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涵盖了设备检查、操作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理和维护保养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设备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夯机作为土建工程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其安全操作规程至关重要。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作业行为,降低作业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培养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树立良好的工程形象。
1. 设备检查:在启动强夯机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吊锤装置、电气线路等,确保各部件正常无损。
2. 操作流程:操作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启动机器后,应先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再进行实地操作。在夯击过程中,应保持稳定的行驶速度,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3. 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操作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应急处理:遇到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
5. 维护保养: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设备上的泥土和杂物,定期进行润滑、紧固和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环境因素:注意天气条件,避免在恶劣天气下作业,如雷雨、大风等,以防设备受损或人员受伤。
7. 记录与报告:操作员需详细记录每天的作业情况,包括设备运行时间、夯击次数、故障情况等,以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8. 交接班:交接班时,交接双方需共同检查设备,确认无误后方可交接,确保下一班次的顺利进行。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强夯机的安全使用,但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工地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每个操作员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规程,以实现高效、安全的施工。
第1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
行 jgj 33-2001 第 4.2 节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 100mm 时,应重新 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 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 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 100~300mm,检查整机的 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 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 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第2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1)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 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 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 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 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3篇 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第4篇 强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业的,应执行《建筑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2)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
不得提锤。
6)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当夯坑内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转移夯点时,因为夯锤重量大,夯锤应由专门的机械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停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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