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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在汽车4s店的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机油、防冻液、刹车液、电瓶、废旧轮胎、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弃物等。这些废物若不妥善处理,不仅会污染环境,还可能对员工健康构成威胁。

目的和意义

制定汽车4s店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工艺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的安全性,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同时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维护企业良好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

注意事项

1. 废弃机油处理:

- 定期更换机油,并将废机油存放在专用的密封容器内,避免泄漏。

- 由专业人员收集,严禁倒入下水道或随意倾倒。

- 合作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确保合规处置。

2. 防冻液、刹车液管理:

- 存储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防止挥发。

- 使用后剩余的液体应密封保存,不可混入其他液体。

- 废弃液体同样需要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3. 电瓶处理:

- 老旧电瓶拆卸时要戴好防护设备,防止硫酸溅伤。

- 存放时要防止电瓶短路,避免引发火灾。

- 与合法回收商合作,确保电瓶的无害化处理。

4. 废旧轮胎处理:

- 存放时应有序堆叠,避免倒塌造成伤害。

- 可考虑与再生资源公司合作,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

- 不得露天焚烧或随意丢弃。

5. 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 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排放。

- 废弃过滤材料应按照环保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建立记录制度,跟踪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理的全过程。

6. 员工培训:

- 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处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

- 确保员工了解操作规程,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执行。

- 定期评估和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

7. 应急预案:

- 制定应急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等事故。

- 设立应急响应团队,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 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程,汽车4s店能够有效管理危险废物,降低环境风险,保障业务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良好的废物管理实践也能提升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汽车4s店产生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工艺环节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各维修车间岗位安全操作。

3 规定

3.1 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劳防用品,并检查应用工具如(锤柄、钳子等)是否有松动裂纹现象,同时应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时,用力滑脱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2 拆装机件要正确使用扳头、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适当,榔头不得直接敲击淬火或硬质机件,应用铝铜棒垫敲。

3.1.3 拆装车辆车架时应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为垫物;修理倾卸车需顶车厢时,应撑好撑脚,用垫木塞紧,车轮应用三角木塞紧。

3.1.4 使用千斤顶工作时要选好地面和顶物的受力点,防止地面下陷,垫块破碎,顶物滑移;需拆车轮或进入车身下工作时,车身一定要用马镫搁稳。

3.1.5 在车身下面工作,不得启动发动机。

3.1.6 使用提升机检修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提升机操作规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种同时操作一辆车时,要注意互相呼应,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坠落伤人。

3.1.8 发动机运转时,注意运转部位对人体的伤害,严禁在调试发动机时往化油器内灌注汽油。

3.1.9 清洗发动机时,首先要拆除电源,防止发生搭铁起火,清洗应用柴油和其它溶剂,严禁汽车发动后,热缸体清洗。

3.1.10 在试验高压线圈点火时,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准扳动风扇叶子调整分电器触点间隙和点火正时。

3.1.11 装销子或轴孔时,不得用手指试对眼孔,不得将手伸入变速箱内检查齿轮。

3.1.12 拆车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废油箱内,油箱由专人负责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纱头不得随地乱抛。

3.1.13 拆装分解避振器时,需检查弹簧压缩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弹出伤人。

3.1.14 拆装轮胎时,禁止使用锤子猛烈敲击钢圈。

3.1.15 车辆轮胎拆除后。车身必须用马镫搁稳,不得使用千斤顶代替马镫,防止车身塌下。

3.1.16 轮胎禁止接触各种油类、酸类及火种,修补轮胎的原材料如胶水、生橡胶等,严禁接触明火。

3.1.17 滚动轮胎时应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过二只。

3.1.18 使用轮胎拆装机、平衡机及其它设备时,应按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1.19 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有效,压力是否妥当,并检杳钢圈、锁环是否镶配落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充气。

3.1.20 检修轮胎钢圈时,应检查钢圈、锁环有否变形、损伤,防止充气时锁环弹出伤人。

3.1.21 车辆试车,应按试车安全规定执行,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驾车。

3.1.22 工作完毕,做好设备保养,整理工具,打扫场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时归仓,并切断电源、气源。

3.2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劳防用品。

3.2.2 发动机在运转时检查电器、电路,必须注意旋转部位,谨防打伤头部、手部。

3.2.3 在配置电液时,应将硫酸慢慢注入蒸馏水中稀释,严禁将蒸馏水冲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伤事故。

