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栏目

地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地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地质操作规程

地质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的任务,涉及对地球表面和内部结构的研究,以揭示地质历史、资源分布及潜在灾害风险。地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质勘查:包括地面调查、遥感分析、地球物理探测和地球化学测量,旨在获取地质构造、地层、矿产资源等信息。

2. 样品采集:涵盖岩石、土壤、水文和生物样品的收集,要求严格遵循采样方法和技术,确保样品代表性。

3. 实验室分析:对采集样品进行矿物鉴定、化学成分测定、同位素分析等,以深入理解地质特征。

4. 地质制图:依据勘查数据绘制地质图,反映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和地质现象。

5. 风险评估:评估地质灾害如滑坡、地震等地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6. 报告编写:整理研究结果,编写地质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

目的和意义

地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确保地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能提高地质工作的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和错误。

2. 确保安全:严格遵守规程,可降低野外作业的风险,保障人员安全。

3. 保护环境:规范的地质活动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4. 科学决策:准确的数据和分析为资源开发、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依据。

注意事项

在执行地质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专业培训:所有参与地质工作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

2. 现场安全:遵守野外作业安全规定,如佩戴防护装备,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3. 数据质量:确保采集和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及时记录和整理资料。

4. 环保意识:尊重自然,避免无谓破坏,合理处置废弃物。

5. 沟通协作:团队成员间保持良好沟通,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

6. 不断学习:跟踪地质学新进展,更新知识,提升技术水平。

遵循这些规程,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地球资源,同时防范地质灾害,为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地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

1、水点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对水井进行调查,应观察井壁稳固情况。

b 对钻孔水点进行调查,应熟悉区域地貌、钻孔布置和钻孔深度、结构、形状及口径。

2、泉水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山泉水源调查,在遇到风暴、悬崖、峭壁、峡谷、雷雨等情况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b 露天泉水源调查,调查人员应确认周围是否是沼泽地或泥泞地。

3、矿坑水点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下井调查前,应了解矿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层特点及其变化情况和地下水进入坑道的状态、坑道充水水源、井巷涌水点分布、矿井排水系统等。

b 老矿区、废弃坑道地区调查,应观察坑道口灌水、草遮盖情况。下坑观测前,应通风并进行坑内有毒有害水体、气体检测。

c 陡峭险峻河岸、容易发生地滑、山崩和塌方的倾斜河岸观测,应采取防护措施。

4、动态观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观测员应掌握安全信号含义和发出方法。

b 夜间动态观测,观测员应佩戴个人照明器具。

c 禁止观测员在草丛、灌木中或其它不易被人发现地方休息。

5、观测井(孔、泉)布设与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观测孔台应高出地面0.5m。

b 选用饮水井或浅井作动态观测点,井口应安装防护井栏。

c 选用露天泉井水作观测点,泉井、引水渠、测流池、测流堰等应设置防护栏栅。

6、抽水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靠近试验点的渠段及井口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栅。

b 压风机抽水试验,高压风管、水管接头应严密、牢固。

c 潜水泵抽水试验,潜水泵供电应使用漏电保护器。

第2篇 地质观测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2.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 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6)对采掘工程的市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3.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4.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5.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6.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7.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8.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9.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

(1)内容和要求:

①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

②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25 %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

③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 %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50 %~25 %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25 %~5 %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5 %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

④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

⑤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⑥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0 ~0.5 米);中厚层(0.5 ~0.1 米);薄层(0.1 ~0.01 米)。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

⑦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

⑧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 ~5.5 ;指甲硬度:2.0 ~2.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

⑨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

(2)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

(3)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

②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

③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 %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④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10 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

⑤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10.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

(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

(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

(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

(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

11.煤层的观测与描述

(1)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

(2)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50 米不小于100 米;较稳定煤层大于25 米不小于50 米;不稳定煤层大于10 米不小于25 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10 米。

(3)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0.25 米或倾角之差大于5 °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

(4)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

(5)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

(6)当煤层变薄、分叉尖灭时,应着重观测煤层的结构、煤质、厚度及煤岩层的接触关系、煤层顶底板的变化情况、围岩岩性特征等,为分析煤厚变化原因,预测变薄带、可采边界、分合区界积累资料。

(7)当煤层受古河床冲刷时,应着重观测冲刷带的冲刷标志、延展方向、岩性、宽度、深度以及煤厚和煤质,系统收集供判明冲刷类型、推断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的基础资料,并采取定向标本。

(8)当煤层受褶皱、断层、岩浆侵入及喀斯特陷落破坏,并引起煤厚变化时,应着重观察煤质、煤岩层接触关系、煤层结构及煤厚。

(9)煤岩特征的观测、描述应包括煤的光泽、颜色、断口、硬度、脆韧性、内生裂隙数量及发育特征,以及宏观煤岩组分、煤的碎裂特征、煤的名称等。

(10)煤层结构的观测应包括煤层的各个分层和夹矸层的层数、厚度、稳定性,夹矸的形态、岩性特征及其接触情况。对复杂结构的煤层,对各分层和厚度大于0.05 米的较稳定的夹矸,均应进行分层丈量。

(11)煤层厚度观测应遵守的规定:

①直接丈量煤层的真厚度。在不能直接丈量真厚度时,可丈量煤层的伪厚,再换算成真厚度。观测精度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②对于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在回采第一分层时必须探煤厚;对于分层开采的特厚煤层,在回采倒数第二分层时必须探煤厚。

(12)煤层底板的观测内容:

①煤层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与煤层的接触关系,顶板裂隙的发育程度以及岩石的坚硬程度等,并需绘制小柱状图。

②伪顶、直接顶板的岩性如有变化或不稳定时,需观测其厚度变化范围和尖灭点的位置。

(13)煤质观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的变质程度、灰分的变化,以及后生变化对煤质的影响等。

