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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

有哪些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

一、接收与储存

1. 接收乙炔气瓶时,检查瓶身是否有损伤,阀门是否密封良好。

2. 存放时应立放,避免卧放导致气瓶内的丙酮液体流出,影响安全。

二、连接与使用

3. 连接减压阀前,确保气瓶阀门关闭,使用专用扳手开启阀门,不可使用钢丝或其他金属物。

4. 安装减压阀时,确保接口干燥清洁,避免杂质进入系统。

5. 操作过程中,保持乙炔气瓶阀门微开,避免因压力突然增大引发事故。

三、安全措施

6. 乙炔气瓶周围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

7. 使用中如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8. 不得将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混放,以免混淆引发危险。

四、搬运与运输

9. 搬运乙炔气瓶应使用专用搬运车,避免剧烈碰撞。

10. 运输时,气瓶应固定牢固,防止滚动或倾倒。

五、废弃处理

11. 废弃乙炔气瓶应交由专业机构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目的和意义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乙炔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及企业财产,同时也是遵守相关法规的要求,维护企业的良好运营环境。

注意事项

1. 员工需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操作乙炔气瓶。

2. 气瓶压力表应定期校验,确保准确无误。

3. 不得私自调整减压阀设定,以保证工作压力稳定。

4. 注意气瓶使用期限,过期未检验的气瓶禁止使用。

5.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员工的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企业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执行。

乙炔气瓶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2篇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一、乙炔钢瓶充灌前的检查:

1.凡进厂空瓶,必须保持正压,不得少于0.5kg/cm2的乙炔剩气,凡低于上述压力或瓶内无剩气,必须经过乙炔气置换及纯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凡予充灌的充炔钢瓶,都必须在试压有效期范围内,(注:焊接钢瓶三年,无缝钢五年)超过试压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试压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气体。

3.乙炔气瓶内多孔物质的检查应定期进行,对气瓶强度或多孔性物质的质量有怀疑时,则提前检查。

4.乙炔气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积内,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0.1公斤时,或由于充灌乙炔时瓶身发热,温度超过40℃时应停止充灌,进行检查。

5.凡充灌的乙炔气瓶必须外表无损伤,凡尔,保险完整良好,没有遭受过火烧、烤痕迹,外表腐蚀深度不超过二瓶体1mm,瓶底2mm。

二、气瓶装卸和搬运方法(乙炔):

1.不论是空瓶或满瓶,在搬运、装卸时,一律轻装轻卸,严格禁止冲击,抛掷、碰撞。

2.在厂内搬运时,不可以长途滚动搬运,应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运送,并加以紧固防止跌倒。

3.汽车装运乙炔气瓶时,行驶车速不宜过快,车上必须用木头或橡皮由衬,塞牢和绳索扎住,防止气瓶滚动碰撞。

4.夏天实行夏令运输,必须有遮阳措施。

5.车上严禁吸烟和明火,车上应配备灭火器具。

三、贮藏方法:

(1)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周围10公尺内严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质。

(2)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用防爆照明灯,电灯开关应按装在室外。

(3)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通风良好,室内不得用铁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1.使用乙炔气瓶,只许将瓶子竖立放置,不得卧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阳措施。

2.使用乙炔气瓶,其摆放位置,距离明火不得少于5公尺。

3.开启与关闭乙炔气瓶要缓慢,防止急剧摩擦高热引起火烧。

4.使用乙炔气时不宜把阀门开得过大,一股控制在0.5~1.2公斤/平方公分(低压表)。

5.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留有0.5kg/cm2以上剩气。

6.注意焊枪回火,有回火,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7.与乙炔接触的管道,部件等严禁用紫铜、银等材料,防止爆炸。

第3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设备系统运行和充装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经常细仔地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遇有紧急状态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乙炔发生器加料时着火,低压系统泄漏气体并引起着火:

⑴停止加料,关闭电源,切断通向净化、气柜、压缩间的乙炔气通路。

⑵对乙炔气放空泄压,用合格氮气吹扫乙炔发生器,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

⑶向发生器加水排污降温。

⑷必要时报警求救并保护现场。

2、 高压干燥器防爆片破裂,安全阀起跳,喷出乙炔气着火:

⑴将乙炔压缩机停机断电,关闭干燥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切断至充灌.另外的乙炔压缩机的乙炔通路。

⑵用水或干粉灭火器扑灭明火,也可用合格氮气吹扫灭火。

⑶向高压干躁器.乙炔管道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3、 高压设备管道、充装中乙炔瓶乙炔气泄漏:

