于0.6m,装设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短路和接地。
3、 应在施工设备各个可能送电的方面都装上接地线。
4、 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持“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第4篇 配电房、发电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房必须应有专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有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电房,变压器下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物品,严禁火种,并做好整洁工作。
3、电房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便离开、并密切注意仪表、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按时做好抄录表计工作,晚上关好门窗。
4、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规范。操作时必须穿好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停、送电操作,应按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停电检修时应有明显标志,检修完毕后,要有专人作详细检查,并取得联系,确认线路上无异常现象,方可送电。
6、如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电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汇报。
7、配电房与发电房应隔绝分开,并设置砂箱、四氯化碳灭火器和防火设施。
8、发电机机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发给操作证,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9、严格按照发电机组的说明书规定,认真维护和操作。
10、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11、发电机组接地必须良好。
12、发电机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安全装置等,是否达到标准完好,配电盘、仪表、开关是否恢复原位。
13、发电机启动后,应待机械运转正常10-15分钟,并与值班电工相联系,方可送电。送电时应按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不得误操作,与高压电网并送。
14、发电房、配电房应有安全、通风、防寒,保温设施及电业、严禁烟火标志。配电盘,仪表应保持整洁。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电房。
15、发电机在运行中,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便离开。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随时注意仪表读数,不得超负荷运行,并填写好运行记录。
第5篇 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检测工具和仪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架设,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用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5、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在使用前对引线、外壳等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得使用。
7、吊装作业时,对吊索具、机具(手搬葫芦等)必须先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8、吊装时,吊索应穿过设备吊环;无吊环时,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严禁挂在设备部件上吊装。吊索的长度应一致。
9、搬运配电柜时,应在地面垫木板用滚杆移动,并有专人统一指挥。用撬杠拨动时,应防止配电柜倾斜。
10、在基础上调整柜体时,动作应协调一致,防止挤伤手脚。当柜内有人时,柜外人员应听从柜内人员的口号进行。
11、在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送电调试。在送电调试中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严格按送电调试大纲进行。
12、在柜顶作业时应防止掉东西,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使用人字梯必须牢固,要设好拉绳,并做好防滑措施;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必要时需要有人扶持保护。
第6篇 配电房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配电房供电由专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第一。
2、经常巡视配电房的安全运行情况,填写安全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3、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
4、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5、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6、巡视配电装置,应随手将门锁好,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配电房。
7、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8、严禁酒后进入配电房进行操作。
9、市电(即变压器输出电)与发电机转换操作方法:
(1)有市电时,市电开关合上送电,此时发电机开关和墙上连接发电机的闸刀必须处于断开状态!
(2)市电停后,首先断开墙上连接市电的闸刀!才能开始启动发电机,待发电机运行正常后,再合上墙上与发电机连接的闸刀送电!
(3)市电恢复后,首先断开墙上和发电机连接的闸刀,然后关掉发电机,再合上市电闸刀送电!
