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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操作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危险货物操作规程

有哪些

危险货物,通常指那些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可能对人、环境或财产构成威胁的物品。这些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以及腐蚀性物质。正确操作危险货物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员工健康。

目的和意义

制定危险货物操作规程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在处理这些货物时遵循最佳实践,降低潜在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规程的实施旨在:

1. 提高员工对危险货物特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2. 规范操作流程,减少人为错误的可能性。

3. 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伤害。

4.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遵守环保法规。

5. 维护企业的声誉,防止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

注意事项

1. 识别和标记:所有危险货物必须准确标识,标签应包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货物名称、警示标志和批号。

2. 培训与教育:所有接触危险货物的员工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了解货物性质、应急处理方法和防护措施。

3. 个人防护装备:操作人员应穿着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呼吸器等,以防止皮肤接触或吸入有害物质。

4. 储存和搬运:危险货物应分开储存,避免相互反应。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振动和摩擦引起危险。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并定期演练应急响应计划,包括泄漏、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处理步骤。

6. 记录和报告:保持详细的危险货物操作记录,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

7. 合规性: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法规,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和储存的规定。

8.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能够抵御环境因素和潜在的内部压力。

9. 安全距离:在操作和储存危险货物的区域周围设定安全距离,限制非必要人员进入。

10. 废弃物处理:遵循专门的程序处理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可能会遇到一些挑战,如资源限制或特殊情况,但必须始终以安全为首要原则,灵活调整和改进操作流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危险货物的处理既有效又安全,保障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利益。

危险货物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危险货物装卸操作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装卸作业规程:

一、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二、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四、运输要求:

㈠、车辆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装置。

㈢、车辆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五、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2篇 危险货物押运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1.押运员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 押运员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 押运员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 押运员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 押运员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二、装载时

1. 押运员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押运员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2. 押运员检查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3. 押运员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4. 押运员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押运员监督所装载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三、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 押运员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 押运员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 押运员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

4. 押运员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四、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 押运员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数量。

2. 押运员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 押运员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押运员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押运员检查车内是否有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

五、回场后

1. 押运员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押运员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 押运员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第3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 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 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 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 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 监控员职责

1、 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 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 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 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 驾驶员职责

1、 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 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 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 监控管理

(一) 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 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 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 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驱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 违章行为及处罚

1、 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 无故按紧急京开关报警的。

3、 驾驶员不得超出规定路线范围行驶的

4、 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6、 如车辆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五、 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 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的工作

2、 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 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第4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定期对专项车间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常见危险物品性能知识及消防知识培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 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气焊、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维修罐体。

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厂维修前必须由专人进行严格地入库前检验,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应在修理车间内进行,严禁露天作业。维修时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

4. 严禁载货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发生故障时,特别是外出救援服务,如维修时间及维修程度危及货物安全的,应将危险货物转移到安全场地,由承运人安排专人看管,方可进行车辆维修。

5. 动用明火维修作业时,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和隔热板,作业前必须对车辆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6. 车辆入库维修前必须切断电瓶电源。

第5篇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

安全操作规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六、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七、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八、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九、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一、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3)严禁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三、作业要求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2、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以及交通、安监、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6、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7、运输各种易燃气体受压罐,应检查管道接头、仪表、泄压阀等安全装置的情况良好,并接通导除静电装置。

8、夏季运输当罐内温度达到40℃时,还必须配有罐体遮阳或冷水喷淋降温等设施,防止罐体暴晒。

9、运输易燃易爆气体应远离高温、明火场所。

四、泄漏处理

切断火源。应急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到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五、急救方法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六、灭火方式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

七、防护措施

建议特殊情况下,佩带过滤式呼吸器。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穿消防防护服。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7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包括运、装、卸、搬、储等方面

一、 检查各企业建立的gps平台。动态管理主要是针对运输途中车辆的管理。

二、 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在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中,主要是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六查验”制度:

1、 即查验车辆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质证件;

2、 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罐体是否有渗漏、漆面是否完好;

3、 查验危险货物运输警示灯具是否符合要求,其安装是否规范;

4、 查验安全告示牌及警示标志;

5、 查验车辆灭火器具的配备是否有效、轮胎胎纹是否符合安全行车要求等等。

三、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组织驾驶员、押运员每月安全学习,是否按要求每次学习有签到、有记录、有内容,从理论学习、教育来促安全。

四、 检查货运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完整。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要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

① 车辆基本情况、

② 主要部件更换情况

③ 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④ 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⑤ 车辆变更记录

⑥ 行驶里程记录

⑦ 交通事故记录等。

检查时应检查企业档案内容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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