⑴关闭所有与喷出乙炔气有关的阀门,制止泄漏。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

⑶尽可能将乙炔瓶移至安全地点处置。

⑷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4、 压缩间、充灌间高压设备管道火灾爆炸:

判明事故状况危险程度,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⑴关闭事故部位乙炔通路所有阀门,切断气源。

⑵停止乙炔压缩机运转切断电源,停止乙炔发生器发气。

⑶启动氮气吹扫系统和充灌间紧急喷淋装置。

⑷用水或干粉灭火扑救,首先采取措施扑救乙炔管道和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将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撤离现场。

⑸向设备管道.乙炔瓶喷水冷却消除静电和其它点火源。

在处于无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危及人身安全状态下,应迅速撤离并打手势.大声呼喊告诉别人,迅速报警求救。

5、 电石库.丙酮库起火,电石粉末化解起火:

⑴电石遇湿空气产生乙炔气与空气混合,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遇有点火源起火,采用干粉灭火扑救;电石库严禁用水灭火。

⑵尽可能将其它电石桶.丙酮桶撤离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6、 乙炔瓶漏气的处置措施

发现漏气迅速报告,应关闭瓶阀,杜绝一切点火源,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和泄漏量后,采取不同方法处理:瓶阀芯泄漏时可拧紧六角螺母;阀杆泄漏时需谨慎处理首先将阀芯旋紧,再将压盖卸下,加填密封填料,再压紧压盖;易熔塞处泄漏可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安装瓶阀的部位泄漏可用板手缓慢拧紧。

如果乙炔瓶的泄漏以上措施无法采取或采取无效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⑴将乙炔瓶移到室外通风良好.无火源的地方。漏气瓶搬动时不许放倒滚动。

⑵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和无钉鞋,其它人员全部退避。

⑶向乙炔瓶喷雾状水稀释、冷却,防止产生静电。

⑷树立标牌,并设人监视,不许让火种接近,并淮备好灭火器材.灭火用水。

7、 乙炔瓶着火的处理措施:

首先要冷静判断,乙炔瓶的火能否朴灭,如果不可能扑灭,能否在不扩大事故情况下,则可任其燃烧;当进行灭火作业有危及人员安全则应使他们退避。一般的判断是,易熔塞熔化乙炔喷出起火时可灭火;易熔塞未开而着火,为防止乙炔瓶受热后的分解爆炸的可能则要使人员退避。

⑴气瓶放置地点着火

当瓶阀主螺母处或充气口处漏气着火,火势弱时,将气瓶阀关闭即可熄灭;火势较强不能关闭瓶阀以及易熔塞熔化起火,可用湿石棉布蒙盖在气瓶上,或从远处利用遮蔽物保护下进行灭火,同时要不断喷水冷却气瓶以及周围的着火源;如火势很旺,说明气体泄漏量大,只能冷却着火瓶,待火势减弱再灭火;并将其它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移走, 防止事故扩大。

⑵使用中乙炔瓶着火

瓶阀附近或减压器处着火,可用浸湿的手套.厚布等复盖住火源,关闭瓶阀。当易熔塞处着火且火势较大时:气瓶附近没有火源时,则用灭火器灭火并喷水冷却气瓶,灭火无效而不会造成其它物品的危险则向气瓶喷水冷却,任其烧尽;气瓶附近有着火源时,首先灭火,随后用灭火器向着火瓶灭火并持续喷水冷却。

⑶运输中乙炔瓶着火

如果附近有水沟.水地等,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判断为不能灭火时,尽可能将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迅速报警求救,有人在周围监视,并向公安和消防人员报告着火物是乙炔.车内装载数量.爆炸可能性。

8、人员紧急疏散.撒离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对厂区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 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出警戒区域。 公司在办公楼靠近生产区一侧设立“风向标”。疏散人员向上风向的安全地点集中。若事故恶化,所有抢救人员都必须听从指挥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治安疏散组应立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引导居民迅 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9、危险区的隔离

溶解乙炔生产厂区为危险区,在生产区入口处划出警戒线,设立专人警戒,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的进出;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手机要关机.严禁火种带入;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交通疏导由治安疏散组采取隔离措施,并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

10、检测、抡险及控制措施

(1) 事故现场采用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以检测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百分含量。

(2) 当出现火灾或处于紧急状态时,现场操作人员等,应大声呼唤人来,立即采取停机关阀,切断乙炔气体通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等紧急措施,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按其指示行动。

(3) 采取抡救措施的人员,要沉着冷静,正确判断周围的状况,以及气体泄漏.着火的状况,充分注意气体爆炸.容器破裂.火灾扩散等危险,在正确判断基础上采取事故处置措施,首要的是努力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4)应急救援人员.检测人员必须进入乙炔浓度高的现场时,必须佩戴自吸隔离式呼吸器。