第7篇 配电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配电运行工作
第一节值班工作
第1条配电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并由考试资格人员担任。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实际值班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2条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经站批准可单人值班。
1、室内高压设备的遮栏的高度在1.7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开,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3、担任值班不得单独从事电气设备修理工作和装拆地线。
4、在设备联锁闭锁完善和良好情况下允许的简单操作,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并经站领导批准。
第3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人体在有遮拦和有绝缘板及无遮拦与高压带电导体应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离。
表1人体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设备不停电时人体对带电体的距离(米)
加设遮栏后对带电梯的距离(米)
人体对绝缘挡板的距离
10及以下
0.70
0.35
不可接触
35
1.00
0.60
不可接触
110
1.50
1.50
220
3.00
3.00
500
5.00
若小于上述距离时,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报请主管部门的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工作。
第二节设备巡视
第4条巡视高压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禁止移开或越过遮栏,禁止触摸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不得做其他工作。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得开进避雷器和避雷针,距避雷器和避雷针应大于5米以外。
设备区内严禁打伞。
第5条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人员对故障点的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穿绝缘靴可不受此限制。用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
第6条进出高压室巡视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三节倒闸操作
第7条倒闸操作的一般安全规定:
1、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表1安全距离的规定要求
3、倒闸操作时应穿纯棉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裤腿。
4、用绝缘杆操作、加装绝缘板、;拉合机械传动的刀闸和开关、用验电器验电及不用绝缘杆装、拆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杆应有防雨罩,还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室外正常操作。
5、停电操作应按先拉开关,后拉刀闸;先拉负荷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误操作。
为防止误操作,电气设备应加装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钥匙)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上级或站长同意,不得推出或解锁。
6、带负荷拉刀闸后,禁止再合闸;带负荷刀闸后,严禁再拉开。
第8条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听取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报告时都需进行录音和监听,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和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命令有疑问时应请示上级清楚无误后执行。
第9条操作前,操作人和监护人先倒图板,并全面和对倒图板前后当时的运行方式与调度令是否相符。图板上未标出的操作步骤,也应顺序进行。拆挂地线应有明显标志。倒图板和操作时应先和对操作设备名称、编号及位置(特别是检修后的开关、刀闸)。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下令、复令、按操作票顺序操作。每步操作后检查无误划勾。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不许擅自更改操作票,不能随意解锁,并向值班调度员、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完应检查操作质量,向调度逐项回令,报告操作完了。
第10条下列项目应列入操作票内。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手车的拉出、推入,检查开关和刀闸拉合位置、带电显示装置指示,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遥控回路的操作部件,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有电压等。
第11条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必须将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并设远方控制,重合闸装置必须停用。
第12条特殊情况,如发生触电,火灾等可先行操作,再报告调度和有关领导。
电气设备停电后,及时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四节运行值班人员站内设备维护工作
第13条运行值班人员独立进行站内设备维护,应经上级批准,并严格执行本规程第二章,第三章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如当面签发工作票有困难时,可用电话向上级工作票签发人联系口头签发。即由工作负责人用电话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上级的工作票签发人口述一遍,由工作负责人将签发人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填入工作票中,再由工作负责人复述一遍,经签发人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代签其名并将此事记入值班日志备查。
第14条设备停电检修,有运行值班人员参加的多班组工作,运行值班人员,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等制度,服从总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第15条运行人员对停电检修的设备进行验收工作,应在许可票销票前与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
第16条在无人值班站或单人值班站内进行清除、处理缺陷、贴腊片、设备检修等维护工作,事先应填好工作票,明确现场维护工作负责人。
第二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配电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一节工作票制度
第17条工作票是允许进入配电室工作的书面手续。
配电工作票有五种:
1、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2、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3、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4、带电作业工作票。
5、电缆工作票。
第18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的工作:
1、需要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
2、需要对高压设备布置安全技术措施的各类工作。
3、开关闭站、配电室高低压配电装置或母线全部或部分停电。
第19条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1、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对高压设备布置安全措施的各类工作(不包括开关闭站、小区配电室低压配电装置或母线的停电工作和高压带电作业)。
2、低压带电作业、低压带电测试工作及低压核相工作。
第20条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1、高压带电工作;
2、高压带电核相、测试工作。
第21条填用电缆工作票的工作;
在配电室内的各种电力电缆工作。
第22条事故紧急抢修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如进行停电作业时任应履行停电、验电挂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按调度规程与调度联系。
第23条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由施工修试单位工作负责人根据计划人物安排于工作前一日填写,一式两份。工作时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第一种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在所属站内工作,第一种工作票右侧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项目已由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代替,可不再重复填写。
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由配电室当值值班人员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人物通知填写,由主值审核。复杂工作的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应有车间领导审查。
