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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保管操作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爆破器材保管操作规程

有哪些

爆破器材保管操作规程

爆破器材的保管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它涉及到工地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存储设施:应设立专用的存储仓库,确保其坚固、防火、防潮,并设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2. 储存分类:各类爆破器材需分开存放,如炸药、雷管、导火线等,避免相互接触引发事故。

3. 记录管理:每次入库、出库都要详细记录,包括数量、型号、时间等信息。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器材完好无损,排除潜在风险。

5. 人员培训:保管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响应。

目的和意义

该规程旨在规范爆破器材的保管流程,确保其安全、有序,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意外事故。通过严格的管理,可以降低工地的事故率,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进度,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责任。

注意事项

1. 仓库内禁止烟火,严禁携带火源进入。

2. 爆破器材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时间储存导致性能下降。

3. 避免在极端温度下存放,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条件。

4.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仓库或挪用爆破器材。

5. 保管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6. 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震动和撞击。

7. 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接近。

8. 工作结束后,确保仓库门窗关闭,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这些规定旨在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一位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以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防范未然。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工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最佳的安全效果。

爆破器材保管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爆破器材保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的贮量不得超过规定容量。

2库房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和动火。

3箱装炸药堆放高度不超过lm,雷管箱高度不超过1m,库内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3m。

4爆破器材应分类存放,雷管与导火索、炸药不得同库存放。

5库房内禁止存放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变质的爆破器材不许发出。

6凭爆破操作证按计划发给爆破器材。严格遵守《爆破品材安全管理规定》。

7爆破器材进出数量必须相符,如发现不符合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8带电体不得进入库区,停电时必须用绝缘手电照明。

9爆破器材进出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拖拽。夜间、雷雨天停止发放。

第2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必须忠于职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3 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在炸药库内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无关人员杜绝入内,库内严禁烟火,并配备齐灭火机等消防器材设施和防雷设施。

4 爆炸物品须专库按有关规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药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间内,必须分开堆放。

5 严格遵守规定手续按先后日期发放,对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发现数量不足或被盗、丢失应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6 对爆炸物品的发放、领用要及时清楚登记,账物相符,对当班退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入箱,以防丢失、被盗。

7 不得转借、转买、转送爆炸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8 每月清点,核实帐目一次。

第3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爆破作业。

2、在接触和使用爆破材料时,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不得将爆破材料接近高温、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严禁将性质相互有抵触的爆炸材料混存、混运(临时装炮除外)如:

①炸药不可与胶质炸药、雷管混存混运。

②雷管不可与胶质炸药、硝铵=、类炸药、导爆索等混存混运。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须按出厂检验合格证标准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或过期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

5、作面不准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和不同的点火方法。

6、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路上设岗哨和标志。

爆破前,须用声、光信号和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区。爆破后,浅孔需等待15分钟,中深孔需等待30分钟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7、多作业面实施爆破作业,一方爆破作业对另一有影响时,必须事先进行联系,采取安全协调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局部通风,确认烟尘浓度符合要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9、露天临时爆破,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书才准作业。并要严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爆破。

10、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应妥善保管,领取数,消耗数,剩余退库数均应认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记录》,交回的废雷管应注明上交者姓名、时间、数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当班及时退回库房,严禁乱扔乱放,积存和转让。严禁带回宿舍和私藏,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12、浅孔回采作业面,不准爬梯子装炮。

13、处理漏斗堵塞时,只许用竹杆扪药包放稳后起爆,不准进入漏斗内装炮、点炮,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决定。

14、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问的距离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作业进行掘进贯通。爆破时,两边作业面均设警戒。

15、凡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次点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浅孔、采场、掘进、刷帮、挑顶、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按书而通知要求执行。

16、在高硫矿体处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将炮孔内粉尘吸干净,禁止将硝铵炸药的药粉与硫化矿直接接触,并禁止用高硫矿粉作充填塞物,严防装药时碰坏药包。

17、严禁单人合闸点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规定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单独的房间或恫室内进行,加工台要有突出的边缘,并铺有软垫。

2、导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须切除,雷管内有杂物禁止使用。

3、加工台上的雷管放置数,不准超过100发;金属起爆管的加工,只准用防爆紧口钳进行。

4、起爆药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药包前,必须用铜或木的锥子在药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药的加工量,不准超过该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4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爆破作业。

2、在接触和使用爆破材料时,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不得将爆破材料接近高温、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严禁将性质相互有抵触的爆炸材料混存、混运(临时装炮除外)如:

①炸药不可与胶质炸药、雷管混存混运。

②雷管不可与胶质炸药、硝铵=、类炸药、导爆索等混存混运。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须按出厂检验合格证标准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或过期变质的不准发放使用。

5、作面不准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和不同的点火方法。

6、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路上设岗哨和标志。

爆破前,须用声、光信号和相应的组织措施防止人员进入爆破区。爆破后,浅孔需等待15分钟,中深孔需等待30分钟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7、多作业面实施爆破作业,一方爆破作业对另一有影响时,必须事先进行联系,采取安全协调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局部通风,确认烟尘浓度符合要要求后,作业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9、露天临时爆破,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书才准作业。并要严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爆破。

10、爆破工领取的爆破材料应妥善保管,领取数,消耗数,剩余退库数均应认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记录》,交回的废雷管应注明上交者姓名、时间、数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当班及时退回库房,严禁乱扔乱放,积存和转让。严禁带回宿舍和私藏,否则应追究法律责任。

12、浅孔回采作业面,不准爬梯子装炮。

13、处理漏斗堵塞时,只许用竹杆扪药包放稳后起爆,不准进入漏斗内装炮、点炮,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决定。

14、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问的距离相距15米时,只准从一个作业进行掘进贯通。爆破时,两边作业面均设警戒。

15、凡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次点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浅孔、采场、掘进、刷帮、挑顶、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决定,按书而通知要求执行。

16、在高硫矿体处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将炮孔内粉尘吸干净,禁止将硝铵炸药的药粉与硫化矿直接接触,并禁止用高硫矿粉作充填塞物,严防装药时碰坏药包。

17、严禁单人合闸点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规定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单独的房间或恫室内进行,加工台要有突出的边缘,并铺有软垫。

2、导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须切除,雷管内有杂物禁止使用。

3、加工台上的雷管放置数,不准超过100发;金属起爆管的加工,只准用防爆紧口钳进行。

4、起爆药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药包前,必须用铜或木的锥子在药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药的加工量,不准超过该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5篇 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必须忠于职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3 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在炸药库内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无关人员杜绝入内,库内严禁烟火,并配备齐灭火机等消防器材设施和防雷设施。

4 爆炸物品须专库按有关规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药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间内,必须分开堆放。

5 严格遵守规定手续按先后日期发放,对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发现数量不足或被盗、丢失应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6 对爆炸物品的发放、领用要及时清楚登记,账物相符,对当班退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入箱,以防丢失、被盗。

7 不得转借、转买、转送爆炸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8 每月清点,核实帐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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