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工作区域的安全布置
3. 操作流程与步骤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5.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6. 定期维护与保养
打眼工作是建筑工程、矿山开采等领域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保障了工程的整体质量和进度。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1. 设备检查与准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钻孔机、凿岩机等设备的完好性,确保无明显磨损、松动或损坏。检查油水分离器、液压系统及电气线路是否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2. 工作区域的安全布置: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安全作业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滑倒风险。
3. 操作流程与步骤:遵循先规划后执行的原则,确定钻孔位置和角度,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启动设备时,确保无人靠近,操作时保持稳定,避免剧烈晃动。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制定应急计划,如遇设备故障、卡钻或突发状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穿戴好头盔、护目镜、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装备,防止飞溅物、噪音和粉尘对身体造成伤害。
6. 定期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 书写要规范,错误示例: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警觉,防止不测情况发生,如果设备突然出现问题,应立刻停止,切勿强行操作,否则可能会带来危险。
8. 书写不标准示例:在操作时,要记住始终保持专注,即使是最小的疏忽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以上各项注意事项旨在为打眼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但安全意识的培养更为重要。每一位打眼工都应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规程,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1篇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①采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管是否完好、畅通,其连接头是否牢固,凿岩机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如上述情况达不到完好要求,要进行处理;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运转,听其声音是否正常。如上述检查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打眼;
③检查钎子是否有弯曲现象,凿岩机钎子中通孔有无堵塞。如钎子弯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气,应进行更换;
④检查钎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钎头水孔有无堵塞,不合格的钻头、钎头应进行更换;
⑤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打眼工作面的顶、帮有活动岩石,要进行清除。支架歪扭要重新整理加固,并背好帮、顶。迎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要进行补架棚。打眼工作必须在前探支架下进行。
2、打眼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打眼。
①迎头局扇停止运转;
②采用煤电钻打眼,工作面20米范围内空气中沼气含量达1%时,或掘进工作面内,局部积聚沼气浓度达到2%时;
③无水防尘;
④工作面瞎炮未处理完毕;
⑤工作面安全存有隐患。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图表所规定的眼位、方向、深度进行打眼。
4、开眼时,应把凿岩机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mm~30mm后,再把操纵手把板到中运转位置钻进。当钻进约50mm,且钻头不至于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5、在煤电钻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来回窜动钎子进行排粉。特别是在松软岩层中打眼,更应增加排粉次数,防止发生卡钎事故。
6、用凿岩机打眼时,应先开水后开风。打完眼后,应先关风后关水(风水联动的凿岩机除外)。打眼过程中给水要均匀适当,防止水量过大或过小。多台凿岩机打中上眼时,禁止在凿岩机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7、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的联接头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如接头不牢,应停钻处理好后再开钻。
8、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推动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钎、夹钎。
9、禁止将钎子当其它工具用。若发现钎子变形弯曲,必须进行更换,否则不准使用。
