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叉车启动前检查:确保叉车各项设备完好,无漏油、漏水现象,轮胎气压正常,刹车系统有效。
2. 操作前准备:佩戴安全帽,穿反光服,了解货物重量、尺寸及堆垛位置。
3. 货物装载:正确选择货叉,平稳抬起货物,避免超载或偏载。
4. 行驶控制:保持低速行驶,注意视线盲区,遵守厂内交通规则。
5. 停车操作:选择平坦地面停车,拉紧手刹,关闭发动机,取出钥匙。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叉车保养,及时报告设备异常。
本规程旨在规范叉车司机的操作行为,降低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叉车司机能更好地理解其职责,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延长叉车的使用寿命。
1. 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要急于行动。
2. 不得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倒车,确保有人观察并给出明确信号。
3. 禁止在坡道上停放叉车,防止车辆滑动。
4. 在装载高大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稳定,必要时使用绑带固定。
5. 遇到视线不清或地面湿滑的情况,应减慢速度,谨慎驾驶。
6. 驾驶时注意力集中,避免接打电话或与他人交谈分散注意力。
7.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巧。
8. 发现叉车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
9. 不允许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叉车。
10. 确保叉车周围无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
以上规程需叉车司机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培养、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公司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在车间库房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
5.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车辆除司机室外,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7.工作完毕,将车刹稳,铲脚落地。
第2篇 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叉车司机要持证,开车检查要保证;
油位水位要符合,接头滴漏要不得;
液压油量要充足,电池导线无松脱;
轮胎气压符要求,制动踏板行程够;
信号装置都正常,方可把车来启动;
启动完后查仪表,发现异常立熄火;
检查排除再运行,作业之前先制动;
然后起步缓慢行,检查制动效果好;
起升倾斜动作灵,转向轻便又灵活;
各部装置试一遍,确认无误再作业;
叉车行驶作业时,司机精力要集中;
前进后退先鸣笛,通知协作要及时;
升降装卸控制稳,超载运行要不得;
提升倾斜禁同时,厂内严禁超速驶;
熄火之前怠速转,二三分钟再熄火;
熄火之后拉制动,千万注意莫放松;
清理保养要做好,车况良好保安全。
第3篇 汽车叉车司机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加油时不准吸烟或明火。驾驶车辆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不准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系统,喇叭照明,信号灯主要装置是否齐全装好,各部紧固件是否牢固。严禁带病出车。
5、起步时,出入工地、车间大门、倒车、调车、拐弯、过交叉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中速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进出车间、库房公路地段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除在指定地段为试刹车处外不得在厂区其他公路上试验刹车。
7、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大箱上不准搭车乘无关人员。
8、自卸车升顶前,应将车停在较平坦的位置,确认上空无障碍后,才能升顶,货物卸空待大箱落位后才能起步行驶。
9、维护保养车辆,要严格执行修配各工种的安全工作规程。在坡道上临时修车,要将车子前后轮塞好防溜。不得在坡道上调整、修理离合器。夜间修车,严禁用明火照明。
10、停车时要选适当地点或规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人离车子时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制动器,锁好车门。
11、过铁路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铁路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2、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第4篇 叉车司机岗位操作规程
7.3.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保持现场整洁。
7.3.2岗位操作程序
7.3.2.1启动前的检查
(1)检查发动机燃油、机油及冷却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检查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液压系统有无漏油。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达到标准值0.7mpa。
(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间隙是否在规定范围:左右转角不超过7°。
(5)检查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达到标准值20~25mm。
(6)检查脚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达到标准值9~15mm。
(7)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接触良好,有无短路或接头松动现象。
(8)检查所有外露的连接件、紧固件是否牢固完好。
(9)检查发动机在空运转时,各仪表读数是否符合规定值。
(10)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有效。
(11)以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7.3.2.2启动