(14)煤层含水性的观测内容主要是煤层的出水情况。一般分干燥、潮湿、滴水、淋水、涌水等。

12.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1)顺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①煤层顶板较平整时的操作程序:

a.用半圆仪的直边在顶板层面上移动找平;

b.沿直边方向划一条线段;

c.用矿灯照此线段,在罗盘保持水平的条件下转动罗盘,使罗盘玻璃镜中的长线与走向线在镜中重合;

d.磁针所指的方位刻度值即为煤层走向方位角;

e.将半圆仪直边贴在层面上,垂直走向即可测出煤层倾角;

f.顺倾斜方向可用罗盘测出煤层倾向;

g.用产状符号在草图上标定煤层的倾斜方向。

②煤层顶板不平整时,可在上、下帮的稳定夹矸或底板面上挂半圆仪拉线,找出最大倾角,并用罗盘测出其倾向。利用走向与倾向的夹角为90 °的关系,求出煤层走向。

③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2)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①一般穿层巷道中煤岩层产状的观测:

a.在巷道两帮选同一层而,用绳挂半圆仪并拉平;

b.用罗盘测出煤层走向;

c.在与走向垂直的层面上,用半圆仪测出倾角;

d.按走向与倾向夹角90 °的关系:求出倾向。

②在与岩层走向夹角较小的巷道中观测产状时,可在巷道中间测得两组视倾向、视倾角,也可以在掘进工作面及一帮分别测得视倾角,用作图法间接求出产状。

13.观测、描述

(1)观测描述的内容:

①褶曲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

②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

③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2)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3)上、下山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可用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4)根据产状和同一层面标高的变化,可确定褶曲的几何尺寸。

14.节理的观测、描述

(1)节理的观测、描述内容包括节理位置、岩性层位、产状要素、节理名称、节理面的形状及充填物的性质、含水性及瓦斯情况,测定单位面积平均节理条数,做素描图等。

(2)在井巷及采煤工作面测定节理时,首先应测定测区的长、宽,然后按上述内容逐一观测,并填入规定的记录格式内。

15.断层的观测、描述

(1)断层的观测、描述内容:

①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倾伏角。

②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

情况。

③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及断层的含水性。

④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

⑤判别断层性质。

(2)断层的观测、描述方法:

①确定断层位置。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

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置,并确定出主要断裂面。

②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断层面产状与岩层产状测量方法相同,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而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而线方向。

③确定断距。断层落差小于巷道高度时,可在巷道一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据测得的水平断距或铅垂断距,并用换算或图解量的方法推算其他断距。也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他断距。

④描述断层。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小断面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等。

⑤断层两盘煤层和岩层必须进行详细对比,确定其所属层位。

⑥回采工作面的断层应每隔10 ~30 米跟踪观测一次,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16.陷落柱的观测、描述内容:

(1)陷落柱的形状、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与正常煤、岩层的接触关系。

(3)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

(4)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大小和层位时代。

(5)陷落柱周围煤、岩层的产状变化。

(6)按观测煤层含水性的内容观测陷落柱的含水性。产方面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17.及时整理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各种台账、卡片的归档。

第3篇 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

15、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6、船舶或平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规定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17、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圈。

18、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

19、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和平台有无倾斜、失稳、支架损坏等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20、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21、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22、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3、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第4篇 地质测量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每人应该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并必须严格遵守。

2、进入工作地点前,首先要开动局部风机,然后认真检查通风防尘情况,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方可作业。

3、井下作业,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要开动局部风机,然后检查顶板、两邦,严格敲邦问顶工作,确保在安全情况下工作。

4、一个人禁止到无人作业的、较长的、偏僻的井巷和老空区内作业。如果因工作需要到老空区,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领导和安全部门(或安全员)批准。

5、乘罐和上下天井时,所带仪器、工具、样品要捆绑牢固,防止掉下伤人和损坏仪器。

6、严格执行规范,按设计要求进行测量,给点和验收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联系,向领导汇报。

7、在运输巷道、天井、竖(斜)井、矿房进行地测工作,必须与有关人员联系好方可作业,安设好仪器要有人看护。

第5篇 地质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启动前检查

第一条 检查燃油位、发动机油位、冷却液液位、液压油位、传动油位;排放燃油箱中的污水及沉淀物。

第二条 检查空气滤清器尘量指示器是否正常,必要时清理空气滤清器外滤心。

第三条 检查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上的杂物和尘土,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现象,联结螺栓有无松动丢失。

第四条 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发电机皮带张紧度以及皮带有无损坏。

第五条 检查油管、电气线路有无异常磨损、老化、破裂等现象。

第六条 检查照明、喇叭、雨刷器、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七条 检查仪表、指示器和指示灯是否齐全完好。

第八条 检查钻杆是否磨损,连接处是否松动。

第九条 检查钻头灵活性、丝扣情况、合金情况。

第十条 检查钻架有无开焊、断裂、变形及损坏,各部销轴及连接情况。

第十一条 清理空气滤清器集尘盘,柴油机油箱放水。

第十二条 检查回转小车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 检查钢丝绳松紧度是否适中,有无断丝。

第十四条 检查各指示灯及指示器是否正常,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在“零位”、“断开”或制动状态。

第十五条 检查活动工作台上、孔位附近是否摆放有工具和其它物品,若有清理。

第十六条 检查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各部照明是否齐全有效。

2 启动

第十八条 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各操纵杆放到空位,停车制动在锁止位置。

第十九条 当发动机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油压力如果在6s后仍不正常,应立即熄火检查。

第二十条 发动机启动后要怠速运转3~5min,并再次检查传动系统油位是否正常;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传动系统等有无异响、异味、异常振动,检查发动机、液压系统等有无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

第二十一条 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同时慢慢地活动各液压油缸,以使发动机和液压油升温。

第二十二条 在冬季启动前,应先预热,待预热指示灯熄灭后,方可启动。

第二十三条 如果使用启动液辅助启动,必须遵守有关启动液使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开动钻机前,必须鸣笛或事先通知现场其它作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钻机开动时,不得进行部件拆卸、修理、更换和擦洗。

第二十六条 各部检查无误后,各种操作开关必须在空档位置方可启动。

第二十七条 通电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第二十八条 踏下离合器,变速杆在空位,启动后怠速运转,待气压表达到100psi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 运行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设计要求布孔,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十条 钻架起落:

1、检查钻架上是否有散放的工具和其它物品,使主绞车处于松驰状态;

2、竖起钻架前,先把操作台推开,然后将钻架竖起,将各部锁好;

3、竖起或放倒钻架时,注意观察钻架起落的动向,并有专人指挥。作业人员离开钻架起落范围;

4、在千斤顶下面垫好合适的方木,调平车体;

5、落架时先将锁打开,排渣管放置井架中间钢丝绳还要松驰,然后将井架放下(钻机动力头必须在原始位置);

6、收回千斤顶,撤出垫木(千斤顶一定收到位)。

第三十一条 钻探施工:

1、将动力头下放到底部,检查丝扣、密封情况,然后再涂油,动力头回到原位准备接杆;

