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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操作操作规程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行车操作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行车准备:检查行车设备完好性,包括钢丝绳、吊钩、制动装置等,确认无异常。

2. 启动前检查:测试控制器功能,确认电源电压稳定,检查周围环境无阻碍物。

3. 启动操作:缓慢启动行车,避免猛然启动导致设备冲击。

4. 吊运作业:准确估算负载重量,合理选择吊具,平稳起吊,保持匀速移动。

5. 空中作业: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注意人员安全,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信畅通。

6. 降落操作:缓慢降落,确保负载平稳落地,避免冲击。

7. 停机操作:完成作业后,将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交接记录。

目的和意义

行车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操作员行为,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降低设备损坏风险,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企业正常运营。通过规程的执行,可以培养操作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其专业技能,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注意事项

1. 严禁超载:严格遵守负载限制,不得超负荷作业。

2. 穿戴防护装备:操作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和防滑鞋。

3. 禁止违规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行车设备参数。

4.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报告上级。

5. 定期维护:定期对行车进行保养检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6. 培训教育:新入职员工需接受行车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

7. 保持专注:操作时集中注意力,避免因分心导致的事故。

8. 协同作业: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确保作业安全有序。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行车操作是一项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每一位操作员都应牢记规程,以确保生产安全。

行车操作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行车操作规程范本

一、起吊前,检查行车的起吊机构和运行机构,并确认吊具牢固可靠后,方可使用行车;

二、起吊时,先点动行车的升降机构,将重物稍微抬起,观察起吊物是否有下滑现象,正常后再提升重物,行车运行时,正常起吊高度不得超过0.5m;

三、行车吊物时,严禁从设备上方通过,悬吊在空中的重物严禁行人在下方通过;

四、操作行车时应平稳,不要频繁启动开关,吊物时要待重物平稳后再运行行车,以免重物来回摆动碰砸设备;

五、行车行走过程中,操作者要注意观察轨道两旁是否有维修人员,起吊重物前方是否有行人,严禁倒走开行车或背对起吊物运行行车;

六、行车起吊重量严禁超载,严禁长时间悬吊重物,更不能用行车强行拨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操作行车时严禁斜拉歪吊,要注意观察行车的运行状况和周围堆放物;

八、严禁用限位当开关使用,严禁撞击行车上的撞块;

九、操作工发现行车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吊物,同时切断电源,请机修维修;

十、机修维修行车时应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维修结束后,要清除行车上的维修工具和备件,以免异物吊下伤人;

十一、行车不用时,应关闭电源,将大车摆放在厂房一侧,小车靠轨道一旁。

第2篇 驾驶员安全操作行车操作规程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客规范驾驶员操作行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车辆驾驶员。

三、驾驶员安全职责

1、加强法制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讲究社会公德,服从企业管理。

2、严格按行车安全责任目标要求,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运政、交警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自觉参加各项安全竞赛和安全宣传活动,认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

4、出车时各种证、照齐全有效,不驾驶与自己证、照不相符的车辆,不得将车交给无证或证、照不符人员驾驶。

5、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坚持“三勤”、“三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随车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6、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关好车门,严禁车辆未停稳时打开车门上下客。站内起步、倒车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非站内停靠,须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步、倒车。

7、合理控制和调节车速,严禁超速;保持车距不违法超车,杜绝“三品”及其携带者上车;驾车时严禁使用手机、吸烟、饮食等。

8、遇突发事故启动应急预案时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警和报告,保护现场,认真配合处理,不隐瞒、误报、延误报告、逃离现场和毁灭证据,自觉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其它车辆事故抢救和抢险工作。

第3篇 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行车前检查

(一)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要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二)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实习驾驶员除持实习证外,不准驾驶特种车。厂内驾车必须配备正式驾驶员。

二、途中行驶

(一)厂内汽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二)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三)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四)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五)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六)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七)厂外行驶的货车载人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超过规定的人数。驾驶员要等上车人员全部进入车厢,下车人员离开车体,关好车门后方可开动。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如汽车脚踏板、保险杠等处严禁站人。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载人。