(1)启动发动机时应将变速器操作手柄置于空挡位置,手刹把手处于制动状态。
(2)先拧开启动总开关接通电源,再按启动按钮(即:启动电机带动发动机旋转)。
但不能让启动电机连续超过15s,且不可连续长时间启动电机。
7.3.2.3运行及检查
(1)发动机启动后,需空运转5min,待发动机水温升至60℃以上时,方允许全负荷
作业。严禁吊运,严禁超负荷作业。
(2)在行驶前,检查手制动和脚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后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3)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驶,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4)在叉车行驶作业时,叉车工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5)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笛。
(6)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7)出现异常现象后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7.3.2.4一般要求
(1)运货前,应检查货叉,如有松脱穿破,则应修理并加钢板。
(2)装货时,应将车轮楔住,以防叉车自动滑行或倾覆。
(3)清理堵塞通道上的构件。
(4)在通道或消防器材前,不得停车或堆码货物。
(5)不得选用叉车来错误地举高某些物件。
(6)除非变速或停车,否则脚部应离开离合器,不得用离合器来控制车速,以防损坏离合器。
()保持手部干燥,穿适当的鞋,如手潮湿则在把持方向盘时会不稳;鞋底太滑容易使脚部滑离离合器或脚踏刹车。
(8)不得使用叉车运输体积超过限度或超过载重量的货物;要了解行车路线上的楼板及桥板的负荷限度是否大于叉车本身重量及货叉的载重量;要了解工作地点的高度限制,载货不得超高。
(9)除非装上适当的附件,否则不得用叉车推动或拖拉另一台叉车。
(1)为内燃机叉车加油时,必须小心以免燃料溅出或从油箱溢出,加油时应在露天
或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不得在密闭场地进行;加油处应远离堆放货物、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明火的地方;在加油站加油时,应熄灭发动机。
7.3.2.5行驶操作
(1)行驶前必须仔细检查叉车;行驶时切勿使身体摇摆不停。
(2)驾驶叉车前进或后退时,驾驶员精神要集中,必须面对车的前进方向,留心行人和其他车辆;在驶经或穿过门口时,或绕过视线受限制的地方时,应特别小心。
(3)在斜坡上行驶时,应将货件放在叉车迎向斜坡上方的地方,货件堆装位置须稍向后倾,以免紧急刹车时引起货物跌落,在用脚踏刹车时也可产生较佳的制动效果。在斜坡上不可转弯横驶。
(4)未装货的叉车,应将货叉位置调整到离地50~150mm的高度,如位置过高,可能与行人或其他叉车相碰撞。
(5)叉车在下坡时,不能车头向下;叉车需通过桥板时,应先检查桥板是否稳固;叉车停车后,应将货叉降至地面,以免行人或驾驶员被货叉碰伤或绊倒。
(6)货物堆码过高时,叉车应采用向后驾驶的方式,使驾驶员视线不受影响。
(7)当几台叉车同时在同一方向行驶时,每台叉车之间的距离应等于三台叉车的长
度,情况特殊时,相隔距离可增加。
(8)以货物性质和路面情况决定行车速度。车速过快、快速转弯都是不安全行为。避免高速行车和转弯时车身撞到货物和人。转弯时,应留意车尾以防撞人。
(9)行驶时要慎防地面上的洞穴、凹陷或凸起处,不小心驶过这些地方时,可能会使方向盘急转,猛烈的急转可能打击手腕,严重时可使手腕折断。
(10)行驶中不可过于接近通道两边。叉车与通道两边的设备或正在工作的工人间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如厂房内有升降机,叉车安全驶入升降机的方法如下:
1)将叉车正面驶向升降机;
2)先在离升降机门前1.5m处停车等待;
3)待升降机操作工允许后,再将叉车驶入升降机;
4)拉手动刹车,将发动机熄火;
5)升降到目标地,待升降机停稳、升降机操作工允许后,发动叉车缓慢从升降机里开出来。
(12)路面潮湿或有油污时要特别小心。
(13)如有人在工作台、墙边或任何固定物体前站立,不可将叉车驶近,以免不能及时刹车时,夹、挤伤人。
7.3.2.6装卸货物操作
(1)运货时,货物应向机身或机柱倾斜,以保证紧急刹车时的安全。
(2)叉货物时,使叉车对准货物,放下货叉,车头微向前倾,慢慢把车子驶前。将货叉伸进货物底部,以顺利无阻为准。
(3)调整货叉位置,使货物处于平衡状态。尽量使货叉接近货物的最外边,两个货叉处在货物中部,货物即可稳定。
(4)切勿勉强搬运过重的货物,当货叉升起而后轮离地时,切勿搬运该货物。
(5)卸货时,在指定位置把车停下,将货物平稳地放到地面,把货叉向前倾,叉车退后,当货叉卸下货物后,先将货叉稍微升高,再将叉车驶离。
(6)不准以车尾站人的方式来增加叉车的起重量。禁止在车尾加上平衡质量,以增加叉车的起重量。
(7)应以稳固安全的方法将货物捆好。
(8)降落货物时不可突然停止,以免使叉车受振,影响货物堆放位置。
7.3.2.7停车
(1)正常停车:
1)工作完成后,应将叉车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
2)拉紧手动刹车,将换挡杆推向空挡;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2~
3min后,拉停车按钮将发动机熄火,再将钥匙转到关闭位置,切断电源;
3)低温季节(在0℃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4)当气温低于-15℃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5)离开叉车时要将车上各种电钮关闭。
(2)紧急(临时)停车:脚应离开油门,踩刹车,把车慢慢停下,将换挡杆推向空
挡,拉紧手动刹车。
7.3.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7.3.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叉车不得载人。
(2)禁止用明火检查内燃机叉车。
3)任何人不得在升高的货叉下站立或在货叉下行走。
(4)切勿突然刹车,以免引起货件倒塌。
(5)礼让行人,必要时先鸣喇叭。喇叭应慎用,不可滥用。在十字路口,应先鸣
喇叭。
(6)叉车在行驶时,驾驶员切勿上车、跳车。
