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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工程操作规程

有哪些

工程操作规程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步骤和规定。这些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准备:项目启动、设计审查、资源调配、场地准备等。

2. 施工流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操作、质量检验等。

3. 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现场安全管理等。

4. 设备管理:设备采购、保养维护、使用操作、报废处理等。

5. 质量控制:材料检验、工序验收、质量检测、质量问题处理等。

6. 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理、噪音控制、水资源管理等。

7. 项目收尾:竣工验收、文档整理、保修服务等。

目的和意义

工程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

1. 提高效率:明确的操作步骤能减少工作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安全:通过规范操作,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确保质量:严格的规程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提高工程质量。

4. 控制成本:预防返工和浪费,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5.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6. 持续改进:记录和反馈操作过程,为后续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

注意事项

1. 执行规程时,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 培训与教育:所有参与人员需接受规程培训,理解并掌握规程内容。

3. 实施监控: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规程执行情况,确保其有效实施。

4. 变更管理:如需变更规程,需经过审批,确保变更后的规程同样可靠。

5. 文档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规程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6.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预案。

7. 交流沟通: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规程的持续优化。

8. 兼顾环保:在执行规程时,注意环境保护,避免产生过多污染。

9. 个人防护:执行规程时,务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10. 责任落实: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确保每个步骤有人负责。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工程团队的配合,只有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工程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

1.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1.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1.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向作业。

1.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方可施焊。

1.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1.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 更换保险装置时。

(6)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1. 13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3)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4)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 14操作时严禁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 1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 16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 17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 18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 19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电 焊 设 备

2. 1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2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2. 3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 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 5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2. 6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2. 7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2. 8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

(2) 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线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3) 电焊机的工作负荷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得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

2. 9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

(2) 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断电后进行。

2. 10使用氩弧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漏。

(2) 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3) 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

(4) 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5) 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钨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6) 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完,应保留98~226k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7) 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2. 11使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2)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3) 二氧化碳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靠近热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

(4)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焊丝的进给机构、电源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应系统以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均应符合要求。

2. 12使用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送线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必须接触良好,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应充量合格。

(2) 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2. 13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3)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4)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5)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6)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7) 焊接电缆接头应采用铜导体,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可靠。

3.不 锈 钢 焊 接

3.1不锈钢焊接的焊工除应具备电焊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外,还必须熟练地掌握氩弧焊接、等离子切割、不锈钢酸洗钝化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

3.2使用直流焊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接线柱的绝缘、防护罩、电压表、电流表的接线、焊机旋转方向与机身指示标志和接线螺栓等均合格、齐全、灵敏、牢固方可操作。

(2) 焊机应垫平、放稳。多台焊机在一起应留有间距500mm以上,必须一机一闸,一次电源线不得大于5m。

(3) 旋转直流弧焊机应有补偿器和“起动”、“运转”、“停止”的标记。合闸前应确认手柄是否在“停止”位置上。起动时,辨别转子是否旋转,旋转正常再将手柄扳到“运转”位置。焊接时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将手柄扳到“停止”位置。

(4) 不锈钢焊接采用“反接极”,即工件接负极。如焊机正负标记不清或转换钮与标记不符,必须用万能表测量出正负极性,确认后方可操作。

(5) 不锈钢焊条药皮易脱落,停机前必须将焊条头取下或将焊机把挂好,严禁乱放。

3. 3一般不锈钢设备用于贮存或输送有腐蚀性、有毒性的液体或气体物质,不得在带压运行中的不锈钢容器或管道上施焊。不得借用设备管道做焊接导线。

3. 4焊接或修理贮存过化学物品或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采取蒸气清扫、苏打水清洗等措施。置换后,经检测分析合格,打开孔口或注满水再进行焊接。严禁盲目动火。

3. 5不锈钢的制作和焊接过程中,焊前对坡口的修整和焊缝的清根使用砂轮打磨时,必须检查砂轮片和紧固,确认安全可靠,戴上护目镜后,方可打磨。

3. 6在容器内或室内焊接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或戴焊接专用的防尘面罩。

3. 7氩弧焊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手工钨极氩弧焊接不锈钢,电源采用直流正接,工件接正,钨极接负。

(2) 用交流钨极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应采用高频为稳弧措施,将焊枪和焊接导线用金属纺织线进行屏蔽。预防高频电磁场对握焊枪和焊线双手的刺激。

(3) 手工氩弧焊的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扣齐钮扣、穿绝缘鞋、戴柔软的皮手套。在容器内施焊应戴送风式头盔、送风式口罩或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氩弧焊操作场所应有良好自然通风或用换气装置将有害气体和烟尘及时排出,确保操作现场空气流通。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处。并应采取间歇作业法。

(5) 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活动性的肺结核、肺气肿、精神病或神经官能症者,不宜从事氩弧焊不锈钢焊接作业。

(6) 打磨钍钨极棒时,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和眼镜。接触钍钨极棒的手应及时清洗。钍钨极棒不得乱放,应存放在有盖的铅盒内,并设专人负责保管。

