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操作规程
装饰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计规划:确定装饰风格,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进行空间布局设计,选择合适的材料和色彩搭配。
2. 施工准备:获取必要的施工许可,确保工地安全,组织施工团队,采购材料,制定施工时间表。
3. 基础工程:包括水电改造、防水处理、墙面地面处理等,确保基础结构稳固和功能完备。
4. 主体施工:安装门窗、吊顶、地板等,确保工艺质量符合标准。
5. 细部装饰:进行墙面涂料、壁纸粘贴、木工制作、灯具安装等,注重细节处理和美观效果。
6. 清洁收尾:全面清洁施工现场,检查设施设备,确保无遗漏和损坏。
7. 竣工验收:业主与施工方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效果,办理交接手续。
装饰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证装饰工程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返工,保障施工安全,同时确保装饰效果符合业主的需求和期望。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工程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维护企业声誉,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 设计阶段需充分沟通,明确业主需求,避免后期更改设计方案导致的成本增加。
2.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防止意外伤害。
3. 材料采购要保证质量,避免使用劣质材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4. 每个施工步骤完成后,应进行自检,确保符合工艺要求,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5. 注意环境保护,控制噪音、尘土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 遵守工程进度计划,及时调整人力物力,避免延误工期。
7. 在验收时,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试用,确保其正常运行,消除潜在问题。
以上装饰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根据项目特性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业人员的细心操作和严格把关,以确保装饰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第1篇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 ,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3、 登高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靴和拖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 高处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挡处休息,防止坠落。
11、 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2、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 高处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 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竖立坡度60 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2篇 办公楼二改装饰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办公楼二改装饰施工现场操作规程
(一)各类机具使用操作
1、量具:尺面应经常擦净,不可用来刮污垢、撬物件等,以免损伤。较长时间不用,应上油保养,平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
2、刀具:切割、套丝等刀具,使用时应该对规格和型号是否适用加工件,加工过程应加油冷却和润滑,不用时应擦净上油保管。
3、一般碳钢工具: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排列整齐,防止锈蚀。除齿轮、滚珠处需上油润滑外,其余部分不宜沾油,防止使用时打滑。
4、电动、气动和液动机具:设备应有防雨棚,转动部件保护罩应齐全,接地线完好,机具保持清洁。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相符,电机绝缘电阻是否符合干燥要求。液压系和润滑系统应油量充足。气动设备应保证供气压力和必要的气源洁净度。
5、仪器:应拭净后放置箱内,箱内应有干燥剂。使用时,移动轻而稳,读数准而快,风雨日晒应遮挡。
(二)顶棚工程施工操作
1、在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顶连接件。
2、吊顶内通风、水电管理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理安装好并试压合格。
3、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应按设计及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钢龙骨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电扇及管道应直接在结构层设置吊钩,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
4、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三)隔断工程施工操作
1、隔断内的照明电器等底座应装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板的底面齐平。
2、门窗框或筒子板与隔断相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断的下端如用木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20-30m,用大理石、面砖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四)饰面工程施工操作
1、饰面工程的材料品种、规格、图纸、线条、固定方法和粘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铺贴、安装饰面板、饰面砖的基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6)和其他有关结构及施工验收规范。
