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操作规程
一、施工准备
1. 确认工程设计图纸,理解防水区域及防水等级要求。
2. 检查施工材料,确保防水卷材、涂料等无破损,符合质量标准。
3. 准备施工工具,如滚筒、刮刀、切割机等,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二、基层处理
1. 清理基层表面,去除灰尘、油污和杂物,保持干燥。
2. 对于不平整或有裂缝的基层,进行修补和找平。
3. 涂刷基层处理剂,提高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力。
三、防水层施工
1. 按照设计要求裁剪防水卷材,确保边缘整齐。
2. 在基层上均匀涂刷胶粘剂,待其微干后铺设防水卷材,排除空气,确保密实。
3. 对接缝处进行热风焊接或密封处理,确保防水连续性。
4. 对涂料类防水,应分层涂刷,每层厚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待前一层干燥后再涂下一层。
四、附加层施工(如有)
1. 对于特殊部位如阴阳角、管道口等,增设附加层,增强防水效果。
2. 定期检查附加层的质量,确保无遗漏和破损。
五、验收与保护
1. 防水层完成后,进行淋水试验,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
2. 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保护层施工,防止防水层受损。
3. 妥善保存施工记录,以便日后维护参考。
防水工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防水工程的施工流程,确保防水效果的可靠性,防止建筑物因渗漏导致的结构破坏和经济损失。通过严格的施工步骤,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同时保障住户的生活品质。
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防护装备,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
2. 施工过程中注意气候变化,避免雨天或高温天气影响施工质量。
3. 防水材料的储存应远离火源,防止引发火灾。
4. 不得随意修改设计要求,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师或工程师确认。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遵守环保规定。
6. 与相关工种协调作业,避免相互干扰,确保整体工程进度。
7. 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或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不得擅自处理。
第1篇 防水工操作规程
1、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通风换气。
第2篇 建筑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通风换气。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防水工
第1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第2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第3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第4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第5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第6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第7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第8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第9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第11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4篇 保温、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
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8.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9.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10.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11.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
12.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13.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14.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15.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6.屋面铺贴卷材,附近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
第5篇 建设施工单位防水工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施工单位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入,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火,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盖着,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的下方不得有人;
5、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6篇 建筑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4
建筑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1、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通风换气。
第7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矿山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敏感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油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铁锅盖盖着,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装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积的2/3,垂直吊运的下方不得有人。
6、配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超过80度,并严禁烟火。
7、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8、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时,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间歇。
第8篇 防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作业场所的气体浓度是否保持在有关规定范围之内(特别是对有坑、槽内和通风不好的房间),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眼病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3、操作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赤脚、穿短袖衣服和短裤作业。作业时应将袖口、裤脚扎好,手脚及皮肤不得直接接触沥青。
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施工时,应设置防滑设施,檐口处应有防护栏杆。施工到檐口时,下方不得有人站立、行走或停留。
5、在深坑或地下室施工,上下通道应平稳可靠,避开立体交叉作业。
6、作业人员如感到头疼或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7、拆除的废旧沥青应集中清理,不得随地乱丢,不得从高空向下倾倒,以防伤害其他人员和污染环境。
8、施工所用的架子应有专业人员搭设,防水工不得私自搭设和拆除防护设施。
第9篇 地下防水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员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施工人员在下达施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具体的安全措施,每天出工前,施工员要针对当天的施工情况,布置施工安全工作,并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3)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制度、安全施工交底制度、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
4)防水混凝土施工期间应以漏电保护、防机械事故和保护为安全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防护措施。
5)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场设立安全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牌、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衣着灵活紧身,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作业,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操作、吸烟和打架斗殴。
7)特殊工种必须做到:经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工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由于卷材中某些组成材料和黏合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易燃性。因此,在材料保管、运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防火和防职业中毒、烫伤事故的发生。
9)涂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要求。
10)涂料在储存、使用全过程应注意防火。
11)清扫机砂浆拌合过程要避免灰尘飞扬。
12)现场焊接时,在焊接下方应设防火斗。
13)施工过程中做好基坑和地下结构的临边防护,防止抛物、滑坡和出现坠落事故。
14)高温天气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
15)施工中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
境。
第10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遵守“电工作业”中有关“喷灯”的安全规定。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0)加热沥青材料时应遵守: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桶容积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第11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5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1.一般规定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9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2.熬油
2.1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2.2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2.5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3.热沥青运送
3.1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3.2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3.3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3.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防水工
第1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第2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第3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第4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第5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第6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第7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第8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第9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第11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13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4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9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第14篇 防水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防水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入,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炉火,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盖紧铁锅,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装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的下放不得有人。
(5)配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1/2,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屋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15篇 工贸企业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遵守“电工作业”中有关“喷灯”的安全规定。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使用 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0.加热沥青材料时应遵守: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 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 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桶 容积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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