2、根据地层选择好钻头;

3、转动储杆器使回转轴对准钻杆慢慢下放并旋转,使动力头与钻杆连接紧,不要压得太紧,注意下面的弹簧的变化,然后将钻头上好拧紧;

4、钻进时,将钻杆慢慢下放,到达规定高度时开始钻进;

5、钻进中,注意各种仪表、指示灯的工作状态;

6、根据不同的岩性选择不同的压力,注意随时调整转速、压力、水量;

7、根据机械转动声和孔内震动声,掌握好孔内情况和机械转动情况;

8、如孔内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钻进,提起钻具检查;

9、机械有故障应立即提起钻具(不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的),如在短时间内处理好的,把钻具提到安全位置,再进行处理;

10、需接钻杆时,将平台搬手伸高卡住钻杆的卡壳处轻轻落下,用液压搬手拧松动力连接杆,卸杆时一定注意回转速度和提升速度,找好公母扣的中间位置,否则对螺纹损坏极大,接杆也是如此;

11、钻进中,要经常检查水平情况,防止孔斜;

12、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部件的紧固情况;

13、注意各部润滑油的情况。

4 停机

第三十二条 放钻架前,清理操作台上的泥土石块,并对钻架、吊车、动力系统进行检查:

1、各部螺栓、销子齐全、联结紧固,各部滑轮运转灵活,井架上无堆放杂物;

2、吊车完好,各操作手柄、开关灵活,刹车可靠,气、液路无泄漏,压力符合使用技术要求,安全阀及压力表灵敏可靠;

3、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处于性能良好、能正常运行的状态。

第三十三条 放钻架时应做好组织分工,有人指挥,并有专门人员负责对重要部位进行监视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将钻杆卸下并放在储杆器内。

第三十五条 检查有无影响落下钻架的隐患。

第三十六条 确认安全后,落下钻架,收起千斤顶、垫木和其它工器具。

第三十七条 将地质钻开到指定停车位置,将变速杆必须放在空档位置,给上停车制动,怠速运转5min后熄灭发动机。

第三十八条 停机后,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

5 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 吊车应正确操作,严禁超负荷起拔钻具。

第四十条 起拔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钢丝绳甩动范围之外,防止钢丝绳拉断甩出伤人。

第四十一条 起拔时,除操作者外,其它人员均应离开钻架。

第四十二条 放钻架时,钻架下及其两侧15m内不得有人停留或穿越。

第6篇 地质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装钻机前,要调查现场地基有无地下水管及电缆等埋设物。钻场距高压架空线不得少于20m。

二、平整场地使钻机安放平稳。

三、开机前要检查变速箱和转盘内的润滑油应适量,检查各连接部分安装应紧固可靠。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四、转盘转速根据地层的硬软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使用慢速或中速,每钻进500~700mm时倒换一次钻杆夹持器。

五、在提钻时,钻机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人员密切配合,以确保钻机正常工作。提钻困难时可用高速反冲。但在取原状土样时,严禁反冲,一定要低速起拔。每次钻进深度不超过500mm。

六、无论在进行冲击或回转钻进时,变换速度必须先踏离合器,后变速。在提取钻具过程中需要变速时,应先闸住卷筒,然后再踏离合器变速。

七、钻机运转中,如发现某部件温度过高,振动剧烈,有噪音或离合器打滑时,必须停车检查,找出原因修复后才能重新开机。

八、变速箱允许在80℃以下工作,转盘允许在60℃以下工作。变速箱及转盘正常运转时温度很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九、新机润滑油第一次使用200h后更换,第二次使用400h后更换,以后每使用600h后更换一次。每次加注新润滑油前要用轻质油清洗箱内。

十、停机后必须将钻机表面污泥清洗干净,涂上润滑油脂遮盖妥当。

第7篇 地质钻探安全操作规程

1. 地质钻探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钻机机长是机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全机台的安全施工。新工人必须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 进入钻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合体的工作服,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禁止酒后操作施工。

3. 机台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嬉戏、打闹、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

4. 进场前,应弄清场内架空线路、地下管网、通讯电缆等分布情况,场地附近有高压线路时,钻塔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不得在高压线下作钻机整体迁移。

5. 现场管材、物品、工具等必须摆放整齐。钻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戴好防护装备。

6. 起落塔架时未经检查设备不准起落。起落时,塔架周围严禁站人。

7. 开孔前必须检查钻机、柴油机、天车、塔架等各种机械的螺钉是否上紧,塔材是否配套齐全,钢丝绳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可靠时,方可开工。

8. 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

9. 塔上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把头、手伸至提引器上行下落的范围。

10. 机械运转时,不准从事零部件的拆装工作,不准触摸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件。

11. 各种外露的传动皮带、明显轮、转动轴链条等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且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12. 钻机提升系统各联接部件要可靠,干燥清洁,制动有效,天车及提升系统无故障。

13. 钻机的制动离合系统应防止油、水及杂物侵入,防止钻机离合失控。

14.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15. 钻进时,由机长负责钻机的运转,注意观察孔内、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 孔口工作人员不准把手握在垫叉把底部,上、下垫叉要先切断动力,粗径钻具升出孔口后,应用双手抱住钻具管身,禁止把手伸进钻头内去试探岩芯或低头用眼睛看岩芯,不准用手掌托住钻具底端。

17. 使用牙钳或其它工具紧、拆钻具,当阻力较大时,严禁用手握牙钳或其它工具,应用手掌向下用力,以防牙钳或其它工具压伤手。

18. 提钻、下钻时,操作钻机人员要注意提引器的高度,当孔口的工作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放下,严禁把钻具一下放到底。

19. 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垫叉未离开钻具,不能开机。

20. 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严禁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进入穿心锤工作范围内,以防吊锤砸伤。

21. 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帖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22. 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扳杆的长度,两边丝杆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不得超过丝杆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杆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杆,回扣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23. 反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钳子或扳杆的反转范围内。

24. 场内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5. 进行锚杆造孔作业时,操作钻机人员应面对钻孔,不准背对钻孔操作。

26. 已开挖的超前钻探作业时,桩孔口应盖好盖板,防止失足跌落桩孔内。在无可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桩孔内进行任何操作。

27. 在堤坝钻探时,钻孔终孔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用水泥砂石回填好。

第8篇 地质超前预报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仪器进行充电、擦拭保养,传感器做好例行维护和定期检定,并做好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现场交通状况、环境状况、测试部位地勘情况、施工记录等对试验有影响的各种因素。