3、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将门窗框固定好,门窗周边所用嵌塞缝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塞应严密,并事先在门窗框上贴好保护膜。
4、饰面材料应镶贴在洁净粗糙的基层上,用胶粘剂粘贴的饰面基层应平整。光滑的基层镶贴前应作技术处理。基层上的浮砂浆、尘土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5、大面积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交底、施工。
6、饰面工程施工前应对安装在饰面层外的电气、开关、箱盒、灯具等有关设备的箱洞和采暖、卫生等管口的标高轴线位置校对合格后方可施工,并应用整块饰面板切割吻合,切割边缘应整齐并磨光。
7、饰面板、饰面砖应粘贴平整、密拼的拼缝要严密,留缝粘贴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宽度要一致。潮湿场所要嵌缝密实以防渗水。
8、金属饰面板应安装牢固,且板的厚度、尺寸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9、粘贴变形缝处的饰面板材、饰面砖的留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饰面工程施工结束时应将面层清理清洗干净。
11、夏季饰面施工时,应有防止暴晒的措施。
12、饰面板、饰面砖在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易磨损、划伤、污损的饰面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
(五)玻璃工程施工操作
1、玻璃工程应在门窗框扇校正,检查预留孔眼位置和数量正确,以及木框扇最后一遍油漆前进行。
2、玻璃搬运装卸和存放时,均须直立紧靠放置,按标志方向箱盖朝上,并用软物衬垫。运输中,还应用木条或绳索与车帮固定牢靠,防止摇动碰撞破损。大面积厚玻璃必须使用专用铁架车运输。
3、开箱分块搬运玻璃时,对长边大于1.5m或短边大于1m的玻璃,宜用夹板、架子及软物衬垫固定,直立抬运,防止晃动破裂。大规格厚玻璃搬运应用三爪吸盘,二组以上人员小心抬运。
4、玻璃宜存放在防雨、防潮的仓库内,玻璃木箱底应垫高100mm左右,厚玻璃放置在木方上,防止吸潮。
5、严禁焊接火花溅到玻璃上,当焊接、切割、喷砂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采用夹板等遮挡措施予以保护。
6、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进行清洁工作。落地大玻璃直用白水涂刷明显标志,防止盲目碰撞。严禁用酸性洗涤剂或含研磨粉的去污粉清洗热反射玻璃的镀膜面层。
(六)楼地面工程施工
1、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并应做好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2、在铺设活动地板、木板,拼花木板、塑料地板和地毯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消防喷淋、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环境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当铺设水泥类找平层和结合层,其下一层为水泥类材料时,该表面应粗糙、洁净和湿润,并不得有积水现象;如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上铺设,应在已压光的板面上划(凿)毛或刷界面处理剂。
4、当铺设在水泥类结合层上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的水泥类材料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在铺设前应刷一遍水泥浆,其水灰比为0.4-0.5,并随刷随铺。
5、当铺设沥青类面层以及采用沥青胶结料或防水涂料结合层铺设板块面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坚固、密实、平整、干燥、洁净,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
6、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小于425号;
7、水泥砂浆采用的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8、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1.2mpa时,其面层方可准许人员行走。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其面层方可正常使用。
(七)油漆涂料工程施工
1、涂料的等级和产品的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材料和确定涂饰标准。
2、油漆工程应在室内抹灰和装修已完成。基层或基体的质量检验合格,其含水率:木料制品不得大于12%它金属面不得潮湿或有水迹。水、暖、卫生器具及管线已试压合格。
3、油漆材料使用时,应注意配套性,即腻子、底漆、面漆、稀释剂等,其相互间的材料性质必须相容。
4、油
漆的工作粘度或稠度,必须加以控制,使其在涂饰时,不流坠、不显刷纹。涂饰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所有油漆在涂饰前和涂饰过程中,应搅拦均匀。
5、涂饰油漆涂料时,后一遍油漆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油漆涂料干燥后涂饰,每一遍油漆应涤饰均匀,各层必须结合牢固。
6、使用双组分或多组分油漆,在涂饰前,应按产品说明的配合比,按使用情况分批混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7、金属构件及其半成品安装前,应检查防锈漆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在损坏处补刷防锈漆。
8、涂饰机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或浸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9、混凝土和抹灰表面涂饰前,对本涂料工程有影响的其他土建和水、电等安装工程必须施工完毕。基层表面必须平整,所有污垢、油渍、砂浆流痕以及其他杂物等均应清除干净,孔洞、缺陷需修补完整。基面必须坚固,无疏松、脱皮、起壳、粉漆等现象,如基层不牢或需在陈旧涂层表面重新涂刷进,必须先除去粉化、破碎、生锈、变脆、起鼓等部分,然后用腻子进行修补,再用砂纸磨平磨光。
10、需要涂饰的基层表面应当干燥,混凝土和抹灰面施涂溶济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和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墙面干燥期一般为:现抹砂浆墙面夏季7d以上。
