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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2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穿戴防护装备:挂钩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护目镜及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2. 检查设备:作业前,对吊具、钢丝绳、挂钩等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无损坏、磨损或变形。

3. 正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载或使用不合适的吊具。

4. 合理布局:确保工作区域清晰,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5. 信号沟通: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与同事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吊运过程中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6. 应急准备:熟悉应急措施,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做出反应。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保障挂钩工在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通过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维护企业生产秩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习惯也有利于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塑造安全文化氛围。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确认设备已固定牢固,不得在不稳定或松动的地面上进行吊装。

2. 遵循“轻拿轻放”原则,避免剧烈冲击,以免损伤设备或物品。

3. 在吊运过程中,保持警惕,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避免吊物摆动或脱落。

4. 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设备,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

5. 在高处作业时,使用安全带,并确保其正确系挂,防止坠落。

6. 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等,应暂停户外作业,确保安全。

7.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8. 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神状态良好,以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

以上规定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个挂钩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规程,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知基本性能加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二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盘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军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2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五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千伏)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米)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归近距离(米)

1

1.5

2

4

6

7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  信号不清;

3)  吊装物下方有人;

4)  吊装物上站人;

5)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  斜拉斜牵物;

7)  散物捆扎不牢;

8)  零碎物无容器;

9)  吊装物质量不明;

10)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  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  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  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  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  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2  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777777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事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肯。

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3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挂钩工的安全操作。起重挂钩工必须遵守本操作规程。

(二)本岗位的危险及有害因素

(1)物的不安全状态:钢丝绳、吊索、吊链断裂;工件未放稳;

(2)人的不安全行为:未正确着装,视觉误差,捆绑不牢或不正确;违反“十不吊”;指挥错误或信号不明确;与起重机司机配合失误;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照明不良,场地摆放不整齐、通道堵塞。

(4)主要伤害类型: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三)操作程序和要领

(三.一)一般要求

(1)挂钩工应经过本操作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从事挂钩作业。

(2)规范着装,即穿工作服(三紧)、防砸鞋,戴眼镜、帆布手套、安全帽(头发塞进帽内)。

(3)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4)掌握最新指挥信号,并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的“十不吊”。

(5)起重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班人员指挥,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时中断工作。

(三.二)工作前

(1)正确穿戴防护服,检查起吊工具,确保完好可靠。

(2)查看工艺图纸和相关文件,确认工件重量与起吊方式,选用吊具,不准超负荷使用。

(三.三)工作中

(1)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2)起吊物件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3)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专人指挥,步调一致。

(4)不准在起吊件下停留或行走,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5)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6)多人吊运物件,应有专人(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明确、符合标准,动作信号必须在所有人员退到安全位置后发出,其它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导指挥吊物运行;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7)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放置,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道上。

(8)遇6 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9)使用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必要时采用揽风绳拉紧固,不许在受力后产

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0)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时不准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11)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12)使用揽风绳应不少于3 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揽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3)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4)高处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四)工作后

起吊完后应将各种吊具、索具放在规定的位置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立即停止工作。

(2)在发生钢丝绳断裂的情况下,应立即将重物平稳的放下。

(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拨打120;

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救援。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5篇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悉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双手交叉表示停止;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6篇 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用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只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间信号配合。

第7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8篇 信号、摘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托滚、车场阻车器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开始作业。

(二)不许打吨和脱离工作岗位。

(三)运送火药、雷管等,要分装分运,严禁同车运送。

(四)对各中段的电话要及时接收,认真传达。

(五)各中段信号灯不亮及通风设施发生故障时禁止作业。

(六)严禁人料混运。

(七)串中段时必须和卷扬工联系好,离开中段时必须关好井口门及阻车器。

(八)做好中段井口周围车场的文明生产,认真做好交接班。

第9篇 挂钩工操作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10篇 行车指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经过培训考核有证作业,并必须熟悉起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廿、常用起重钢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用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只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间信号配合。

第11篇 起重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出车前,做好挂钩作业的准备工作,携带必要的工具、协助起重操作工准备好起重作业的专用工具。