3. 8不锈钢焊工酸洗和钝化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不锈钢酸洗钝化使用不

锈钢丝刷子刷焊缝时,应由里向外推刷子,不得来回刷。从事不锈钢酸洗时,必须穿防酸工作服、戴口罩、防护眼镜、乳胶手套和胶鞋。

(2) 凡患有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从事酸洗操作。

(3) 化学物品,特别是氢氟酸必须妥善保管,必须有严格领用手续。

(4) 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必须经专门处理,严禁乱倒。

3. 9不锈钢等金属在用等离子切割过程中,必须遵守氩弧焊接的安全操作规定。焊接时由于电弧作用所传导的高温,使有色金属受热膨胀,当电弧停止时,不得立即去查看焊缝。

第3篇 工程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程机械进入修理场地后,需将铲刀或铲斗平放着地。需要将铲刀或铲斗举起维修作业时,必须用枕木垫牢,并将发动机熄火,操纵杆锁死。

2 拆装、修理压路和滚筒,推土机铲刀及装载机铲斗时,必须将车和上述总成垫牢,以防滚落伤人。

3 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检查风管与收卷机是否连接牢靠,以免风管伤人,并遵守风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范。

4 总成件或零件安装时,严禁用手探摸螺栓孔或其它配合孔。

5 修理发动机时,应遵守贝拉斯汽车发机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6 使用变速箱翻转架时,必须将变速箱固定好,以免滑落伤人。

7 拆装弹簧式转向离合器时,必须先将弹簧压缩牢靠,以防弹簧或活塞弹出伤人。

8 吊装重物时,必须根据物体重量正确选用丝绳和卸扣,不准用螺杆作为连接物。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重物下,严禁站人。

9 拆装推土机八字架时,必须用枕木将推土机四角架牢,以防倾覆。

10 在推土机上拆装支重轮时,不准只用铲刀和松土犁顶起推土机,必须用枕木将推土机垫牢。

1l 解开推土机履带时,必须使张紧缸缩回到根限;泄放黄油压力时,应防黄渍射出伤人;履带解开时,八字架前后5m内,不准站人。

12 拆卸轮胎式设备的轮胎时,必须遵守大型车辆轮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拆装推土机缓冲弹簧时,必须用专用工具,防止弹簧崩出伤人。使用压销机时,必须使用锁套,园头或斜头的引销不准使用。

14 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必须放水平,底部用枕木垫平到适当高度,上部不准垫物。设备举升到适当高度时,用枕木保险。

15 检修、调试液压系统,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高压流体伤人。

16 修理结束,应清点工具和所带物品包括螺丝、螺帽等,确认机上无杂物时,方能试车,修理人员只准原地发动,不准开动车辆。

17 在机台上动火修理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消防措施。抡大锤时,前后不准站人。

18 遵守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4篇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为确保通信网络设施和人身安全,必须执行本规程。

2、凡从事通信网络线路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含临时工),必须熟悉掌握本规章,并通过每年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查。

3、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4、对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安全施工,年终给予安全奖励;对违反本规程,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二、工具使用安全

从事工程施工必须佩带安全帽等相应安全防护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腰绳、脚扣、滑轮脚板、竹梯、紧线机等必须在每次施工前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使用,并以旧换新。

1、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坚韧可靠,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各自负责,不得与酸性物、锋刃工具混放在一起,不得放在火炉、电热气、暖气片等过热或过湿处。

(3)使用时不得打结,必须锁好安全扣,不准用安全绳吊装物件。

(4)不准用一般绳索或其他光、电缆代替安全带。

2、脚扣使用注意事项:

(1)脚扣带必须坚韧,按各自脚扣大小扣妥,带子头要穿过皮带小圈,各自的脚扣各自保管,不得混用。

(2)脚扣大小要适合电杆粗细,禁止把脚扣任意扩大和缩小。

(3)蹬杆时必须严格检查脚扣好坏。

(4)脚扣上的胶皮整根要保持完整,破裂漏出胶皮线时应以旧换新。

3、竹梯使用注意事项:

(1)梯子必须采取加固和防滑措施,不得使用已经松弛、破裂、虫蛀的竹梯。

(2)梯子靠着的支持物必须能承受梯子上的最大负荷。

(3)梯子在墙壁式吊线上使用时,梯子平面与地面夹角一般为60°。

(4)梯子靠在吊线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cm,但不能大于竹梯三分之一。

(5)梯子放置地点容易滑动或有碰撞可能时,必须专人扶梯。

(6)靠近电力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

(7)上下梯子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8)一把梯子不得二人同时工作。

(9)在梯子上操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准用脚扣移动梯子,在梯子上用枪钻、电锤打洞时必须有专人扶梯看管。

