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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安全操作规程11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天车,也称为行车或起重机,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用于搬运重物。其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操作前检查:确保天车机械结构完好,电气系统无异常,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功能部件正常。

2. 作业准备:穿戴好防护装备,了解货物重量、尺寸及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具。

3. 启动与行驶:缓慢启动,保持平稳,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4. 起吊与下降:轻起轻放,避免冲击,视线清晰,确保周围无人或障碍物。

5. 操作过程中:遵循信号指挥,禁止超载,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态。

6. 停止与关闭:作业完毕后,将天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目的和意义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减少生产事故,维护工厂的正常运营秩序。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货物搬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合规管理,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天车运行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维修或调整,如遇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给相关人员。

3. 注意天气条件,如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天车作业。

4. 对于特殊形状或不规则负载,需采取额外的固定措施,确保货物稳定。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可能影响操作的杂物。

6. 在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应借助辅助设备或人员协助,确保操作安全。

7.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天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规定旨在为天车操作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应对。每一位操作者都应以责任心和谨慎态度,严格执行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天车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按钮的启动方向、各种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正确的吊挂、捆绑方式,否则禁止使用。

2. 工作前应检查天车,吊具(如吊钩,吊环,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3. 天车和吊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4. 吊运的物体必须吊挂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吊运时禁止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动作或斜拉,斜拽。物体旋转时,必须平稳后方可松钩。

5. 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高出运行线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

6. 禁止用吊钩吊人或乘坐在吊运的物体上。

7. 两人共同吊运物体时,动作必须协调一致,操作开关的人员,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

8. 操作人员在吊运工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与别人闲谈。

9. 捆绑、吊运具有尖锐边缘的物体时,须用木板等软料垫好,防止钢丝绳被克断。

10. 工作结束后应将天车开回停放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

第2篇 工贸企业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天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二、范围:天车作业。

三、职责: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 天车工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

3、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5、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6、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7、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时,应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或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从下面通行。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0、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5、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6、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天车停放在安全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7、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第3篇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7)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七)

为确保天车安全规范操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操作者必须经过公司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熟悉有关天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严格按本规定进行操作。

作业准备

1.起吊物品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并根据起吊物重量正确选择天车(3、5、10、20吨),按要求对天车和吊具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其正常状态。

2.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物品,严禁超载。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检查并确认吊高、钢索夹角等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5.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操作人员要正确选用钢丝绳或吊装带,吊物时需用吊环时,一定确保吊环旋紧牢固方可操作。

作业中

7.起吊时必须使吊钩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侧向斜吊,拉拽受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

8.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通过,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时,一定在吊物下面采

9.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起吊不得靠极限位置限制器达到停车的目的。

10.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需单独使用,不准同时起吊两个物体。

11.吊物上严禁有人或其他浮放物品。

12.在整个起吊、搬运过程中,操作者和指挥者相互配合,随时观察受吊物四周情况,保证人员、物品和设备的安全。

13.天车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神面对天车运行方向,注意防止绊倒,并按规定对下列情况哨声警鸣: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

③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接近人员时。

⑤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14.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5.天车操作人员和扶重人员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操作人员不要带手套,手要相应的干净,避免污垢进入按钮里面。

16.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7.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1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将控制器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检查是否正常。

作业后

19.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靠墙或两侧),并将吊钩升至一定高度,将操作手柄关闭,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20.坚持配合有关方面定期检修和维保,保证设备完好。

第4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5篇 浇注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对天车所有的机电设备、制动器和其他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保持完好。

3、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吊运钢(铁)水包和进行浇注等工作。

4、出钢(铁)水后,先将钢(铁)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约0.2米进行试闸,确认可靠时,打铃通知地面人员避开,方准吊起移动。

5、吊起或下降盛有钢(铁)水包时必须缓慢启动,不得摇晃,运行或停止时,应高于沿途障碍物 0.5米。

6、浇注过程中,天车工应注意地面动态,听从指挥。

7、浇注完毕后,按指定地点倒渣,翻包要缓慢进行,四周人员必须离开。

8、在吊运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时,必须把大、小车及卷扬制动器等事先进行空运转试验,确认无误,才能工作。在吊运过程中,严禁把盛有液体金属的包子与其它物体相碰撞。

9、天车出现下列问题时,不准使用:

(1)卷扬限位器失灵;

(2)大、小车限位器失灵;

(3)舱门联锁开关失灵;

(4)卷扬机上压紧钢丝绳的压板螺钉松动;

(5)大车缓冲器或大车轨道尽头没有挡头或失效;

(6)没有信号装置或失灵,天车钢结钩变形、裂纹、脱焊;

(7)机械传动部分没有按规定加油润滑,传动不灵活;

(8)吊钩转动不灵活;固定吊钩的螺母、保险垫圈或开口销损坏;

(9)钢丝绳已达报废标准或扭劲;

(10)制动器不能有效地刹车,制动器连杆上的螺栓开口销有缺少或损坏,

或螺钉松动;

(11)所有紧固机件的螺钉发生松动、滑丝等;

(12)电线的绝缘损坏,接地线断开;

(13)电气设备及接入电源的防护保险装置失灵;

(14)司机室内无绝缘垫;

(15)天车大、小车轨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碍物 ;