(八)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汽车行驶或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汽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第4篇 驾驶人员行车操作规程

通过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驾驶员作业质量很行车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 范围本范围适用于嘉林德化工有限公司车辆驾驶员。

二、 驾驶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必须按时参加各项学习精心维护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服从调配,认真执行行车作业计划,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 爱护车辆,包车车容整洁,车上设施齐全有效。

4. 按规定配车线路行驶。

5. 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三、 驾驶员任职要求

1. 身体健康,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能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前科。

3. 技术较高,近期无重大交通事故。

四、 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检查 各项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 携带好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服从调配。

3. 运行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驾驶,安全第一。

4. 到达目的地时,要减速慢行,平稳停靠,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

第5篇 行车操作及安全技术规程

一、基本要求

1.操作者必须持有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本设备类型的操作证,持证新司机操作时,应有老司机监护。

2.严禁酒后操作驾驶。

3.指挥必须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85进行。

二、操作前

1.操作前必须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穿打铁钉子鞋、硬塑料底鞋机高跟鞋,以防滑倒。

2.作业前应对起重机的传动系统、安全保障装置,制动系统,各种仪表、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工作。

三、操作时

1.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饮食、吸烟、闲谈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开车前应先鸣警铃,以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3.构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壁、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构件起吊前,要看清钩的位置,是否被其他构件压住,没看清之前不许起吊。

5.提升速度应均匀,下落重物时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

6.构件吊运时,要有一人夹持,构件吊运发生晃动时不能前进。

7.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

8.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9.钢丝绳在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必须保留三圈。

10.当接近卷扬位置,大小车接近终端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无误后再升高,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光线暗淡、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吊物上有浮放物件时不得起吊。

13.作业中需要改变动作方向时,操作手柄必须先“o”位,动作停止再做相反方向的操作,禁止直接换向。不许斜吊,超过25°为斜吊,违者罚款5000元。

三、操作结束时

1.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开关门上锁。

2.将大车停到规定地点,大小行车至大梁一端,切断电源。

3.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第6篇 行车操作安全规程

1、 接班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零件和螺丝是否缺少和松动,所有控制与行程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2、 开车前,必须检查车上及轨道线路上是否有人,然后按电铃以示警告,方可推电源闸刀,并分两次送电。

3、 上下行车必须使用门铃和门限开关,等车子停稳后方可上下,严禁钻栏杆或跨越另一部车子。操作时要集中思想,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各种保险装置和抱闸要保持正常灵敏,不准拆除或联接起来,如在行驶中发现失灵,应立即汇报调度,停车处理。

5、 钢丝绳吊钩每星期五由白班负责检查,发现钢丝绳、吊钢组达到报废标准、润滑不良等情况应立即汇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

6、 行车开动时,吊钩或吊物上不准站人,吊任何物品不得从头或设备上通过。

7、 炉前倒铁水,未兑之前副钩不应低于铁水包挂坏,铁水倒完后立即松下副钩,严禁满包铁水放置在炉台上。

8、 操作要服从领行指挥,若有多人指挥或信号不明时,可暂时停车,向下面说明情况,禁止歪拉斜吊和超负荷使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不明的重物,钩头下炉坑需专人指挥。

9、 吊运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重物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10、 行车启动进应先打铃通知,车速不准太快太猛,行车运行时,严禁加油、维护、检修。

11、 两部行车不准吊一物,二车相距3米或离终端3米时,必须随时准备停车,防止撞车。如必要时,双方一定要取得联系,缓慢停车,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2、 检查维修完毕,工具零件、螺丝等物必须妥善清理存放,防止行车行驶时掉下伤人。

13、 新手开车,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单独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开车。

14、 行车运行时发生突然断电,须将开关手柄放位在“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工作结束,行车工应把行车放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的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才能离开驾驶室。

16、 露天行车遇到暴雨、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正常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木块卡牢。

17、 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十不吊”的具体内容是:

(1) 无专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2) 超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3) 歪拉斜吊或埋在地下物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放有活动物品不吊