3.2检查仪器运转情况,以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3.3将仪器和传感器连接,检查仪器所采集数据的稳定情况,仪器检查无误后方可将设备带往工地进行试验。

4、安全操作规程

4.1检测人员到达检测现场后,要对现场情况先进行了解,决定传感器安装位置,击振点位置等与试验相关的各项工作。

4.2传感器安装点要求与测点连接良好,击振点要平整。

4.3现场处理完成后,连接仪器和传感器,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和管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测试区域。

4.4准备工作就绪后,打开测试采集系统,对仪器进行初始化,检查各通道信号是否良好。

4.5开始采集后,要求击振人员依次击振各个击振点,观察信号变化。

4.6信号采集时不应有外界干扰,须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关闭振动源和交通。

4.7数据采集完成后保存数据,收起仪器,传感器,导线等。

4.8清点仪器配件放回仓库。

5、其他注意事项

trt(地质超前预报系统)为精密仪器,且体积庞大,在运输和使用时要注意防震、防潮,现场使用时防止丢失和损伤。

第9篇 地质组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本部实际情况,每周三下午开一次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安全会议精神本部门安全工作。

2、经常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井下作业人员一人不能下井。

4、采样工进入生产工作面取样时,必须有地质技术人员带领。

5、进入生产现场时,必须先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在安全处理后,方可进入。

6、进入采场时,必须先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在安全处理以后,方可进入。

7、地质工程设计,必须从安全角度出发,同时内容必须写明注意安全事项。

8、地质工程施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与施工单位和安全环保部联系,并下发安全通知书。

9、上下斜井时,先联系施工单位,必须停止矿车提升。

10、乘坐竖井罐笼时,不得拥挤,按照要求乘罐。

11、进入主巷时,注意电机车运行,当有电机车通过时,先躲到安全地方。

12、进入工作面时,必须带好照明工具,并检查是否有炮烟,若有炮烟及时撤离工作面。

13、遵守公司有关各项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 工程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在工业及民用设施区工程地质施工,对工业及民用建筑物应有监测措施,同时应了解和掌握地下管网设施的埋设情况。

2、工程地质野外测试。应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工程地质勘探涉及钻探施工应遵守《钻探工程勘探安全规程》施工;

4、工程地质勘探涉及坑探工程应遵照:

(1)工程设计

坑探工程应按照地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坑探工程施工设计应有安全、职业卫生内容,并经地质勘探单位技术、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坑探工程施工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影响坑探工程施工因素。

0~500

2.0×2.2=4.40

机械化掘进作业线

0~1000

2.0×3.0=6.00

机械化掘进作业线

(2) 探槽掘进

a、人工掘进探槽时,禁止采用挖空槽壁自然塌落方法。

b、槽壁应保持平整,松石应及时清除。槽口两侧1m内不得堆放土石和工具。

c、在松软易坍塌地层掘进探槽时,两壁应及时进行支护。

d、槽内2人以上同时作业时,相互间距应大于3m。

e、探槽满足地质要求后,应及时回填。

第11篇 地质钻探含水井钻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钻探工人安全基本规定:

1、 从事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 上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3、 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钻探工作。无论钻塔安装、拆卸或机台正常生产。工作人员均应具备一定的健康条件。应不哑,无色盲,听力正常。视力修正后每眼不低于1.0,无瘾症,无癫痫病和可能突然晕倒病症。血压高者也不得参加机台工作。

4、 职工进入机台现场,无论安装、拆卸钻塔以及其他作业。均应佩戴以下防护用具:

(1) 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技术要求符合gb2811-81《安全帽》,禁止用无帽舌、无帽沿、无帽衬的任何质料帽子充当安全帽。

(2) 穿好工作服。工作服应保持“三紧”或“二紧一小”。及袖口紧、下摆紧、裤腿小。

(3) 穿好工作鞋和胶鞋。工作鞋应符合钻探工作安全需求,一要鞋底软硬适当,及利于上钻他,又能防止钉子扎透鞋,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防砸要求。

(4) 上塔必须洗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进行拉力试验。

二、 升降钻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基本规定。

2、 启动钻机时,要注意防止钻机水龙头打搅现象;升降钻机前,应检查升降系统运转情况、刹车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游动滑车等所有提升工具必须是运行良好。

3、 升降中应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声音是否正常(负荷),钢丝绳是否排列整齐。

4、 升降钻机时思想要集中,随时注意塔上塔下和孔口情况,注意由动滑轮车的运行,做到升降平稳。

5、 监督其它岗位安全操作情况,看前顾后,精力集中,口号一致,行动统一,动作准确,相互配合,姿势正确,安全操作。

6、 孔内情况复杂时要及时向机长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去下钻具时,禁止在塔下进行与升降钻具无关的工作。

8、 提钻拖下和下钻拉起粗经钻具时,提引器切口必须朝下,要有专人扶着进行。

9、 操作升降机要稳起慢放,严禁野蛮操作,并与(井口)操作垫叉人员,塔上人员协调一致。

10、 拖拉钻具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

11、 拧卸钻具时,开反车不应过猛,垫叉应有安全钩,以防“飞车”。

12、 升降钻机时,不得用手、脚触钢丝绳。

13、 钢丝绳套卡,每个头必须使用三个绳卡,且相邻绳卡的卡内须相反设置。禁止使用打结及磨损断股严重的钢丝绳,以免脱节或折断伤人。

14、 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用拔杆或导向轮进行排绳,禁止用手或脚拨动钢丝绳。

三、 空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机安全规程的基本操作规定。

2、 拆卸垫叉时,严禁将手放在垫叉下。

3、 叉垫叉时,要注意有动滑轮车,提引器的运转情况,并操作升降机紧密配合。

4、 移动钻杆时,脚要离开钻杆下落范围。

5、 往外拖钻具时,要将题引起其口朝下,以防保险上滑,钻具掉下伤人。不得用手抓住钻有下口,必须双手捧住岩心管。

6、 钻具提出后,孔口应加盖,粗经钻具悬吊在孔口以上时,不得探视获胜手触摸岩芯管内的岩芯。

7、 一旦发生跑钻,切勿抢插垫叉,以防垫叉伤人。

8、 用拧管机和转盘拧卸钻杆时,上垫叉要锁好防甩装置,手未离开垫叉不得开动转盘或拧管机。

9、 垫叉没有叉到位或垫叉为到底时,不得降提引器保险圈向上滑动。

四、 塔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基本规定。

2、 上塔前首先检查活动工作台安全附件(固定锁紧装置)是否齐全,状况是否良好,待确认完后方可上塔。

3、 上塔是禁止用手触摸运行的钢丝绳。

4、 塔上要和升降级岗位规定联络信号,防止配合失误发生事故。

5、 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捆牢或及时收入工具袋,并靠边悬挂稳妥。

6、 不准从塔上向下抛任何物件。

7、 定期对塔架基础、本体、螺丝、绷绳及塔架上的各物件进行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强力提拔时,塔上不得留人。