11、现场医疗救护

乙炔火灾爆炸主要危害是烧伤.窒息和遭受冲击波.爆炸物打击等,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要自救互救进行必要的医学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就医.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时间的冲洗;迅速将窒息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受伤人员立即送附近医院就医。

12、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现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实施保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由抢险抡修组负责,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公司员工实施。

13、应急救援保障

(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 本规程和相关救援资料由安全员保管,存放于专用资料盒内。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安全运输卡制度的实施,执行挂靠单位的规定。

(4) 落实安全责任制.值班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个人防护装备。

(5) 本公司抡险抢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及时请求社会力量支援。社会援助队伍进入时,领导小组要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详细告之火灾爆炸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

14、应急救援的启动与终止

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处于紧急状态,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预案的停止执行,并通知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第4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操作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处理,必须由气瓶检查员逐只进行。

一)外观检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

b.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而进口;

c.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又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b.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c.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d.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送检验单位检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超过检验期限的;

b.瓶体腐蚀、机械损伤等表面缺陷,按gb13076标准应报废的;

c.易熔合金融熔、流失、损伤的;

d.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炭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e.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f.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对国外或港澳地区用户的乙炔瓶检查,除原始标志、颜色标记和附件按国外或特殊的规定检查外,其他项目仍按本条的规定进行检查。

二)剩余压力检查

1、溶解乙炔瓶应在室内静置8h以上,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mm,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测定其剩余压力。

2、根据剩余压力和测定剩余压力时的周围环境温度,求出瓶内剩余乙炔量。乙炔瓶内剩余乙炔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gs——0.38δ·v.b

乙炔在丙酮中的重量溶解度b按gb13591表1选取。

公称容积为10~60l气瓶的剩余乙炔量可按gb13591表2~表6选取。

3、对无剩余压力或经内部检查后首次充装的,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置换。

a、用于置换的乙炔,应符合gb6819的要求。

b、置换时乙炔气压力宜小于0.2mpa。

c、置换后的气瓶,应按gb6819规定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测定乙炔纯度。

d、对于混入空气或其他非乙炔气体的气瓶,应先用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的氮气进行置换;置换后经分析,瓶内气体的含氧量低于3%时,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进行置换。

三、丙酮的充装

1、补加丙酮前,必须逐只称量气瓶实重。称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称量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气瓶充装后质量的1.5~3.0倍。衡器应经常保持准确,其检验期不超过三个月,并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码校正一次。

2、丙酮的品质应符合gb6026一级品的要求。

3、丙酮规定充装量按gb11638的规定执行。

4、丙酮补加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f=tm+gs—a

5、对公称容积大于、等于40l的乙炔瓶,如实重减去剩余乙炔量后,其值高于皮重0.5kg或低于1.5kg,则该瓶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6、对首次充装丙酮的气瓶,应先抽真空,后充装规定充装量的丙酮,经复核后,再按相关规定用乙炔置换。

7、补加丙酮后,必须对丙酮充装量进行复核,其允许偏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超差的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气瓶公称容积vg

l

10

16

25

40

60

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ms

kg

+0.1

0

+0.2

0

+0.4

0

+0.5

0

8、充装丙酮时的压力应小于0.8mpa。采用氮气直接压装丙酮时,氮气应符合gb3864ⅱ类二级要求。

9、认真填写气瓶检查记录并在合格气瓶明显部位粘贴“警示标签”后置于“待充装区”;将不合格气瓶置于“不合格瓶区”。

第5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1采购与运输:

1.1负责采购溶解乙炔气瓶的单位,在采购溶解乙炔时,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发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气瓶外必须喷涂白色漆及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必须附有灌装日期合格证。

1.2运输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禁止抛、滑、滚、碰。

1.3装运乙炔瓶时,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1.4夏季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1.5车上禁止吸烟,并应备有干粉灭火器。

1.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气瓶的储存:

2.1使用单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三瓶。

2.2储存站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3储存站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附近应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2.4乙炔瓶存放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有防倾倒的措施。

2.5严禁与氧气瓶等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2.6储存站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等警告标志。

3气瓶的使用:

3.1使用单位应遵守气瓶、气体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2使用中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m。

3.3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3.4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该站在阀门侧后方,动作要缓慢,不得过急过猛。

3.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防止静电起火。

第6篇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3、氧气瓶应涂有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的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上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或放在氧气瓶专用空瓶堆放处。

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的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6、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8、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9、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10、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11、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暴晒。