(10)竹梯不用时,应随时放倒,妥善保管,不得空靠在墙上或吊线上。

三、线路施工安全。

1、打洞安全

(1)应了解打洞地段是否有管道,光、电缆等设施,并做好防范保护措施。

(2)土质松软和流砂地段打洞要采取防护塌方措施。

(3)在石质、硬土、冻土坑打洞时掌大锤的人必须站在扶铁钎两侧,禁止面对面操作。

(4)在城镇公路、大道旁打洞时,洞打好后,要将洞口盖好,并立标识牌。

2、立杆安全

(1)立杆应用杆叉或拉绳控制,防止电杆左右滚动,禁止用腹部支顶杆叉柄。

(2)电杆竖起后,禁止杆下有人穿越,万一不慎电杆倾倒,立杆人员应向两侧散开,不得顺着电杆倾倒方向乱跑。

(3)立杆时,不准人行车辆通过,以防电杆倒伤人、物。

3、更换电杆工作安全

(1)更换角杆、终端杆时,必须在新杆的拉线安装妥当后,才能把吊线移挂到新杆上,线条未挂好,不得剪去旧杆拉线。

(2)拔杆时,应用杆叉式拉绳慢慢放倒,防止电杆跷起或突然倾倒。

4、杆上作业时

(1)上杆时,必须检查杆根是否牢固。

(2)上杆前必须检查脚扣、安全带是否牢靠。

(3)上杆后不论高度如何,必须扣好安全带,不得将安全带扣在梯子上。安全带放置位置应在杆挡的50cm下面。

(4)两人同上一根电杆作业时,应分别上下,待第一人到达工作或安全位置后,第二人方可上下。

(5)在角杆上作业时,应站在角杆的外侧操作,不得在角杆内侧操作,防止吊线从夹板上滑出勒伤人身。

(6)在角杆、终端杆上操作时,不得急剧转动,也不应站在吊线、角铁上操作。

(7)杆上作业,所有材料要放置妥当,所有工具要随手装入工具袋。

(8)杆上作业时,所有笨重材料,操作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必须用绳索传递。

(9)杆上有人作业,杆下不得有人站立、通过,不准挖掘、整杆,上杆作业人员不得将挂钩、短头铁丝等丢入农田。

(10)遇雷电、暴雨、大雪或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上杆作业,特殊需要抢修的,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在电力线上下杆,脚扣应避开电力引下线和引下管,不得将脚扣扎在电力引上或引下线管上下操作。

(12)经检查证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癫痫病的不得上杆作业。

(13)禁止酒后上杆作业。

5、放线、紧线安全

(1)放线前,对沿途各种线路、障碍物应了如指掌,分工负责,落实放线措施。

(2)放线时,放线车应接地,吊线应用绳索牵引,并随即叉上电杆后及时收紧。

(3)放线时,如要跨越电力、通讯线路或铁路、公路,应事先做好准备及时支撑并有专人监护。

(4)放线时,钢线、光、电缆不得有扭结、小圈,如一旦发生要妥善处理。

(5)紧线前,应检查临时拉线、拉桩及杆根的牢固情况,必要时应予加固。

(6)紧线前,要仔细检查紧线机钳口,尾线及吊线有无障碍物挂扎住。

(7)紧线工作最好在杆下进行,用紧线钳葫芦缓慢谨慎进行,杆上紧线做终端头部要高出紧线工具50cm。

6、拆线、剪线、收线工作安全

(1)拆除跨越电力线、通信、电视线、公路、铁路(含乡村公路)线路时,应将其跨越部分先行拆除,并派专人监护。

(2)拆除或剪断吊线时,必须与杆上杆下联系好,严禁突然剪断吊线。

(3)拆除终端杆吊线,必须由下而上,或由左而右分层拆卸。

(4)收线时,收线盘转到近吊线末端时,速度应减慢以免线头弹伤人。

(5)剪钢绞线的,应用铁扎线扎紧断口两端,以防钢线弹伤工作人员。

7、地下光、电缆敷设安全

(1)敷设地下光、电缆时,应松弛地放入沟底,不应打扭擦伤和磨损。

(2)人手孔沟底清洗,人手孔和管道内不得带入石子、碎砖等其他杂物。

(3)管道光、电缆应采用穿管机引渡法,穿管机不得扭曲。

(4)人手孔紧盖打开后,要有标志,光、电缆敷设一段后,及时盖上井盖,以防行人落入井中造成人身伤害。

(5)光、电缆敷设后,每只手孔内要随时复壁,余线绑扎牢固。

8、光缆熔接安全

(1)光缆熔接必须避让交通要道,熔接仪器设置在路旁阴蔽处,并有专用大雨伞支撑遮阳避雨。

(2)熔接前后,必须保持熔接仪器的清洁,清除污渍垃圾。

(3)熔接前,必须理清各条光缆方位,防止错位交叉。

(4)熔接时,适时开启交、直流电源,熔接后,及时关闭交、直流电源。

(5)熔接仪器应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室内,防强温过热防湿。

9、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安全处理

(1)与电力线同杆、交越架设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米)

400伏特

1

10伏特-35伏特

2.5

160伏特-110伏特

3.0

154伏特-220伏特

4.0

330伏特-500伏特

5.0

(2)在电力线附近操作前a、验电b、架设接地线

(3)一旦发现吊线带电,立即停工,查明原因,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切断电源,禁止行人走入危险地带,事故不排除,不得复施工。

(4)在高压线杆下,架设吊线,要采取接地防感应措施。

附:通信线路跨越时,最底吊线跨越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部标准》gy18-84

隔距说明

最小距离(m)

跨越铁路、导线与铁轨面

7.0

跨越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导线与公路路面

5.0

跨越一、二级公路、导线与公路路面

4.5

用户线与地面

3.0

四、安全措施

1、带队的现场指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2、设立安全奖,年终进行评比考核,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全年安全无事故现场负责人奖励600元,一般职工奖励2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不穿绝缘鞋,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杆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各部门要迅速将本操作规程印发至工程施工人员,人手一份,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各部门必须明确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安全教育,并与每个职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职责,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安装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 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 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 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 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 电 梯 安 装

2. 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 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 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 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 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 6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 7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 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5)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 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 8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 电 梯 调 试

3. 1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限速器调速无毕。

③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 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 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 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 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 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 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 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 3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 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 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 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 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8篇 工程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施工准备应遵守的规定:

1. 对施工现场环境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危险建筑等情况的进行调查,如有上述情况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