2. 作业前,配合其他人员勘察作业现场并协商安全作业办法。

3. 挂钩工必须通晓起重作业(对吊具的使用规定)以及所用吊具的最大负荷量,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吊具、工具等。

4. 必须懂得各类长大重大物件的安全挂钩的技术和封车方法,并严格遵守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吊卡具的应用。

5. 捆缚起吊带有楞角的物件时,应垫以柔软物,以防割断钢丝绳。

6. 吊挂重物时,要找准重心,要挂准、挂牢,物件有吊装标记时,要按标记吊装,以防物件倾斜、转动。钢丝绳要受力均匀,不准有扭曲、交叉打结等现象。

7. 禁止用三角皮带、电线、麻绳等吊运货物。

8. 不准在起吊物件下停留、行走和站立人员。

9. 挂钩工对吊钩有裂纹、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曲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及时报废更换吊钩及相关衬套、心轴。

第12篇 挂钩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篇内的、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双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第13篇 司索挂钩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挂钩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有捆绑,吊挂知识,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素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最大允许负荷和保养使用安全技术常识。

2、工作前应检查吊具是否牢固,若发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链条,钢丝绳,纱绳和麻绳等,应禁止使用。

3、根据吊运物件正确远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在吊运过程中要与天车(吊车)工密切配合,正确运用各钟手势及时发出信号。

4、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5、吊运重物时,尽量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空中。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以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指挥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图饶幸之心。

7、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队倾斜方向站立。

8、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各分股间的夹角不能超过60度,使用专用吊运附件(如压板螺丝,吊环等)尤要注意。

9、如吊运物件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防止割断吊绳。

10、利用两台机械同时起吊重物,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的80%,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1、捆绑后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紧饶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移动在挂住沿途人身或物件

12、起吊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3、吊运成批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蓝,吊斗等工位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4、吊运开始时,必须招呼周围人员离开,司素(挂钩工)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起吊信号,当重物吊离地面一百毫米时,应停车检查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继续起吊,严禁以吊运距离短或其它任何理由,不执行操作规程。

15、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器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吊运大型物件或产品,必须有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第14篇 货场班长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劳保护具(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手套等)。

2、龙门吊钢丝绳、吊环、吊链、吊钩定期检查,发现有磨损及时更换。

3、熟知龙门吊起重“手语”、“信号语”等指挥常识。

4、拖拉机运送钢管进出车间时,合理码放,开车缓行,避免钢管滑冲,伤及人身安全。

5、起吊或行走时吊下不允许站人,同时距起吊管3米以外,以避免钢管散包,打伤人员。

6、超过当事人身高的管垛上去码放时,需采用专用的扶梯上垛,以免滑落摔伤。决不允许在两个管垛之间来回跳跃。

7、遇有大风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取来斜铁,分别从两侧插到轮底,固定龙门吊,以免其被风刮走。

8、在货场工作时要随时注意躲闪过往车辆,避免被撞伤。

9、冬天挂钩工在钢管垛上工作时,不得穿大衣,夏天晚上不得钢管垛上睡觉。

10、挂钩时每一吊不得超过5件,装小四轮时每车不得超过6吨。

11、钢管垛在码放时要求横平竖直,每钢管垛无论规格大小不得超过10层。

12、导轨两侧1米内不许站人。避免被行走的龙门吊碰伤。

第15篇 摘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摘挂钩工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下部各中段要等矿车全部进入水平轨道,在井口时要等矿车全部通过阻车器,才准许进行摘挂操作。

(2)摘钩时,人要站在轨道一侧,一手拿插销,一手拿钢丝绳勾环,要稳、准、快的拔下插销,随即将钢丝绳扔至铁道的一侧,防止压坏钢丝绳。

(3)摘钩时,禁止摘钩者迎着矿车和脚踏在轨道上。

(4)摘钩前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再摘钩。

2、挂钩时,必须将销子插得牢固,确认无问题,人离开挂钩地点后,再发出清晰明确的升降信号,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插销。

3、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各中段人员要躲在安全地点,防止跑车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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