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备检查:在每次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对强夯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完好无损,液压系统、刹车系统、吊锤装置等功能正常。
2. 现场准备:工作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清理无关人员和障碍物,确定安全作业距离。
3. 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进行未经许可的改动。
4. 安全防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鞋等。
5. 作业监控:在强夯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控,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变化。
6. 应急措施: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如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理。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确保强夯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护施工现场的其他设施不受影响。遵守规程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行业信誉,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 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 强夯作业时,保持与机器的安全距离,避免被飞溅的石块或泥土击中。
3. 在松软地面作业时,需采取加固措施,防止机器倾覆。
4.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或振动,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5. 遇到雷雨天气,应停止作业,将设备移至安全地带,以防雷击。
6. 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设备,做好日常保养,确保下次作业顺利进行。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作业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监督,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请大家务必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次强夯作业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第1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
行 jgj 33-2001 第 4.2 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 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 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 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 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2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1)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 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 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 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 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3篇 强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业的,应执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
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因为夯锤重量大,夯锤应由专门的机械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4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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