五、 钻机工具岗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的安全基本规定。

2、 在接班时,对所有钻探工具进行清点,对损坏的工具及时修理或更换。

3、 发现机台木破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保持机台平整与清洁。

4、 接班时对钻机防护安全装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

5、 活动工作台的安全装置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

6、 天车和滑轮组的润滑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并及时加油。

7、 交接班时环境卫生要清洁,工具要完整无缺,排列整齐。

六、 电工(机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基本规定。

2、 工作要集中精力、谨慎小心,不做与本质无关的工作 ,严禁闲谈,以免失误触电。

3、 检修电路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确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以免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4、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将电源断开,拆下线头用电工胶布包好,如长时间检修应该将闸刀线拆掉。

5、 工作时要选好安全位置进行,支架、起重机具、梯子必须安全可靠,并注意是否有带电体,仰头、手臂运动时,能否触及即到带电体。

6、 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扣、梯子要牢固,监护人员做好监护,预防梯子、脚扣滑落,高处坠落造成事故。

7、 在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工作情况时必须悬挂检查停电指示牌,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和临时姐弟拆除后,方准合闸送电,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8、 开关跳闸或烧坏保险严重的,必须先查明原因,再合闸送电,以免事故扩大。

9、 机电设备、传动带、明齿轮、砂轮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 熟练掌握电气设备、线路的检修管理以及故障处理。

11、 对机台消防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掌握使用方法,并消除火灾隐患。

七、 水泵泥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接班时检查水泵防护装置,高压胶管联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 配置泥浆时严格按泥浆技术规范执行,对化学药品,必须戴护目镜、防腐手套,配置药品时防止药品溅到皮肤。

4、 使用火碱和其他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时,必须带护目镜、防腐手套,配制药品时防止药液溅射到皮肤上。

5、 保持仪表有效,损坏的及时更换。

八、 记录岗安全操作规程:

1、 遵守钻探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2、 班前安全会议记录要准确具体,要有参加人、会议内容及安全要求。

3、 班前安全检查的记录要准确及时,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逐条记录,并要有整改措施落实到人。

4、 对突发的事故记录要详细具体(时间、地点、事故经过)。

5、 资料必须真实、全面、整洁。

第12篇 井下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作业,防护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手电和备用电珠),否则不得下井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做到不抢乘、抢下,乘罐不打闹,上罐后及时挂好链条,手抓紧罐笼两侧的铁杆,听从安全员的指挥。从斜坡道下井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信号、标志:

3.进入井下工作场地,要注意爆破警戒标志和其它安全标志,严防误入爆区、顶板危险点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内天、溜井的分布位置;作业前,应检查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

5.严禁触动、攀登采场内的电气设施、采运设备。

6.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性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巷道作业,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两人以上同行。

7.井下地质素描时,首先应确认爆破地点,检查所描巷道的顶板及两帮有无坍塌冒落的危险,确认巷道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8.在巷道中打块取样时,要佩防护镜,打块高度不得超过人的胸部。

9.进行爆堆采样,如悬顶或有塌落可能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再进行采样。

10.钻孔岩芯采样时,搬动岩芯箱必须两人操作;不准触动钻探设备。

11.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及时了解作业、改炮和爆破点以及通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能入内工作;采场(独头巷道)顶板、两帮未处理,爆破后烟未散尽时,禁止入内。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第13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2.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3.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理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4.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5.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6.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7.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1)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

(2)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3)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①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②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4)地表水观测。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5)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①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②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迳流带(构造破碎带)。

③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④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⑤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⑥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⑦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⑧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6)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7)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8)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9)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直径20厘米的雨量器,或与雨量器口径相匹配的雨量杯。雨量器、自计雨量计应保持清洁。要经常清除盛水器内的淤杂物,擦洗自计雨量计的虹吸管:需每日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观测仪器运转情况:冬季要及时清除储水器内的冰霜,防止仪器冻裂。

观测要求:

①观测降雨量记至0.1毫米,不足0.05毫米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至分钟。

②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③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时段及其相应时间如表:

降雨量观测时间分段表

段数时间(时)

1段8

2段20、8

4段14、20、2、8

6段12、16、20、24、4、8

8段11、14、17、20、23、2、5、8

12段10、12、14、16、18、20、22、24、2、4、6、8

24段从本日9时至次日8时,每小时观测一次

④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但降雨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⑤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分钟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分钟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10)降水量的量法:

①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②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毫米。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

簿中。③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簿内。

④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⑤自计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11)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①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②月终时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月、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③自计雨量计的记录还要作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虹吸记录纸倾斜订正等工作。必须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对渗漏情况,要在井下设点定期观测,并对地面相关水体水量等进行监测。必要时,取水样作全分析、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等工作。

(12)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②实测测站基而坐标、高程,测定不同高程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位的过流量。

③实测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

④根据水位标尺的零点标高,重新计算水位,并用红墨水填在“水位”栏内。

(13)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水库及塌陷积水区等设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1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1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必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①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量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②内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上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③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应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程。

④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找出一组洪水痕迹记录下来。

(16)使用自计水位计观测水位,应在每日8时或经指定的其他固定时间进行检查和校正。性能良好的长期自计水位计,在水位变化不大时,可改为每2~5日检查校正一次。自记纸应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检查和校正依次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将携带的时钟对准。

②观测校对水位标尺的水位。

③在纪录纸上记录准确的时间和水位。

④调整自计水位计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17)井、泉和钻孔水位观测需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②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③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④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水准观测取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⑤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扫措施。

(18)观测井、泉、钻孔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

(19)用水堰观测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堰要坚固,槽(箱)内壁要光滑,不易变形。水堰要安装在平直、坡度不大于0.5%的水流平稳的水沟内,安装时要用水准尺找平。如必须安置在水流湍急的地点时,则必须采取消能整流措施,使流过水堰的水流保持平稳。