开工前,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核对工作票及停电工作安全技术措施,无误后,方可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时,许可票交工作负责人收执,存根有配电室值班人员收执。
到用户配电室或发电厂的停电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许可人填写部分由用户或发电厂值班员填写,并共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备,无误后,才能进行停电工作。
站外人员到配电室进行的停电工作第一种工作票应由站有关设备主管单位签发。
配电第二种工作票、电缆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交签发人审核签发。
第24条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第25条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停电,只能发出一张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设备全部或部分或几个电压等级同时停电,有两个及以上班组交叉工作时,应设总工作负责人,许可票由总工作负责人执存。总工作负责人的设置:一般情况由主管单位指派总工作负责人;凡有主从关系的工作由主办单位指派总工作负责人;其他简单多班组工作应协商担任总工作负责人。
第26条凡进入配电室的工作,必须在前一日将工作时间、单位、任务、地点和停电范围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
需要使用许可票的工作,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
进入配电室的工作,必要时应事先查活。
工作当日通知的临时性工作,应经配电室上一级领导同意,并给值班人员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第27条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所列工作任务,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工作设备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楼层(室内),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及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但如果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工作应分别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工作设备不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不同楼层的避雷器试验工作,工作设备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依次进行不同电压、不同楼层的工作,可用一张工作票。
全站停电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或直接连接变压器各侧的电气装置同时停电,可用一张工作票。
上述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一次布置完成。
第28条至预定时间时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若临时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多班组工作时,还需通过总工作负责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所有停电检修工作应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完成。
第29条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一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第30条需要变更工作班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记录。
第31条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专业工作结束后,可会同工作许可人、新总工作总负责人共同办理变更手续,通知有关班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第32条工作票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第33条工作票所列各类人员的素质条件和安全职责:
1、工作票签发人
应由站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或专业技术人员或领导批准人员担任(签发人名单应每年书面公布)。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工作内容是否明确;
(3)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填写是否正确完善;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2、工作负责人
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班组长或批准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前向工作人员交待清工作任务、停电范围、临近带电设备及安全措施等,并使工作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可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考核。
(3)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注意适当轮换工作人员不使过于疲劳。注意工作人员精神状态(特别是高温或空气不流通处工作)。
(5)做好班组之间的配合工作。
3、总工作负责人
应由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班组长及以上人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查工作票所列停电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满足各班组的工作要求。
(2)工作前组织各班组工作负责人听取当值人员(工作许可人)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及临近带电设备。
(3)指挥各班组的交叉作业,提出班组间配合工作顺序及要求,必要时,可停止有关班组工作。
(4)对停电范围内工作的各班组批准开工。
4、工作许可人
工作许可人应由配电室当值正式值班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查停电工作许可票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2)工作现场布置得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现场停电范围、挂接地线处所、带电设备、现场安全措施、办理许可开工手续。
(4)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工作许可票填写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值班人员担任,根据参加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通知填写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工作票所包含的工作时间、单位和工作任务、地点。
(2)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安全措施,保证无突然来电的可能;明确区分停、带电范围。
(3)详细填写工作范围邻近的带电设备。
6、工作许可票审核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主值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负责审查工作任务是否在停电范围内,所列停电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工作班组人员
(1)工作前应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布置得工作任务和停电范围、现场安全措施的介绍,由疑问应立即提出,确实了解掌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才能开始工作。
(2)工作中服从工作负责人指挥,互相关心施工安全,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3)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根据工作负责人的指示采取措施。
8、第一种工作票审核人
应由配电室当值正式值班员(无人值班配电室应由配电运行班当班人员)担任,应负以下安全责任:
(1)审核配电第一种工作票是否有签发人签名。
(2)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是否满足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要求。
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
第34条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安全措施的检查得到调度的施工令后,方可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主要程序有:
1、将有关工作负责人召集到模拟图板和设备前,交待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地线位置、临近带电设备、停电时间以及运行设备注意事项。
2、带领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票面措施执行情况和质量,指明设备带电位置和检修工作设备范围,以手触示停电检修设备,证明确已无电。
3、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共同队现场措施的正确性负责,许可票正页交工作负责人执存。
4、工作负责人向工作班组成员交待有关本班组的上述各项措施及专业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5、多班组工作,总负责人需在各小组工作票上明确提出配合要求,并在总工作负责人记录栏做好记录。总负责人签字批准开工后,小组负责人才可开始组织本班工作。
