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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锅炉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气锅炉操作规程

有哪些

气锅炉操作规程涵盖了设备启动、运行、监控、维护及紧急情况处理等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检查:确保气源、水源、电源供应正常,检查锅炉本体、燃烧器、安全阀、压力表等关键部件无异常。

2. 启动步骤:按照正确的顺序开启控制系统、燃烧器、水泵等,逐步预热系统。

3. 运行监控:实时观察锅炉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燃气消耗等,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保持设备良好状态。

5. 紧急停机:当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迅速切断电源,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目的和意义

制定并执行气锅炉操作规程旨在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营成本。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持证上岗。

2. 操作时应穿戴防护装备,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3. 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随时监控设备状态。

4. 发现异常情况,如压力超限、漏气、漏水等,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5. 停机后,须按规程进行关闭程序,不得骤然断电或关闭阀门,以防设备受损。

6. 定期进行设备检修,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性能。

7.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安全隐患。

8. 记录运行数据,分析设备运行状况,为优化操作和预防故障提供依据。

9. 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情况,及时向上级或专业技术人员求助,切勿自行解决。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指导气锅炉的日常操作,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与高效。请每位操作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和设备的良好运行。

气锅炉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蒸气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整齐。

2.司炉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 方可上岗操作。

3.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安全阀、水位表、高低水位警报器、压力表和排污阀等),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锅炉在正常运行时,不准烧低位水和满水,要保持中水位(65%左右),如发现水位表堵塞或漏气、水,应及时修复。

5.每班应冲刷水位不得少于两次,如发现一只水位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要停炉检修。

6.应定期对自动机手动排气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7.定期排污,每班最少排污一到两次,应缓慢开大,不宜连续大量排污,以免影响水循环;关闭时,要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敲击炉体、管道等,严禁带压检修管道、阀门和气包能。

9.上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煤斗上升及出渣时,下面严禁站人或操作。

10.锅炉运行时气压指针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11.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服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12.发现隐患或发生事故,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迅速报告领导并保护现场,

1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准非本岗人员进入锅炉房。

第2篇 天然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启动前的检查

1、锅炉和风机以及锅炉循环水泵应完好正常,处于可工作状态。

2、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计、锅炉防爆门等)应完好齐全,灵活可靠。

3、热水罐水位处于罐体高度的2/3处以上(但低于溢流口)。锅炉水位处于满水状态。

4、烟道保持畅通,引风机风门打开。

5、检查天然气供应系统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燃气压力是否正常、气液分离器是否排液),燃气手阀应打开,无渗漏。

二、锅炉点火启动:

1、启动锅炉引风机,通风20分钟。

2、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燃烧器火嘴。程序:首先进行炉膛吹扫5分钟,5分钟后自动点火,观察是否点火成功,成功后先是小火运行一分钟后,自动转大火,再启动引风机正常运行。

3、在运行过程中,要勤检查,每半小时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点:

(1)天然气的流量和压力是否稳定。

(2)自动燃烧器是否运行正常,电机有无杂音。

(3)炉膛火焰是否正常。

(4)锅炉热水循环泵是否正常(正常压力0.2mpa)。

(5)锅炉压力是否正常(正常压力0.15 mpa)。

(6)引风机是否正常,电机有无异常响声。

4、正常运行中,不需要对燃烧器进行任何操作,所有大、小火转换,都会按设定的需要自动进行。

5、燃烧器设有手动转大火和转小火旋钮,根据需要,可以手动控制发热量。

三、停炉:

1、停炉前要与供气单位进行联系,告知停炉事宜。

2、按下停止按钮,使燃烧器停止工作;关闭管路供气阀门。

3、将炉门打开,进行通风降温。

(1)当锅炉出口水温度与进口温度差降至10℃时,停锅炉循环泵;

(2)待炉膛内挡火墙无烧红现象时,停运引风机并打开炉门进行自然通风。

四、安全注意事项

1、在燃烧器启动过程中,如果燃烧器重复报警锁定,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并排除后再按复位按钮,继续启动。注意:复位按钮持续按下时间不能超过10秒。

2、燃烧器一次点火没有成功,应重新启动锅炉引风机,待通风5分钟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点火启动运行燃烧器。

3、在正常运行期间,燃烧器靠近热力设备的部分(如连接法兰等)会非常热,要避免造成烫伤。附近不要摆放易燃物,以免引起火灾。

4、锅炉运行中必须密切监视热水循环泵和锅炉压力、天然气分气包、管道阀门、压力表、流量计、水位计等工作情况。

5、打开炉门或从炉门处观察炉膛内火焰时,司炉人员应戴手套操作,并侧身观察。

6、燃烧器工作环境要保持清洁干燥,尤其是火焰检测器(即电眼)更应保持清洁、控制电路部分不得受潮、受高温;燃烧器每班要清洁保养一次。

7、过滤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燃料含杂质情况,经常检查清洗过滤器或更换滤芯。

8、对电气设施检查,主要是:电线有无破损、护套有无损坏、螺丝有无松动、触点是否良好、电机运行有无异响等。

第3篇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燃油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1.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 启动

1.2.1 首先进行炉膛吹扫,引风机抽吸时间通常为10分钟左右,确保炉膛内没有残余煤气,置换合格,然后点火,送气燃烧。

1.2.2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2 正常运行

2.1 水位

2.1.1 燃油燃气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

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2 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 排污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 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3.1 正常停炉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锅炉则按程序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2 紧急停炉

3.2.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

胁锅炉安全运行;

(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3.2 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 维修保养

4.1 准备工作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4.1.2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4.1.3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4.2 维修

4.2.1 每季度维修

(1)清洗水泵入口滤网和油过滤器滤网。

(2)检查水泵密封填料等。

(3)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否需要化学清洗。

(4)清洗水位压力表、三通旋塞等,检查有无泄露情况。

(5)检查控制箱部分是否有线路松动,并清扫积灰。

(6)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完好,并进行清洗工作。

(7)对转动部分的机械进行一次润滑油添加或更换润滑

油。

4.2.2 每年维修

(1)打开前后烟箱的火门,检查密封垫片及烟垢锈蚀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换和清理。

