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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工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挂钩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挂钩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准备:检查挂钩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安全锁扣、钢丝绳、吊钩等关键部件无损伤或磨损。

2. 货物评估:了解货物的重量、形状、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挂钩方式和吊具。

3. 操作流程:正确安装吊钩,确保其牢固地固定在货物上,防止滑脱。

4. 安全检查:在起吊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执行起吊操作。

5. 吊运过程:保持稳定速度,避免快速移动或突然停止,确保货物平稳运输。

6. 卸货操作:安全、准确地将货物卸下,解除吊钩,并妥善存放。

目的和意义

挂钩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挂钩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如货物损坏、人员受伤,以及设备故障。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错误操作造成的延误和损失,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注意事项

1. 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手套等。

2. 不得超载使用吊具,应根据货物的实际重量选择合适吨位的吊车和吊具。

3. 操作时保持专注,禁止在操作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物品。

4. 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信号清晰明确,避免误解。

5. 在风力过大或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应暂停吊运作业。

6. 对于易碎或特殊形状的货物,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使用垫料、专用吊架等。

7. 操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8. 遇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等待维修人员处理。

以上规程务必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每位挂钩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每一次操作都是在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挂钩工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挂钩工操作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2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挂钩工的安全操作。起重挂钩工必须遵守本操作规程。

(二)本岗位的危险及有害因素

(1)物的不安全状态:钢丝绳、吊索、吊链断裂;工件未放稳;

(2)人的不安全行为:未正确着装,视觉误差,捆绑不牢或不正确;违反“十不吊”;指挥错误或信号不明确;与起重机司机配合失误;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照明不良,场地摆放不整齐、通道堵塞。

(4)主要伤害类型: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三)操作程序和要领

(三.一)一般要求

(1)挂钩工应经过本操作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从事挂钩作业。

(2)规范着装,即穿工作服(三紧)、防砸鞋,戴眼镜、帆布手套、安全帽(头发塞进帽内)。

(3)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4)掌握最新指挥信号,并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5)起重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班人员指挥,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时中断工作。

(三.二)工作前

(1)正确穿戴防护服,检查起吊工具,确保完好可靠。

(2)查看工艺图纸和相关文件,确认工件重量与起吊方式,选用吊具,不准超负荷使用。

(三.三)工作中

(1)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2)起吊物件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3)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专人指挥,步调一致。

(4)不准在起吊件下停留或行走,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5)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6)多人吊运物件,应有专人(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其它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导指挥吊物运行;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7)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放置,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道上。

(8)遇6 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9)使用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采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

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0)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时不准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11)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12)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3 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揽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3)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四)工作后

起吊完后应将各种吊具、索具放在规定的位置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立即停止工作。

(2)在发生钢丝绳断裂的情况下,应立即将重物平稳的放下。

(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拨打120;

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救援。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5篇 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用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只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间信号配合。

第6篇 料场装卸工及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

2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 作业前

2.1.1 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持安全生产确认卡上岗,并按确认卡的内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挂钩工必须经国家认可的部门培训,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2.1.2 清除作业现场的障碍物、积水、积雪,结冰处应采取防滑措施。

2.1.3 检查各种工具、吊索具等必须完好,安全可靠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

2.2.1 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清楚、手势要准确、精力要集中。

2.2.2 使用起重设备作业时,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2.2.3 吊起的货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下不准站人或走动。

2.2.4 用吊车吊运各种物件,用钢丝扣子起头或串扣子时,切忌不要用手或身子探入吊物下面拖拉钢丝扣子,应用长钩子把扣子拖出的方法进行作业。

2.2.5 垛上作业,要站稳,防止物件滑移伤人。在垛上要站高不站低;在地面上要站空不站裆的作业方法。

2.2.6 吊长、大型钢材要注意起吊的安全,防止物件的变形、滑落。

2.2.7 装卸火车的安全要求

2.2.7.1 打敞车底扇门时,上车门插销必须牢靠,往上拉底扇门时,拉靠后必须挂牢。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车门的插销,活页是否完好,防止门掉下伤人。

2.2.7.2 打、拉散货车箱底扇门时,下面的人身子要侧站,防止车箱门及货物滑下伤人。上面拉绳人要站稳,防止随货物一起滑下摔伤。禁止边作业边关车箱门。车上往下扔、放东西时,要看准,不要伤着车下人。

