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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6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氮气气瓶准备:确保气瓶完好无损,阀门密封可靠,瓶身标识清晰。

2. 充装设备检查:检查充装泵、压力表、安全阀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无泄漏现象。

3. 环境条件确认:工作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地面干燥无油脂。

4. 氮气源准备:连接氮气供应系统,确保氮气纯度符合标准。

5. 计量与监控:使用精确的压力表和流量计,实时监控充装过程。

目的和意义

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氮气的储存和运输,保证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确保气体纯度和压力稳定,满足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等领域的应用需求。遵循规程还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损耗,保障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

注意事项

1. 佩戴防护装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眼镜、手套和防静电工作服,防止氮气泄漏造成的伤害。

2. 安全操作:打开阀门时应缓慢进行,防止气体快速释放引起冲击或压力波动。

3. 不得超压充装:严格按照气瓶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进行充装,严禁超压。

4. 充装过程中监控:充装时需有人监护,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充装,查明原因后再继续。

5. 储存管理:充装完毕后,气瓶应妥善存放,避免阳光直射,保持固定,防止倒伏。

6. 记录与报告:做好充装记录,包括气瓶编号、充装日期、充装量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7. 定期检查:对充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8. 培训教育:所有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氮气性质和安全操作知识。

9.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了解氮气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遵循上述操作规程,我们能够确保氮气气瓶的安全充装,有效预防潜在风险,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充装前,应检查低温液体汽化器气体出口温度、压力控制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低温液体泵开启前,要有冷泵过程;低温操作人员应配戴可靠的防冻伤的劳保用品。

2、充气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应有记录)后准予充装的。

3、用防错接头进行充装时,应认真检查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充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防错装接头零部件是否灵活好用。

4、开启瓶阀时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5、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7mpa以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10mpa时应检查瓶阀的密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6、低温泵排液量与汽化器的换热面积及充装量应匹配,应使每瓶气的充装时间不得小于30min,气瓶的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气瓶充装时汽化器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用充气汇流排充装气瓶时,在瓶组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

8、用国产气瓶(15mpa公称工作压力)充装永久气体(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最高充装压力(表压)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温度℃5101520253035404550
氧气mpa14.014.314.715.115.415.816.116.516.917.2
氩气mpa14.715.015.315.615.916.216.516.817.117.4
氮气mpa14.114.514.815.215.515.916.216.516.917.2

9、充装后的气瓶,应由气瓶检查员逐只检查瓶内压力、瓶阀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性、瓶体有无变形或泄漏、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升高,气瓶附件、警示标签是否完整,不符合要求时应妥善处理。

10、气瓶充装员应及时填写“充装合格证”粘贴于气瓶明显部位,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气瓶充装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2年。

第2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一)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处置措施

1、生产、储存中发现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应立即关闭工艺管路、气瓶、储罐阀门,切断泄漏源,并开雾水保护关闭阀门人员。若解决不了,应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必要时将气体排放到大气中,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气体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和防护鞋,并在他人监护下进行操作。

3、槽车或储罐管路系统有微小泄漏时,应及时检修处理;有严重泄漏时,必须将槽车开到人稀空旷处,逐渐排放,并严格监护;排放时,人、车应处在上风向;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警求救。

二)燃爆事故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切断事故源,开展自救。

2、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性质,采取有效办法控制事故扩大蔓延。

3、如事故原因不明或不能有效控制,应发出紧急救援警报,向消防部门求救,请求社会力量支援。

三)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1、 一旦发生事故,进行紧急处置后,各岗位人员撤离到门房后,清点人员,接受现场总指挥的指令;

2、 抢救人员应立即向现场总指挥简短报告有关情况;

3、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应紧急疏散至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

4、 对下风向可能威胁到人员(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引导人员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危险区的隔离

1、危险区即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点半径100m的范围为隔离区。

2、 在生产区厂门划出警戒线,安排人员站岗隔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和交通疏导。

六)现场医疗救护

1、气体中毒急救措施: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气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2、救援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迅速送医院就医。

七)事故现场保护

1、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2、 事故现场清洗工作,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修复工作。

第3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一)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处置措施

1、生产、储存中发现氧气、氩气、氮气泄漏,应立即关闭工艺管路、气瓶、储罐阀门,切断泄漏源,并开雾水保护关闭阀门人员。若解决不了,应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必要时将气体排放到大气中,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进入通风不良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气体泄漏时,操作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护服和防护鞋,并在他人监护下进行操作。

3、槽车或储罐管路系统有微小泄漏时,应及时检修处理;有严重泄漏时,必须将槽车开到人稀空旷处,逐渐排放,并严格监护;排放时,人、车应处在上风向;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警求救。