(2)打开前烟箱时,检查燃烧器的燃烧嘴是否烧坏,以便更新。

(3)查进水和排污管道等的腐蚀情况。

(4)检查电机、电器、电路、电缆的绝缘情况。

(5)检查电气仪表箱中各仪表、按钮、压力表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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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

2、试验燃气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按下试验按钮风机能否启动。

3、检查软化水系统是否正常,保证软水器处于工作状态,水箱水位正常。

4、检查锅炉、除污器阀门开关是否正常。

5、关闭循环泵出水阀,启动循环泵,缓慢开启出水阀,将水泵出水压力调整至0.3—0.35mpa,回水压力调整至0.2—0.25mpa。

二、运行中的巡查工作:

1、开启锅炉电源,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火焰状态,检查各部件运转声响有无异常。

2、巡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3、暂停循环泵,检查燃烧器是否连锁保护停机,启动水泵。

4、记录各回路供回水温度差,调整供水阀门,使回水温度基本一致,每两小时记录各回路供回水压力、温度。

5、巡查锅炉压力后,温度显示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炉检查。

6、巡视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稳定,天然气流量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判断过滤器是否堵塞。

7、巡视水泵压力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第5篇 燃气锅炉司炉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本岗位操作至少需要两人。

2岗位操作程序

2.1操作前的准备与要求

(1)检查锅炉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是否灵敏、可靠。

(2)锅炉鼓引风系统、给水系统是否正常,燃气管、水管道各种阀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锅炉点火前,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

(4)在上述检查合格后,即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速度应缓慢,水温应适宜,锅炉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检查排污阀及排污系统,锅炉冷炉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

2.2点火操作

()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自然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

10min,机械通风的锅炉,通风时间不得少于5min。

(2)点火时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一半,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引火。

(3)锅炉点火应根据炉型选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点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损坏锅炉。

(4)点火后必须密切注意锅炉水位,确保水位正常。

(5)停用超过半年以上的锅炉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温炉。

2.3升压操作

(1)当压力上升到0.05~0.1mpa时,冲洗锅炉水位表,冲洗时要戴手套,脸部不要对着水位表,动作要缓慢,防止损坏设备和伤人。

(2)冲洗水位表的顺序:

1)开启水旋塞,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关闭旋塞,单独冲洗汽通路。

3)先开水旋塞,再关汽旋塞,单独冲洗水通路。

4)先开汽旋塞,再关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复正常,当气压上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的方法是:将连接压力表的阀门旋回原来位置,若压力表指针能够重新回到冲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弯管畅通,否则应重新冲洗和检查,同一设备上的压力表指示应相同。

(3)当锅炉内的压力上升到0.2mpa时,检查锅炉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拆卸过的人孔盖、手孔盖和法兰的连接螺栓需再拧一次,但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将螺栓拧断。

(4)锅炉压力上升到0.1~0.4mpa时,应使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向锅

炉给水,确保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阀门关严,不得有漏水现象。

2.4暖管操作

当锅炉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负荷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的时间应根据介质、温度、季节的气温、管道的长度、直径和保温情况而定。顺序是: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出全部凝结水,直到正式供汽时再关闭。

(2)缓慢开主汽阀或主汽阀上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暖管,防止振动和水击,注意管道膨胀情况,及时消除暖管发生的故障。

(3)慢慢开启分汽缸进汽阀,使管道、分汽缸气压相等,注意排出凝结水。

(4)分汽缸上的各汽阀开至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阀门受热膨胀卡住。

2.5安全阀压力整定

(1)锅炉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对锅炉和过热器具有泄压功能的安全阀进行调整和校验,省煤器上的安全阀也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2)安全阀压力整定后,应在工作压力下再做一次自动排汽(水)试验直至符合有

关规定。

(3)安全阀压力整定时,应安排专人监视压力表和水位计,防止超压和缺水事故发

生,操作时需戴手套,整定完成后应清理场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

(4)最后必须将其他安全装置固定,并封印或加锁,将每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调整日期和人员详细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2.6并炉(并汽)操作

(1)暖管工作结束后,即可进行并炉工作,并炉时,锅炉压力低于运行系统汽压

0.05~0.1mpao

(2)并炉时保持汽压和水位正常,将省煤器投入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的要求有: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

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须进行处理,水质必须符合gb1576一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2)水位表中的水位应在水位表中间,运行中随负荷的变化进行调整,但上下变动的范围不宜超过40mm,水位表必须每班冲洗一次。

3)锅炉压力必须保持稳定,不得超过设计压力运行;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

监视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4)为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发生损坏,每星期至少手动试验一次,安全阀至少两周作一次自动排汽(水)的试验。

5)锅炉排污应在低水位、低负荷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操作时应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开关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后,先关快开阀,再关慢开阀。

6)如两台或两台以上锅炉使用一套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门,排污时应注意:

①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7)排污完毕后,关闭排污阀,应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检查方法是:关闭排污阀,过一段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检查其是否冷却,如并未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8)炉膛压力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9)锅炉受热面吹灰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炉膛火焰中吹灰孔喷出伤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锅炉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烧不稳定时,不能吹灰。

10)炉膛内正常的燃烧工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亮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淡灰色。炉膛负压保持20~30pa,蒸发量或供

热量在额定出力左右时,排烟温度在160~180℃之间。

11)必须不间断地根据供汽或供热的情况来调整锅炉负荷和燃烧室的运行,保证锅炉压力稳定。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先增加引风再增加鼓风,然后加快炉排速度,必要时可以增加煤层厚度。当锅炉负荷减少时,先减慢炉排速度,然后减少鼓风,再减少引风,必要时可以减薄煤层厚度。

12)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3m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煤,否则容易烧坏煤闸门,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3m处开始着火就算“脱火”。如发现煤在煤闸门下面燃烧,可适当增加燃煤的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看火孔处用拨火钩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拨到新进入炉膛的燃料层上。

13)当火床上呈现火口高低不平时,应扒平,消除火口,保证火床平整。

14)短时间压火应将煤层距离煤闸门100mm,防止烧坏煤闸门(短时间指1~2h)。

应避免长时间压火,因为长时间压火时炉排和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冷却,可能会带来下列弊病:

①炉排容易过热而可能损坏;