2.2.7.3 开拉瓦罐车箱门时,手不要扣进门里沿,防止挤伤手指。

2.2.7.4 推车箱时,首先检查汽管是否脱节,车移动时不准跑得过快防止留不住车,并找有经验的人作好刹车准备。

2.2.7.5 使用撬扛作业时,应用手握好撬杠,压着操作,不准骑在撬杠上面作业。 2.2.7.6 使用设备装卸车时,起吊装卸前人要离开车箱,不准站在车箱内,防止躲闪不及挤伤人,装长、大物件时要用留绳找正。

2.2.8 钢板的装卸、码垛安全要求

2.2.8.1 钢板垛距0.5m,行距1m左右为易,使挑码钢板时有躲闪的地方。作业前要根据板的长短、厚度选择好应用的吊具。

2.2.8.2 挂钩起板前,人要站在板上,不能站在垛间,防止挤伤,挂钩时要侧面站,挂牢,防止飞钩伤人。

2.2.8.2 吊板前钩子要找好正,吊起时要吊平,不平时放下重吊,防止板滑下及脱钩。

2.2.8.3 用手推移钢板时,要用手掌推移上板,切防挤伤手指。钢板落实摘钩时,双脚要站在上板上,决不能一脚上,一脚下,防止压伤脚趾。

2.2.8.4 撤、垫钢板间木头时,待吊钩停稳后,用长条板、棍将垫木撤出,切不可将手、头伸入板间撤、垫木头,防止脱钩伤人。

2.2.9 装卸管材、元木的安全要求

2.2.9 1 吊钢管要防止串动,对长短不齐的钢管或10m以上的要捆绑式的锁吊,落地时要塞牢,防止滚动。

2.2.9.2 吊长、大物件要捆绑锁吊,带棱带角物件要把钢丝扣子垫好,防止割断扣子。

2.2.9 2 卸元木用吊起头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把好钢丝扣子,防止元木滚动,人随元木滚下。元木落地时待钢丝扣子完全放松后,确认无滚动时,再上垛摘扣子。

2.3 作业后

作业后清理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

第7篇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4.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5.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6.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7.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9.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10.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放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35

60

110

154

220

330

n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3

3.1

3.6

4.1

4.7

5.3

0.01_(n-50)+3

11.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5.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6.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7.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8.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9.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20.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2.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3.起重“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二、吊绳打结捆扎不牢不吊。

三、安全装置失误不吊。

四、视线不清(看不见)不吊。

五、棱角物体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六、超过规定最高负荷不吊。

七、吊钩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八、物体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九、斜拉物体不吊。

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吊:

1、露天起重机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打雷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的不吊。

2、吊运散装、零星物体过满、重心不正的不吊。

第8篇 信号、摘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托滚、车场阻车器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开始作业。

(二)不许打吨和脱离工作岗位。

(三)运送火药、雷管等,要分装分运,严禁同车运送。

(四)对各中段的电话要及时接收,认真传达。

(五)各中段信号灯不亮及通风设施发生故障时禁止作业。

(六)严禁人料混运。

(七)串中段时必须和卷扬工联系好,离开中段时必须关好井口门及阻车器。

(八)做好中段井口周围车场的文明生产,认真做好交接班。

第9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知基本性能加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二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盘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军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1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出车前,做好挂钩作业的准备工作,携带必要的工具、协助起重操作工准备好起重作业的专用工具。

2. 作业前,配合其他人员勘察作业现场并协商安全作业办法。

3. 挂钩工必须通晓起重作业(对吊具的使用规定)以及所用吊具的最大负荷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吊具、工具等。

4. 必须懂得各类长大重大物件的安全挂钩的技术和封车方法,并严格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吊卡具的应用。

5. 捆缚起吊带有楞角的物件时,应垫以柔软物,以防割断钢丝绳。

6. 吊挂重物时,要找准重心,要挂准、挂牢,物件有吊装标记时,要按标记吊装,以防物件倾斜、转动。钢丝绳要受力均匀,不准有扭曲、交叉打结等现象。

7. 禁止用三角皮带、电线、麻绳等吊运货物。

8. 不准在起吊物件下停留、行走和站立人员。

9. 挂钩工对吊钩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曲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及时报废更换吊钩及相关衬套、心轴。