10、钎头与钎子的连接要牢固。在打眼过程中,若发现钎头合金片脱落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继续打眼。
11、打眼中,掌钎人不准带手套,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扣好,防止钎子转动而扭卷伤人。
12、打眼扶钻的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时扑倒伤人。
13、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14、在上山迎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以免钎子折断滑下伤人。
15、在倾角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档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16、在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应将底部浮煤、浮矸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应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17、在倾角较大的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每打一个眼,钎子拔出后,应及时插上木塞,以防岩粉将眼堵住。
18、在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停电,不能打眼,应将凿岩机取下,钎子拔出,防止凿岩机将钎子坠弯。
19、在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并汇报矿调度室。
20、迎头装药时不得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
21、处理瞎炮的炮眼,必须在与原炮眼相距不小于300mm的距离,并平行原炮眼方向,严禁与原炮眼斜交。
22、打完眼后,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迎头,存放在安全地点。将电缆、风管、水管盘放整齐,并停电、停水,关上压风。
23、打眼时要采取防尘措施。凿岩机打眼一定要湿式打眼,凿岩机打眼要采取中心供水或侧式供水防尘,严禁打干眼。
第2篇 电煤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 检查工作
1.检查电钻有无破损,螺丝、螺帽是否松动齐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插销是否完整,移动或使用电钻时,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电钻。
2.每班检查试验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失爆。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是否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4.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安全,并随时敲帮问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插入防爆插销后,然后通电运转,检查电煤钻旋转方向是否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声音是否正常。
6.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系好钮扣,以免被钻杆咬住。
7.必须悬挂好电缆,特别是横过输送机时,要悬吊妥善,以防溜子运转时拉断。
8.对电钻综保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工必须熟悉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如遇特殊情况,应经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同意方可改变。
2.采用橡胶套筒将电钻钎子套住挂眼或用工具稳住钎子。为防止卡钻,应经常将钻杆往外拉一拉,以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不准强推硬压。
4.打眼时应随时注意溜子上方来的大块煤矸和其它物料;在薄煤层横跨溜子打眼时应停溜子;机采工作面打眼时应预防锚链弹人。
5.禁止在残眼内重新打眼。
6.电钻在运转中,若发现外壳温度过高,声音异常等情况时,应待温度降低和排除故障。
7.电煤钻必须用四芯电缆,接地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以保证安全。
8.打完炮眼后,先切断电源,然后拨出防爆插销,再将电缆整齐圈放在进(回)风巷安全、宽敞、干燥的地方。
9.电钻一旦出现打眼工不能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找机电维修工进行检修。
10.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达1.0%及以上时,或煤层出现瓦斯突出、穿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打眼,待处理后,继续打眼。
第3篇 综采队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打眼前检查钻杆、钻头、电钻是否完全好。