6、在对另一端接在线路上的电缆进行停电工作时,还须得到调度的许可,才可开工。
第35条不停电的工作在开工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指明工作地点、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带电设备和地点部位,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开始工作。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工作负责人姓名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第36条任何人不得擅动运行设备和安全措施。停电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应事先与工作班组联系同意。
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
第37条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即是本工作班组的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动作。
第38条带电工作或邻近带电设备工作,应由工作班组设专人监护。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对带电部位或特殊工作指定专设监护人。专设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也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第39条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邻近带电设备或停电设备上工作,如建筑工、油漆工等,应由电气工作人员担任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指挥,监护人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应保持的安全距离和活动范围。
第40条监护人及专责监护人因故必须离开现场时,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第41条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第42条工作班成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不得单人在现场工作。若工作需要且在周围没有触电可能的条件下,允许有安全工作经验的工人短时间一人在现场工作。
第43条值班人员如发现有危及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指出纠正,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节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44条当日工作短时间断,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工作班组每收工,应将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交给值班员填写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再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第45条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停电范围、临近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46条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合闸送电前,值班员可命令工作班停止工作,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如未能通知工作负责人,未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时,应先令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得到工作班组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才可执行。
第47条检修工作终结前,若要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时,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出现场,值班人员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2)拆挂地线和标识牌,拉合开关、刀闸等操作,应由值班人员进行:
(3)工作中断后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48条检修工作中须部分设备恢复送电时,应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继续进行未完成工作应重新签发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第49条工作全部完毕,工作班应检查开关、刀闸拉、合位置(应与工作前相符),并清理现场。工作班人员全部撤出现场,值班员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设备现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方告终结。
第50条多班组工作,填用一张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时;
(1)当一个班组工作完毕,应检查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位置(与工作前相符),清理现场,撤出本班组工作人员,值班员和小组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设备现场。经值班员同一后,还需经总工作负责人在该小组的配电第一种工作票上填写收工时间,小组工作方可终结。总工作负责人还应在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上注明该小组工作终结实间。
(2)总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各个小组工作均已终结,核对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上个小组工作均已注销,方能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第一种工作票中的一份由配电室值班人员留存。值班人员收回配电第一种工作许可票。
第51条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识牌,恢复常设遮拦,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三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有监护人在现场。
第一节停电
第52条停电的规定:
1、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但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3、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4、表示设备断开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断开电源的依据。全封闭的组合柜和gis封闭组合电器,不能看到明显断开点时,至少有两类同时表示设备断开的判别元件指示断开,方可做为断开电源的依据。
5、不许约时停、送电。
第二节验电
第53条验电的规定
1、停电设备需装设地线的部位必须验电。
2、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使用合格的验电器,并有人监护。
第54条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带电显示器指示正确,可做为允许合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的依据。对带电显示设备须做到精心的维护和定期检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及实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检查验电器是否良好。
第三节装设接地线
第55条装设地线的处所;
1、凡一经合闸可能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有感应电压的工作设备均应有可靠接地,封挂地线位置应尽量在工作地点的视线之内。使工作人员处于地线保护之中。
10kv消弧线的停电工作地点应封挂地线。
2、线路工作应挂在线路刀闸外侧。
3、10米及以上的母线检修应在母线的两侧挂地线,有感应电者应增加地线组数。
4、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挂地线的距离小于10米者,工作地点虽在地线的外侧,也可不另挂地线。若断导线弓子,可能脱离地线保护前应先在无地线侧补挂地线。加挂地线时,可由配电室准备地线,值班人员监护检修、试验人员自挂自拆。
5、在上述地线保护范围内,110kv及以上设备区内对地绝缘的金属部分有感应电压时,工作人员应补挂地线,接地或等电位工作。用手套和绝缘杆自挂自拆。人员接触金属部分时应带手套,必要时穿屏蔽服。
6、在与电力电缆连接的设备上工作,地线应封挂在工作设备的电缆头引线上。
第56条装挂地线的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第57条装拆地线必须带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杆并由两人进行。单人值班站装拆地线应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第58条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必须合接地刀闸。星形接线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接线的以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电容器外皮也应放电。
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装有接地刀闸,并与整组接地刀闸装在一起。
工作地点的电容器应逐个充放电。
