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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圆锯操作规程汇编(11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设备准备:确保木工圆锯已清洁,无杂物,并进行必要的维护检查。

2. 工件准备:选择合适的木材,确保尺寸准确,无裂纹或其他缺陷。

3. 安全设备:佩戴防护眼镜、耳塞和安全鞋,必要时还需戴防护手套。

4. 操作位置:站立在锯机侧面,保持稳定姿势,避免身体靠近锯片。

目的和意义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木材浪费,保证产品质量。通过规范的操作步骤,可以避免意外伤害,降低工作场所事故风险,同时也能保证加工精度,提升木制品的整体质量,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注意事项

1. 开启电源前,检查锯片是否牢固,转动是否平稳,无异常噪音。

2. 不得用手直接推送木材,应使用推板或推棍,保持适当的距离。

3. 切割过程中,保持木材稳定,避免突然改变切割方向或施加过大的压力。

4. 遇到木材卡住,应立即关闭电源,不得强行拉出,以免损坏锯片或引发事故。

5. 确保锯片冷却,避免长时间连续切割导致过热。

6. 停止工作后,等待锯片完全停止转动,再进行清理和调整工作。

7. 学习和理解紧急停机装置的使用方法,以防不测。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锯屑,避免堆积引发火灾。

9. 对新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设备操作和安全规定。

10.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忽视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每一位操作员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遵守规程,以实现高效、安全的木工圆锯操作。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

1. 木工圆锯必须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2. 本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非电工严禁拆装电源线。

3. 操作前应认真进行检查,锯片不的有裂口,螺丝应拧紧,木料不得有钉子、水泥和其他杂务,防护罩应固定牢靠。

4.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条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5.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拉灵要待料的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6.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创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2篇 木工圆锯操作规程规定

1. 木工圆锯必须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2. 本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非电工严禁拆装电源线。

3. 操作前应认真进行检查,锯片不的有裂口,螺丝应拧紧,木料不得有钉子、水泥和其他杂务,防护罩应固定牢靠。

4. 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条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5.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拉灵要待料的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6.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创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第3篇 木工圆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第4篇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

3采用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和木工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3.4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

3.5操作员应带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3.6机器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锯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木节要缓缓送料。

3.7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需要回料时,木料应该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线条应堆放整齐,边料要集中堆放,

3.8如锯线走偏,应逐级矫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应喷水冷却。

4.0锯台要保持清洁,据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捡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严禁机器运转时做清扫、调整工作。

4.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5篇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木工圆锯机

3采用升降倾斜推台圆锯机和木工圆锯机裁线条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3.4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

3.5操作员应带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3.6机器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锯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木节要缓缓送料。

3.7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需要回料时,木料应该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线条应堆放整齐,边料要集中堆放,

3.8如锯线走偏,应逐级矫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应喷水冷却。

4.0锯台要保持清洁,据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捡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严禁机器运转时做清扫、调整工作。

4.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6篇 模板公司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熟悉机械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方可独立作业;新员工禁止单独上机操作。

二、工作时必须依法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缠入帽内,不准戴围巾和饰物操作锯床,非操作人员不得接近工作锯床。

三、木工车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

四、禁止酒后操作木工圆锯机(上班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

五、起动前,检查锯轴应无变形;锯片和防护罩、排屑罩、皮带防护罩应完好牢固;机床保护接地(零)应良好;工作台调整装置应锁紧可靠;如锯片出现裂纹、不平整、不光滑、锯齿不锋利时不准使用。

六、锯料前,先起动锯床运转数分钟,待达到最高转速后再送料。送料速度应根据木材材质,有无节子,裂纹和加工厚度进行控制。送料要用力均匀,不可过猛,以防损坏锯片或发生伤人事故。

七、操作时,送料工和接料工应密切配合,避开锯盘的旋转方向,禁止手或身体接近锯齿。木料夹锯时,应立即停机,用楔子扩大锯路后再锯;锯薄料、小料时,要用辅助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不得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材料;已锯开的木料不得向反方向拉回;拉料时不准把料抬起超过锯片,以防伤人。

八、锯片未停止,禁止用手或木料去制动;禁止用手去清除锯片两边碎料、木块;清除锯床的锯屑要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嘴吹,以防锯屑入眼。

九、锯床运转出现异常情况或更换锯片,应立即断电停机。

十、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相互配合。

十一、下班或工作结束,关闭电源,将木材坯料堆放整齐,清扫现场,做好交接班手续。

十二、本规程自2023年 6月施实。

第7篇 手工进料木工圆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锯木机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动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 操作前要对作用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清除影响安全操作的杂物;

5、 锯木机起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

(2)、圆锯片不得变形、破损、紧固良好、转动灵活;

(3)、冷却水管水路畅通、水量足够;

(4)、各安全防护装置(护罩、挡架、挡板)齐全、完好、安全有效;

(5)、电控设备灵敏可靠。

6、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好防护镜、防护围裙等防护用品;

7、锯割木料时,要注意检查材料质量,如遇有结疤、弯曲或其他缺陷时,要合理选择锯割方式;

8、用手工推压送料时,注意力要集中、施力要均匀、要防止手过度接近圆锯片;

9、锯割木料时,要正确使用好挡板、挡架等安全防护装置防止木料反弹伤人;

10、锯割作业过程中,要使用好冷却水,防止产生危险温度;

11、作业完成后,要整理好工具、材料,清除锯屑、杂物保持设备清洁。

第8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6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六)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9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圆锯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二、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三、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四、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六、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七、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八、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九、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十、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十一、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第10篇 木工圆锯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检查锯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2-3分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

4、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

5、加工旧料前,必须将铁钉、灰垢、冰雪等清理干净后再上机加工。

6、操作时必须注意木材情况,遇到硬木、节疤、残茬要适当减慢推料、进料速度,严禁手指按在节疤上操作,以防木料跳动或弹起伤人。

7、加工2米以上较长木料时应由两人操作,一人在上手送料,一人在下手接料,下手接料者必须在木头越过危险区后方准接料,接料后不准猛拉。

8、操作者应带防护眼镜,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任何人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木料,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准用手推进,进料速度不得过快,用力不得过猛,长度不足50厘米的短料禁止上圆锯机。

9、工作完毕,必须将锯末清扫干净,并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方准离开。

10、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

第11篇 木工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必须平整、光滑、无锈,锯齿要尖锐,并有适当的锯路,不得有连续缺齿。锯片如有裂缝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以防继续扩展。

2、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被锯木料的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四分之一。

4、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5、机械启动后,应待锯片转速正常后进行锯料。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许将木料左右摇晃或高抬。送料不能用力过猛,遇木节要缓缓送料。

6、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少于3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下手应待木料推出工作台后,才允许接料。接料后不允许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边料应集中堆放。

7、锯短料时,一律使用推棍,不得直接使用手推。推料的速度不得太快,用力不得过猛。接料必须使用刨钩。长度不足500mm和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

8、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如被锯的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9、锯片运转时间过长而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10、锯台要保持清洁。锯台面上的碎料必须随时清除,但严禁用手直接拣拾。清除锯末或调整部件,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再进行。严禁机械运转时作清扫、调整工作。

11、停车时不准用木棍、木块去按锯片,停稳后要将水擦干防止锯片生锈。

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圆锯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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