电缆设时,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应在距其0.5m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打眼前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针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朝顶部打眼时,一人把牢电钻手柄,两人推电钻。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眼,订好位置时,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点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钻头钻进煤体时,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在距瞎炮眼至少0.3m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要做出有瞎炮的明显标志。
第4篇 巷道打眼工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
第5篇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6篇 采煤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 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 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 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7篇 风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打眼的准备工作
检查风钻和气腿:检查一下风钻两侧的螺栓是否拧紧,检查水针螺母是否严密,并在注油器内注油备用,气腿主要检查连接部分的螺栓松紧程度是否适宜,主腿套筒有无弯曲或者变形现象,气腿是否伸腿自如,操纵阀是否灵活。
检查 钎子和钻头:首先检查钎子长度要按规定的炮腿深度来选定,一般比眼深长100-200毫米(由钎肩处算起)。同时要注意钎杆是否平直,钎杆钎尾有无裂缝。钎尾的长度和直径是否符合钻机的要求,钎子中心孔是否畅通,把检查好的钎子放在适应点,以备随时取用。
检查钻头:先检查钻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钢镶得是否牢固,钻头与钻杆接触面有无裂缝,钻头出水孔要保持畅通,将检查好的钻头放在工具袋内以备随时取用。
检查接风管、水管;钻工在把风钻接入工作面的同时用手提着与风钻相连的风管以免染物进入管内:在风管和水管与分风,分水器连接前,应该把分风,分水器的阀门慢慢打开,用风、水将管口杂物吹洗净,然后再把它们连接在一起,要注意将各连接部件上紧,以免滑脱后伤人或漏风。风管和水管接好后先慢慢开动风钻的风,水阀门,当风钻转运正常后,再开始打眼。
注油和试运转:风钻使用前要注意在注油器中注油,保证润滑良好,注油时注意杂物进入注油器中堵塞油路,调节注油阀,保持每分钟耗油量在2.5-3毫升之间为宜,判断油量是否合适,可观察风钻排气孔中有无细腻而均匀的油沫喷出,如有说明油量正好,绝对禁止风钻在无油或少油的情况下进行操作,风钻注油后,应使钻空钻一会儿,使用润滑油均匀进入各零件的间隙,以备开眼使用。
每个钻工都应熟悉巷道断面规格尺寸,以及中腰线的关系,爆破图表等。
交换班时或每次放炮通风后,班、组长或安全员要首先进入工作面,详细检查顶板和两帮围岩情况,把松动的岩石清除掉。并检查工作面附近的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有无被炮崩坏或变形情况,工作面有无瞎炮,如有上述问题经处理确认安全后,钻工才能进入工作面开始工作。
2、确定炮眼位置
找中线:利用“三点沿线法”,在检查工作面的安全以后,由钻工把工作面外的三根中线放下来,在线下端挂上垂球或石块并使它稳定,工作面另一钻工,一手拿粉笔在工作面岩壁的中心附近,另一手拿矿灯照着粉笔,当粉笔的位置同123号中线联线方向重合在一起的时候,粉笔的位置就是巷道中心,工作面的钻工在工作面用粉笔划出巷的中心,以同样的方法再距工作面1米处悬吊一临时中线,然后看中的钻工把垂线团起来,并使悬挂高度超过人体高度,再准备下一个循环使用。
找腰线:利用“两点延线”支找腰线,根据测量人员予先给好的两个腰线点1和2米进行将两个腰线点上两端小钉用小线对应连接起来,在一号点的联线上栓上一条线绳,由一打眼工把线绳拉至工作面,另一打眼工站在2号点位置上看线并指挥工作面的打眼工上下移动线1、2号点的位置成一条线的时候,其位置正好是工作面腰线高度,同样用粉笔作好标记,以便使用。
定顶中心眼和顶腰眼:在工作面中,腰线找好以后按爆破图表的规定;以中腰线为基线分别量出顶中心眼和顶角的位置,打眼的时候,首先打这3个眼,这样可用顶中心眼来控制巷道高度,用顶角眼来控制巷道宽度。
定其它眼,按照爆破图表的规定,根据顶中心和顶角眼的位置来确定其它炮眼的位置,用尺子标出其它炮眼眼位,并在岩壁上作记号,以便打眼。在定炮眼位置时注意不要在残眼上打新眼。
3、风钻打眼的基本操作方法
立钻:把已连好的风管和水管的风钻,移到工作面时对准所打眼位上调整气腿位置,领钎工和钻工相互配合插好钎子,然后钻工一手握紧手柄,一手调节高压阀气腿起到需要的高度准备定眼。
定眼位:钻工先把风钻扶正然后配合领钎工眼位,领钎工找好按照爆破图表在工作面上标定的眼位后钻工立刻把气腿升到合适的高度,并向前倾斜使钻头在炮眼位置上,然后一手所致紧手柄,另一手所致紧操作手柄,这是领钎工应靠近岩壁站立,双手握紧钎子,对准岩壁眼位,准备打眼。
开眼:开眼时钻工先开水门、后把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以便领钎工容易把住钎杆并因定在预定眼上钻进,领钎工必须用力把针杆子掌稳,防止钎杆左右跳动,当钎杆头钻入岩面30毫米左右的时候,再把操纵手把扳到中运转位置上进行钻进,当钻进约为50毫米左右而钻头至于脱离眼位上时,领钎工和钻工再根据爆破图表中规定炮眼角度进行钻眼,为了维持钻眼的推力,气腿必须前倾和底板的夹角为60度左右,气腿底部的顶尖要顶在稳定的碴堆或底板上。
钻进:正常钻进、打眼工一个人操纵一台风钻,打眼工站在气腿一侧,风钻略偏向站的一边,将气腿贴在身上,使风钻稳定,防止在左右摆动,但不可两腿夹住气腿骑在气腿上,以免断钎发生事故,正常钻进时打眼工将操纵手把扳到全运转位置两腿前后分开,一手握风钻手柄,以减少风钻反作用力,另一手随时操纵各种阀门,在钻进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风钻和钎子情况并倾听风钻运转声音。
移气腿:在钻进一段后,气腿的倾角度变小,套管伸长,钎子受力不好,要向前移动,移动气腿时,钻工一手托住风钻机体,另一手搬动装在机体上的换向阀,气腿徐徐回收,同时把气腿前移到合适的地点。放开换向阀;操纵高压阀气腿伸长到需要长度,然后继续钻进。