第59条停电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接地的部分(如分段母线要以刀闸或开关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开关或保险器。配电室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第60条全封闭的组合柜和gis封闭组合电器无法挂地线时,应按调度令执行。
第61条装挂地线前,应检查地线及线夹是否良好。装挂地线时,必须先接地后接停电设备,拆时与此相反。
第62条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不能满足系统热稳定要求时,应用接地刀闸。接地刀闸和地线必须接触良好。不得通过保险器或开关接地,禁止用缠绕方法接地。
第63条高压设备停电工作中,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地线开始工作者(如测量设备绝缘电阻,接触电阻等),需经当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第64条电气设备装挂地线的处所,应在图板上有明显的标志,符合实际,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
第65条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也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必须一致。
第四节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66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扎的操作手把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第67条“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应挂在:
1、运行设备的固定遮栏上(停电施工时应取下)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拦上;
2、施工设备两侧的邻近带电设备或固定遮拦上;
3、施工地点的临时遮拦上;
4、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和梯子上;
5、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
第68条“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应挂在允许上下的架构或梯子上。“在此工作”标示牌应设置在施工地点。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69条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设围栏,使施工设备与邻近带电设备明显分开。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面向围栏里。
第70条小车开关检修工作,小车拉出后,在小车的开关柜内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第71条小车开关在备用位置,将“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挂在开关柜门手把上;gis及其它形式的封闭组合电器,刀闸拉开后,在刀闸操作手把(或控制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第72条部分停电工作,应根据表1安全距离的规定装设临时护栏。35千伏及以下的设备可用绝缘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人体不可接触绝缘挡板。
第73条开关柜内有部分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部分开关柜还应有防止刀闸误合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才能进行工作。
第74条禁止工作人员移动或拆除遮拦和标示牌。打开遮拦门应取下或遮盖好常设标示牌。
第四章所用电及二次系统工作
第一节低压回路工作
第75条低压停电工作的安全规定:
1、断开施工设备电源,在断开的开关、刀闸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2、工作前验电,根据需要挂地线或采取隔离措施。
第76条带电更换保险器和带电拆接引线,应戴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派人监护。
第77条使用的刀闸、保险、插头等应无裸露部分,绝缘应良好。
第二节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工作
第78条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并在工作盘前后悬挂好“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第79条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邻近的带电部分应采取隔离措施。
2、所有仪表设备根据需要接地。
3、变流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回路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必须牢固可靠。
4、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震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须经上级批准,将保护暂时停用。
第80条继电保护装置传动试验或一次设备通电试验时,应通知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派人到现场监护,方可进行。
第五章配电检修施工
第一节邻近高压设备和在高压设备区域内工作
进入高压设备区内工作须保持对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并戴好安全帽。
在高压设备区域内进行以下工作,必须制定防止误碰运行设备的措施。
第81条搬运长大物件,使用吊车、斗臂车、挂拆线和撤立杆使用皮尺测量等工作的活动范围,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经车间领导批准。使用的车辆,金属机具材料等须有可靠接地。
第82条进行地面下工作(如挖电缆沟,埋设地锚等)必须与配电运行人员和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防止损坏电缆及触电。
第83条使用长大工具时,应注意对上方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配电室内公共通道的电缆沟盖,应加装限重标志。车辆必须通过电缆沟时,司机或工作负责人应与配电室运行人员取得联系,制定防止轧坏沟盖板和电缆的措施。
第84条车辆需进入配电室设备区域内或停在区域内工作,司机或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通知值班运行人员,双方协商在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条件下方可工作,必要时设监护人(由电气工作人员担任)。
使用吊车、高车、斗臂车、大型拖车等特种车辆进入配电室内工作,应事先查活,制定安全措施。
第85条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第二节高处作业
第86条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进行工作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致影响下层工作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屋顶、电杆、架构、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3、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设备,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4、高处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人在导线或瓷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为防止导线坠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构件上。
5、上下电杆、架构时(指未拴好安全带或安全绳),手中不应持有任何工具、材料。
6、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顶)工作。必要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7、沿瓷件(瓷陶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等瓷瓶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构架上拴好安全带,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87条有关梯子的安全规定:
1、梯子必须坚固完整防滑。人字梯必须有限制开度的拉链。
2、不得把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物体上。
3、在架构上使用梯子,必须捆绑牢固。
4、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禁止移动梯子。肩扛重物不准登上移动式梯子或软梯,不准两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第三节变压器检修安装
第88条变压器吊芯应防止大盖变形、器身碰撞油箱。变压器身吊起后应在箱沿和大盖或铁芯底部间垫好槽钢枕木等,才能在下面工作。
第89条在变压器上工作应用安全绳或安全带,要沿梯子上下,不得随意攀登。
试风扇和调试传动继电器等工作要相互呼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套的工具。
第90条变压器放油、注油和滤油以及在强电场下,各侧套管均应短路接地。
第91条变压器附近明火作业(电、气焊)必须清除附近易燃物,设置消防设备,并有专人监护。
第8篇 低压配电、二次线路检修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低压配电盘(柜)的检修:
1、在停电的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以及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应填写检修工作票,并须至少有两人进行,有专人负责。
2、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前,必须将检修设备的各个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工作前必须验电。
