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安全操作规程
吊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吊装作业顺利进行,预防事故发生的准则。它涵盖了设备检查、作业准备、操作步骤、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1. 设备检查:在每次吊装前,必须对吊车、索具、吊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磨损或异常情况。
2. 作业准备:明确吊装任务,评估重物重量、形状、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装方法和工具。
3. 操作步骤:正确连接吊具,稳定起吊,保持匀速,避免剧烈晃动。在吊运过程中,禁止人员靠近吊物下方。
4. 应急处理:设立警戒区,预备应急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对策。
5. 人员培训:所有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具备应急反应能力。
6. 现场监督:设立专职安全员,监督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吊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提高作业效率,降低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财产损失。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形象,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1. 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安全鞋,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
2. 吊装过程中,严禁超载,应根据设备铭牌上的额定负载进行操作。
3. 在视线不清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应停止吊装作业,等待条件改善。
4. 作业中如发现吊具、索具有任何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并更换。
5. 不得将重物长时间悬吊空中,以防意外发生。
6. 完成作业后,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设备保养。
请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次吊装作业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在实际操作中,应灵活运用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明智判断,确保作业安全。
第1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第2篇 工贸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3篇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吊车作业时,首先选好地形,撑腿支牢,观察上空有无障碍物(如高压线等),严格按规定掌握好吊臂的角度和回转半径。
二、工作前掩好车轮,打好撑腿,脚板下铺垫木板,将车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三、起吊时,起重臂下和所吊物体上严禁站人。
四、坚持十不吊原则:
1、无人指挥不吊;
2、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埋在地下物不清不吊;
5、被吊物体斜拉不吊;
6、超负荷不吊;
7、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物体有尖锐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9、起重物体上下有人及转动、行走范围内有人不吊;
10、吊车与高低压线距离太近不吊(高压10m,低压5m)。
五、汽车起重机在起吊工作中,汽车驾驶室不准有人。
六、吊起重物后,车体不得行走,不准用汽车吊代替拖车使用。
七、吊车行走时,吊车外部严禁乘人。
八、工作完毕,必须将吊臂平放在车架上,并用钢丝绳将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
九、班中、班前严禁饮酒,严禁把车交给非司机和非岗位司机驾驶。
第4篇 航吊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1操作规程
1.1起重吊卸集装箱
1.1.1 航吊司机开启航吊电源总开关,逐一调整前后、左右按钮,挂好集装箱的四个吊卸钩,并用“点击”式均衡吊起集装箱,调整平衡度。
1.1.2 将集装箱平衡提高至20-30公分时后,移动集装箱至自卸车位,听候调驳箱位人员的指令,采用点击式下落或左右调整,切记不可采用长按式。
1.1.3 调驳箱位人员采用专用工具调整驳动箱位,切记不可赤手接触调整箱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4 集装箱降落自卸车箱后,调驳箱位人员逐一检查四个锁位,如四个都到位完好,方可叫挂钩人员取出四个挂钩。
1.1.5 反复置换完成航吊。
1.2停机
1.2.1 待完成航吊工作后,逐个关闭电源,最后关闭总开关。
1.2.2 检查各设备有无磨损,并确认。
2保养规定
保养项目及保养要求 | 保养周期 | 责任岗位 |
1、波箱和齿轮油 | 每天一次 | 航吊司机 |
2、铁轨加锂脂 | 每天一次 | 航吊司机 |
3、钢丝绳加锂脂 | 每天一次 | 航吊司机 |
4、机位清洁 | 每天二次 | 航吊司机 |
第5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1、起重机和行动应该有足够的工作空间,提升繁荣和兴衰无障碍物阻挡的回转半径,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指标的变幅起重机,力矩限制,以及各种旅游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充分完整,灵敏,可靠,是不是免费的调整和拆除。限制装置所禁止的运作机构,以代替停车。
3、操作必须在现场的工作环境,道路交通,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筑物,如体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4、起重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混淆或错误的信号,操作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败的指挥系统,应负责指挥。
5、手术室远离地面,面临困难的命令,他们可以设置高,地面两个指挥军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挥联络。
6、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操作。
7、起重作业,所占的比重可能不会有工作人员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员被解除起重机机。
8、严禁使用起重机吊重机倾斜,铺设地下电缆,并取消或凝结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结构在施工现场或模板,必须在解除宽松,起重机,必须提供解除业绩的行动,不得超载和解除不明物体重量。
9、起重重物应是顺利和固体带不得堆放或悬挂重物分散的对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钢丝绳葫芦或解除后,固体带。绑扎钢丝绳和对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满负荷或接近全部产能提升重物时首先应该是20-50公分从地面到检查:稳定的起重机,制动器的可靠性,顺利重量,并带该公司。
11、起重机,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统一,严格禁止和缓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刹车。关于平稳旋转行动。来到一个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时,可向扭转。
12、起重机钢丝绳使用的制造技术应该被用来作为依据的证明文件,如无证资格进行测试,然后才能使用。应连接钢丝绳卷筒坚实,整齐地排列不扭结,变形,可能没有所有绳接头。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风向,并远离臂钩高达2-3米的最高排名的机构。
第6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桥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2. 操作标准
2.1 上下桥吊
2.1.1 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2.1.2 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任何无关人员登机,如须登机时,必须通知司机。人员离开桥吊时也要通知司机。
2.1.3 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驾驶室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穿越安全门。
2.1.4 使用电梯上下桥吊时,电梯载重和乘员均不得超过标牌规定数值,在层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可启动电梯。
2.2 作业前
2.2.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
2.2.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运行日志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
2.2.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系好安全带。
2.2.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2.2.4.1 脱开锚定装置,选择安全位置,放下前伸臂,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2.2.4.2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包括使用双箱吊具状态)。
2.2.4.3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打开锚定销,清除防爬楔。
2.2.4.4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3 作业
2.3.1 卸船作业