退钻拔钎子时:当炮眼打到规定深度,开始退钻拔钎子:在退钻以前,钻工把操作手柄扳到强吹位置,将钻孔内的岩粉吹干净,以便拔出钎子。退钻拔钎子时,可使风钻继续运转,利用钎子转动把钎子拔出。领钎工端钎杆轴向两腿叉开,一手握钎子,一手推钻机机柄,打眼工一手握钻机机柄,一手紧握操纵手把用力向后拉风钻,当钎子安全退后,领钎工配合打眼工立即进行下一个眼的定眼钻眼工作。
在打眼高度超过2米以上时,应当采取蹬碴作业的方法,如无蹬碴作业的条件,可用搭工作台的办法来打眼,但打眼时要注意把气腿的顶尖支牢,防止气腿滑倒。
打底眼时,领钎工把眼位周围的煤潭和工作面上松动的岩石清除掉,在钻进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吹粉,炮眼打到要求深度,退钻拔钎子后,如果巷道涌水大,应当用一楔把已打好的底眼堵住,以免冲进石块和其它杂物。
4、打眼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确定眼位要准,按照爆破图表准确地定眼位,打眼的方向和角度要准,首先打好顶中心眼,保持炮眼沿巷道轴线钻进,然后在此炮眼上插上炮棍,作为其它眼的标志方向,立钻时气腿和底板的夹角要准,保持合适的轴推动。
在开眼、钻进和退钻时候,都要使气腿、风钻、钎子、炮眼在一直面上,使钎子保持在炮眼中心转动,以免断钎子和炮眼不直。
使用钻动作稳,根据风钻的坐力和摆动情况,调整风钻的轴推力,保证风钻的平稳钻进。
在操作过程中要勤看在眼里钎子和炮眼的关系是否正常,岩粉冲洗是否干净,风钻是否钻进,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应及时处理。
注意听风钻运转的声音,以辨别是否有故障,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根据钻进速度的大小,及时调节操纵阀门来调节钻进速度,要勤排粉,以免夹钎子,勤整理风管和水管,以免妨碍其它工序作业,勤调整气腿有高度和角度。
思想精力集中,在打眼时,时刻注意质量和安全,防止精神松懈而发生事故。
第8篇 采煤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 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m;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第1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 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 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面。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第22条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9篇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l、电钻打眼工应由身体健康,并有一定井下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
2、电钻打眼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下井前要准备好钻杆、钻头、镐、铲、钎等必要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使用前对电钻和钻杆要详细检查:
(1)电钻外壳有无裂纹、破裂、螺丝、螺母或开关有无缺件松动情况。
(2)电缆接头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 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3)钻杆要直,钻头要锋利。要由有经验的工人磨钻头,磨钻头时不能正对砂轮,用力要均匀。可将钻头固定在短钻杆上磨。
(4)钻杆尾与电钻卡套配合是否正确。
3、井下携带电钻时,应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 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拉电钻。
4、检查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如失灵,应停止使用。
5、要爱护电钻、插销、钻杆、钻头、电缆等,不得随意扔放、散乱堆积,不得埋在煤和矸砂里,也不准堆放在溜子和轨道上。电缆横垮溜子和轨道时,应进行悬挂。
6、检查电钻开关是否灵敏好用,防爆插销是否完整,有无裂纹,接合是否严密,绝缘性能是否合乎要求。
7、合上电源,检查电钻旋转方向和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8、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充填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不得冒险作业。
9、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要扎好工作服袖口、衣角、裤腿、毛巾不能露在脖颈外,不能穿破损的鞋子,要系好纽扣,以免被钻杆绞住。
三、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间距、炮眼深度、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殊变化,应经现场班组长或值班队长同意,方可改变。
2、打眼时,按规定的眼距,先用手镐挖出开钻位置并定位。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按规定的方向摆好电钻,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缓慢推进。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钻杆往外拉一拉,往复抽动,以便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两臂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背靠和强推硬压推进,以防折断钻杆及超负荷烧坏电钻。