第7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出车准备

1、携带好法定证件,即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从业服务证和居民身份证等。

2、检查车辆,确保机件灵敏有效,确认车门和车厢关实。

(二)通常行驶

1、专心驾驶,遵规守法。

2、谨慎驾驶,消除隐患。

3、精熟驾驶,措施果断。

(三)超车行驶

1、超车前,开左转向灯,细察前后,鸣笛或灯光示意,方可超车。

2、超车时,保持安全横距。

3、超车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道。

(四)会车行驶

1、通常路段会车,三先礼让。

2、障碍路段会车,减速礼让。

3、狭窄坡路会车,下坡礼让。

(五)路口行驶

1、慢,精神集中,提前减速。

2、看,观察左右,注意人车。

3、过,确认安全,顺利通过。

(六)坡路行驶

1、保持车距,预防追尾

2、刹车及时,防止后滑

3、适速行驶,安全礼让

(七)窄路行驶

1、降低车速,注意查看

2、安全避让,防止堵塞

3、观察人车,及时避让

(八)雨雪雾泥

1、低速行驶,保持车距

2、措施得力,预防侧滑

(九)夜间行驶

1、精神集中,谨防突变

2、远近光灯,正确使用

(十)倒车停车

1、明察四周,谨防麻痹

2、适时停靠,保证交通

(十一)收车离岗

1、停车合规,关窗锁门

2、清洁车辆,及时保养

第8篇 行车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检查行车的起吊机构和运行机构,并确认吊具牢固可靠后,方可使用行车;

二、起吊时,先点动行车的升降机构,将重物稍微抬起,观察起吊物是否有下滑现象,正常后再提升重物,行车运行时,正常起吊高度不得超过0.5m;

三、行车吊物时,严禁从设备上方通过,悬吊在空中的重物严禁行人在下方通过;

四、操作行车时应平稳,不要频繁启动开关,吊物时要待重物平稳后再运行行车,以免重物来回摆动碰砸设备;

五、行车行走过程中,操作者要注意观察轨道两旁是否有维修人员,起吊重物前方是否有行人,严禁倒走开行车或背对起吊物运行行车;

六、行车起吊重量严禁超载,严禁长时间悬吊重物,更不能用行车强行拨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操作行车时严禁斜拉歪吊,要注意观察行车的运行状况和周围堆放物;

八、严禁用限位当开关使用,严禁撞击行车上的撞块;

九、操作工发现行车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吊物,同时切断电源,请机修维修;

十、机修维修行车时应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维修结束后,要清除行车上的维修工具和备件,以免异物吊下伤人;

十一、行车不用时,应关闭电源,将大车摆放在厂房一侧,小车靠轨道一旁。

第9篇 行车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一、基本要求

1.操作者必须持有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本设备类型的操作证,持证新司机操作时,应有老司机监护。

2.严禁酒后操作驾驶。

3.指挥必须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85进行。

二、操作前

1.操作前必须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穿打铁钉子鞋、硬塑料底鞋机高跟鞋,以防滑倒。

2.作业前应对起重机的传动系统、安全保障装置,制动系统,各种仪表、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工作。

三、操作时

1.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饮食、吸烟、闲谈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开车前应先鸣警铃,以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3.构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壁、吊钩及回转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4.构件起吊前,要看清钩的位置,是否被其他构件压住,没看清之前不许起吊。

5.提升速度应均匀,下落重物时须低速轻放,禁止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

6.构件吊运时,要有一人夹持,构件吊运发生晃动时不能前进。

7.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

8.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9.钢丝绳在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必须保留三圈。

10.当接近卷扬位置,大小车接近终端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1.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无误后再升高,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超过额定负荷或重量不明、光线暗淡、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吊物上有浮放物件时不得起吊。

13.作业中需要改变动作方向时,操作手柄必须先“o”位,动作停止再做相反方向的操作,禁止直接换向。不许斜吊,超过25°为斜吊,违者罚款5000元。

三、操作结束时

1.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开关门上锁。

2.将大车停到规定地点,大小行车至大梁一端,切断电源。

3.检修行车时,应停靠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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