②炉排两侧板过热而发生弯曲,炉排长销将其卡住;

③炉排长销发生弯曲。

15)锅炉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炉排如被卡住,则调速箱安全离合器自动脱落达到自动保护作用,此时应进行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6)每班必须打开炉排下部落灰门排灰四次,灰放完后应立即关闭,落灰门启闭程序应按照第一室到第五室的顺序依次进行,不得反向进行。当风室中(即灰箱)积灰较多,瞬间开启落灰门时,因链条炉排速度太慢来不及把灰带出,此时落灰门转动受到落灰层的阻力,有开不足的感觉,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严禁用锤打落灰门把手(容易打坏把手),只要多开闭几次,待落在炉排上的灰被炉排带走后,灰门就可开足。一旦灰门能被开足,并能灵活关闭,则说明灰斗内的灰已排除干净,此时灰门应立即关闭,以防漏风。

17)对于后拱上部,每班出灰两次,以消除对流管束下部放灰斗中的存积飞灰,排灰结束后必须迅速关闭,并使把手放在关闭位置上,以免烟气短路,烧坏落灰门。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可将这个灰门封死,待大修时修复。

18)对于前部灰箱,每班必须出灰两次。链条炉排下部的灰全部被炉排带到前灰箱,一旦前灰箱被塞满,炉排即被灰压实后抬起,此时灰引起下炉排打坏落灰门及风室;链轮及主动炉排合不好并抬高上部炉排,由此发生炉排被密封面卡住、长销弯曲、炉排片被拉断等事故。

2.7紧急停炉

蒸汽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放水后仍不能见到最高可见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锅炉设备烧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锅炉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9)循环泵或给水泵全部失效。

(10)补水泵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11)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2.8停炉

(1)紧急停炉操作:

1)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少引风;

2)迅速将炉火熄灭,降低锅炉压力,加速炉膛冷却;

3)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内给水和进行排污操作。

(2)临时停炉操作:

1)停止给煤,将火压好,使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关小炉门和烟道门,使炉膛内有少量的空气通过,防止可燃气体的爆炸、燃烧;

3)有省煤器、过热器的锅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正常停炉:

1)停止给煤,减小鼓风、引风,将燃料燃尽,将灰渣除净。燃烧装置冷却后,停止鼓风、引风;

2)锅炉发生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3)锅炉停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防止锅炉发生腐蚀,保养期间应定期检查和更换药品。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事故后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如不能判断事故原因,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司炉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锅炉运行时三大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按巡逻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进行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有关排气的调整工作,以防止锅炉受到温度或压力的突然变化而扩大事故。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排污和给水交替的降压措施。

(4)对于蒸汽炉,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并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并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汽管,分汽缸及蒸汽母管上的疏水管,防止蒸汽大量带水和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5)观察炉膛燃烧时必须佩戴防护镜,不准人体正对火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7)锅炉房内、化验室及燃气站和管道、鼓引风机附近严禁烟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6篇 工业蒸气锅炉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 升火前

1.1 查验“交接班记录”及锅炉技术登记簿。

1.2 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1.3 对于新装或大修以后的锅炉,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操作:

1.3 .1检查锅炉本体、给水系统、烟风系统、各检测仪表等均应完好。

1.3 .2检查锅筒或锅壳,集箱内应无杂物及贵遗留工具,管路无阻塞。

1.3 .3拆除各管路上因检修而设置的盲板,人孔、手孔及连接法兰等处的螺栓应拧紧,各管路阀门均调整至点火要求位置。

1.3 .4开给水泵、经省煤器向锅炉上水。上水温度为40-50摄氏度。

1.3 .5上水至锅炉水位表的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开启低位水位计、远传水位计及水位报警器。

1.3 .6开启设备所有的冷却系统。

2. 升火与升压

2.1 对锅炉机组烟道进行彻底通风。风机通风的时间约为5分钟,自然通风应不少于15分钟。

2.2 锅炉升水应按不同的燃烧设备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对于链条炉排可按下述步骤操作:

2.2.1 在炉排的前部铺上一簿煤层,并在其上铺好木材及引燃物。

2.2 .2启动风机,点燃引燃物并调节风门。待木材燃烧稳定后,缓慢转动炉排。

2.2 .3待煤燃烧稳定后,逐渐增加给煤量,调节送风量,使之燃烧正常。

2.2 .4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掌握锅炉升火到供气的时间性。当蒸汽从空气阀中冒出时,即可关闭空气阀,并密切注意锅炉压力表,适当开大烟道挡板,加强通风,准备升压。

2.2 .5升火期间应控制省煤器内水温,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和温度400c。

2.2 .6当汽压上升到0.05-0.10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

2.2 .7当汽压上升到0.10-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

2.2 .8当汽压上升到0.20-0.29兆帕时,应检查各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2.2 .9当汽压上升到0.29-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3. 供汽与并炉

3.1 对单台运行的锅炉,当汽压达到工作压力时,校验1次安全阀,然后进行暖管输汽。

3.2 对几台锅炉向同一蒸母管供汽时,必须进行并炉操作。

3.2.1 并炉前把至蒸汽管和蒸汽母管间的疏水阀打开,进行暖管操作。

3.2.2 当升火锅炉的汽压低于蒸汽母管的汽压0.05-0.10兆帕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锅炉与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锅炉压力与母管中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主汽阀全开后,回转半圈,以防卡住。

4. 供汽及并炉后

4.1 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闸门,关闭旁通烟道闸门。

4.2 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并观察其工况应正常。

4.3 打开连续排污阀门进行连续排污。

4.4 对所有的仪表再次进行检查,并对低位水位表、远传水位表,远传压力表等和直接装于设备上的水位,压力表进行校对,以确保正常。

5. 运行及管理

5.1 按设备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水位、压力、温度、煤层厚度及炉膛负压等参数进行调整。

5.2 给水和炉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5.3 锅炉排污

5.3.1 连续排污其排污量大小由炉水水质的化学分析而定。

5.3.2 定期排污宜在低负荷及停炉时进行;排污时,应监视水位,排污管内不得发生汽水冲击。

5.4 锅炉吹灰

5.4.1 吹灰尖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升水和运行时进行。

5.4.2 吹灰应按烟气流动方向依次进行。不充许两面个或两个以上的吹灰器同时工作。

5.4.3 吹灰应在加在炉膛负压至49-78帕时进行。

5.4.4 蒸汽吹灰时,吹灰前应疏通水暖管。压缩空气吹灰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保持在0.4-0.6兆帕范围内。