11、涂料工程使用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纹。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和木地(楼)板表面需使用涂料时,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12、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应按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温度控制,室温应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
13、建筑物中的细木制品、金属构件和制品,如为工厂制作组装,其涂料宜在生产制作阶段施涂,最后一遍涂料宜在安装后施涂,如为现场制作组装,组装前应先施涂一遍底漆,安装后再施涂涂料。
14、采用机械喷涂涂料时,不喷涂的部位应进行遮盖,以防玷污。
(八)饰品工程(细木制品)
1、饰品安装部位,应在结构施工阶段,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预埋木砖、铁件、锚固连接件或预留孔洞。预埋的木砖必须涂刷防腐剂,铁件须经防锈处理。
2、当原有结构施工中未作预埋处理时,在混凝土结构及墙体上可采用电钻钻孔埋入镀锌铁膨胀螺栓或尼龙胀管。木砧等锚固联接件,对较重的装饰件(如金属、石材),采用镀锌铁膨胀螺栓,对轻型的装饰件,可采用尼龙胀管或木砧。
3、饰品构件进场,必须达到安装强度,并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验收饰品的质量、几何尺寸、图案、预埋件、锚固连接件以及预留空洞等。
4、安装建筑饰品部位的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基层表面应平整、清洁。
5、在抹灰面上安装饰品,应待抹灰面硬化干燥后进行。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墙面。
6、复杂分块饰品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试拼,分块编号。安装时饰品图案应精确吻合。
7、护墙板骨架安装应在安好门窗框窗台板后进行,面板安装应在室内抹灰及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
8、安装无吊顶而明设的窗帘盒,应在安好门窗框、做完室内抹灰冲筋后进行;安装有吊顶而暗设的窗帘盒,吊顶施工应与窗帘盒安装同时进行。
9、挂镜线、贴脸板的安装,应在门窗框安装完毕、地面和墙面抹灰施工完成后进行。
10、为保证饰品安装质量,安装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对复杂饰品的安装应对关键部位以及安装节点作详细交底。
第3篇 抹灰、装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抹灰、装饰操作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执行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脚手架或操作台应由架子工搭设,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上人作业。
2.室内抹灰使用的登高、金属支架应支搭平稳,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子堆放的料具不得集中,同一跨间不得超过两人作业。
3.禁止在门、窗、栏杆、暖气片等上架设脚手板操作。
4.清理楼层内部垃圾杂物时不准从窗、洞口向外倾倒,应设溜槽或装小车、装袋向下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5.地下室抹灰及地坪施工,较为潮湿,所使用照明灯具必须严格控制。
6.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7.使用磨石机、压光机等,应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8.大理石板等的眼、剔凿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9.地面上架设木凳或铁脚手架,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将木凳或铁脚手凳浮搁在松软不平的地面上。不得将凳子一边放在台阶上,另一边放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10.脚手架高度不够时,应由架子工支搭加高,不得在架子上放置木凳或设梯操作。
11.卸料平台、进料平台道路应畅通,落地灰和废料应当天清理,不能过夜。
12.使用斗车运料,砂浆不易太满,斗车进入吊笼车把不得伸出笼外,吊笼升到预定高度,必须放好保险措施后,方可进入卸车。
13.多层屋垂直运输,机械升降设备,必须装置灯、铃等信号,禁止多人同时指挥。
第4篇 抹灰装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抹灰、装饰操作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执行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脚手架或操作台应由架子工搭设,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上人作业。
2.室内抹灰使用的登高、金属支架应支搭平稳,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子堆放的料具不得集中,同一跨间不得超过两人作业。
3.禁止在门、窗、栏杆、暖气片等上架设脚手板操作。
4.清理楼层内部垃圾杂物时不准从窗、洞口向外倾倒,应设溜槽或装小车、装袋向下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5.地下室抹灰及地坪施工,较为潮湿,所使用照明灯具必须严格控制。
6.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7.使用磨石机、压光机等,应遵守相应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8.大理石板等的眼、剔凿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9.地面上架设木凳或铁脚手架,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将木凳或铁脚手凳浮搁在松软不平的地面上。不得将凳子一边放在台阶上,另一边放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10.脚手架高度不够时,应由架子工支搭加高,不得在架子上放置木凳或设梯操作。
11.卸料平台、进料平台道路应畅通,落地灰和废料应当天清理,不能过夜。
12.使用斗车运料,砂浆不易太满,斗车进入吊笼车把不得伸出笼外,吊笼升到预定高度,必须放好保险措施后,方可进入卸车。
13.多层屋垂直运输,机械升降设备,必须装置灯、铃等信号,禁止多人同时指挥。
第5篇 建筑工饰品装饰装潢及灯具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饰品装饰装潢工
1.1 施工前应对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电动机具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1.2 如安装饰品需利用结构施工的脚手架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脚手架需拆改时,必须由技术人员专门设计,拆改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严禁自行拆改、移动脚手架。