②观测前应检查水堰是否变形、倾斜、漏水,堰根外侧通气带是否堵塞等。

③水堰内及其附近如有杂物沉积,必须清理。读数标尺应设在堰板的迎水方向,与堰板的距离应不少于3倍的堰口高度。每次观测至少测量两次水头值,取其平均值。

(20)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旋杯式流速仪的测速范围为0.2~3.5米/秒;旋浆式流速仪测速范围,一号浆适用于0.07~1.5米/秒,二号浆适用于0.3~0.5米/秒)。井下水沟内测流速和计算流量也可使用电子式防爆流速、流量仪。

②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③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④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宽及断面的形状而定。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21)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①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②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的5~10倍: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22)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①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即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②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米,并用坐标纸给出横断面图。井下水沟横断面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③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米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速度,测出浮标从上游断面至下游断面的时间,求出流速。

④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23)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井(孔)口径及要求测量的精度,选用不同的观测仪器,温度计放在水中的时间不少于3~5分钟,读至0.1℃。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24)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圈出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区、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系的分布情况圈定和计算该塌陷积水区或水库、塘坝的汇水面积,以便预计不同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1)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任务:

①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②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③提供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

④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2)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①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②井巷及采而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③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以、水位(压)、水质、水温的动态观测。

④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⑤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⑥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3)井下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4)井下涌水量的观测在下列情况下可用容积法测量:

①涌水量较小且有管状引水设备的井(孔),或备有水箱、水池等容积较大的容器时,应设置便于测量的标尺和放水用的闸阀。

②在井下可利用井筒、巷道作为容积时。

③顶帮的淋、流水可用塑料薄膜将水汇集到容器内。

(5)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米时,观测一次涌水量。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6)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喀斯特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7)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出顶及左、右或底及左、右三面1∶100~1∶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喀斯特、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8)观测喀斯特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和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9)绘制喀斯特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

①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喀斯特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②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绘成图。

③重点地段的喀斯特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相记录。

(10)观测含水层裂隙,较密集裂隙可取1~2平方米,稀疏裂隙可取4~10平方米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

②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③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等。

④测定面积。

(11)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所揭露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以下内容:

①断层的产状及落差。

②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

③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

④断层带充填物的胶结程度,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

⑤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量,并观测变化趋势。

⑥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12)对于井下揭露出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其观测内容如下:

①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记录观测点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

②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③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变化趋势。

④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13)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柱时,应进行下列观测:

①陷落柱的位置(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②详细观察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等。

③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④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以判断涌水水源。

⑤用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14)井下突、涌、淋、滴、渗水点的观测内容如下:

①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②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

③出水层位、厚度、岩性,喀斯特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④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理性质,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⑤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15)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连同其他有关的水文点应每天观测一次。对溃入性的突水点,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的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按正常要求进行观测。

(16)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窖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17)井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观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时,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18)对井下水文钻孔进行水量、水位、水压观测的方法和要求,与地面水文钻孔基本相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测压用的压力表要校验合格,反应灵敏,最好用专用的高精度压力表或高精度压力传感器进行观测,并根据孔口标高及时换算出水位标高。

②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记录初见涌水的孔深、水量水位(压)等,且每进尺5~10米或按设计要求测定水量、水压或水位。发现水量突变时,应停钻测算孔深和进行水量、水位观测,以了解相对隔水层的渗透性。

(19)喷水钻孔水量观测方法只适用于井上、下自流钻孔(由于喷水高度不易准确测量,故精度较差)。其方法是用量尺测出水头上喷高度、套管内径,计算其涌水量。

(20)水压观测应根据水头压力的大小和观测条件,选用水头测量方法、压力表法等:

①用压力表观测水压时,应将压力表拧紧在测压管上,不得漏水,压力估至0.01兆帕。

②观测水位时,其方法步骤依次为:

1)选用适当量程;

2)检查工作电压,不得低于1.32伏;

3)将传感器接在测压管上,插头插入“输入”插座,调零;

4)开测压管阀门,待数字稳定后读数,如为高精度压力计应读至98.0帕;

5)关闭闸门,关机拆除传感器;

6)审核原始记录,并填写台账、绘制图纸,发现资料错误时应重新观测。

9.小煤矿、老窑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观测

(1)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要求:

①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安排两人,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②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③必要时应取水样,并作全分析。

(2)对于矿(井)区范围内的小煤矿,应及时调查以下情况:

①井口坐标、标高。

②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③小煤矿的开采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程置。

④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情况。

(3)当井田及其邻近范围内有小窑时,应调查了解因小窑开采而引起的危害矿井的可能的充水因素(如小窑采掘矿井防(隔)水煤柱、越界向矿井掘进贯通、小窑向矿井排放水、报废小窑井口未做封填处理等)。

(4)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干裂、喀斯特塌陷,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5)小煤矿开采结束后,要收集报废井筒的封闭日期、封填材料及深度等资料。

10.放水试验与连通试验中的观测

(1)放水试验中井上下观测点的水位、水压、水量的观测,要严格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时间和经过校测的量具、仪表进行操作。

(2)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地面观测孔,其内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洗井。

②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③备齐原始记录表:

1)地面钻孔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孔号、孔口标高、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面埋深、水位标高、观测者、水位变化、累计降深等;

2)井下钻孔水压观测记录、水量表观测记录表,内容包括堰号(注明规格尺寸)、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分)、水头高、水量、观测者和备注。

(3)放水试验期间的井上、下水动态观测,必须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

(4)放水试验中的水位恢复观测,放水试验结束时要按设计规定的时间和次序关闭水门,观测其水位、水压直至稳定。

(5)放水试验开始前,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观测孔水位、出水点水量、相关井巷涌水量背景值等的观测。放水开始后,应每天填绘水位、水量历时曲线图等。

(6)连通试验必须有试验设计,建立简易试验室,配备化验人员,以便及时测定示踪剂的含量。示踪剂的选择和用量的确定,既要考虑连通试验的需要,又不能对地下水质产生有害的影响,且必须按照设计所规定的方法、时间和地点进行。

(7)对连通试验的准备、投放和接收监测工作的要求:

①投放示踪剂前的准备:1)投放示踪剂前,必须采集投放点、接收点以及溶解示踪剂用水的水样,进行本底值测定;2)投放方法和投放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溶解示踪剂的容器或设备必须进行清洗,预防污染;3)采用比色法时,要提前调配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并分别装入比色管待用。用光度计及检测仪时,要事先检测仪表并测定本底值;4)取水容器每次取样前均应洗刷清洁,并用蒸馏水刷洗干净后待用,严防污染;5)试验前应备齐取样用的容器、标签及检测用记录纸和计算纸。