2. 场地布置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先平整场地、清除杂物、换除软土、夯打密实。

3. 施工时,根据不同的土壤、地质条件按下列规定选择不同的钻头,钻具应有一定的刚度,在钻进中或其他操作时,不产生移动和摇晃,钻具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

二、施工过程应遵守的操作规程:

1. 正式施钻前,应查看一下电源的容量是否符合钻机所需容量。

2.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检查电路、电压范围、漏电保护开关及操作手柄。

3. 正式施钻时,应将钻机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开始下钻钻孔。

4. 钻孔作业过程中,应经常观察电流表,如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5. 为了防止电动机过载,在控制箱内设置过电流继电器;在过电流继电器动作之后,应间隔10min左右再启动,重新启动后,30min之内不应再过载。

6. 使用应尽量避免依靠点动,进行瞬时的正转和反转。

7. 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住,钻孔时要有专人看护。

8. 操作中要改变钻杆的回转方向时,须等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起动。

9. 拔钻后,应将钻杆上残存的土除去。

10. 钻孔作业中,如遇断电,应立即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否则会因土体回缩的压力而造成钻机不能运转或造成钻杆拔不出来等现象。

11. 操作完毕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至孔外,并冲洗干净。

12. 关闭电源总开关,将钻机放到最低位置。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自控仪表安装工

1. 仪表安装就位后,必须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在多台仪表盘安装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处安装孔板时,不得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严禁在已充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3 在放电缆时,支架必须稳固,转动应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筒上的钉子必须拔掉或打弯。在转弯处操作人员应站在外侧。

4 校验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明确标注。电气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严禁打开上盖。

6 气源电压应与被校仪表相符。气动仪表的调校,一般不应采用乳胶管,防止爆裂。仪表(尤其是分析仪表)的调校应按照说明书进行。

7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8 使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应通风良好,盛水银容器应盖严,散落的水银应及时清扫处理,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试车前应对仪表进行二次调校及系统试验,并应对信号、联锁装置进行通电试验。

10 仪表安装竣工后,根据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联动试车。全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试车合格后,未经批准,严禁随意动用。

第10篇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为了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各级机务管理部门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规程》、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指定医院体检合后,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员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3)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保证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指示装置、仪表装置、报警装置及警示装置的齐全有效。

(5)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7)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及电气化铁路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机械设备因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1)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运行轨道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2)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13)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不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4)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5)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1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7)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机械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情况。

(18)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机车制动装置,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19)机械设备在施工车辆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

(20)筑养路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第2条二级管理机构除贯彻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外,还须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制定具体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第11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

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5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2.0.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2.0.4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0.5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2.0.6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

2.0.7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2.0.8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0.9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

2.0.10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

2.0.12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2.0.13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

2.0.14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2.0.15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

2.0.1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0.17基础坑槽施工,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走动,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加固措施。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2.0.16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6~10

35~110

110~220

22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m)

6

≥7

≥7

>7

>7

2.0.18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机械与基础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往坑槽内运材料,应有信号联系。

2.0.19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2.0.20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铆工)

1.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构件、钢板、型钢、卷管等材料或制品,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石块当垫木。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保持身体平衡,移动或滚动物件时前方严禁站人。

1. 2组装工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施工作业点临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热加工作业点距氧气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大型结构附近与吊装作业区,不得放置氧气和乙炔等压力瓶罐。

1. 3在转胎(滚动台)上组对容器应防止容器从转胎上滚落。滚动轮(主动轮和被动轮)两侧应水平,拼装罐体中心垂直线与两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

1. 4铆工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匹配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及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 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或变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力均匀,钢材棱角必须加保护垫。

(3) 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绳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4)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绳索、链掌、卸扣、卡(夹)具、销轴、卡体母材等。发现裂纹、开焊、压扁变形等缺陷,严禁使用。

(5) 针对吊装物的形体,合理选择捆绑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绑要牢,确保平衡。吊装前应先进行试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装。

(6) 挂钩、脱钩应戴手套。往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下端,往重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上端。重物捆绑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人指挥。

(7) 吊运行程半径下面不得有人,并应避开障碍物。吊装接近吊具满负荷时,必须设专人检查抱闸。吊装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 吊运必须与电线、电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躲避有“防火”、“防爆”标志的物件。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执行。

1. 5安装铆工使用的支架、挂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铁件,严禁攀登、跨越护身栏和随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业时,应穿绝缘、防滑鞋,配合焊接作业应戴防护镜。

2.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锤或手锤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根据工作需要,选用锤的大小,检查锤头、锤柄的安装是否牢固,锤头有无裂纹、翻边、油污和其他杂物。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2) 打锤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其他设备安全,注意避开障碍物、拖绳及临时电线等。

(3) 两人以上打锤及撑钳,人不得站在大锤运动平面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抢打、乱打。

(4) 热加工用锤,要勤沾水,预防锤柄松动。两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稳、撤锤快、躲步准确。打锤时,锤与工件要平、实,不得斜击。

2. 2操作使用的风铲、电铲或手铲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使用风铲(凿)应检查送风管,接口应牢固,阀门良好,铲头有裂纹不得使用。操作时应及时清理毛刺。更换铲头必须口向下,严禁面对风枪口。

(2) 使用电铲前,必须由电工检测设备的绝缘,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钻,操作前必须由电工检测电源线的绝缘和设备的接地保护等完好,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操作时不得戴手套,钻头和工件必须保持垂直。严禁手直接接触铁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的润滑情况,电气控制灵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启动空载试运行后,才允许投入卷板。