1.3 使用电锯、电刨、切割机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本规程第4.0.9 条~第4.0.16 条的有关规定。
1.4 操作前应先检查斧、锤、凿子等易掉头、断把的工具,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5 电(气)焊割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6 使用石膏及剔凿墙面时,作业人员须配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7 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等应分散堆放平稳,不得超载,小型工具五金配件及螺钉等应放在工具袋内。
1.8 砍斧、打眼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如需并排操作,两人应错
开1.2m 以上距离。
1.9 操作处的碎木、刨花等杂物,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干净,集中堆放。
2 灯具安装
2.1 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以下规定:
l 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lkg 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吊装,lkg以上者则须用吊链吊装,导线不得承受拉力。
2 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loomm。
3 凡灯具重量超过3kg 者,其与顶棚的连接必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2.2 当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保护时,应有接地螺栓与接地网连接。灯具采用螺口时,相线应接灯头的顶心,零线接螺口。
2.3 各式灯具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卤钨灯具不能在木质或其它易燃材料上直接吸顶安装。
第6篇 装饰施工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间施工人员的规范要求
1、施工的资质应符合各岗位的要求,熟悉掌握汽车漆面美容,电器安装的操作要求, 能正确使用相应的工具,并经培训(含内部培训)合格。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见面主动打招呼问好;工作服、帽、安全鞋、工 作牌等穿戴整齐并保持干净)。
爱护用户车辆,进入车辆内之前,应脱鞋或采取防护措施,随身不要携带钥匙扣等容 易划伤车身的坚硬物品,作业过程中确保不要使车辆受伤。
严格遵守施工流程、设备操作规程。 施工车间现场管理规定
1、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 作完毕应清点检查并擦试干净,按要求把工具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
2、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3、拆装零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切忌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敲击零 件,零件拆卸完毕应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零件车内,不得随地堆放,不可直接置于地面(包 括大型车配件)。
4、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 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 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5、施工中要注意保护漆面,内饰、地毯、座椅的干净,使用相应护具加以保护。如果 操作不慎损坏车上配件及物品等立即上报主管,主管马上解决,避免引起客户不满。
6、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 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车间。
7、施工区严禁吸烟,严禁在维修油路或与汽油有关的车辆附近使用明火。
8、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 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对易燃易爆物品除在用外一律放在指定位置上,不得随意摆放。
10、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除公司指定的驾驶员、试车员外,任何人不得驾 驶进厂施工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11、定期对插座、插头、工作灯等电器设备检查,必免漏电。手湿不得动用电器开关、 插座、电源保险丝等电器设备配件,按规定安装,不得使用外露的铜线,铁线代替。
12、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等物,油污并将设备擦试安放在指定位置,保护施工场 地设备的持续性整洁。
13、下班前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第7篇 装修、装饰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 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 ?,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3、 登高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4、 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靴和拖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 高处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精力集中不准打闹;工作完毕,清理现场物料,并从指定路线上下。
9、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挡处休息,防止坠落。
11、 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或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2、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并且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3、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处作业。