②投放示踪剂的要求:1)根据投放方法选择投放容器,先加入一定量的清水,后按规定量加入示踪剂。如采用染色剂,则需加入一定量的促溶剂,随加随搅动,直到全部溶化;

2)向钻孔内投放试剂溶液时,必须用导管下到受试含水层段的设计深度,确保试剂准确送至设计层位;3)向孔内注入示踪液前,要预先用清水冲洗钻孔;向孔内投放示踪剂溶液时,必须下入投注溶液管,以便准确送至设计层位。然后向孔内注清水,抬高水头,促使示踪剂全部进入试验层。

③接收示踪剂:1)设专人在接收点值班,按设计规定时间取样,取样前需用接收点的水刷洗容器三次后,方可取样;2)每取一个样后,应封严容器,及时填写标签。水样标签的内容包括取样编号、取样地点、取样时间(月、日、时、分)、化验项目及要求、取样人;3)必须及时依据各接收点的水样检测结果,填制历时曲线图、表(填全绝对值),分析示踪效果。

11.水样采取

(1)应根据水样采取的目的和要求,选择水质分析的项目,如:简分析、全分析、特殊项目分析等。各类水样采取的容量要求为:

①简分析样1~1.5升。

②全分析样2.5~3升。

③细菌检验样0.5升。

④特殊分析样:视化验项目要求确定。

(2)细菌检验样一般由卫生部门人员配合,并提前与检测单位预约送检时间。取样容器事先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处理,取样后立即严密封口,送往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检测完毕。

(3)由孔口管接取水样时,需稍离孔口管接灌。从地表水体取样时,容器必须在水面以下采集。

(4)长期观测孔如需取水样,应先进行抽水,抽水的体积应大于孔(井)中水柱体积的1.5~2倍,然后在出水口中心处灌取水样。也可用取水器下入所需含水层一定深度取样。

(5)做侵蚀性二氧化碳分析的水样,其数量为0.5升,采取后应立即加入3~5克碳酸钙粉末。

(6)对含有机物的水样,为控制脱硫作用,取样时必须在每升水中加入1毫升三氯甲烷或甲苯。

(7)如需采取特殊水样,应与化验单位联系,并按其要求采取水样。

(8)采取水样时,应在现场初步鉴定水的颜色、气味、透明、水温等物理性质。取样后立即封闭装好,并填贴标签,送样前应登记送样序号。

(9)抽水试验中的水文地质观测,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

12.原始记录及资料成果整理

(1)必须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试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必须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试验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项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存档保存。

(4)测试资料应在当天进行计算整理,并将计算前结果和计算公式填写在专用台账上。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或补测。汇总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图表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的各种因素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6)填写以下各类水文地质观测台账:

①矿井涌水量成果台账。

②气象资料台账。

③地表水文地质成果台账。

④钻孔水位及并泉动态观测台账。

⑤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⑥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账。

⑦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⑧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⑨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⑩水源井(孔)台账。

封闭不良的钻孔台账。

其他专门项目台账。

(7)填绘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图纸:

①矿井充水性图。

②综合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③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

④专门水文地质图,如区域水文地质图、岩溶图、地下水化学图等。

(8)每一种成果表或台账、图表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9)各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台账、图表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13.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14.认真完成观测结果的计算、校对、分析研究工作。

15.必须做好观测仪表、工具的清点、擦拭、整理、保管工作。

第14篇 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2、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5、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6、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7、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8、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9、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10、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

11、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12、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13、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14、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15、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a 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b 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c 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d 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e 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16、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 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b 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c 山区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d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5m。17、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 作业人员应合理饮水。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b 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戴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二、地质测绘

1、高标观测仪器应架设平稳,各类拉绳及附属安全设施应拴结到位,操作员应站于安全、可靠处作业。

2、地下管线测量,应了解管线的基本情况,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井下测量,应设专人指挥。

3、公路沿线测量,应设立明显标志,派专人指挥。

4、铁路沿线测量,应与铁道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设立了望哨岗。

5、登高观测作业,应检查攀登工具、安全带和观测工具,并保持完好。

6、建筑物测量,应了解建筑物结构坚固程度及周围情况,尽量避免在建筑物顶边缘作业。

7、露天矿区、坑道、高山陡坡和险峻地区测量作业,司尺人员应先勘明安全情况,后进行测量作业。

8、电网密集地区测量作业,应避开变压器、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并禁止使用金属标尺。

9、雷雨临近或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测量作业。

三、水文地质

1、水点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对水井进行调查,应观察井壁稳固情况。

b 对钻孔水点进行调查,应熟悉区域地貌、钻孔布置和钻孔深度、结构、形状及口径。

2、泉水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山泉水源调查,在遇到风暴、悬崖、峭壁、峡谷、雷雨等情况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b 露天泉水源调查,调查人员应确认周围是否是沼泽地或泥泞地。

3、矿坑水点调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下井调查前,应了解矿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层特点及其变化情况和地下水进入坑道的状态、坑道充水水源、井巷涌水点分布、矿井排水系统等。

b 老矿区、废弃坑道地区调查,应观察坑道口灌水、草遮盖情况。下坑观测前,应通风并进行坑内有毒有害水体、气体检测。

c 陡峭险峻河岸、容易发生地滑、山崩和塌方的倾斜河岸观测,应采取防护措施。

4、动态观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观测员应掌握安全信号含义和发出方法。

b 夜间动态观测,观测员应佩戴个人照明器具。

c 禁止观测员在草丛、灌木中或其它不易被人发现地方休息。

5、观测井(孔、泉)布设与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观测孔台应高出地面0.5m。

b 选用饮水井或浅井作动态观测点,井口应安装防护井栏。

c 选用露天泉井水作观测点,泉井、引水渠、测流池、测流堰等应设置防护栏栅。

6、抽水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靠近试验点的渠段及井口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栅。

b 压风机抽水试验,高压风管、水管接头应严密、牢固。

c 潜水泵抽水试验,潜水泵供电应使用漏电保护器。

四、环境地质

1、雨季时,江河流域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制定防洪、防涝措施;高原、山区应防泥石流。

