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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有哪些

1. 穿戴防护装备:包括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确保个人安全。

2. 检查工作环境:确认作业区域无积水、杂物,避免触电风险。

3. 切断电源:在进行任何操作前,务必先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4. 使用验电器:验证设备是否已完全断电,防止意外电流。

5. 正确操作工具:使用绝缘柄工具,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分。

6. 保持工具完好:定期检查工具绝缘性能,破损立即更换。

7. 遵守多人协作原则:至少两人操作,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 实施接地措施:对需要工作的设备进行临时接地,降低风险。

9. 应急准备:备好急救箱,熟悉急救措施,以应对突发状况。

目的和意义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电气事故。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坏,维护电网稳定运行,同时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注意事项

1. 不得在潮湿环境下进行电气作业,以防电流通过皮肤进入人体。

2. 严禁私自调整电气设备参数,必须按照设备手册操作。

3. 遇到不明情况,如电线裸露、设备异常等,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

4. 使用梯子时,确保稳固,避免单脚站立或过度伸展。

5. 作业过程中,若感到头晕、麻木等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并就医。

6. 工作结束后,清理作业现场,恢复设备原状,及时复位警示牌。

7.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遵循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是每个电工的职责,也是确保工作安全的基础。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时刻警醒,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无误。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范文

第1篇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2篇 高低压电工操作规程办法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刀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

第3篇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电气安装、维修工程的施工应执行国家和电业部门有关专业规程。

2.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许可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

3.任何电气线路及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进行电器线路和设备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设“有人操作,禁止使用”的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4.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及地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切断电源停止工作,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5.普通绝缘导线不准在地面、钢结构框架、脚手架及其它工作面上拖拉。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护套电缆。

6. 0.15kw以下的电气设备可使用插销;0.15kw~0.45kw的电气设备应使用开关;0.45kw以上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7.三相设备应用四孔插座,单相设备应用三孔插座,保护接地或接零应接在正上孔。三相插座相线应接于右孔。不准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共用一根导线,应从接地干线上引下专用保护零线。

8.不同电源,不同电压的插座应有明显标志。

9.保险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熔断线的熔断电流应与短路电流相匹配,不准改变熔断线的直径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熔断线。

10.作业前必须佩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绝缘棒、绝缘垫等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安全用具和绝缘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不准踝足穿绝缘靴。

11.电工用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到期未经耐压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二)、电气设备安装

1.遵守电工一般安全要求。

2.在搬运和安装各种电气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保证电气设备及其附件不受损坏。

3.如在电气设备安装中进行吊装作业,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变压器抽芯时,应注意保护瓷件,不准将瓷件作为起吊受力点,不准将异物掉进油箱内。

5.电机抽芯时,应注意不能碰坏定子和转子线圈。

6.在对变压器或电机进行干燥处理时,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在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准攀登套管及瓷绝缘子。调整开关时,在刀刃、动触头及横梁附近不准有人。

8.在电气安装中进行焊接作业时,除遵守“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应采取措施避免焊接火花或焊渣烧坏设备及附件。

(三)、电缆敷设

1.遵守电工一般安全要求。

2.在开挖电缆沟前,应取得有关地下电缆管线的资料,开挖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损坏原有地下电缆、管道等。

3.在敷设电缆时,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4.敷设电缆前,应将沟内杂物清除干净,并加保护措施。

5.敷设电缆时,电缆盘应架设稳固,转动要平稳缓慢。电缆盘上的铁钉及其它尖状凸出物应予清除。

6.在转弯处敷设电缆时,人员应处在弯角外侧。电缆穿管时,应采取防止手被挤伤的措施。

7.冬季施工需对电缆加热时,加热电缆胶或熔化焊锡应有防火措施。已熔化的电缆胶或焊锡,应防止水滴或湿物溶入。熔化电缆胶及浇制电缆头时,人员应戴手套和护目镜。

8.在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时应采取防毒措施。

(四)、低压带电作业

1.遵守电工一般安全要求。

2.应尽量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工作前应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带电作业应由电工两人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4.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干燥洁净的线手套,站在与地面绝缘的梯子或其它绝缘物上操作,工作中身体不准与周围接地体接触。

5.带电接线时,应先接开关及其以下负荷部分,后接电源。接线应逐根进行,如为裸线,应做好接头的隔离工作。

6.在架空线上带电作业,应特别注意不使身体与接地引下线、拉线、通讯线、路灯线等接触。

7.已送电的电气设备应挂警告标志牌,凡人能触及的部分应采取防护措施。

8.雷雨、浓雾及周围潮湿时,禁止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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