第7篇 氧-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一.氧气瓶

l 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 操作中氧气瓶距离明火或热源应大于10米以上。

3 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使用时防止被物体碰倒。

4 使用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器再使用。

5 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6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7 禁止使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8 氧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0.2mpa表压的余气。

二.乙炔瓶

l 在乙炔气瓶的搬运、装卸过程中不许遭受剧烈振动或撞击,应该轻装轻卸。

2乙炔气瓶搬运、装卸和使用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3 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4 禁止在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必须配合使用符合要求的回火防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回火防止器配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污迹。以保证气流通畅,工作可靠。

6 乙炔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少于0.05~0.1mpa表压的余气。

7 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气阀门,停止供气。

8 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隔离放置,用后应及时关闭气阀门。

第8篇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一)充装前的检查

1、待充装的气瓶必须是经过气瓶检查员检查符合充装要求的。

2、检查充装管路、阀门、安全装置及各连接部位均处于无泄漏完好状态。

3、充装管路中的乙炔质量应经化验员化验符合gb6819的要求。

4、充装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安全措施,按《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气瓶的充装容积(指气瓶容积)流速应小于0.015m3/(h.l)。采用强制冷却快速充装的除外。

二)充装中的检查

1、检查喷淋冷却水的水量应均匀、稳定。

2、检查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超装时,必须中断该瓶的充装,移至安全地点检查处理。

3、充装中,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瓶阀和易熔合金塞密封部位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应立即妥善处理。

4、分次充装时,每次充装后的静置时间不小于8h,并应关闭瓶阀。

5、因故中断充装的气瓶需要继续充装时,必须保证充装主管内乙炔气压力大于、等于乙炔瓶内压力时,才可开启瓶阀和支管切换阀。

6、乙炔瓶的充装压力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pa。

三)充装后的检查

1、充装结束关闭瓶阀后,应通过回收系统将充装主管和支管内的乙炔回收。关闭瓶阀和管路阀时应轻缓,严而不紧,防止用力过度。

2、乙炔瓶充装结束后,应逐瓶置于符合要求的衡器上称重,测定瓶内乙炔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a—tm

3、乙炔瓶内乙炔充装量应小于等于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乙炔瓶内乙炔最大充装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ama_=0.2δ·v

4、乙炔充装量超过最大充装量时,应将乙炔瓶置于衡器上,借回收装置将瓶内超装的乙炔回收到符合要求,否则严禁出售。

5、在正常充装条件下,气瓶单位容积充装量,若低于0.12kg/l时,应将瓶内乙炔回收后送至检验单位处理。

6、气瓶充装后,必须按gb6819规定的验收规则、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分析瓶内乙炔质量并验收。

7、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8h以上,然后从同一批中抽取10%的瓶(不少于两只),测定其静置后的压力,静置后的压力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发现有一只瓶装气超过表中规定值时,则同一批应逐只测定。对于超过规定值的瓶装气,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环境温度,℃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静置后压力,mpa

0.50

0.60

0.70

0.80

0.90

1.05

1.20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8、 按gb12137中规定的涂液法,逐只检查瓶阀和易熔合金塞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应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售。

9、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至少包括:充装日期、充装间温度、气瓶编号、实际容积、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丙酮补加量、充装后重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和操作者签名等。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10、认真填写“充装合格证”并将其粘贴于合格瓶装气瓶体明显部位后置于“待发瓶区”;将不合格瓶装气置于“待处理瓶区”。

第9篇 工贸企业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存放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运输和使用中不得横卧在地。

2.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3.搬运乙炔气瓶要小心谨慎,做到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撞击。

4.严格按操作次序开启或关闭乙炔气瓶,正确调节好出口气量。

5.乙炔气瓶与动火点应保持10m以上距离,并与氧气瓶有5m以上间距,乙炔气瓶与电线不准混在一起,过横道应加保护。

第10篇 乙炔气瓶库安全操作规程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列规定的剩余压力。

乙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环境温度 ℃ く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18、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19、 气瓶库的建立:

1)气瓶库内严禁有明火或其他热源;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气瓶库必须在明显、方便的地点设置灭火器具,并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3)气瓶库必须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氧气瓶、乙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瓶储存仓库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并严禁堆放可燃物。

20、减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减压器应有出厂合格证。

2) 外套螺帽的螺纹应完好。螺帽内应用纤维质垫圈,不得使用皮垫或胶垫。

3) 高、低压表有效,指针灵活。

4) 安全阀完好、可靠。

5)减压器(特别是接头的螺帽、螺杆)严禁沾有油脂,不得沾有砂粒或金属屑。

6) 减压器螺母在气瓶上的拧扣数不少于5扣。

7) 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或自然解冻。

8)减压器损坏、漏气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9) 装卸减压器或因连接头漏气紧螺帽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沾有油污的手套和使用沾有油污的扳手。