2、在山地崩塌和滑坡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避开雨水多发季节。

3、在高原冻土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避开冬季。

4、在平原沙漠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避开风沙季节。

五、工程地质

1、在工业及民用设施区工程地质施工,对工业及民用建筑物应有监测措施,同时应了解和掌握地下管网设施的埋设情况。

2、工程地质野外测试,应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地质实验测试

1、基本安全要求

1.1实验室位置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等要求。

1.2实验室建筑材料和室内采光,应符合消防和职业健康设计标准。

1.3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有通风、降毒处理等措施。

1.4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5禁止实验室操作间内进食、吸烟、加工和存放食物。

1.6金属器皿不得直接在电炉上加热。

1.7精密仪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粉尘作业

2.1碎样、选矿、缩分、切磨片,应在通风柜(罩)内或有通风、防尘措施下进行。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每季检测一次。

2.2废弃矿样,应集中处理。

3、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和使用

3.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要求。

3.2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检查登记;发放时,应按最小使用量发放;库存,应定期检查。

3.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分库存放。

3.4剧毒物品应使用保险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审批使用管理制度。

3.5高剂量放射性药品、标准源,应在铅室中存放。

3.6取用或吸取酸、碱、有毒、放射性溶剂及有机溶剂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器械。

3.7使用高氯酸、过氧化物等强氧化剂时,禁止和有机溶剂接触。

3.8有机溶液实验操作,应通风条件下进行。

3.9有毒试剂、挥发性试剂实验测试,应戴口罩、橡皮手套,防止溅洒沾污。

3.10汞测试实验室,应设置局部排风罩,排风罩应安装在接近地面处。汞测试实验台,应有捕收废汞设施。

3.11稀释放出大量热能的酸、碱操作,应边搅拌,边将酸(碱)倒入耐热器皿中。

3.12搬运大瓶酸、碱等腐蚀性液体时,应检查容器是否有裂纹,外包装是否牢固。

3.13矿物熔样、酸溶液加热,应在通风柜中进行。

4、压力容器管理。

4.1压力容器使用、运输和储存,应遵守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4.2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钢瓶,应有明显标签,并存放于安全、阴凉处。禁止不同性质气瓶混合存放。

4.3禁止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钢瓶应有防回火装置。

4.4一氧化氮气体使用,应在通风条件下进行。

5、放射性防护

5.1从事放射性矿石制样、分析测试、鉴定、选冶试验等,应遵守国家有关放射性工作安全规定。

5.2产生放射性粉尘、气溶胶和其它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有通风、净化过滤装置。

5.3产生x射线、电磁辐射的仪器、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5.4放射性矿样、选冶尾砂、废物和污染物,应集中处理。

钻探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地质钻探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钻机机长是机台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全机台的安全施工。新工人必须在机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进入钻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合体的工作服,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禁止酒后操作施工。

3.机台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嬉戏、打闹、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

4.进场前,应弄清场内架空线路、地下管网、通讯电缆等分布情况,场地附近有高压线路时,钻塔与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上不小于5米,10千伏以下不小于3米,不得在高压线下作钻机整体迁移。

5.现场管材、物品、工具等必须摆放整齐。钻场内严禁存放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戴好防护装备。

6.起落塔架时未经检查设备不准起落。起落时,塔架周围严禁站人。

7.开孔前必须检查钻机、柴油机、天车、塔架等各种机械的螺钉是否上紧,塔材是否配套齐全,钢丝绳是否完好,确定安全可靠时,方可开工。

8.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上。

9.塔上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把头、手伸至提引器上行下落的范围。

10.机械运转时,不准从事零部件的拆装工作,不准触摸和擦洗运转着的部件。

11.各种外露的传动皮带、明显轮、转动轴链条等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且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12.钻机提升系统各联接部件要可靠,干燥清洁,制动有效,天车及提升系统无故障。

13.钻机的制动离合系统应防止油、水及杂物侵入,防止钻机离合失控。

14.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闭锁装置,摘、挂提引器时,不得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15.钻进时,由机长负责钻机的运转,注意观察孔内、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孔口工作人员不准把手握在垫叉把底部,上下垫叉要先切断动力,粗径钻具升出孔口后,应用双手抱住钻具管身,禁止把手伸进钻头内去试探岩心或低头用眼睛看岩心,不准用手掌托住钻具底端。

17.使用牙钳或其它工具紧、拆钻具,当阻力较大时,严禁用手握牙钳或其它工具,应用手掌向下用力,以防牙钳或其它工具压伤手。

18.提钻、下钻时,操作钻机人员要注意提引器的高度,当孔口的工作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放下,严禁把钻具一下放到底。

19.卷扬机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垫叉未离开钻具,不能开机。

20.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严禁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进入穿心锤工作范围内,以防吊锤砸伤。

21.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帖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22.使用螺旋千斤顶时,禁止任意增加扳杆的长度,两边丝杆顶起的高度要保持一致,不得超过丝杆全长的三分之二,推杆过程中,头、胸部应远离扳杆,回扣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23.反钻具时,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钳子或扳杆的反转范围内。

24.场内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5.进行锚杆造孔作业时,操作钻机人员应面对钻孔,不准背对钻孔操作。

26.已开挖的超前钻探作业时,桩孔口应盖好盖板,防止失足跌落桩孔内。在无可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桩孔内进行任何操作。

27.在堤坝钻探时,钻孔终孔后,必须严格按规定用水泥砂石回填好。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采用缆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粉尘

2   术语

2.1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2.3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工作在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场所,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2.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2.5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1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实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2.6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度浓度超过该作业地点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2.7致癌性:生产性粉尘具有致癌作用的特性。

2.8尘肺病: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9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

3危害程度:粉尘(煤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4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10%≤游离sio2含量≤50%;50%<游离sio2含量≤80%

总尘pc-twa(mg/m3)呼尘pc-twa(mg/m3)
10.7
0.70.3
0.50.2

5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1除尘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5.2在生产现场粉尘区域作业时,应佩戴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5.3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组织检查。

5.4在粉尘作业场所的职工操作室内,粉尘度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5.5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6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5.7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8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9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10应经常在岗位进行喷水增湿,减少粉尘危害。

上一页12下一页

第15篇 地质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下井时要遵守井下有关安全规程、制度。

2、井下作业到达工作地点,首先要开动风机,检查通风防尘情况。洒好水,冲洗顶邦,操作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3、在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敲邦问顶。处理好浮石,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样。

4、严禁单人进入采空区和偏僻无人作业地段采样。

5、努力搞好技术革新,改进采样方法、工具,解决防尘问题。

《地质操作规程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