4、在溜子工作面打眼时,要注意电缆线不能进入溜子中,如要横垮溜子打眼时,应停止溜子运行再打眼。
5、打眼时,如遇打钻处堆有煤砂、支柱、杂物等,必须将煤砂铲走,支柱、杂物挪走,不能影响打眼工作。
6、打眼时,每个炮眼深度、间距、角度要基本一致。可用炮棍插入前一眼中来指挥打第二个眼子的方向。
7、打眼时,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
8、电钻工要作到“五不”打眼:
(1)打眼处未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打。
(2)控顶距、充填砂带及支护不合格时不打。
(3)工作地点不安全、瞎炮未处理不打。
(4)工作面停风不打。
(5)电钻温度过高、声音不正常不打。
9、打眼时如遇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采煤巷道用电钻打眼掘进(筑路)时,要根据巷道的方向和坡度来确定炮眼的角度和方向,按规定布置够炮眼个数。严格按中、腰线方向布置炮眼。
11、打眼中,若发现电钻启动困难、声音不正常或有其它故障时,应停止打眼,慢慢退出钻杆,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以免烧坏电钻。
12、由于操作不当或遇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电钻发热时,应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待温度降低后再使用。
13、发觉电钻机体震动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打眼,检查钻杆和钻头的原因。如发现钻杆弯曲,掉钻头和钻头钝等,要及时修换。
14、工作地点如有淋水、滴水时,应将电钻遮好,以免电钻被淋湿带电。
15、打眼时要爱护电钻。如发现各部件损坏或电钻、插销、电缆等有漏电问题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找电工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打眼。
16、打眼过程中对电钻要轻放。拖拉电缆时,如发现阻力增大,就不能硬拉,以免拉断损坏电缆。
17、打钻结束后,应将钻杆拔下来,平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防止被砸坏。
18、工作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拔出防爆插销,盘好电缆。禁止带电拔插销。出班时把电源关好。
19、出班时应将电钻、工具交回库房或存放于安全可靠的指定地点。
第10篇 风煤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风煤钻打眼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熟悉风煤钻的使用知识,掌握风煤钻性能。
2、作业前的准备
2.1检查风煤钻外壳有无裂纹和破损,螺钉是否松动,手把是否完整。
2.2检查风煤钻开关是否灵活。
2.3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检查工作面的顶帮稳定情况。检查工作面空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是否合格。如空帮空顶,支架歪扭,工作面留伞檐等。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排除后生产。
2.4检查钻杆是否弯曲、钻杆的中通孔是否畅通,若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2.5检查风管、水管是否畅通,接头是否牢固。
2.6把钻机、钻杆、风管、水管拉到工作面,风管、水管要沿巷道一帮放好。
2.7风煤钻工用手握操作把,启动开关时,风煤钻空转2~3min,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顺时针),声音是否正常。打开水阀,检查钎子孔是否畅通。
3、风煤钻打眼工操作规范
3.1配合班队长把巷道中腰线延进工作面,按中腰线与作业规程的爆破图表与说明书用尺子标出眼位。
3.2用镐头清除眼位上的活煤,并在眼位标记位置刨出小坑。
3.3试运转正常后,插好钎子,接好水管,扶钻工把事先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到钻机上。
3.4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6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小坑里。
3.5先打开供水阀门,扶钻工用木棍稳隹钻头(杆) 然后打眼工点动钻机。
3.6待钻进20 30mm时,且钻头不致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可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进行监护;风煤钻工按下开关时电钻正常钻进。
3.7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进入煤体,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方向、角度、深度打眼。每隔一定时间药将钻杆来回抽拉,排净眼内煤(岩)粉,钻眼结束后药先停电,后停水,将煤(岩)清理干净。
3.8若巷道断面较大,站在底板上打眼时不方便,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3.9在倾角大于20°的上山工作面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挡板,挡板要牢固可靠并不得影响他人作业。
3.10下山施工时,打眼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积水排净。
3.11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风煤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3.13若多台钻机打眼时,要按爆破图表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保证打眼质量和现场作秩序。