3、更换保险器必须停电,操作时应穿绝缘鞋。
二、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1、不论直接在高压回路上或经过仪表变压器的表计和继电器,一切检查、调整、拆卸、修理和安装等工作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在高压遮拦内或在导线带电部分小于安全距离0.7米以内进行工作, 应填写检修工作票,并履行停电和装设地线手续。
⑵、对连接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部分,但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⑶、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盘上进行工作,应将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记隔开。
⑷、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⑸、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电工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2、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保护可靠的接地。
3、在带电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⑵、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⑶、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接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⑷、工作时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⑸、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4、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⑵、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
5、在现场工作时,凡遇到异常情况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电工,以便及时处理。
6、在继电器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必须至少由两个人进行。
第9篇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10篇 中频炉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机前要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连接处有无松动,脱焊,接触不良等现象,特别是水冷电缆与感应圈接处的螺丝是否坚固。
2、启动水泵,检查各出水管是否正常,管道不能有渗漏与堵塞,水管折弯等现象,如有故障必须排除才能开机。
3、开机时及时通知炉前有关操作人员。
4、严格遵守开机的操作规程与步骤。
(1)送隔离开关。
(2)合控制电源,电源指示灯亮
(3)合主电路大闸。
(4)把“功率”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起动”,逆变指示灯亮,逐步顺时针旋功率旋钮,直流电压、直流电流、中频电压均出现读数,伴随哨叫声,说明设备起动正常。如不成应停机检查是否存在故障,故障排除后方可起动。
(5)调节功率到最佳位置,直流电流和中频电压在正常范围,最大值不要超过额定标称。
(6)过压、过流保护后,先将功率旋钮左旋到零位,按“逆变停止”重复(4)--(5)。
(7)停机顺序。先将功率调节旋钮左旋至零位,按“逆变停止”,再断主回路开关,最后关控制电源。
(8)运行中发现水冷部件漏水或堵塞,应停机排除后方可开机。
5、熔炼过程中,不允许机内或炉子感应圈碰线,接地短路现象,否则将导致设备损坏。
6、熔炼过程中,严禁断水。经学检查各指示灯正常,水压正常,出水温度不高于55℃。
7、停机出炉,但炉冷却水系统须等炉冷至窒温方可关掉。
8、保持机房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做好机房的防水、防潮,防尘工作。
第11篇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1
1.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应遵守电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值班人员应熟悉所管范围内电气设备性能,一、二次接线图,并能熟练地掌握运行操作与事故的紧急处理。
2.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二人,特殊情况下仅留一人时,此人必须具有独立工作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并只能监护设备运行,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3.配电室值班人员主要工作
1)监护仪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正确果断地判断或排除故障和事故。
2)根据负荷大小、设备状况、检修试验等任务,调整运行方式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配合完成作业任务。
3)严肃认真、正确无误地记录日志,按时抄报所规定的表单和报表。
4)做好调荷节电工作。
5)做好缺陷的检查记录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
6)保管好配电室的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搞好卫生,保持整洁。
第12篇 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实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器设备向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必须良好绝缘。
2、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必须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必须写明设备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4、发现电器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司井安全生产应先停电。
5、高压停送电操作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发生,断开了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6、部分停电作业时应有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示牌,然后合闸送电。
7、电器设备失火时,应先断电后灭火。变电所必须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对所有设备必须包机到人。
8、井下防火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火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严禁使用。
9、包机人应对每台设备班班进行检查,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
10、检查各台设备部件有无松动和缺丝少垫失爆现象。
11、设备如有带病工作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12、工作场所及电器设备必须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淋水不得淋到设备上。
第13篇 变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两年复审一次。
2、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将设备(线路)断开电源,并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防止突然串电的措施,必要时应作短路线保护。
4、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将电源切断,(拉断刀闸,取下保险)把配电箱锁好,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专人看护。
5、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6、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有关尺寸。
7、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8、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接地,三线接地插座。
10、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2、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布置,并明确分工,对于患有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者,请长假复工者,缺乏经验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绪的人员,不能分配其重要技术工作和登高作业。
13、作业人员在工作前不许饮酒,工作中衣着必须穿戴整齐,精神集中,不准擅离职守。
14、电气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15、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16、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17、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18、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19、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电杆上。