第12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悉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双手交叉表示停止;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13篇 司索(挂钩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挂钩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有捆绑,吊挂知识,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素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最大允许负荷和保养使用安全技术常识。

2、工作前应检查吊具是否牢固,若发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链条,钢丝绳,纱绳和麻绳等,应禁止使用。

3、根据吊运物件正确远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在吊运过程中要与天车(吊车)工密切配合,正确运用各钟手势及时发出信号。

4、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5、吊运重物时,尽量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空中。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以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指挥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图饶幸之心。

7、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队倾斜方向站立。

8、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各分股间的夹角不能超过60度,使用专用吊运附件(如压板螺丝,吊环等)尤要注意。

9、如吊运物件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防止割断吊绳。

10、利用两台机械同时起吊重物,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的80%,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1、捆绑后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紧饶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移动在挂住沿途人身或物件

12、起吊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3、吊运成批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蓝,吊斗等工位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4、吊运开始时,必须招呼周围人员离开,司素(挂钩工)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起吊信号,当重物吊离地面一百毫米时,应停车检查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继续起吊,严禁以吊运距离短或其它任何理由,不执行操作规程。

15、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器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吊运大型物件或产品,必须有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第14篇 挂钩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及检查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检查起吊工具要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2.2起吊操作

(1)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卡环、吊钩等一律不准和电气线路相碰,其安全间距必须符合输电线路电压与允许距离的规定。

(2)起重大型设备和物资,应了解其重心部位,做到平衡稳妥地拴接绳扣,防止个别绳扣因超负荷而脱钩。起重管材等物件时,要捆扎牢固,超长者要有安全措施。

(3)起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内作业,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外围的缆风绳,受力错点等应设专人巡回检查,风绳越过马路时,离地面不低于7m,而且设专人监护。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5)起吊件必须捆缚牢固,棱角刃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

一致。

(7)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9)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0)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1)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按“gb5082一”执行):

1)“预备”(注意)一手背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

2)“要主钩”—单手自然握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

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

肘关节;

4)“吊钩上升”—一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

5)“吊钩下降”一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

6)“吊钩水平移动”—一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向下挥动到肩相平的位置;

7)“吊钩微微上升”—一小臂伸向侧前上方,手心朝上高于肩部,以腕部旋为轴,重复向上伸动手掌;

8)“吊钩微微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的夹角约为30°,手心朝下,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下摆动手势;

9)“吊钩水平微微移动”——小臂向侧上方自然伸出,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重复做缓慢的水平移动;

10)“微动范围”——双小臂曲起,伸向一侧,五指伸直,手心相对,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距离接近;

11)“指示降落方位”一五指伸直,指出负载应降落的位置;

12)“停止”—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水平指向一侧;

13)“紧急停止”——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

14)“工作结束”—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

2.3收工

清理作业现场,收回吊运用具,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在吊装作业起重中人员严格坚持“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或物体不明不吊;

(3)斜拉重物不吊;

(4)光线阴暗,能见度差,看不见重物不吊;

(5)重物上面站人不吊;

(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8)棱角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越过人头顶不吊,钢铁水过满不吊。

第15篇 信号指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备齐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并正确使用。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2.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检查吊运和起重设备钢丝绳的状况,有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尚未达到报废标准时又严重磨损时,应降低其允许拉力使用。但必须保证钢丝绳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

6.起重机钢丝绳接头只允许锒扣插接,不准使用钢丝绳卡子(以下简称卡子)。一般起吊使用的钢丝绳可用卡子连接时,使用卡子的规格、数量、间距和卡接方法必须正确。

7.使用吊具、吊索附件等时,其状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方法正确。

8.检查吊具和与之配套使用的承载钢丝绳规格、尺寸是否相适应。承载钢丝绳必须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9.检查起重吊运行走路线是否畅通,有无障碍,轨道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完毕再开始作业,不准凑合。

10.吊运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11.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 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12. 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13.起吊离地 20 - 30cm 时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它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14.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行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15.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16.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超过。必须超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 50cm 。

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 2m 的距离。

17.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挡至少要 1m 的安全距离。

18.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间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机起重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19.吊运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的重物时,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接吊运。

20.严禁吊物超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书面告知当地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采取停电措施)。

21.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作业。

22.坚决抑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挂钩工操作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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