第5篇 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第6篇 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 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 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 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 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 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 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 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 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 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 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 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 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 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 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 遵守“七不准” :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第7篇 电动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对司机的要求
1. 必须经特种设备培训部门培训,并通过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发证部门颁发得特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和交接制度。交接时,应对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故障维修情况、随机附属用具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应立即上报。
3. 作业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 遵守劳动纪律,作业时应精神集中,不允许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5. 作业前和作业中严禁饮酒。
6. 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7. 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8. 当叉车运行时,严禁进行检查、维修、紧固、润滑、清洁等工作。
二 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对电瓶叉车的检查
1) 检查电源接头是否牢固、线路有否裸露。
2) 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 检查电瓶电液液面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行驶电机、液压电机、转向电机工况是否良好。
5) 检查转向器、制动器、各类灯、喇叭、后视镜、蜂鸣器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6) 检查起升门架、滚轮、框架、起升链条是否有磨损、变形、开焊、断裂现象。
7) 检查叉条的金属结构有无磨损、变形、开裂现象。
8) 检查液压系统各接头、油管是否漏油。
9) 检查各仪表、操纵手柄及开关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10)检查轮胎是否损坏,气压是否正常。
2 起步与行使
1) 察看叉车周围(包括空间、车底下)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 司机开车时,依次接通电源开关、放松手制动,鸣喇叭,再根据行使方向将手柄搬至“向前”或“向后”位置,然后缓慢踏下主令控制器踏板低速行驶,但一般不宜超过10秒。
3) 在库房、穿堂和装卸月台下,应在规定的安全道内行使。
4) 全速满载连续行驶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5) 叉车不得接近火源;禁止在高热量的地方行使。
6) 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地方行使。
7) 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
8) 转向前,应打开方向指示灯并减速行驶;夜间还应提前开转向灯光。
10) 在出入库门、通道及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必要时,要下车了望。
11)根据道路和环境的不同,严格控制车速。无特殊情况,不准急转弯、急刹车以及车未停稳反向操作。
12)夜间行驶应合理使用灯光。
13)易滑路面行驶时,应低速行驶,严禁急刹车。
1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气瓶等)。
15)严禁顶推、牵引其他车辆。
三 叉车司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作业中必须精神集中,注意瞭望,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2. 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行驶路线中人员的位置,确保安全,方可操作。
3. 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4. 无论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停止作业。
5. 叉车不准载人,车未停稳不准司机上下车。
6. 作业过程中,叉车需停放时,应拉好手制动,货叉落地,带走钥匙。
7. 不准将叉车停放在下列地点:
1) 消防设备、设施附近;
2) 仓库、电梯进出口处;
3) 交叉路口及禁止停放的位置;
4) 妨碍交通及影响作业的位置。
8. 除紧急情况外不能使用手制动刹车。
9. 不准操作有故障或制动器失灵的叉车。
10. 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符或无牌照的叉车。
四 叉车司机作业中还应做到
1. 行驶中货叉应距地面20~30厘米,门架需后倾。
2. 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3. 在进出仓库门和集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
4. 作业中应稳起稳落,平稳运行,叉取货物运行时,货叉必须在货物载荷中心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时应采取防倾翻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5. 卸车作业时,首先平稳叉取货物离开车体,下降货叉高度后,再起步行使。
6. 叉车作业“七不准”
1) 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行(以驾驶室高度为限);
2) 用货叉挑翻货盘卸货;
3) 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易滚动货物;
4) 用货盘或货叉上载人升降;
5) 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