5.5 日常工作

5.5.1 每天冲洗水位表1次。

5.5.2 每天排污1次,如排污量不够 ,可增加次数。

5.5.3 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不少于1次,每月自动放汽1次。

5.5.4 每班吹灰1-2次。

5.5 .5每日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1次。

5.5 .6每班校对低水位表、远传水位表、压力表1-2次。

5.5 .7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运行记录”。

5.5 .8每班进行清洁、加油及做好交接班工作。

6. 停炉

6.1 暂时停炉

6.1.1 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可适当的加厚煤层或用湿煤敷盖煤层。停止风机,开启旁路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档板。

6.1.2 随着负荷的减少,汽压的降低,关闭主汽阀。

6.1.3 暂时停炉期间,应维持炉内高水位,并监视锅炉汽压、水位表变化情况,防止燃煤灭火或复燃。

6.2 正常停炉

6.2.1 停止给煤,(一般检修时间在1周以上的,必须将原煤斗中的煤用完),停止炉排运转,关闭煤闸板。

6.2.2 减少鼓风和引风,保持炉膛适当负压,以冷却炉排。当炉排上没有火焰时,先停鼓风机,打开各级风门,再关闭引风机,稍开炉前的炉门,以自然通风的方式使炉排上的余煤燃尽。

6.2.3 重新转动炉排将灰渣放尽,并继续运转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2.4 正常停炉当蒸汽负荷降低时,应并闭主蒸汽阀,关闭连续排污阀,关闭省煤器烟道,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6.2.5 停炉后应缓慢冷却,停炉6小时以后,方可开启烟道档板进行通风和上水。以后,每隔2小时上水,排污1次,使锅炉各部分温度均匀,当炉水温度低于70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尽,放炉水时应将打开锅沪的空气阀或抬起一个安全阀。

6.3 紧急停炉

6.3.1 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6.3.2 炉排应以最高速将燃煤送入落灰斗,并用砂土或湿炉灰将火压灭,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往炉膛里绕水冷却锅炉。炉排未冷却前不得停转。

6.3.3 锅炉灭火后,应关闭主汽阀、引风机。视事故的性质,必要时可开启安全阀、空气阀,排放蒸汽,以降低压力。

6.3.4 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闸门、灰门和炉门,提高冷却速度。

6.3.5 紧急停炉如无缺水和溢水现象,可采用上水和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水温降到700c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净。

6.3.6 如锅炉灭因缺水事故而停炉时,严禁向锅炉进水,也不能进行有关加强排汽的调整工作。

6.3.7 判明为溢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上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对有关蒸汽管道进行疏水。

6.3.8 锅炉停炉冷却放水后,应在汽水管路中装置一定强度的盲板,使之与其它运行锅炉的联接系统隔开。

7. 停炉保养

7.1 锅炉停炉保养期间应做好防腐保养工作(方法有:热力保护、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分保养等)。具体采用的保养方法,使用单位可按实际情况选用。

第7篇 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1.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 启动

1.2.1 燃油燃气锅炉为程序启动,按下控制柜上的启动按钮,燃烧机风机电机进入程序启动,首先进行炉膛吹扫,时间通常为2分钟左右,然后自动点火,稳定燃烧。

1.2.2 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1.3 升压

1.3.1 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

1.3.2 当汽压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1.3.4 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4 暖管、并炉

1.4.1 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应进行暖管,暖管一般在蒸汽压力升到额定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温度而定。

1.4.2两台锅炉向同一蒸汽母管供汽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并炉操作。

2 正常运行

2.1 水位

2.1.1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1.3 对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

2.2 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 排污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3.1 正常停炉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再按下停炉开关,锅炉则按程序自动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汽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2 紧急停炉

3.2.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3.2 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 维修保养

4.1 准备工作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4.1.2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4.1.3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4.2 维修

4.2.1 每季度维修

(1)清洗水泵入口滤网。

(2)检查水泵密封填料等。

(3)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情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否需要化学清洗。

(4)清洗水位压力表、三通旋塞等,检查有无泄露情况。

(5)检查控制箱部分是否有线路松动,并清扫积灰。

(6)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完好,并进行清洗工作。

(7)对转动部分的机械进行一次润滑油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2.2 每年维修

(1) 打开前后烟箱的火门,检查密封垫片,以决定是否更换和清理。

(2)打开前烟箱时,检查燃烧器的燃烧嘴是否烧坏,以便更新。

(3)查进水和排污管道等的腐蚀情况。

(4)检查电机、电器、电路、电缆的绝缘情况。

(5)检查电气仪表箱中各仪表、按钮、压力表的正确性。

4.3 保养

4.3.1 干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烘干后将直径10—30mm的块状石灰(caco3)或无水钙(cacl2)装于搪瓷盘内,再后定期(如一个月)检查和更换吸水剂。

4.3.2 湿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然后注入净水,再将配制的碱溶液(可按每吨与氢氧化钠1kg、磷酸盐0.1kg、亚硫酸钠0.25kg配制或按每吨氢氧化钠2kg、硫酸钠5kg配制)灌入锅炉内即可。

锅炉备用期较短的锅炉(如30天以内)可用湿法保养,而长期备用的锅炉和具有结冰期的地方,建议采用防腐保养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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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燃气蒸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操作:

1.操作人员首先要具备司炉资格,做到持证操作。操作负责人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及方法。

2.每次开机前要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否则燃烧器不工作。

3.启动控制柜上的电源控制按扭,此时数显窗就显示当前炉内压力,压力高低的判段参照锅炉控制器说明书。

4.燃烧机启动后,风机先预吹扫30—50秒后,再开燃气阀;即建立火焰。(具体燃烧过程参看燃烧机使用说明书)

5.燃烧机的启停是由锅炉控制器根据压力的变化来发出启停指令的,(此功能为全自动)操作员应经常观察压力的变化若出现异常现象就立即停机、停火。

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水位,特别要保证补水箱满水。操作人员应定期给锅炉排污,保证锅炉水质。