2.3.1.1 桥吊司机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0.5米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2.3.1.2 船上装卸指挥手检查吊具运行路线区域内无人,集装箱之间的连接旋锁和螺栓加固件已经拆除,方可用对讲机对桥吊司机发出作业指令。与此同时,观察吊具运行状态和运行路线中可能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进入路线内的人员,并提醒桥吊司机提前实行避让措施。
2.3.1.3 桥吊司机根据指挥手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指挥手“关锁”指令,确认顶销灯亮后关闭旋锁。
2.3.1.4 桥吊司机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20-25厘米后,由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1.5 指挥手与桥吊司机同时检查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指挥手下达“升起”指令后,桥吊司机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2.3.1.6 桥吊司机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集卡应按岸边指挥手指挥停于正常作业位置前0.5米至1米处。桥吊上设立20 英尺与40英尺作业禁区,岸边指挥手及辅助作业人员应按所卸箱型站立于禁区外指挥。情况正常,桥吊司机按岸边指挥手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2.3.1.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待集装箱下降距拖盘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止吊具。
2.3.1.8 待集装箱停稳,岸边指挥手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
2.3.1.9 运行在桥吊跨度内的集卡入位后,岸边指挥手方可向桥吊司机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接到指令后缓落吊具,将集装箱落于拖盘停止吊具。
2.3.1.10 岸边指挥手检查箱角孔与拖盘旋锁结合正常后,发出“开锁”指令。岸边指挥手判断开锁动作完毕,同时司机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按指挥手指令低速起升吊具。
2.3.1.11 岸边指挥手检查确认吊具与箱体完全分离,同时桥吊司机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2.3.2 装船作业
2.3.2.1 集卡载箱应依次进入桥吊装船作业位置,集卡且应向前驶出0.5至1米。由岸边指挥手核对箱号,集卡不得并列在吊装位置等候。
2.3.2.2 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运行前要检查运行路线内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岸边指挥手应用对讲机指挥桥吊司机将小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3.2.3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中,桥吊司机应密切注意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2.3.2.4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时。按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5 岸边指挥手待吊具停稳,用手势指挥集卡倒车找正位置。待集卡入位,岸边指挥手指挥吊具入位并发出“慢下降”指令,桥吊司机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2.3.2.6 岸边指挥手判断吊具旋锁与集装箱角孔配合到位后发出“关锁”指令,桥吊司机确认落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2.3.2.7 岸边指挥手判断闭锁动作完毕,发出“慢升高”指令。
3.3.2.8 桥吊司机按指令将集装箱吊离拖盘平面20-25厘米后,岸边指挥手下达“停”指令停吊具。
2.3.2.9 桥吊起吊集卡上的集装箱时,必须按岸边指挥手的指挥操作,缓速起吊,待集装箱底面距车盘30厘米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运。岸边指挥手发出“升起”指令,桥吊司机按指令操作起升。
2.3.2.10 在吊具吊箱离开拖盘上方后,岸边指挥手指挥集卡驶离。
2.3.2.11 在岸边指挥手指挥桥吊、集卡作业时,船上指挥手应预先检查吊吊具运行路线有无人员站立及其他异常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指挥桥吊司机将集装箱吊运至指定位置。
2.3.2.12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2.3.2.13 船上指挥手确认装箱位置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发出“下降”指令。
2.3.2.14 桥吊司机按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2.3.2.15 指挥手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
2.3.2.16 桥吊司机按指令开锁并确认落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20-25厘米后,按指挥手指令停吊具。
2.3.2.17 指挥手检查吊具与集装箱分离无异常后,桥吊司机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环操作。
2.3.3 一般要求
2.3.3.1 桥吊司机作业眼随吊具、余光了望。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
2.3.3.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
2.3.3.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
2.3.3.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指挥手监护,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
2.3.3.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
2.3.3.6 大车移动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
2.3.3.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
2.3.3.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指挥手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
2.3.3.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
2.3.3.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
2.3.3.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
2.3.3.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
2.3.3.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5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
2.3.3.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
2.3.3.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指挥部门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指挥部门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
2.3.3.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指挥部门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
2.3.3.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
2.3.3.18 在风速超过12米/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
2.3.3.19 作业时风力达到15米/秒时,桥吊必须停止作业,桥吊司机应迅速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进行锚定,塞入防爬楔。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
2.3.3.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越过。
2.3.3.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
2.3.3.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
第7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
一、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3‰。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三、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就达到380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头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五、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六、操练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七、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作业。
八、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头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九、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十、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十一、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时应绑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四、塔吊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得物,必须拴拉绳。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十七、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长运动。
