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吊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操作前检查:确保门吊设备完好无损,电气线路正常,制动系统可靠,钢丝绳无严重磨损。
2. 作业准备:穿戴安全装备,了解货物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规划吊装路线。
3. 启动操作:启动门吊,缓慢提升吊具,检查吊具与货物的连接是否稳固。
4. 货物起吊:按照预定路线,平稳起吊,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5. 运输与放置:保持货物稳定,缓慢移动至目的地,精确放置。
6. 停止与关闭:完成作业后,将吊具降至地面,关闭电源,清理作业区域。
7.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门吊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货物损失以及人员伤害。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事故风险,确保门吊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增强其安全意识。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门吊。
2. 作业过程中,严禁超载,严格遵守货物的最大允许起重量。
3. 在视线不清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暂停门吊作业。
4. 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5.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7. 下班或长时间不使用门吊时,务必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启动。
8.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严格执行门吊操作规程,是每一位操作人员的责任,也是保障生产安全、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措施。请每位员工务必牢记这些规定,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门吊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1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2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3篇 门吊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门吊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一般机械、电气常识,并且取得上岗证,方可操作门吊。开机前检查起重机范围内轨道有无障碍物,以及轨道有无松动或特殊沉陷等现象。
2.合闸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如果电压低于或高于额定电压值15%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向设物部相关人员及时汇报情况。
3.检查各操作开关及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4.空载试运行各机构数2分钟,检查其传动,制动是否正常。
5.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根据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指令不清楚时,严禁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警。起吊重物时,必须垂直提升,严禁倾斜拖拉。严禁超载起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不得故意用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外界风力过大时,达到6级时,严禁起吊作业。
6.操作时,换档动作应平稳,当交换各电机旋转方向时,应先回零位,稍停后再反向操作,不允许直接操作反方向。行走过程中,注意电缆卷筒的运转情况,注意电缆槽范围内有无异物,确保电力电缆的完好。
7.运转过程中,司机随时注意各机构电动机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电机和各处轴承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各行走轮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检修。
8.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机时,可用紧急停机按扭切断总电源。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按钮进行停机。
9.工作完毕将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操作手柄均置零位,切断总电源。遇到特殊天气时,如刮台风时,应把门吊的夹轨器放下,夹紧钢轨,必要时,还要进行拉钢丝绳保护,以防台风刮走。
10.严格如实填写运转,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同时,维修保养中的废油、废料应集中收集进行统一的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第4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5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6篇 电葫芦式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司机上班时要精神集中,不准看闲书和抛掷物品等。
2、 每日作业前应检查并保证: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滑轮转动灵活;吊钩总成无损伤;制动灵敏可靠;吊桶钩扣及锁销无损伤开裂;钢丝绳无断丝、断股现象。
3、 司机检修电葫芦时,要系好安全带;下方作业区内禁止站人。
4、 吊桶升降、卸载,应统一指挥信号,防止误操作。
5、 使用中左右卷筒上钢丝绳缠绕圈数应一致。
6、 司机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7、 电葫芦运转时应无杂音;左右轮缘距轨边间隙均匀,为3~5 mm;运转平稳,无偏轨、窜动现象。
8、 司机应熟悉电葫芦结构并对其联接螺栓、调整垫片紧固情况,焊缝有无开裂等坚持每日检查。
9、 下班时使电葫芦处于卸载、断电状态,锁好配电箱。做好交接班记录。
10、突发故障应急措施:
○1制动不灵敏吊桶继续下滑时,按“下降”按纽使吊桶下降至无人区。
○2停电或电葫芦有异常症状时,应先关闭电源;若吊桶悬空且内有负载时,先通知作业工人撤离现场并派专人警戒吊桶周围,然后报告主管领导排除故障。
以上两条故障彻底排除后方能恢复作业。
第7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8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9篇 龙门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一、龙门吊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龙门吊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开车前检查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10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11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内容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12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第13篇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应掌握龙门吊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一般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熟悉生产过程及《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本规程正常操作。
第3条 实习司机进行操作时,必须签定师徒协议,由师傅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钢结构与传动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发现钢结构有断裂变形情况,及时更换和加固。
⑵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连接牢固。梯子踏板和行走平台使用花格板。
第6条 抓斗、滚筒及绳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抓斗不得变形、开焊。滚筒上不得有裂纹。绳槽磨损不得超过2mm。
⑵ 绳轮及导向轮转动灵活,不得卡住不转。
⑶ 固定钢丝绳的夹子、卡子不得松脱。使用的夹子数不得少于3个。钢丝绳不得扭转工作。禁止使用提斗带动车辆或抓斗斜线提升。
⑷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不得超过允许规定值。
第7条 制动闸及安全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闸皮磨损厚度不得超过1/3。闸皮与制动轮的间隙在转动时保持0.5~0.7mm之间,停止时接触紧密。
⑵ 大、小车轨道设置限位开关和阻车器。终端开关的控制角铁不得损坏。发现大、小阻车器上的木块腐烂或损坏,及时更换。小阻车器内的弹簧不得有裂纹和损坏。
⑶ 大车上的钢轨夹持器及丝杆灵活可靠。
⑷ 起吊时,上部钩头终端控制器灵活可靠。
第8条 主电源开关必须加锁并设专人负责。闭合主电源前或者工作中突然断电后,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当处于零位,当吊车上及周围无人后,再闭合主电源。不得利用极限位置的限位装置停车。
第9条 严禁任何人在起吊设备下停留或作业。
第10条 电引绳在绳槽内不得打滑、振动。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1条 了解本班抓煤的工作场所及其它工作条件。
第12条 检查龙门吊电气部分能否送电,送电后是否正常。
第13条 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损坏现象。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在经以上检查、试运行后,确认轨道和行车附近无人和其它障碍时,即可发信号开车。
第15条 操作时精神集中,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和工作场地附近的人员,车辆动态第。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检查处理。检查或加油时,不准站在抓斗活动范围内,以防发生事故。
第16条 非抓斗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或楼梯过桥上,以免妨碍工作。
第17条 抓取事故沉淀池内的煤泥要按顺序,以保证抓取的彻底、干净。
第18条 煤泥的堆放要在合适的位置,禁止堆放过高或影响交通或生产的地方。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第19条 龙门吊在超过5级大风或雨雪天气应停止工作,将吊车停放在指定的地方,锁紧风钳;小车应返回规定位置,放下抓斗,并抓满煤泥。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0条 各控制器停在零位,关上总阀,关上天窗和窗户,切断大行车的总开关,锁上操纵室,上好轨道夹持器,方可离开。
第21条 下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并填写运转日志。
第14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15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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