7.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一旦有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后从新开机。

8. 对于用三相电源的燃烧机操作员应在第一次开机前要确定电机的正、反转,否则就不能正常点火。(此时燃烧机在启动十几秒后风机停止,控制盒报警)

(二)关机操作:

1. 关机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当炉内压力到达所设定值自动关机,此时操作员不必进行任何操作。

2. 第二是:人为停机和交接班停机时,此时操作员应按下锅炉控制器的停止键,关闭燃烧机,然后再关闭控制器;等燃烧机完全停止后断开总电源。

3. 停机时间长时要关闭燃气管路阀门,以免有泄露危险。

第9篇 燃油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1.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 启动

1.2.1 燃油燃气锅炉为程序启动,按下控制柜上的启动按钮,燃烧机风机电机进入程序启动,首先进行炉膛吹扫,时间通常为2分钟左右,然后自动点火,稳定燃烧。

1.2.2 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1.3 升压

1.3.1 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

1.3.2 当汽压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1.3.4 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4 暖管、并炉

1.4.1 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应进行暖管,暖管一般在蒸汽压力升到额定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温度而定。

1.4.2两台锅炉向同一蒸汽母管供汽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并炉操作。

2 正常运行

2.1 水位

2.1.1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1.3 对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

2.2 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 排污

2.4.1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3.1 正常停炉

3.1.1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再按下停炉开关,锅炉则按程序自动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汽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2 紧急停炉

3.2.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 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3.2 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 维修保养

4.1 准备工作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4.1.2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4.1.3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4.2 维修

4.2.1 每季度维修

(1) 清洗水泵入口滤网和油过滤器滤网。

(2) 检查水泵密封填料等。

(3) 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情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否需要化学清洗。

(4) 清洗水位压力表、三通旋塞等,检查有无泄露情况。

(5) 检查控制箱部分是否有线路松动,并清扫积灰。

(6) 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完好,并进行清洗工作。

(7) 对转动部分的机械进行一次润滑油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2.2 每年维修

(1) 打开前后烟箱的火门,检查密封垫片及烟垢锈蚀情况,以决定是否更换和清理。

(2) 打开前烟箱时,检查燃烧器的燃烧嘴是否烧坏,以便更新。

(3) 查进水和排污管道等的腐蚀情况。

(4) 检查电机、电器、电路、电缆的绝缘情况。

(5) 检查电气仪表箱中各仪表、按钮、压力表的正确性。

4.3 保养

4.3.1 干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烘干后将直径10-30mm的块状石灰(caco3)或无水钙(cacl2)装于搪瓷盘内,再后定期(如一个月)检查和更换吸水剂。

4.3.2 湿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然后注入净水,再将配制的碱溶液(可按每吨与氢氧化钠1kg、磷酸盐0.1kg、亚硫酸钠0.25kg配制或按每吨氢氧化钠2kg、硫酸钠5kg配制)灌入锅炉内即可。

锅炉备用期较短的锅炉(如30天以内)可用湿法保养,而长期备用的锅炉和具有结冰期的地方,建议采用防腐保养为主。

第10篇 工业蒸气锅炉操作规程

1. 升火前

1.1查验“交接班记录”及锅炉技术登记簿。

1.2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1.3对于新装或大修以后的锅炉,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操作:

1.3.1检查锅炉本体、给水系统、烟风系统、各检测仪表等均应完好。

1.3.2检查锅筒或锅壳,集箱内应无杂物及贵遗留工具,管路无阻塞。

1.3.3拆除各管路上因检修而设置的盲板,人孔、手孔及连接法兰等处的螺栓应拧紧,各管路阀门均调整至点火要求位置。

1.3.4开给水泵、经省煤器向锅炉上水。上水温度为40-50摄氏度。

1.3.5上水至锅炉水位表的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开启低位水位计、远传水位计及水位报警器。

1.3.6开启设备所有的冷却系统。

2. 升火与升压

2.1对锅炉机组烟道进行彻底通风。风机通风的时间约为5分钟,自然通风应不少于15分钟。

2.2锅炉升水应按不同的燃烧设备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对于链条炉排可按下述步骤操作:

2.2.1在炉排的前部铺上一簿煤层,并在其上铺好木材及引燃物。

2.2.2启动风机,点燃引燃物并调节风门。待木材燃烧稳定后,缓慢转动炉排。

2.2.3待煤燃烧稳定后,逐渐增加给煤量,调节送风量,使之燃烧正常。

2.2.4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掌握锅炉升火到供气的时间性。当蒸汽从空气阀中冒出时,即可关闭空气阀,并密切注意锅炉压力表,适当开大烟道挡板,加强通风,准备升压。

2.2.5升火期间应控制省煤器内水温,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和温度400c。

2.2.6当汽压上升到0.05-0.10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

2.2.7当汽压上升到0.10-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

2.2.8当汽压上升到0.20-0.29兆帕时,应检查各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2.2.9当汽压上升到0.29-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3. 供汽与并炉

3.1对单台运行的锅炉,当汽压达到工作压力时,校验1次安全阀,然后进行暖管输汽。

3.2对几台锅炉向同一蒸母管供汽时,必须进行并炉操作。

3.2.1并炉前把至蒸汽管和蒸汽母管间的疏水阀打开,进行暖管操作。

3.2.2当升火锅炉的汽压低于蒸汽母管的汽压0.05-0.10兆帕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锅炉与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锅炉压力与母管中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主汽阀全开后,回转半圈,以防卡住。

4. 供汽及并炉后

4.1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闸门,关闭旁通烟道闸门。

4.2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并观察其工况应正常。

4.3打开连续排污阀门进行连续排污。

4.4对所有的仪表再次进行检查,并对低位水位表、远传水位表,远传压力表等和直接装于设备上的水位,压力表进行校对,以确保正常。

5. 运行及管理

5.1按设备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水位、压力、温度、煤层厚度及炉膛负压等参数进行调整。