(2) 停机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稳,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卷板两侧,严禁站在钢板上,手要离开。滚圆中不宜用拼板,随板测量必须停机。

(3) 钢板卷到尾端应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头时,卷板机两侧不准人员停留,必要时须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辊落在物架上。

(4) 卷圆管对口,机工和铆工必须听从统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时,卷管机严禁卷动,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动将管口对平、点焊。“倒头体”出管一边,应留有足够的场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顺利倒头脱机,吊离卷管机。卷大直径筒体,必须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龙门切(剪)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首先应检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净。开机后先空载运行,检查机声、压料器、刀架上下均匀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间隙根据工件要求进行调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时严禁掀开安全护栏。剪板时操作人员必须将钢板放置平稳,对好线并发出信号后,才允许开机剪板。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严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时,机后应加适当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机后严禁行人通过。

(4) 剪板机不可超负荷作业,剪板厚度不得超过本机额定厚度。压不到的窄钢板,严禁剪切。

2. 6操作刨边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气及限位控制、机床油泵供油系统和小车行走正常,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空车运行数次正常后,方可紧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装大型板材入料时应平稳,不得碰撞机身和护栏。板料放在机架工作面上,应由人工推动入料,专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动压紧丝扣。工件必须卡牢,待液压压紧头达到额定压力时,重新紧固手动丝杠,应紧固一致均衡。所用垫板要统一平整,不得用带毛刺或变形的垫板。

(3) 二人操作必须分工明确,相互照应,协调一致,统一操作程序,小车行程的自动控制,应根据工件的长短来核实。对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过机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双向刀架轴必须灵活可靠。

(4) 清扫铁屑要有专用工具,清除轨道内刨屑必须停车。机床行走时不准变速,调速必须停机。

2. 7操作使用吊装卡具、夹具应经常检查焊缝处及销轴、开口销等部位。严禁随意钻孔和使用变形的吊钩或卡具、夹具。严禁在卡具、夹具上烘烤过热或焊接降低卡具、夹具的强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经常检查各传动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针对工料板厚度缓慢逐渐地调整平板间隙。

(2) 平板时操作人员应在两则,板上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浮动杂物,严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较长大的钢板应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车配合操作

(4)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协同一致,预防托架滚轮或滚杠挤手。

2. 9调直机安装要平稳,并应设置保护接地。操作时机器运转正常方可入料调直,被调的型钢应放平稳,移动被调工料时手放在外侧,顶具应有手柄,机轮应有安全防护罩。调直时要逐步进顶头,不得猛进。

3.内浮盘拱顶钢油罐气顶倒装法对接施工

3.1气顶施工安全装置应有:送风装置、胀圈捶板装置、平衡装置、测压装置、密封装置和排风装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须及时接好罐的保护接地线。罐内的中心灯塔电源线为金属管全封闭的输电缆线。灯塔顶端上设保护伞盖,下设灯台和开关。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3胀圈的安装必须用千斤顶顶紧。千斤顶应放在安全挂盒内,与胀圈顶紧,形成整体。胀圈刀把板严禁只焊同一侧,严禁刀把板用千斤顶紧固胀圈时搓掉。

3. 4气升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和各岗位人员分工。操作人员应撑握气升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及预防处理的措施。

3. 5起升前应分别计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论风压,浮升时做好实际稳压风压及起升风压记录。同时对各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指挥员给罐内发出起升信号,待罐内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号后,才允许启动风机送风。

3. 6气升前风机必须经试运转方可使用,活口处倒链进行往复松紧实验,确保松紧灵活。电气控制部分的保险与风机必须匹配,确保气升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过程中罐内外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装置的工作情况,同时对各种密封装置经常检查、调整。罐外人员应严密观察罐体平衡。出现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应分两次进行。当升到1/2~2/3高度时应减少风量,稳住风压,将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风机,待罐内人员将平衡装置接好,向外发出信号后,方可启动风机,将罐升到规定高度。

3. 9起升到预定位置时应稳压,对接线应符合要求,间隙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焊,点焊完毕即停止风机运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进行到规定高度,但每层壁板在起升过程中应稳压三次,测出稳压数据,确保对口时稳压精确可靠。

3. 11活口倒链拉紧时要缓慢,不得猛拉。发现不严密时,应检查其他部位情况,严禁使劲拉倒链。

3. 12安装时气升用的机具必须事先检查、维护。平衡装置的倒轮及钢丝绳应牢固可靠,钢丝绳走向必须正确,限位拉杆、限位角铁焊接必须符合要求。

3. 13罐体起升时,罐内人员不得立于胀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时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专人把守风门,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认真操作。

3. 14气升时罐内人员应检查平衡装置的运转和密封胶皮的工作状况。严禁在运转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内的胶皮。

3. 15高处作业安装,零部件、工具必须用绳索工具袋传递,严禁抛掷。交叉作业上下应呼应。

3. 16操作过程中遇停机或断电,必须立即关闭风机进风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4.球形贮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须对入罐电源线、焊机把线、液化气加热输送胶管、氧气和乙炔气胶管加护套或支架保护,对入罐电源线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员进入罐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隔热防滑鞋,戴防护镜。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大及温度高的环境操作,应轮班作业或工间休息。在罐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4. 3球壳板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进出球罐应走固定的爬梯。

