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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目的和意义(30篇)

更新时间:2024-10-08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目的和意义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目的和意义

篇1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通过明确的操作标准,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降低职业伤害风险,同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篇2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防水工的操作行为,确保防水工程的质量,防止因施工不当导致的渗漏问题,保障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者的安全。通过明确的安全操作要求,降低施工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工地秩序,提升企业形象。

篇3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履带起重机的操作行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程效率。通过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增强操作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因设备误操作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良好的工地秩序,确保工程质量。

篇4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中通风工的操作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通风工的安全操作不仅关乎自身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工地环境,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

篇5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安装电工的操作行为,降低电气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遵守这些规程,可以有效预防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施工过程的稳定进行,同时也为构建安全、和谐的建筑工地环境奠定基础。

篇6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抹灰工的安全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同时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

篇7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玻璃工的安全操作,降低施工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通过明确操作流程,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篇8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降低维修成本,保障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篇9

本规程旨在提高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瓦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维护工地秩序,提升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篇10

本规程旨在保障北京市建筑工程中木工施工的安全,降低工伤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预防潜在的危险,减少因疏忽或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篇11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降低施工风险,保障人员安全,提高工程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此规程,可强化施工团队的安全意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篇12

明确这些构配件的自重及挡风系数,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体表现在:

1. 计算荷载:准确计算每米立杆的承载力,防止超载导致脚手架垮塌。

2. 防止风荷载影响:根据挡风系数,调整脚手架设计,以抵抗北京地区可能的风力。

3. 规范施工:指导工人正确安装和使用脚手架,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4. 提升效率:合理配置材料,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进度。

篇13

本规程旨在确保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中铆工的安全,降低工伤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为施工现场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可以提升铆工的职业素养,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现。

篇14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锅炉、管道安装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施工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通过明确操作流程,降低施工风险,维护工地秩序,同时也为工程验收和后期运行提供可靠保证。

篇15

制定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旨在保障钳工在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降低设备损坏率,延长工具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整个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篇16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水磨石工的安全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提升建筑项目的整体品质,同时减少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事故风险,保护工人健康,维护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

篇17

制定此规程的目的在于:

1. 提高施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 通过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3. 促进施工现场的有序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因混乱导致的延误和损失。

4.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篇18

制定并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的规定,旨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因机械设备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化的操作也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损坏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贡献力量。

篇19

这些规程旨在降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同时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基础。通过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可以有效减少因人为疏忽或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篇20

这些报废标准旨在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防止因钢丝绳老化、损坏而导致的意外事故。及时更换报废的钢丝绳,可以减少设备故障,保障工程进度,同时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运营环境。遵循这些标准,也有助于提升施工质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篇21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塔式起重机的使用,提高施工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明确操作流程、强调安全意识和设备维护,确保工程进度时,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减少经济损失,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篇22

本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提高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导致的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此外,规范化的安全操作也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

篇23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自控仪表安装工旨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自控仪表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工程进度和效率。此外,标准的施工工艺也能保证自控仪表的精准度,为建筑物的自动化控制提供可靠保障。

篇24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普通工的安全操作行为,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工地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篇25

金属无损检测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旨在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通过检测,可以及时发现隐藏的裂纹、腐蚀或其他损伤,防止因潜在问题引发的工程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同时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公司的声誉。

篇26

本规程旨在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中锅炉管道安装工的安全操作,降低施工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维护工地秩序,促进工程项目的高效、安全完成。

篇27

执行这些规程旨在确保电焊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规范操作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和材料浪费,维护工地的整体秩序。

篇28

本规程旨在规范汽车式和轮胎式起重机的使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秩序与效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北京市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篇29

本规程旨在保障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气焊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进度和质量。通过明确的操作流程,提高气焊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潜在风险,实现工地安全生产目标。

篇30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提高施工电梯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明确操作步骤,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防止设备损坏,保障工地现场的工作秩序,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施工效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 工 现 场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 电 设 备

第11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见表

第18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 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三节 高 空 作 业

第22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29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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