5.2给水和炉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5.3锅炉排污

5.3.1连续排污其排污量大小由炉水水质的化学分析而定。

5.3.2定期排污宜在低负荷及停炉时进行;排污时,应监视水位,排污管内不得发生汽水冲击。

5.4锅炉吹灰

5.4.1吹灰尖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升水和运行时进行。

5.4.2吹灰应按烟气流动方向依次进行。不充许两面个或两个以上的吹灰器同时工作。

5.4.3吹灰应在加在炉膛负压至49-78帕时进行。

5.4.4蒸汽吹灰时,吹灰前应疏通水暖管。压缩空气吹灰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保持在0.4-0.6兆帕范围内。

5.5日常工作

5.5.1每天冲洗水位表1次。

5.5.2每天排污1次,如排污量不够 ,可增加次数。

5.5.3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不少于1次,每月自动放汽1次。

5.5.4每班吹灰1-2次。

5.5.5每日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1次。

5.5.6每班校对低水位表、远传水位表、压力表1-2次。

5.5.7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运行记录”。

5.5.8每班进行清洁、加油及做好交接班工作。

6. 停炉

6.1暂时停炉

6.1.1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可适当的加厚煤层或用湿煤敷盖煤层。停止风机,开启旁路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档板。

6.1.2随着负荷的减少,汽压的降低,关闭主汽阀。

6.1.3暂时停炉期间,应维持炉内高水位,并监视锅炉汽压、水位表变化情况,防止燃煤灭火或复燃。

6.2正常停炉

6.2.1停止给煤,(一般检修时间在1周以上的,必须将原煤斗中的煤用完),停止炉排运转,关闭煤闸板。

6.2.2减少鼓风和引风,保持炉膛适当负压,以冷却炉排。当炉排上没有火焰时,先停鼓风机,打开各级风门,再关闭引风机,稍开炉前的炉门,以自然通风的方式使炉排上的余煤燃尽。

6.2.3重新转动炉排将灰渣放尽,并继续运转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2.4正常停炉当蒸汽负荷降低时,应并闭主蒸汽阀,关闭连续排污阀,关闭省煤器烟道,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6.2.5停炉后应缓慢冷却,停炉6小时以后,方可开启烟道档板进行通风和上水。以后,每隔2小时上水,排污1次,使锅炉各部分温度均匀,当炉水温度低于70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尽,放炉水时应将打开锅沪的空气阀或抬起一个安全阀。

6.3紧急停炉

6.3.1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6.3.2炉排应以最高速将燃煤送入落灰斗,并用砂土或湿炉灰将火压灭,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往炉膛里绕水冷却锅炉。炉排未冷却前不得停转。

6.3.3锅炉灭火后,应关闭主汽阀、引风机。视事故的性质,必要时可开启安全阀、空气阀,排放蒸汽,以降低压力。

6.3.4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闸门、灰门和炉门,提高冷却速度。

6.3.5紧急停炉如无缺水和溢水现象,可采用上水和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水温降到700c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净。

6.3.6如锅炉灭因缺水事故而停炉时,严禁向锅炉进水,也不能进行有关加强排汽的调整工作。

6.3.7判明为溢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上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对有关蒸汽管道进行疏水。

6.3.8锅炉停炉冷却放水后,应在汽水管路中装置一定强度的盲板,使之与其它运行锅炉的联接系统隔开。

7. 停炉保养

7.1锅炉停炉保养期间应做好防腐保养工作(方法有:热力保护、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分保养等)。具体采用的保养方法,使用单位可按实际情况选用。

第11篇 低压蒸气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生火前,应检查各阀门水管、汽管、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排污阀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锅炉用水要经软化处理,并保持清洁,不准含有油脂。

水位表的玻璃管外应装置坚固的防护罩,外部应保持清洁,每班应冲洗一次,察看水位表里的水面是否能迅速上升或下降,如在运行时看见水位表内的水面呆滞不跳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锅炉上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节。当压力表到达许可工作压力80%以上时,应使安全阀排汽一次。严禁将阀杆缚住或嵌住。

锅炉升压后,应检查汽防是否灵敏。并应经常注意水位,使其保持在水位表2/3的位置。

发现锅炉有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炉:

1、气压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虽安全阀已开足,但气压仍在继续上升;

2、水位表内已看不见水位或水位表内的水位下降很快,虽然加水仍继续下降;

3、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及给水器其中有一件全部失灵者;

4、炉胆或其他管道烧红变形,以及严重漏水漏气等。

紧急停炉时,首先应停止燃烧,关闭风门,打开炉门和放气阀,如因缺水事故,严禁向炉内立即加水。

从事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第12篇 工业蒸气锅炉操作规程怎么写

1. 升火前

1.1 查验“交接班记录”及锅炉技术登记簿。

1.2 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1.3 对于新装或大修以后的锅炉,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操作:

1.3 .1检查锅炉本体、给水系统、烟风系统、各检测仪表等均应完好。

1.3 .2检查锅筒或锅壳,集箱内应无杂物及贵遗留工具,管路无阻塞。

1.3 .3拆除各管路上因检修而设置的盲板,人孔、手孔及连接法兰等处的螺栓应拧紧,各管路阀门均调整至点火要求位置。

1.3 .4开给水泵、经省煤器向锅炉上水。上水温度为40-50摄氏度。

1.3 .5上水至锅炉水位表的最低水位线时,停止上水,开启低位水位计、远传水位计及水位报警器。

1.3 .6开启设备所有的冷却系统。

2. 升火与升压

2.1 对锅炉机组烟道进行彻底通风。风机通风的时间约为5分钟,自然通风应不少于15分钟。

2.2 锅炉升水应按不同的燃烧设备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对于链条炉排可按下述步骤操作:

2.2.1 在炉排的前部铺上一簿煤层,并在其上铺好木材及引燃物。

2.2 .2启动风机,点燃引燃物并调节风门。待木材燃烧稳定后,缓慢转动炉排。

2.2 .3待煤燃烧稳定后,逐渐增加给煤量,调节送风量,使之燃烧正常。

2.2 .4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掌握锅炉升火到供气的时间性。当蒸汽从空气阀中冒出时,即可关闭空气阀,并密切注意锅炉压力表,适当开大烟道挡板,加强通风,准备升压。

2.2 .5升火期间应控制省煤器内水温,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和温度400c。