(2) 组装的工装卡具、工具和材料应放稳,严禁高处抛物。

(3) 对临时焊接部位应认真检查,发现缺陷必须及时通知焊工补焊。

(4) 焊前预热采用的石油液化气,必须设专人管理。液化气出口必须装减压阀,每个燃烧器应编号,燃烧气点火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先点火、后开气。罐内施焊时应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救护。

(5) 球罐组装后应及时装好排尘通风装置,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遵守脚手架搭设的有关规定。

4. 4球壳的吊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球壳板排板、翻身、复验,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绳索、卡环等)无变形、无损伤。严禁使用单根吊装。

(2) 中环带与立柱吊装时,立柱就位后必须及时用缆风绳(拖拉绳)稳固。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4. 5球罐组装后,必须立即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第13篇 工程潜水安全操作规程

1、凡从事工程潜水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潜水员证书。

2、工程潜水负责人必须由专业合格的工程潜水员担任。

3、专业潜水员必须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按时参加有关部门年度审查。

4、潜水装具必须统一由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潜水装具必须由专业潜水员维修,不得随意更改潜水装具的各种参数。

5、工程潜水作业必须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潜水作业方案,遵守作业程序。

6、每次潜水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记录,并存档保管。

7、每次潜水必须严格执行减压表控制潜水时间和减压时间,不得随意更改潜水减压方案,严禁放漂。

8、在潜水作业现场,必须备有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

9、潜水员出水后在6小时之内不得离开潜水单位,也不能单独行动,12小时内绝对不允许乘坐飞机。

10、潜水前后6小时之内严禁喝酒。

11、在潜水作业过程中,潜水员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潜水,或作业潜水员出现(或发现)有身体不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12、潜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13、潜水作业的设施、装备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的性能。

14、当潜水作业次数到达国家要求减压次数时,公司要为潜水员安排减压。

第1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 工 现 场

第1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 机 电 设 备

第11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的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见表

第18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 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21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验。

第三节 高 空 作 业

第22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 季节施工

第29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5篇 传输管道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通信管道施工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供电供水、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同时受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影响给线路施工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因此作业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通信线路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切实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及通信设施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

1.1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先检查以下三件事:

l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l材料检验清点存放;

l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

1.2进驻施工现场应检查以下施工标志名称及设备

l施工告示牌;

l交通指示牌;

l施工标志灯;

l安全旗;

l安全带;

l安全红灯;

l防护栏。

1.3检查在下列地点作业必须设立安全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车辆的注意。必要时设立护栏或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l街道或公路拐弯处;

l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l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时停止通行处;

l行人车辆有可能陷入的沟、坑等处所;

l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l安全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要立即拆除;

l凡需要阻断交通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l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意外,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设置标志;

l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l在道路上挖沟、坑洞除设立标志外,必要时采用钢板盖好或搭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l自行车、三轮车或其他物件不得代替安全标志。

1.4检查存放物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l施工现场存放物料,应避免影响交通和建筑物及设施的安全。

l在现场存放水泥管应平着码放(宽面向上)一般不应超过四层,在管道沟边放水泥管时,平放不应超过二层。在现场存放人孔口圈及积水罐时,码放高度不应超过二层。

l在现场堆放物料,不得紧靠房屋或墙壁及设施。长、大工具应放倒。

l电杆堆放时应选择安全位置,严禁堆放至公路旁或不平坦位置,四角需用枕木将电杆固定,防止电杆滚动。

1.5检查在道路上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l在道路上施工须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m 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和危险警告标志。

l夜间在围挡设施上设置照明设备,并在距来车方向80m的地点设置施工标志或危险警告标志。

l在车行道上作业的人员须穿戴反光的服饰。

l作业人员横穿车行道时须直行通过并注意来往车辆,不得猛跑,运送物料穿过车行道时,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得在道路上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活动。

l运送砂石、混泥土和砂浆,不得遗撒,作业完毕及时把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

l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行人、骑车人的安全。

1.6通信管道施工地段应检查或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以下安全规定。

l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均应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l挖掘管道沟时,作业人员之间至少应保持2m的安全距离,多人挖掘人孔坑时,站位要稳妥,防止相互碰触。

l在旧有通信管道位置(路由)上扩建挖沟,坑边沿60~80cm以内严禁堆土,摆放水泥管块,以防倒塌损坏旧有通信管道。

l扩建中遇有各种管线、地下设施应慎重作业,防止碰坏就有管道。

l拆除的水泥块和砖头等扔向(人)手孔外侧,保证光缆不受损伤,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l管道沟、人孔坑深度在1m 以上,作业人员上下沟、坑须使用梯子,不准蹬踩地下管道、设施及护土板。

l在管道沟或人孔坑内作业时,不准随意拆除护土板,应随时观察沟、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l在管道沟或人孔坑内作业时,不准从上往下或由下往上扔工具或杂物。

l严禁在管道沟、人孔坑内躺卧休息。

l当人孔坑已经回填土的情况下,进入人孔内作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l将手推车运来的砂石、混泥土、砂浆直接往沟、坑倾倒时,车轮距沟、坑边沿至少保持30cm的距离,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失控坠入沟、坑。

l砌人孔时,人孔坑边上放砖不得过多,随用随运到坑边,不得直接往下扔砖,支搭脚手架要稳妥、牢固。

l搬运安装人孔口圈,应防止碰手或砸脚,安装完毕须将人孔盖盖好。

l铺设管块时,前后两人配合要得当,防止砸脚或挤手。

1.7在架空线路施工地段应检查或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以下安全规定。

l为防止高处堕落,开工前登高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登高。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把安全带系好,挂在上方可靠之处。所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避免高处坠落伤人。