6) 用单叉作业;
7) 在起升的货盘(货叉)上由作业人员直接装卸货物。
五 使用维护
1. 叉车的电器元件严禁接触金属物件,电池的顶面不得放置金属物品。
2. 电气系统的元件如电线、过流保护装置等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3. 在往制动总泵加添制动液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关闭所有开关。
4. 蓄电池充电处,要有良好的通风,且严禁烟火。
5. 修车时,应将电源切断,换向操纵杆置于空挡,同时拉紧手制动。
6. 给轮胎充气时,应首先检查紧固轮胎的螺栓、帽。
7. 叉车停放处温度不得低于0℃。
六 驻车
1将机械开到安全场所或指定位置如叉车充电间。
2将货叉降至地面并与地面平行。
3手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各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
4检查无误,带走钥匙。
七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应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人员:
1叉车性能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
2雨、雾、冰、雪、风等气候影响机械司机操作时。
3现场交叉作业比较严重,且无法保证安全作业时。
4有易损、易燃等危险物品,且无安全措施时。
5当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
第8篇 叉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不准疲劳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第四条 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作业前
1、作业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
第七条 作业中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当物体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中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码后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操作。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重品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子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指导,方可行驶。
9、以内然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在货车上站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它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12、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第八条 作业后
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轮制动住。
2、对叉车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9篇 码头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
2持有效上岗操作质资证作业前应熟悉叉车性能,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裸漏、接头是否松动,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仪表是否正常,不得带隐患操作。
3 装卸货物前须依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间距,其货物重量由货叉均分,避免偏载或货物偏向一边滑落;货叉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后,其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至离地面300毫米左右后行驶,谨防货叉超高失衡。
4超过7°的坡度上行驶时不得急刹车,谨防货物滑出;搬运笨重、长大货物时,如挡住视线,应倒车低速安全行驶。
5叉运货物及空载应平稳安全行驶,起升及下降货物应缓降落地;叉车司机因故离开驾驶室而不得将货物置于空中;中途暂停作业时,应及时后倾收回叉车门架,使其装卸货物随架滑落至地面。
6叉车司机不得用惯性力装卸货物,确认装卸货物或货叉上无人及周边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因故暂停作业,务必做到“人走机停”。
第10篇 汽车、叉车司机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加油时不准吸烟或明火。驾驶车辆时应集中思想谨慎操作,不准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系统,喇叭照明,信号灯主要装置是否齐全装好,各部紧固件是否牢固。严禁带病出车。
5、起步时,出入工地、车间大门、倒车、调车、拐弯、过交叉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中速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进出车间、库房公路地段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除在指定地段为试刹车处外不得在厂区其他公路上试验刹车。
7、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大箱上不准搭车乘无关人员。
8、自卸车升顶前,应将车停在较平坦的位置,确认上空无障碍后,才能升顶,货物卸空待大箱落位后才能起步行驶。
9、维护保养车辆,要严格执行修配各工种的安全工作规程。在坡道上临时修车,要将车子前后轮塞好防溜。不得在坡道上调整、修理离合器。夜间修车,严禁用明火照明。
10、停车时要选适当地点或规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人离车子时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制动器,锁好车门。
11、过铁路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铁路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2、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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