10) 安装减压器前,应稍打开瓶阀,将瓶阀上粘附的污垢吹净后立即关闭。吹灰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

11) 减压器装好后,操作者应站在瓶阀的侧后面将调节螺丝拧松,缓慢开启气瓶阀门。停止工作时,应关闭气瓶阀门,拧松减压器调节螺丝,放出软管中的余气,最后卸下减压器。

第11篇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关系: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12篇 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一、乙炔气瓶存放的周围10米之内,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靠近存放,运输和使用中不得横卧在地。

二、乙炔气瓶存放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35℃,夏季须适当遮盖防止日光曝晒。

三、搬运乙炔气瓶要小心谨慎,做到轻搬轻放,禁止用肩扛或横在地上滚动、撞击。

四、严格按操作次序开启或关闭乙炔气瓶,正确调节好出口气量。

五、乙炔气瓶与动火点应保持10m以上距离,并与氧气瓶有5m以上间距,乙炔气瓶与电线不准混在一起,过横道应加保护。

第13篇 溶解乙炔气瓶瓶内丙酮补加操作规程

1、.检查充装丙酮装置压力表、液位计、充装夹具以及磅秤、真空泵均应完好。

2、将工业丙酮从丙酮库领出,办理出库手续后安全运至丙酮充装处,丙酮的质量应符合gb / t6026一等品的要求。现场存放的丙酮不得超过两桶。

3、淮备好氮气瓶,氮气应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要求。检查氮气瓶的减压器应灵敏、准确、完好。

4、新投入使用的乙炔气瓶应检查其具有合格证,及时予以登记、建档、编号、打充装单位钢印标记;应以瓶组形式在真空泵上抽真空至-0.09mpa后关闭瓶阀。

5、将新乙炔气瓶放置于磅秤上,并将秤定在需加丙酮重量上然后用氮气将丙酮充入新瓶,当秤称至平衡时,关闭乙炔瓶阀和氮气瓶阀,放掉余压然后将瓶取下。称重时应按乙炔瓶皮重,再增加卡子和胶圈重量。

6、重复充装的乙炔气瓶补加丙酮前,应逐只测量剩余压力和称重,丙酮补加量按乙炔气瓶皮重(包括瓶帽重量,但不包括胶圈重量)加剩余乙炔量减去充丙酮前称重量计算,然后补加丙酮。

7、乙炔气瓶充装丙酮后必须称重复核丙酮充装量,40乙炔气瓶的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值 0~+0.4kg,超装丙酮的乙炔气瓶要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乙炔。

8、严格控制加压氮气的压力小于0.8mpa。充装丙酮的新瓶应静止24小时再进行乙炔气置换;补加丙酮的乙炔瓶应静置8小时再充装乙炔。

第14篇 使用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一、乙炔气瓶在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

二、严禁敲击、碰撞。

三、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

四、严禁放在通风不良、有放射线的场所或者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不宜放在一起。

六、使用时应稳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七、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八、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47.10k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m3/h.。

九、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环境温度℃<00-1515-2525-40
剩余压力kpa4998196294

第15篇 乙炔气瓶(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一、乙炔仓库必须与办公楼、公共场所、住宅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悬挂醒目的“禁止烟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气瓶使用者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 (二)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三)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四)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五)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三、乙炔气瓶必须由专人管理,满瓶与空瓶应分开垂直存放,并设支架固定,防止跌倒伤人;窒温不得超过40℃,禁止与氧气瓶、氯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钢瓶以及易燃物品一起存放;不准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存放。

四、乙炔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气瓶存放周围10米内,禁止有放射物、易燃易爆物及明火作业。不准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不准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五、手推车拉运乙炔气瓶时,应轻装轻卸,禁止抛掷、滚动、敲击,碰撞气阀,以免发生危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

六、使用乙炔气时必须检查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安全可靠,否则禁止使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禁止将气瓶水平放置使用。

七、每三年对乙炔瓶检验一次,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八、禁止乙炔气与铜、银、汞等制品接触,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其含铜量必须达70%以上。

九、禁止穿带钉的鞋子和穿能聚集静电的服装进入乙炔仓库。

十、乙炔气瓶及接头是否漏气,应用肥皂水测试;禁止使用明火测试。

十一、冬天如瓶阀和减压器结冻时,可用10℃以下温水或放于窒内自行解冻,严禁使用明火解冻。

十二、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不允许全部用完,应留0.1-0.5mpa的余压。

十三、本规程自2010年 6月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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