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指挥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是工程建设、生产制造等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吊装指挥作为其中的关键角色,其操作规程至关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前准备:检查吊车、索具、吊具等设备的完好性,确认无损坏或异常。
2. 现场布置:设定安全区域,确保无关人员远离作业范围。
3. 沟通协调:与吊车司机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明确手势信号或无线通信设备的使用。
4. 货物捆绑与平衡:正确捆绑货物,确保负载均衡,防止滑动或翻倒。
5. 吊装过程:指挥吊车平稳起吊、移动和放置货物,全程监控吊装状态。
6. 应急处理: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7. 作业后收尾:清理现场,归位设备,做好记录。
吊装指挥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吊装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货物损失甚至人员伤亡。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风险,保证工程进度,同时提升团队协作和专业素养。
1. 吊装指挥必须持有有效证书,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 在恶劣天气或视线不佳条件下,应暂停吊装作业。
3. 必须穿戴安全帽、反光服、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4. 禁止在吊物下方站立或穿越,严防被吊物砸伤。
5. 保持专注,避免分心,随时关注周围环境变化。
6.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7. 对于大型或特殊吊装任务,需提前进行专项策划和演练。
8. 保持与地面人员的持续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9.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吊装指挥操作规程旨在为作业人员提供清晰的指导,但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工况灵活应用,不断总结经验,提升作业安全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务必以人的生命安全为首要考量,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一次吊装作业的顺利完成。
第1篇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4.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5.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6.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7.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9.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10.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放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35
60
110
154
220
330
n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3
3.1
3.6
4.1
4.7
5.3
0.01_(n-50)+3
11.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5.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6.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7.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8.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9.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20.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2.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3.起重“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二、吊绳打结捆扎不牢不吊。
三、安全装置失误不吊。
四、视线不清(看不见)不吊。
五、棱角物体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六、超过规定最高负荷不吊。
七、吊钩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八、物体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九、斜拉物体不吊。
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吊:
1、露天起重机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打雷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的不吊。
2、吊运散装、零星物体过满、重心不正的不吊。
第2篇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4.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5.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6.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7.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9.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10. 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放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35
60
110
154
220
330
n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33.1
3.6
4.1
4.7
5.3
0.01_(n-50)+3
11. 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2. 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 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 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5. 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6. 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7. 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8.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9. 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20. 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 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2. 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3. 起重“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二、 吊绳打结捆扎不牢不吊。
三、 安全装置失误不吊。
四、 视线不清(看不见)不吊。
五、 棱角物体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六、 超过规定最高负荷不吊。
七、 吊钩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八、 物体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九、 斜拉物体不吊。
十、 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吊:
1、 露天起重机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打雷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的不吊。
2、 吊运散装、零星物体过满、重心不正的不吊。
第3篇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4.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5.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6.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7.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9.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10.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放线路电压(千伏) | 1以下 | 1~35 | 60 | 110 | 154 | 220 | 330 | n |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 1.5 | 3 | 3.1 | 3.6 | 4.1 | 4.7 | 5.3 | 0.01_(n-50)+3 |
11.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5.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6.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7.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8.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9.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20.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2.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3.起重“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二、吊绳打结捆扎不牢不吊。
三、安全装置失误不吊。
四、视线不清(看不见)不吊。
五、棱角物体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六、超过规定最高负荷不吊。
七、吊钩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八、物体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九、斜拉物体不吊。
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吊:
1、露天起重机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打雷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的不吊。
2、吊运散装、零星物体过满、重心不正的不吊。
第4篇 起重工、起重吊装指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 好防护用品。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附着指挥。
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5、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作地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9、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10、工作是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度。
14、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
15、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不得碰撞。
16、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7、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8、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9。、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0、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1、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干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2、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上海市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证(包括指挥)。
22、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劳动局审核、发证方可使用。
第5篇 吊装指挥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第2条 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第3条 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第4条 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知技术性能后方能指挥。
第5条 指挥人员不得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并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第6条 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并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7条 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第8条 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第9条 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第10条 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11条 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
1、 应保证与起重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2、 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载
3、 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 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第6篇 起重工起重吊装指挥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交底内容: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并穿戴 好防护用品。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附着指挥。
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5、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作地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9、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10、工作是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度。
14、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
15、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不得碰撞。
16、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7、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8、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9。、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0、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和吊运,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21、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干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2、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上海市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证(包括指挥)。
22、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经劳动局审核、发证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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