l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或不牢固的电杆未加固前切勿攀蹬,水泥地面或地面冻结无法检查时应顺线路方向上杆,并观察周围有无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等情况。

l挖杆坑、拉线坑时,遇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

l在靠近房屋或围墙处挖杆坑、拉线坑时,如有倒塌危险应采取防护措施。

l采取爆破法挖杆坑、拉线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l立杆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吊车,并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立杆前应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安全牢固。

l立杆时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房屋附近立杆时不要碰触屋檐和电线灯,在铁路、公路、厂矿附近及人烟稠密的地区立杆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

l立电杆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使用夹杠、幌绳、吊车等。

l新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前不准上杆工作。

l拆除旧线路时,要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如发现杆根强度不够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免发生倒杆事故。

l拆除电杆必须首先拆除杆上线条再拆除拉线。拆除线条时由下层两边逐渐向上拆,保持张力平衡不得一次将一边线条全部拆除,防止倒杆事故。

l拆除跨越供电线路、公路、街道、河流、铁路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先拆除,并设专人指挥杆上人员注意安全。

l上杆前必须仔细检查脚扣、安全带各部位有无伤痕,脚扣应适合杆径大小,严禁将脚扣拉大或窝小。

l在房上作业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房走钉,机制水泥瓦房走脊,顶棚内走棱。

l在杆上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杠或推拉,小对数电缆可以用梯子支撑。

l沿吊线使用吊板或竹梯作业时必须先检查电杆是否会倾倒,吊线、夹板、线担是否松脱,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l严禁站立或蹲坐在窗台上和阳台的边缘上,如必须在窗台上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并将围杆绳系于室内的牢固物体上,严禁从窗户向外抛掷电话线及杂物。

l二人作业不准同时上、下同一电杆,上杆后安全带围杆绳应在距杆梢50cm以下。杆上作业时,杆上作业时,杆下需采取防护措施或设专人监护。

l紧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作业待紧妥后才准上杆作业。在角杆上作业时,应站在与线条拉力方向相反的一边,以防线脱落将人弹下摔伤。

l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损坏、不牢固、承受不了负荷的,未经加固修理,不得使用。

l在杆子工作时,不可将安全皮带拴在离杆梢50公分以上之处,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危险。

l用的安全带、脚扣和脚扣皮带必须坚固可靠、耐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有缺损或腐蚀和不牢固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l用竹楼梯上杆或者在墙壁上施工光缆时,必须穿绝缘胶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下面必须有专人扶梯。

l穿脚扣上杆施工时,必须配置安全帽和安全带,穿绝缘胶鞋,杆下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止杆上落物砸伤,所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避免高处坠落伤人。

l架空施工位置禁止旁人观看或者停留,避免杆上落物砸伤。

1.8应提醒在电力线附近作业的人员注意以下安全规定

l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时应与高压线保持最小的空距:35kv以下线路为 2.5m. 35kv以上线路为4m.

l在三电(电灯、电车、电话)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与电力线、电灯线、接户线、电车馈线、变压器及刀闸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以免发生危险。

l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当电杆上面有电力线时,作业人员上杆作业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其附属设备。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作业区域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l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不超过杆顶防止布线或紧线时,线条蹦起导致高压放电事故或触电事故。

l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进行起重工作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体与电力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电压

1kv以下

6~10kv

35~110kv

220kv以上

距离(m)

1.5

2

4

6

1.9提醒并检查施工用电安全规定。

l施工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l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l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接地或接零线。对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要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

l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收拾好导线,不得在地面拖拉以免磨损。

l在电缆进线室、电缆通道、人孔内使用工作手灯时,应检查电源插销、插座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电压不得超过36 v

l施工现场必须有持操作证的电工顶岗,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1.10其它安全要求:

l凡遇特殊气象条件,如下雨、打雷、台风不能施工。

l凡遇特别节假日,封路、封网期间不能施工。

l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l定期对车辆进行曲保养及安全性能检查。

l严禁司机超速驾驶,随时注意路况。

l合理安排司机休息,保持司机行车精神状态稳定。

l严禁酒后驾车。

附件一:移动通信管道、架空安全生产检查表

阶段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起止时间

开工前的检查情况

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材料检验清点存放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

施工告示牌、交通指示牌、施工标志灯、安全旗、 安全红灯和防护栏是否到位

管道施工中注意事项

在道路上施工须在作业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m 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标志和危险警告标志

夜间在围挡设施上设置照明设备,并在距来车方向80m的地点设置施工标志或危险警告标志

在车行道上作业的人员须穿戴反光的服饰

作业人员横穿车行道时须直行通过并注意来往车辆,不得猛跑,运送物料穿过车行道时,不得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得在道路上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活动

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行人、骑车人的安全

运送砂石、混泥土和砂浆,不得遗撒,作业完毕及时把现场遗留物清除干净

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施工现场,均应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挖掘管道沟时,作业人员之间至少应保持2m的安全距离,多人挖掘人孔坑时,站位要稳妥,防止相互碰触