14、 高处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5、 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处作业。
16、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竖立坡度60 ?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公分,并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8篇 建筑工饰品装饰装潢灯具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 饰品装饰装潢工
1.1 施工前应对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电动机具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1.2 如安装饰品需利用结构施工的脚手架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准使用。脚手架需拆改时,必须由技术人员专门设计,拆改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严禁自行拆改、移动脚手架。
1.3 使用电锯、电刨、切割机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本规程第4.0.9 条~第4.0.16 条的有关规定。
1.4 操作前应先检查斧、锤、凿子等易掉头、断把的工具,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5 电(气)焊割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6 使用石膏及剔凿墙面时,作业人员须配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7 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等应分散堆放平稳,不得超载,小型工具五金配件及螺钉等应放在工具袋内。
1.8 砍斧、打眼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如需并排操作,两人应错
开1.2m 以上距离。
1.9 操作处的碎木、刨花等杂物,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干净,集中堆放。
2 灯具安装
2.1 灯具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以下规定:
l 普通吊线灯,灯具重量在lkg 以下者可直接用软导线吊装,lkg以上者则须用吊链吊装,导线不得承受拉力。
2 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loomm。
3 凡灯具重量超过3kg 者,其与顶棚的连接必须通过预埋的吊钩或螺栓。
2.2 当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保护时,应有接地螺栓与接地网连接。灯具采用螺口时,相线应接灯头的顶心,零线接螺口。
2.3 各式灯具在易燃结构部位或暗装在木制吊顶内时,在灯具周围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卤钨灯具不能在木质或其它易燃材料上直接吸顶安装。
第9篇 幕墙装饰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用。
2 作业时,应划定警戒区域和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严禁行人通过,以防止玻璃及工具伤人。
3 幕墙安装和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的下方应设置有效的水平隔离防护措施。
4 严禁一手腋下夹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使用梯子时,不论玻璃厚薄,均不得将梯子靠在玻璃面上操作。
5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规定。
6 手持玻璃吸盘和玻璃吸盘安装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7 风力在5级以上难以控制玻璃时,应停止搬运和安装玻璃。
8 对于隐框幕墙,若玻璃和铝框是在车间粘结的,要待结构胶固化后方能搬运。
9 幕墙安装后,所剩和残余的玻璃碎片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尽快处理。
10 使用天那水等有刺激、挥发有毒溶剂清洁幕墙时,室内要通风良好,作业者应带口罩,周围不准有火种并严禁吸烟。粘有清洁剂的棉纱要集中在金属容器中,并应及时处理。
1l 电(气)焊割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10篇 建筑工楼地面装饰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楼层进行施工时,楼面上堆置的材料其重量不得超过楼面设计的荷重,并分散堆放。
2 严禁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留有隐患。
3 使用外加剂(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等)时,不准赤手拿取。作业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鞋盖,以防烧伤皮肤。
4 使用水磨石机应遵守本规程相关的规定。
5 清理地面和楼基层时,不得从窗口向外乱抛杂物。
6 搬运陶瓷、锦砖等易碎面砖时,宜用木板整联托住。
7 陶瓷砖板加垫或粉沫材料烘干地点,要有专人看管。
8 塑料板、拼花硬木等地面与楼面操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1 在施工地点和贮存塑料板材、胶粘剂的仓库内外,必须置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放丙酮、松节油、汽油、胶粘剂等的数量,不得多于当天用量,用后必须盖严。
8.2 施工现场必须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用机械通风。使用氯丁橡胶胶粘剂和其它带毒性、刺激性的胶粘剂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毒口罩。刷胶人员还应在手上涂防腐蚀油膏。一般连续作业2h 后,应到室外休息0.5h 有心脏病、气管炎、皮肤过敏者禁止从事此项作业。
8.3 木材、刨花、沥青及其它胶粘剂均属易燃品,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吸烟,现场必须置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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