(16)司机室内有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品;

(17)司机室内没有灭火器材。

第6篇 单梁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状况良好。

2、吊运重物前应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严禁超载、超负荷吊运。

3、进行作业前应检查以下几点:

1)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轨道上不应有异常,重物运行通道周围无人员通行。

2)试动按钮装置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3)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4)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6、重物达到或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7、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体时,不得进行操作。

9、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被吊重物与钢丝绳不垂直时不得进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第7篇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第8篇 工贸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天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二、范围:天车作业。

三、职责:天车操作工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1、 天车工须经专门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待修复后方可启用。

3、使用前认真查看钢丝绳、吊钩、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业时吊钩底下严禁站人,操作者应主动避让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5、操作者必须集中思想与搭档人员密切配合,在确保安全状况下起吊,作业时严禁谈笑嬉闹。

6、对天车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带病作业。

7、操作由专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随便开车起吊。每次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遥控器电源并保存好遥控器。

8、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时,应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或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从下面通行。

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0、天车运行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一般不超过1米。

12、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3、不准将全物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负荷吊运,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有专人指挥,但必须有安全措施。

15、吊运工作物必须平稳,不得摇摆,特别是吊运重大物品、精密设备,行车速度不得过快。

16、工作结束不用时,应将天车停放在安全处,将吊钩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断电源,将遥控器关闭比保存好。

17、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第9篇 天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方法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台起重机必须由持有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天车工必须是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

3、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天车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天车。

4、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天车。

5、对于因违犯规程受到处分而被收回吊销操作证者,不得独立操作天车。

6、天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天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天车的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指挥工的指挥信号。

7、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8、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地锚定住。

12、起重机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牌子应挂在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维修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相碰撞。

13、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胶鞋,并须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5、起重机的操作室和走台上应具备有灭火器和安全绳。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车应停放在停车位置,天车的各控制器手柄应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总刀开关。

2、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中天车的情况记于交接班手册中。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前一班司机在手册中所记事项,并共同检查天车各机构,检查的项目为:

1)检查保护箱的总电源开关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顶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5)各机构传动件的链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护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10篇 炼钢天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 天车司机应了解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主要技术参数,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学徒工操纵起重机必须有专职司机进行监护,未经考试合格的天车工,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2. 上下车时要跟司机联系清楚,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要手扶栏杆不准手持重物,不准滑、蹦、跳。任何人不得强行扒车,严禁从一车跨越另一车。

3. 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天车带病作业。司机在送电试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后,方可按顺序合闸送电试车。

4. 司机在作业过程中,要精神集中听从地面人员的正确指挥,认真执行“十不吊”准则: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②重物超负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③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吊。

⑤工件捆绑不牢或重心不稳不吊。⑥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⑦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⑧菱角物体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⑨歪拉斜拽任何物体不吊。⑩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5. 司机在作业过程中要左右t望,注意邻车情况防止撞车,吊物不准从重要设备或人头上通过。

6. 司机在操作中必须听从地面专职人员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未辩明情况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7.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指挥信号,工作人员未离开危险区时不准开车。

8. 吊车司机在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准看书报,不准闲谈。

9. 由于受环境和其他因素影响,司机不清楚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见一致,再进行操作。

10. 有主副钩的起重机,应当把不工作的吊钩升到接近上升限位置高度,不准两钩同时吊运两个物体。

11.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起吊时应先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起吊,严禁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制动器。

12. 吊运液态金属或较重物品,均先起吊100mm00mm,停顿一下,验证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再起吊,必须离地面2米以上或高于障碍物才允许开动大小车。

13. 起重机接近同跨或上下层其他起重机时,吊运重物运行路线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示信号。

14. 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开动,禁止控制器手柄从零位直接到高档,或从顺转位置打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用(紧急情况例外)。

15. 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正常情况下,禁止碰撞安全挡,严禁用限位装置控制机构运行。

16. 如果停电重物吊在半空中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岗位要警示任何人不要从吊物下通过。

17.所有电磁吸盘车,不得吸有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不准用磁盘撞击任何物体,不工作时要切断电源,把磁盘落到地面。

18.吊运过程中如遇突发故障,如漏钢、穿包或吊物下滑时,天车工必须冷静,沉稳地采取紧急措施,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先将控制器打到下降,然后反复做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位置将重物落下,同时鸣铃示警,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9. 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应先将吊物稳妥降落,然后停车断电进行检查,不准带故障运行。

20. 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吊运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笼,混装时禁止吊运。

21.检修时车必须停在安全检修位置,司机要听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摘牌送电,启动任何工作系统需试车时,司机要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再按指挥人员要求点动试车确保安全。

22. 天车上有人检修作业时,严禁司机动车;动车时任何人不得在天车上停留,更不准从窄箱形梁上行走。

23. 起重机在作业中,发现重大设备事故、人身伤害及险肇事故时,除特殊情况外,司机应停车保留事故现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24. 工作结束后,将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将小车停靠大车滑线的另一端,将主副钩起升到限位,把各控制手柄扳到零位,电磁吸盘应落到地面,断开电源开关方可离开。

26. 露天作业起重机(风力在六级或以上时)应停止作业,用夹轨器或其他防风装置可靠固定,以防被风刮跑。

第11篇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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