3.2.4 需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揭开,充电完毕后,应装好瓶盖,并检查电瓶盖上通气孔是否畅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电器设备使用汽油时,严禁火种接近,用后必须妥善保管或处理。

3.2.6 使用电烙铁,要注意搁放妥当,用完后立即拨去插头,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3.2.7 检查电器、电路部分时,要与驾驶员配合好,以防旋转部分伤害身体。

3.2.8 登高作业要有防护措施。

3.2.9 修理车辆必须拉牢手制动,并用三角垫木填好车轮,以防走动。

3.3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 工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气焊、气割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凡动用明火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严格遵守气焊、气割安全规定。

3.3.2 使用手锤等手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松动裂缝、损坏等现象,同时,要清除各种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脱伤人。

3.3.3 使用各类设备时,应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3.4 多人同时操作时要相互配合,呼应注意安全。

3.3.5 在整车上需动用明火拆装零部件时,应遵守有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发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应统一归放,严禁烟火。

3.3.7 驾驶室顶或其它高处不得放置垫铁和各类工具,防止滑落伤人。超过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要遵守登高作业有关规定。

3.3.8 工作完毕,乙炔、氧气管及各类工具必须归放到位并清扫环境,做好设备保养;人离设备,随手切断电源,气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规定

3.4.1 漆工作业场所和油漆房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种油漆、香蕉水、腻子、化学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类酸类物品,应按规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喷漆时,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经常调换,工作环境要保持卫生和通风。

3.4.4 使用喷灯外壳不得沾上油,使用时,气不能打得过足。点火时要选择适当安全地方,喷口不得对着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喷漆的车辆和工件,应放置稳固。防止车身滚动或工件倾倒伤人。

3.4.6 油漆车厢、栏板、车顶需登高时,登高用具应安全有效,高度超过二米以上的应按登高作业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7 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时,要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3.4.8 手用铲漆工具的握手部位应装有要质、胶木等物质的手柄、铲漆时,用力适当。

3.4.9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先检查电器绝缘部份是否有破损、漏电等现象,并按各类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以确保安全作业。

3.4.10 油漆烘房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应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规程。

3.4.11 及时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学物品。

3.4.12 工作完毕,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存放妥当;并清除场地上的棉纱、破纱皮、油漆等废物,清扫积水,整洁场地。人离岗位切断电源、气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3.5.1 工具间内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道路畅通。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5.2 各类工卡量具、刀刃具、专用工具等,应按不同品种的规格堆放整齐。精密器具必须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内,以确保其精密度。

3.5.3 各种工具和量具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具借出前要认真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外借使用(如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可靠)。

3.5.4 必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养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锈油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

3.5.6 油棉纱、废纸盒、木箱、草绳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不得任意乱放。

3.5.7 发放砂轮时,要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缝等缺陷时,不得发出使用。在进行砂轮静平衡校验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3.6.1 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质,懂得保管危险品业务知识,认真执行危险品保管的规定,经常检查库内的安全情况。

3.6.2 加强对危险品的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危险品入库应按物品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乱堆乱放,使用过的化学易燃品废料不得随便乱倒,应集中保存,统一处理。

3.6.4 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高温季节仓库内要早晚通风,做好降温工作,并规定高温季节的领用易燃物品时间。

3.6.5 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内所有一切用电设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防爆密闭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仓库周围必须配备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3.6.6 对毒品必须设专用仓库存放,严格执行“三双”制度(既双人采购、双人保管、双人销毁)。

3.6.7 危险品库房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准随意让他人代发各种危险物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7 气焊、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3.7.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地下、高空作业时要带好安全带。

3.7.2 乙炔氧气不得靠在电线、电灯下边10公尺内,不得放在有油类的地方,氧气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晒,在装减压器时,禁止站在出气口对面,焊枪火焰不得对准人和气管,电焊机须在干燥场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对气管、焊枪、电焊机有关安全部分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工作。

3.7.4 气焊点火时,先开乙炔,再开氧气,灭火时先灭乙炔,后灭氧气,有回火现象,应立即关闭氧气,再关闭乙炔,再开氧气吹净枪嘴内杂质,再关氧,熄灭后放在水中冷却,严禁将未熄火的焊枪放在水中冷却。

3.7.5 焊接各种密封物件或各种容器时,要先溜气孔对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净,容器内照明灯电压为12伏。

3.7.6 气焊防火安全要经常检查换水,严禁二个焊工合用一个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3.7.7 下班时要关闭氧气,不得漏气,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枪,电焊要切断电源,整理放置好焊枪、面具、导线、要做好工作场地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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