二)燃爆事故处置程序

1、最早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切断事故源,开展自救。

2、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性质,采取有效办法控制事故扩大蔓延。

3、如事故原因不明或不能有效控制,应发出紧急救援警报,向消防部门求救,请求社会力量支援。

三)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1、 一旦发生事故,进行紧急处置后,各岗位人员撤离到门房后,清点人员,接受现场总指挥的指令;

2、 抢救人员应立即向现场总指挥简短报告有关情况;

3、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应紧急疏散至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

4、 对下风向可能威胁到人员(包括相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引导人员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危险区的隔离

1、危险区即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点半径100m的范围为隔离区。

2、 在生产区厂门划出警戒线,安排人员站岗隔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3、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和交通疏导。

六)现场医疗救护

1、气体中毒急救措施: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气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2、救援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而被冻伤时,应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的冻伤应迅速送医院就医。

七)事故现场保护

1、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2、 事故现场清洗工作,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修复工作。

第4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气瓶由气瓶检查员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c.将要充装的气体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不一致的;

d.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不一致的;

e.非自有产权的且气瓶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

f.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的、无法辨认的;

g.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或者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

h.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

i.超过检验期限的;

j.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k.氧气瓶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l.有报废标记的或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m.经过改装的。

2、经检查发现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安全监察机构,并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3、无剩余压力或不明剩余气体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再抽真空。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油迹或瓶内有异物而无法解决时,应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5、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充入氮气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6、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气瓶,如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7、发现瓶内有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瓶内水分后方可充气。

8、国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时,应先由安全监察机构认可,再由检验单位检验。

9、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与合格气瓶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止相互混淆。

10、气瓶充装后检查瓶体及其附件应无变形、泄漏,复检瓶内气压应符合要求。

11、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完毕,应按气体类别在气瓶瓶体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并将其置于相应区域,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5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充装前,应检查低温液体汽化器气体出口温度、压力控制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低温液体泵开启前,要有冷泵过程;低温操作人员应配戴可靠的防冻伤的劳保用品。

2、充气前必须检查确认气瓶是经过检查合格或妥善处理(应有记录)后准予充装的。

3、用防错接头进行充装时,应认真检查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充装气体所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防错装接头零部件是否灵活好用。

4、开启瓶阀时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5、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7mpa以前应逐只检查气瓶的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在瓶内气体压力达到10mpa时应检查瓶阀的密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6、低温泵排液量与汽化器的换热面积及充装量应匹配,应使每瓶气的充装时间不得小于30min,气瓶的充装流量,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气瓶充装时汽化器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用充气汇流排充装气瓶时,在瓶组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

8、用国产气瓶(15mpa公称工作压力)充装永久气体(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在不同充装温度下的最高充装压力(表压)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温度℃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氧气mpa

14.0

14.3

14.7

15.1

15.4

15.8

16.1

16.5

16.9

17.2

氩气mpa

14.7

15.0

15.3

15.6

15.9

16.2

16.5

16.8

17.1

17.4

氮气mpa

14.1

14.5

14.8

15.2

15.5

15.9

16.2

16.5

16.9

17.2

9、充装后的气瓶,应由气瓶检查员逐只检查瓶内压力、瓶阀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性、瓶体有无变形或泄漏、瓶体温度有无异常升高,气瓶附件、警示标签是否完整,不符合要求时应妥善处理。

10、气瓶充装员应及时填写“充装合格证”粘贴于气瓶明显部位,并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气瓶充装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2年。

第6篇 氧气氩气氮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气瓶由气瓶检查员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c.将要充装的气体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不一致的;

d.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不一致的;

e.非自有产权的且气瓶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

f.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的、无法辨认的;

g.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或者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辩认的;

h.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

i.超过检验期限的;

j.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k.氧气瓶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l.有报废标记的或气瓶生产国的政府已宣布报废的;

m.经过改装的。

2、经检查发现颜色或其他标记以及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报告安全监察机构,并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3、无剩余压力或不明剩余气体的气瓶,充装前应充入氮气置换后再抽真空。如发现瓶阀出口处有污迹、油迹或瓶内有异物而无法解决时,应送往检验单位处理或检验。

5、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气前都应按规定先充入氮气置换,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6、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气瓶,如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应先送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7、发现瓶内有积水时,充气前应将气瓶倒置,轻轻开启瓶阀,完全排除瓶内水分后方可充气。

8、国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时,应先由安全监察机构认可,再由检验单位检验。

9、经检查不合格(包括待处理)的气瓶应与合格气瓶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标记,以防止相互混淆。

10、气瓶充装后检查瓶体及其附件应无变形、泄漏,复检瓶内气压应符合要求。

11、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完毕,应按气体类别在气瓶瓶体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并将其置于相应区域,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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