20、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2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22、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23、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二、安装
1、施工现场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hn-s)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线管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可靠连接,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容断器。
2、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除在配电室或配电箱处作接地外,应在线路中间处和终端处作重复接地,并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其接地电阻不大10ω。
3、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4、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线作负荷线。
5、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线路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架空线路的空档距不得大于35m,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注:l1、l2、l3为相线,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
7、在一个架空线路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8、架空线路宜采用砼杆或木杆,砼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9、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高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负荷,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箱要防雨、防尘、加锁,门上要有“有电危险”标志,箱内分路开关要标明用途,固定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离地高度应大于0.6m,小于1.5m,箱内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分别用接线端子分开敷设,箱内电器和线路安装必须整齐,并每月检修一次,金属后座及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1、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选择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安装漏电保护器。
12、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线口应在箱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3、每一台电动建筑机械或手移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和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其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保护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1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照明开关必须控制火线,使用行灯时,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5、安装设备电源线时,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再安装电源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三、用电维修
1、检修工具、仪器等要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检修工具和仪器。
2、电机和电器拆除检修后,其线头应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高压电机和高压电器拆除后其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在高、低压电气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进行,一般不准带电作业。
4、停电后的设备及线路在接地线前应用合格的验电器,按规定进行验电确无电后方可准操作,携带式接电线应为柔软的裸铜线,其截面不小于25mm2,不应有断股和断裂现象。
5、接拆地线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应戴好绝缘手套,接地线时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拆地线时先拆导线端,后拆地线端。
6、脚扣、踏板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结实可靠,应根据电杆大小选用脚扣、踏板上杆时跨步应合适,脚扣不应相撞,使用安全带松紧要合适、系牢,结扣应放在前侧的左右。
7、登杆作业前,必须检查木杆根部有无腐朽、空心现象(松木杆不大于1/4,杉木杆不大于1/3),原有拉线,帮桩是否良好,水泥杆应检查外观平整、光滑无外露钢筋无明显裂纹,杆体无显著倾斜及下沉现象。
8、杆上及地面工作人员均应戴安全帽,并在工作区域内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行人、车辆穿越,传递材料应用带绳或系工具袋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9、雷雨及6极以上大风天气,不可进行杆上作业。
10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1、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值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值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检查和从事修理工作。
1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操作者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补充规定一:
一、值班电工必须取得电力工业部电工进网高压运行许可证方可操作,必须熟悉本厂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且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二、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三、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员,必须经过本部门领导批准。
四、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或超过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五、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
六、进出高压室,巡视配电装置,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七、与上级供电部门调度员或本单位电器负责人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查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八、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负荷开关,负荷侧闸,母线侧的顺序依次操作。
九、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配电柜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人担任监护。
十、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倒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也应如此,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十一、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十二、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的情况下需设置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十三、电工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
十四、未办理工作总结手续时,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十五、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挂好相关警告牌等。
十六、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负荷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负荷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倒闸操作把手要锁住。
十七、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进行。
补充规定二:
一、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电气的基本知识,学徒工、实习生不得单独作业;非电气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二、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和闸刀开关。
三、输电线路、电气设备和开关的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与车辆通行,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