在旧有通信管道位置(路由)上扩建挖沟,坑边沿60~80cm以内严禁堆土,摆放水泥管块,以防倒塌损坏旧有通信管道

扩建中遇有各种管线、地下设施应慎重作业,防止碰坏就有管道

拆除的水泥块和砖头等扔向(人)手孔外侧,保证光缆不受损伤,确保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管道沟、人孔坑深度在1m 以上,作业人员上下沟、坑须使用梯子,不准蹬踩地下管道、设施及护土板

在管道沟或人孔坑内作业时,不准随意拆除护土板,应随时观察沟、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在管道沟或人孔坑内作业时,不准从上往下或由下往上扔工具或杂物

严禁在管道沟、人孔坑内躺卧休息

当人孔坑已经回填土的情况下,进入人孔内作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将手推车运来的砂石、混泥土、砂浆直接往沟、坑倾倒时,车轮距沟、坑边沿至少保持30cm的距离,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防失控坠入沟、坑

搬运安装人孔口圈,应防止碰手或砸脚,安装完毕须将人孔盖盖好

砌人孔时,人孔坑边上放砖不得过多,随用随运到坑边,不得直接往下扔砖,支搭脚手架要稳妥、牢固

铺设管块时,前后两人配合要得当,防止砸脚或挤手

架空施工中注意事项

为防止高处堕落,开工前登高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登高。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把安全带系好,挂在上方可靠之处。所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避免高处坠落伤人

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已折断、腐烂或不牢固的电杆未加固前切勿攀蹬,水泥地面或地面冻结无法检查时应顺线路方向上杆,并观察周围有无电力线或其他障碍物等情况

挖杆坑、拉线坑时,遇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

在靠近房屋或围墙处挖杆坑、拉线坑时,如有倒塌危险应采取防护措施

采取爆破法挖杆坑、拉线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立杆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吊车,并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立杆前应检查工具是否齐全、安全牢固

立杆时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房屋附近立杆时不要碰触屋檐和电线灯,在铁路、公路、厂矿附近及人烟稠密的地区立杆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

立电杆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使用夹杠、幌绳、吊车等

新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前不准上杆工作

拆除旧线路时,要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如发现杆根强度不够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以免发生倒杆事故

拆除电杆必须首先拆除杆上线条再拆除拉线。拆除线条时由下层两边逐渐向上拆,保持张力平衡不得一次将一边线条全部拆除,防止倒杆事故

拆除跨越供电线路、公路、街道、河流、铁路的线条应将其跨越部分先拆除,并设专人指挥杆上人员注意安全

上杆前必须仔细检查脚扣、安全带各部位有无伤痕,脚扣应适合杆径大小,严禁将脚扣拉大或窝小

在房上作业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房走钉,机制水泥瓦房走脊,顶棚内走棱

在杆上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杠或推拉,小对数电缆可以用梯子支撑

沿吊线使用吊板或竹梯作业时必须先检查电杆是否会倾倒,吊线、夹板、线担是否松脱,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严禁站立或蹲坐在窗台上和阳台的边缘上,如必须在窗台上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并将围杆绳系于室内的牢固物体上,严禁从窗户向外抛掷电话线及杂物

二人作业不准同时上、下同一电杆,上杆后安全带围杆绳应在距杆梢50cm以下。杆上作业时,杆上作业时,杆下需采取防护措施或设专人监护

紧拉线时杆上不准有人作业待紧妥后才准上杆作业。在角杆上作业时,应站在与线条拉力方向相反的一边,以防线脱落将人弹下摔伤

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损坏、不牢固、承受不了负荷的,未经加固修理,不得使用

在杆子工作时,不可将安全皮带拴在离杆梢50公分以上之处,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危险

用的安全带、脚扣和脚扣皮带必须坚固可靠、耐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有缺损或腐蚀和不牢固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用竹楼梯上杆或者在墙壁上施工光缆时,必须穿绝缘胶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下面必须有专人扶梯

穿脚扣上杆施工时,必须配置安全帽和安全带,穿绝缘胶鞋,杆下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止杆上落物砸伤,所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传递物件禁止抛掷,避免高处坠落伤人

架空施工位置禁止旁人观看或者停留,避免杆上落物砸伤

施工用电注意事项

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时应与高压线保持最小的空距:35kv以下线路为 2.5m. 35kv以上线路为4m

在三电(电灯、电车、电话)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与电力线、电灯线、接户线、电车馈线、变压器及刀闸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以免发生危险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当电杆上面有电力线时,作业人员上杆作业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其附属设备。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或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作业区域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不超过杆顶防止布线或紧线时,线条蹦起导致高压放电事故或触电事故。

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进行起重工作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体与电力线最小距离应为:1、1kv以下距离1.5m;2、6~10kv距离2m;3、35~110kv距离4m;4、220kv以上距离6m

施工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

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接地或接零线。对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要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收拾好导线,不得在地面拖拉以免磨损

在电缆进线室、电缆通道、人孔内使用工作手灯时,应检查电源插销、插座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电压不得超过36 v

施工现场必须有持操作证的电工顶岗,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其它注意事项

凡遇特殊气象条件,如下雨、打雷、台风不能施工

凡遇特别节假日、封路、封网期间不能施工

合理安排司机休息,保持司机行车精神状态稳定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定期对车辆进行曲保养及安全性能检查,严禁司机超速驾驶,随时注意路况, 严禁酒后驾车

清理施工现场

遗留问题及解决措施:

项目现场:

实施时间:

施工人员签名:

现场监理签名:

安全员签名:

《工程操作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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