十八、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8篇 龙门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一、龙门吊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龙门吊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开车前检查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9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各以确保:
1、结构外观及传动机构正常;
2、各润滑部位正常;
3、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符合规定。
4、电源及控制部分正常;
5、五大安全装置正常。
二、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升急停,严禁以限位代替操作面停车。
三、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四、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是否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五、提升时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六、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七、如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负受损。
八、作业后,应将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然后关掉电源开关,锁好电闸箱。
第10篇 煤气站航吊安全操作保养规程
1操作规程
1.1起重吊卸集装箱
1.1.1 航吊司机开启航吊电源总开关,逐一调整前后、左右按钮,挂好集装箱的四个吊卸钩,并用“点击”式均衡吊起集装箱,调整平衡度。
1.1.2 将集装箱平衡提高至20-30公分时后,移动集装箱至自卸车位,听候调驳箱位人员的指令,采用点击式下落或左右调整,切记不可采用长按式。
1.1.3 调驳箱位人员采用专用工具调整驳动箱位,切记不可赤手接触调整箱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4 集装箱降落自卸车箱后,调驳箱位人员逐一检查四个锁位,如四个都到位完好,方可叫挂钩人员取出四个挂钩。
1.1.5 反复置换完成航吊。
1.2停机
1.2.1 待完成航吊工作后,逐个关闭电源,最后关闭总开关。
1.2.2 检查各设备有无磨损,并确认。
2保养规定
保养项目及保养要求
保养周期
责任岗位
1、波箱和齿轮油
每天一次
航吊司机
2、铁轨加锂脂
每天一次
航吊司机
3、钢丝绳加锂脂
每天一次
航吊司机
4、机位清洁
每天二次
航吊司机
第11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起吊物下禁止站人,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米以上。
5、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空中,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捆缚不牢不吊; (3)、信号不明不吊;(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置浮动物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没安全装置不吊; (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 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第12篇 拔杆吊安全操作规程
1、拔杆吊进场必须由机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后方可使用。
2、工作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能保证拔杆吊呈水平状态。
3、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钢丝绳完好,钢丝绳卡按规定设置必须设置4个。
4、起吊速度不宜过快,保证匀速运转。
5、拔杆吊后座的配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力学检算,按照检算方案进行配重。
6、拔杆吊不得吊运挖孔工人上下,挖孔工人必须使用应急软体上下孔内作业。
7、拔杆吊严禁吊运情况:超载不吊、吊物捆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者不吊。
8、拔杆吊操作工人必须经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拔杆吊必须规范用电,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要求,规范临时用电。
10、拔杆吊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时刻与孔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确保起吊信号明确。
11、拔杆吊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修,不得带病运转。
12、在起升过程中,若发现拔杆吊不稳定或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将吊物匀速降落到孔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第13篇 施工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14篇 门吊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 作业前检查门吊作业范围内轨道有无障碍物,以及轨道压板有无松动或特殊沉陷等现象。电源电缆有无拉伤或破损情况。
2、 合闸前,检查各操作开关及手柄是否处于零位。合闸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如电压低于或高于额定电压值的15%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3、 空载试运行各机构数分钟,检查其传动、制动、限位、各仪表是否正常。然后,将吊具放到最低位置进行钢丝绳、吊钩、吊具的例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断股或挤伤的情况,必须报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4、 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严格按照起重工的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警。工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一般不得用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在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停止操作的指令,都必须立即停止操作。
5、 操作时,换档动作应平稳,当交换各电机旋转方向时,应先回零位,稍停后再反向操作,不允许直接操作方向
6、 运转过程中,操作司机随时注意各机构电动机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电机和各处轴承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并报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或检修。
7、 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机时,可将紧急停机按扭切断总电源。
8、 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的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把夹轨器夹紧钢轨,同时,把揽风绳拴到牢固的物体拉紧。在雨雪天气作业前,应先经过试用,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0、工作完毕时,将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操作手柄均置零位,切断总电源。
11、认真填写运转、保养、交接班记录,对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12、 维修、保养中的废油、废料应集中收集进行统一的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第15篇 悬臂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悬臂吊操作行为,确保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悬臂吊的操作使用及维护。
3. 内容及要求
3.1操作前的确认
3.1.1操作前应详细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点检处理故障后方可使用。
3.2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2.1起吊前确认所吊重物不许超过悬臂吊额定起吊重量。
3.2.2吊起重物时,重物必须在垂直位置,禁止歪拉斜拽。
3.2.3悬臂吊旋转半径范围内及悬臂下禁止站人。
3.2.4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超过10分钟,应降至地面或距地面150~200mm的高度等待。
3.2.5操作控制开关时要与扶持人员确认到位,作业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干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事。
3.2.6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须扶持重物,保持平衡,不得碰撞。
3.2.7悬臂吊使用完毕后,吊具须摆放规整,悬臂吊钩头垂直,保持与地面高度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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