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砌筑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体力消耗大的工程作业,它涉及到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了确保每一位砌筑工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砌筑工的安全行为,减少工伤事故,保障施工质量,维护工地秩序,提升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明确的安全规定,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风险,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 砌筑前准备:
- 检查工具设备:确保砖刀、灰桶、水平尺等工具完好无损,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齐全。
- 熟悉图纸:理解墙体位置、尺寸和材料要求,避免盲目施工。
2. 施工现场安全:
- 佩戴防护装备:始终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必要时戴护目镜和口罩。
- 保持工作区整洁:及时清理砖块、砂浆等杂物,防止滑倒或绊倒事故。
- 遵守高空作业规定:在2米及以上高度作业时,必须使用脚手架或安全网,并正确使用安全带。
3. 砌筑操作:
- 正确搬运砖块:避免一次搬过多,防止砖块掉落造成伤害。
- 使用砖刀谨慎:避免刀刃伤人,切割砖块时注意方向,防止碎片飞溅。
- 砌墙时保持稳定:每次砌筑高度不宜过高,确保墙体稳定性。
4. 灰浆处理:
- 制备砂浆:遵守配比,避免砂浆过干或过湿,影响粘结力。
- 清理多余砂浆:用湿布擦拭,避免砂浆干燥后难以清除,同时防止砂浆溅入眼睛。
5. 电气设备使用:
- 电动工具操作:使用电动切割机等设备时,务必断电后再进行维护和清洁。
- 避免触电:确保电源线无破损,不接触水源,不乱拉乱接电线。
6. 应急处理:
- 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如发现墙体倾斜、脚手架松动等问题,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
- 掌握急救知识:了解基本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包扎等,以便在意外发生时能迅速应对。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砌筑工的积极配合和严格执行。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确保每个项目顺利进行,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请每位工友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我们共同打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第1篇 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2条: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3条: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4条:起吊砖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5条:搬运砖块要拿稳放牢,用铁斗车装砖不要装得太满,防止升吊过程中滑落掉下伤人。
第6条:往坑槽内运砖块,应用溜槽,且下方不得有人。
第7条: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第8条: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第9条: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第10条: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第11条: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第12条: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第13条: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容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第14条: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第15条: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第16条: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第17条: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第18条: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2篇 泥水工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逢),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2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3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4条 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第5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挂设防护立网。
第6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行条、瓦条上行走。屋面的临边必须设有防护,方准操作。
第7条 室内作业时,2米以上(含2米)必须搭设牢固里脚手架,铺好脚踏板,不准使用铁桶、垫砖、木凳等。
第8条 室内作业使用照明时,不准擅自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线作为导线。
第9条 砌筑时需要使用临时脚手架时,必须有牢固支架,架板应采用长2-4米,宽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垫砖不得超过三块。
第10条 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第11条 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第12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等吊篮停靠稳定后方可拉车出料,先开吊篮停靠装置方可进人吊篮内推拉斗车。
第13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正确使用联络信号,吊篮下降时人必须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开机人员发出升降信号。
第14条 泥普工在楼层面卸料(砖、砂浆等材料)时,不得将材料卸在临边1米的范围内。
第15条 运料工在运送材料时不得从井架吊篮下通行,在发现吊篮防护门发生故障时,不得向井架操作工发出升降信号。
第16条 砖块垂直运输,应采用铁笼集装。塔吊吊运时,严禁在塔吊下站人或进行作业;采用塔吊安装楼板时,在其下层楼内不得进行作业。
第17条 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逢、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条 搬运石块时,必须拿稳、放牢,防止伤人。
第19条 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第3篇 泥水砌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逢),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2条 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第3条 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第4条 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第5条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挂设防护立网。
第6条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行条、瓦条上行走。屋面的临边必须设有防护,方准操作。
第7条 室内作业时,2米以上(含2米)必须搭设牢固里脚手架,铺好脚踏板,不准使用铁桶、垫砖、木凳等。
第8条 室内作业使用照明时,不准擅自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线作为导线。
第9条 砌筑时需要使用临时脚手架时,必须有牢固支架,架板应采用长2-4米,宽30公分,厚5公分的杉木跳板或竹跳板,垫砖不得超过三块。
第10条 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第11条 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第12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等吊篮停靠稳定后方可拉车出料,先开吊篮停靠装置方可进人吊篮内推拉斗车。
第13条 泥普工使用井架提升机,人站在卸料平台出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正确使用联络信号,吊篮下降时人必须退至安全位置,方可向开机人员发出升降信号。
第14条 泥普工在楼层面卸料(砖、砂浆等材料)时,不得将材料卸在临边1米的范围内。
第15条 运料工在运送材料时不得从井架吊篮下通行,在发现吊篮防护门发生故障时,不得向井架操作工发出升降信号。
第16条 砖块垂直运输,应采用铁笼集装。塔吊吊运时,严禁在塔吊下站人或进行作业;采用塔吊安装楼板时,在其下层楼内不得进行作业。
第17条 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逢、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第18条 搬运石块时,必须拿稳、放牢,防止伤人。
第19条 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第4篇 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施工机具是否完好,脚手架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冬季施工时,应先清除脚手板上的冰霜、积雪,清除后方可作业。在大风、大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后,应先检查已砌筑好的砌体是否有垂直度的变化,是否有裂缝产生,是否有不均匀下沉等。
4.砌基础时,应注意检查基坑土质变化,堆放砖(砌)块材料应离坑边1m以上,深基坑有挡板支撑时,应设上下爬梯,操作人员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作业运料时,不得碰撞支撑。
5.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防护栏和挡脚板、安全网,并随施工高度上升。
6.脚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标准值,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准超过两人。
7.不准站在砌体顶上做砌筑、划线、刮缝、清扫墙面及修凿石材,或检查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裂缝等作业。
8.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作业,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砌筑。不准徒手移动上墙的料石。
9.砍砖时,应面向内打;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
10.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
11.在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不宜做其他临时设施的支撑点。
12.作业结束后,应将脚手板上和砌体上的碎块、灰浆清扫干净,清扫时注意防止碎块掉落,同时做好已砌好砌体的防雨措施。
第5篇 建筑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3)
建筑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5、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6、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7、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缝、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8、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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