2.2 .6当汽压上升到0.05-0.10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

2.2 .7当汽压上升到0.10-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

2.2 .8当汽压上升到0.20-0.29兆帕时,应检查各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2.2 .9当汽压上升到0.29-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

3. 供汽与并炉

3.1 对单台运行的锅炉,当汽压达到工作压力时,校验1次安全阀,然后进行暖管输汽。

3.2 对几台锅炉向同一蒸母管供汽时,必须进行并炉操作。

3.2.1 并炉前把至蒸汽管和蒸汽母管间的疏水阀打开,进行暖管操作。

3.2.2 当升火锅炉的汽压低于蒸汽母管的汽压0.05-0.10兆帕时,缓慢将主汽阀开启1/4圈,接通锅炉与母管间的蒸汽管道,待锅炉压力与母管中压力相等时,再全部打开主汽阀。主汽阀全开后,回转半圈,以防卡住。

4. 供汽及并炉后

4.1 开启通往省煤器的烟道闸门,关闭旁通烟道闸门。

4.2 给水自动调节系统投入运行,并观察其工况应正常。

4.3 打开连续排污阀门进行连续排污。

4.4 对所有的仪表再次进行检查,并对低位水位表、远传水位表,远传压力表等和直接装于设备上的水位,压力表进行校对,以确保正常。

5. 运行及管理

5.1 按设备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水位、压力、温度、煤层厚度及炉膛负压等参数进行调整。

5.2 给水和炉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5.3 锅炉排污

5.3.1 连续排污其排污量大小由炉水水质的化学分析而定。

5.3.2 定期排污宜在低负荷及停炉时进行;排污时,应监视水位,排污管内不得发生汽水冲击。

5.4 锅炉吹灰

5.4.1 吹灰尖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升水和运行时进行。

5.4.2 吹灰应按烟气流动方向依次进行。不充许两面个或两个以上的吹灰器同时工作。

5.4.3 吹灰应在加在炉膛负压至49-78帕时进行。

5.4.4 蒸汽吹灰时,吹灰前应疏通水暖管。压缩空气吹灰时,压缩空气的压力应保持在0.4-0.6兆帕范围内。

5.5 日常工作

5.5.1 每天冲洗水位表1次。

5.5.2 每天排污1次,如排污量不够 ,可增加次数。

5.5.3 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不少于1次,每月自动放汽1次。

5.5.4 每班吹灰1-2次。

5.5 .5每日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1次。

5.5 .6每班校对低水位表、远传水位表、压力表1-2次。

5.5 .7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运行记录”。

5.5 .8每班进行清洁、加油及做好交接班工作。

6. 停炉

6.1 暂时停炉

6.1.1 根据停炉时间的长短,可适当的加厚煤层或用湿煤敷盖煤层。停止风机,开启旁路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档板。

6.1.2 随着负荷的减少,汽压的降低,关闭主汽阀。

6.1.3 暂时停炉期间,应维持炉内高水位,并监视锅炉汽压、水位表变化情况,防止燃煤灭火或复燃。

6.2 正常停炉

6.2.1 停止给煤,(一般检修时间在1周以上的,必须将原煤斗中的煤用完),停止炉排运转,关闭煤闸板。

6.2.2 减少鼓风和引风,保持炉膛适当负压,以冷却炉排。当炉排上没有火焰时,先停鼓风机,打开各级风门,再关闭引风机,稍开炉前的炉门,以自然通风的方式使炉排上的余煤燃尽。

6.2.3 重新转动炉排将灰渣放尽,并继续运转炉排,直至炉排冷却。

6.2.4 正常停炉当蒸汽负荷降低时,应并闭主蒸汽阀,关闭连续排污阀,关闭省煤器烟道,保持锅炉正常水位。

6.2.5 停炉后应缓慢冷却,停炉6小时以后,方可开启烟道档板进行通风和上水。以后,每隔2小时上水,排污1次,使锅炉各部分温度均匀,当炉水温度低于70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尽,放炉水时应将打开锅沪的空气阀或抬起一个安全阀。

6.3 紧急停炉

6.3.1 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6.3.2 炉排应以最高速将燃煤送入落灰斗,并用砂土或湿炉灰将火压灭,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往炉膛里绕水冷却锅炉。炉排未冷却前不得停转。

6.3.3 锅炉灭火后,应关闭主汽阀、引风机。视事故的性质,必要时可开启安全阀、空气阀,排放蒸汽,以降低压力。

6.3.4 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闸门、灰门和炉门,提高冷却速度。

6.3.5 紧急停炉如无缺水和溢水现象,可采用上水和排污的方式来加速冷却和降低锅炉压力。当水温降到700c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净。

6.3.6 如锅炉灭因缺水事故而停炉时,严禁向锅炉进水,也不能进行有关加强排汽的调整工作。

6.3.7 判明为溢水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上水,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对有关蒸汽管道进行疏水。

6.3.8 锅炉停炉冷却放水后,应在汽水管路中装置一定强度的盲板,使之与其它运行锅炉的联接系统隔开。

7. 停炉保养

7.1 锅炉停炉保养期间应做好防腐保养工作(方法有:热力保护、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分保养等)。具体采用的保养方法,使用单位可按实际情况选用。

第13篇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①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③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④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⑤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⑥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开机

①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②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③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5.炉水控制指标:

①炉水碱度 6~26mmol/l

②炉水含氧量 ≤0.1mg/l

③给水硬度 ≤0.03mmol/l

④炉水ph值 10~12

6.正常停炉:

①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②关闭天燃气阀门

③锅筒内压力降低

④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⑤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⑥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⑦关闭电源总开关

7.事故停炉:

①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②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③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④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8.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①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②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③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④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⑤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9.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①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②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③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第14篇 燃油气锅炉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

(1) 检查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2) 检查给水设备、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时开关位置是否正确,软水箱应存足够的贮水。

(3) 检查油(气)系统及安全附件,阀门装配,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3、启动给水泵,当水位升至水位表正常水位指标处,应停止运转,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

4、点火:

(1) 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若有困难,可起动燃烧器风机,以排除烟道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关闭风机或烟道挡板准备点火。