四、使用梯子时,下面应有人监护,禁止两人以上(含)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五、禁止用大容量保险丝更换小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线代替。
六、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和电机,检修后检查无误,人员应站到安全区域方可送电试车。
七、从事现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
八、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得轻易触摸。
九、对地电压250v以上,禁止带电作业:250v以下,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雷雨交加时应停止工作,不得靠近带电体。
十一、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遗忘在设备上面造成事故。
十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与有关部门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十三、如工作人员两侧、后方有带电部分,应特别加设防护遮栏。
十四、在己停电但未装地线设备上工作时,应先将设备对地放电。
第14篇 配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两年一次)
1.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 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会触电急救。
1.4. 会扑救初起电器火灾。
2. 工作中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并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 倒闸操作中应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遵守《倒闸操作规程》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4. 在变压器室(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不论线路是否己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刀闸,在停电的高压线上放电接地,并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5. 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6. 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如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 天气情况良好.
6.2. 有经公司生产经理批准的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
6.3. 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4. 作业时,要保持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用具。带电气吹清扫设备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7. 安全用具及工器具、钥匙要整齐摆放于指定地点。
8. 其余均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部颁)。
第15篇 变配电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变配电电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值班电工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包括一、二次)及配电室线路和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与规定程序,并具有在异常及事故情况下采取措施及紧急处理的能力。
3.值班电工严禁脱岗、睡岗。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并使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即: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 0.3535及以下 0.90110及以下 1.50
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注意不许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倒闸操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7.1倒闸作业应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7.2操作人员与带电物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见上表),同时穿长袖衣,长裤。
7.3用绝缘杆拉、合隔离开关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或隔离开关时,应戴防护眼镜,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7.4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所使用的绝缘杆应有防雨罩。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
7.5带电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或绝缘杆,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
7.6各种不同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顺序
7.6.1单线出线操作:停电时,先断油开关,后断线路侧刀闸,最后断母线侧刀闸。
7.6.2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列),要先用油开关并列,后用油开关解列,切不可用隔离开关并解列。
7.6.3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送电压互感器。
7.6.4单相隔离开关的操作:应先拉开中间一相刀闸,然后再拉开两侧的刀闸。合闸时则相反。
7.7停电操作必须先检查有关指示仪表是否允许,即应在负荷最小,信号灯指示正常的状态下操作。拉闸操作顺序从低压到高压依次进行;送电操作必须是高压侧先送电,对变压器先充电,然后依次从高压到低压送电。送电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线路)上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接地线确乙拆除,有关保护装置已按规定投入,断路器确在开闸位置。
7.8当回路中没有油开关时,可利用隔离开关进行以下操作,但必须在系统无单相接地故障时进行:
7.8.1拉合空载母线的充电电路;
7.8.2拉合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7.8.3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电力变压器。但20kv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使用户外三联隔离开关拉合。
7.8.4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
7.8.5拉合10kv以下电网中的70a以下的环路均压电流。
8.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没有拉闸合和采取安全措施之前均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9.验电
9.1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9.2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带电体上检验其是否良好。验电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进行。
9.3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以上的可使用绝缘杆验电,根据绝缘杆端部有无火花和放电劈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10.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有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11.施工或检修工作结束,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工作负责人要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无误,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拆除安全设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2.在带电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线缠绕。工作中不许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上。
13.在电容器组回路上作业时,必须先将电容器停电并逐个对地放电,再短路后接地。进行放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14.一经合闸既可把电送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其操作把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以及禁止通过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15.发生人身触电或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抢救与灭火。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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