(2) 启动要缓慢进行,火焰应调至“低火”状况,使炉温逐渐升高。

5、升压

(1) 当压力升到0.05—0.1mpa应冲洗水位表,

(2) 当压力升到0.1—0.15mpa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 当压力升到0.2—0.3mpa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 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进行排污一次,

(5) 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

6、暖管:

(1) 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凝结水,

(2) 缓慢开启主汽阀, 使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3) 开启分气缸疏水伐,再缓慢开启分气缸上阀门待汽压相等,

(4) 各汽阀全开启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膨胀后卡住。

7、并炉供汽

如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当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炉。

8、正常运行,安全管理:

正常操作中除掌握好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应每班坚持对三大主要安全附件、各阀门、锅炉房的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巡回路线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水处理→各类伐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15篇 导热油载体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热载体炉正常运行要做到:油温油压正常稳定;保持锅炉清洁,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防止事故的发生;司炉工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使用范围

________导热油热载体燃气锅炉使用与操作。

3.开机前准备

3.1.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正常压力在20kpa-30kpa,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处在正常位置;

3.2.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有渗油、松动、变形等异常,阀门开关是否调节到位;

3.3.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液位计、锅炉防爆门等)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可用;

3.4.检查导热油系统是否正常;

3.5.检查各仪表静态时的指示值是否正确;

3.6.检查配电柜电器元件无过热、烧焦等异常后,接通配电柜总电源。

3.7.启动空气压缩机,管道除水后供气压力稳定在0.5mp。

4.开机启动

4.1.启动电源,开启注油泵,向高位槽注油,直至高位槽低液位报警消除为止。

4.2.启动导热油循环泵,观察并记录压力、温度等有关参数是否正常。

4.3.启动空气压缩机,接通压缩冷却空气,冷却空气压力不得超过0.5mp。

4.4.启动燃烧器,进行点火操作,燃烧器在控制器的作用下依次完成吹扫、风量检测、关小风门、打开电磁阀(燃气捡漏测压过程)、电打火、检测点火是否成功、着火。

4.5.燃烧器工作正常后,根据工艺要求设定导热油出口温度。

4.6.锅炉正常运行过程中,司炉工每一小时巡查一次,检查各压力表、温度表、仪表、电流表是否正常,导热油进油口压力约0.4 mpa左右,出油口压力约0.2mpa左右,压差应在1-2kg/cm2之间,不低于1kg,如低于1㎏,检查原因并排除,否则不许进行下一步操作。

4.7.天然气燃烧的正常火焰为:麦黄色、淡蓝色、蓝色。

4.8.经常检查通过观察孔炉膛内情况,燃烧器不点火时是否有不明火焰等不正常情况。如有紧急关燃烧器,关泵,放油。可以使用氮气通过灭火孔灭火,禁止使用水灭火。(参照6紧急停炉)

5.停炉

5.1.关闭燃烧器旋钮,使燃烧器停止工作,关闭燃气阀门。

5.2.在导热油温度慢慢冷却下来,温度降到70℃以下后关闭导热油循环泵,然后关闭压缩空气。

5.3.关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清理现场卫生。

6.紧急停炉

6.1.停电

6.1.1停电情况下紧急停炉,应迅速关闭燃烧器旋钮,控制柜断电,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6.1.2开启放油阀门将膨胀槽内冷油置换至炉内。注意油量及流速,禁止放空炉体导热油。

6.2 泄露

6.2.1迅速关闭燃烧器。关闭循环泵。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6.2.2关闭泄漏管道阀门,不能关闭情况下向低位油槽放油。

6.2.3配置足够的油类及电器类的消防器材,不准用水作为灭火剂。

6.2.4反馈公司紧急情况。

7安全注意事项

7.1.燃烧器工作环境要保持清洁干燥,设备卫生每班要清洁保养一次,控制电路不得受潮、受高温影响。

7.2.对电气设施的检查,主要是:电线有无破损、护套有无损坏、螺丝有无松动、触点是否良好、电机运行有无异响。

7.3.在正常运行期间,燃烧器靠近热力设备部分(如法兰连接部位)会非常热,要避免造成烫伤。附近不要摆放易燃物,以免引起火灾。

7.4.燃烧器在启动过程中,如果燃烧器重复报警被锁定,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并排除后再按复位键,继续启动。

7.5.遇到临时断电或燃气泄露天然气管道总电磁阀,会自动关闭停止供气,供电恢复后先将燃气报警装置送电,之后将总电磁阀阀芯用手拔上即可。

7.6.禁止关闭燃烧器冷却风管红色阀门,防止无冷却风造成点火系统过热损坏。

7.7.在停炉状态下,要对锅炉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对炉体清扫、各系统部位进行清理、润滑。

7.8.天然气排空管阀门禁止开启。应时刻保持关闭状态,天然气管路维修除外。

7.9.天然气管道维修作业后,必须用泡沫水检漏。检漏时保持压力稳定5分钟无压力变化,无泄漏方可使用。禁止用明火进行查漏。如遇泄露或闻到明显天然气臭味,应立即开门窗通风,同时关闭燃气管路阀门。

7.10.锅炉系统管路、用热设备如需焊接作业,焊接作业前必须将燃气管理法兰与燃烧器过滤器法兰断开、锅炉控制柜断电。防止管路电位差造成仪表损坏。

7.11.空气压缩机压力开关手柄,每班拉动一次。确保压力开关工作正常。每班手动排水2次。

7.12.经常检查鼓风机进风口。进风通畅,进风口无杂物。

8.天然气性质

8.1.天然气主要成分烷烃,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此外一般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氮和水气和少量一氧化碳及微量的稀有气体,如氦和氩等。在标准状况下,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上为液体。甲烷是最短和最轻的烃分子。

8.2.天然气是无色无味的,用户使用前,要用硫醇来给天然气添加气味,以助于泄漏检测。

8.3.天然气处于高浓度的状态,并使空气中的氧气不足以维持生命的话,会导致人死亡。

8.4.作为燃料,天然气也会因发生爆炸而造成伤亡。天然气比空气轻而容易发散,当天然气在房屋等封闭环境里聚集的情况下,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就会触发威力巨大的爆炸。天然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下限为5%,上限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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