3.14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3.15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工作面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护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3.16下列情况必须停止打眼:突然停风、停电停水,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发现煤层出水、生锈、挂汗、酥软、水响、怪味、瓦斯或煤尘涌出量增加等异常情况。
4、风煤钻打眼工操作注意事项
4.1打眼工、扶钻工禁止带手套,必须将工作服袖口、毛巾、衣角扎紧,纽扣扣好;防止钻杆转动过程中搅着袖口、毛巾、衣服,造成人员受伤。
4.2使用风煤钻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或强推硬压,防止断钎伤人,禁止过负荷运转。
4.3作业中若需搭设作业平台时,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平稳。
4.4下山施工中,严禁风煤钻在水中打眼,严禁套残眼。
4.5用风煤钻时,必须先检查风管过滤器内油量否充足。
4.6打眼时严禁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金属类器具稳定钻杆,打眼时前边和钻杆下,严禁有人。
4.7必须保证自作业地点向外的退路畅通。
4.8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
4.9工作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严禁打眼。
4.10扶钻人员作业时,必须避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4.11打眼严禁与装药同时进行。
4.12连续使用一定时间后应暂停钻进,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进行降温,以免烧坏电机。
4.13风煤钻运转时,若发现启动困难或有异常响以及其他故障时,立即停止钻进,进行维修。
4.14严禁用风管拖电钻。
4.15若煤层出水,或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停止作业,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并撤出人员。
第11篇 掘进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风钻打眼
1、进入工作面,先敲帮问顶,进行安全检查,清除隐患。
2、清点打眼工具,检查风钻及风水绳的完好状况,给风钻注油,试运转。
3、检查中、腰线,按作业规程定出各炮眼的位置。
4、接通风水管,用水冲洗岩帮,开钻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无水不准打眼。
5、开钻时,领钎工要站在风钻的侧面,以防断钎伤人,开钻后领钎工立即撤出。
6、严禁在残眼和岩石裂隙中打眼,若有瞎炮要按保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施工倾角大于30°的上山,要设好安全架或铁吊盘,工作人员都要有保险带,所携带工具有笼头。
8、锚杆应严格规程要求布置,锚杆眼的浓度和方向应按规程要求施工。
9、打眼时,若发现有瓦斯喷出或突出、透水、透老塘等征兆时,要产即停钻,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向调度汇报。
10、打完眼,关风、停水,把钻具撤出放到安全地点进行检查、清洗、注油。风钻摆放整齐。
二、电钻打眼
1、进入工作面,先敲帮问顶,进行安全检查,清除安全隐患。
2、检查电钻、电缆、开关等电器的完好情况,清除安全隐患。
3、检查中、腰线、按作业规程要求定出炮眼位置。
4、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送电,更不准打眼。
5、悬挂好电缆,不准拖在铁道或溜子上。
6、使用侧式供水的,无水不准打眼,严禁明火打眼。
7、严禁在残眼上打眼,若有瞎炮要按保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打眼工要严格按规程要求打眼,做到衣扣整齐,操作中禁止代手套。
9、爱护电钻,操作时不要用力过猛,发现声音异常立即停电检修,不准随便敲打、拆卸。
10、打完眼,立即停电,把钻机、电缆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检修。
第12篇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第13篇 采煤打眼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服装必须整齐,做到“三紧”,围巾不准露在领外,严禁戴手套作业。
二、打眼前,将缆、线拉到工作地点,并每隔8-10米将其吊起临时固定,移动时不准强拉硬拽。
三、打眼前,检查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是否完好,钻杆是否平直,无异常现象后,送电(或送风)试运转,校对正反转。
四、自滑工作面打眼前,要设好安全脚手板和安全档,其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五、打眼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参数找好眼位,拿牢把柄,断续给电(或给风)开钻,待钻头进入煤壁后再进行正常推进。严禁在旧炮窝上打眼。
六、打眼过程中,要及时清除眼内煤粉。夹钎时,要立即停电(或停风),卸下电煤钻(或风钻),倒扭钻杆,活动后重新打眼。
七、遇有瞎炮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八、打完眼后及时断电(或风),并将电煤钻(或风钻)及缆线撤到上下巷的安全地点,盘好并吊挂起来。
九、有下列之一者,不准打眼:
1、自滑工作面上方出煤时;
2、刮板输送机运转需跨越打眼时;
3、放顶地点上下15米范围内;
4电煤钻无综合保护。
十、遇有顶板压力突然增大,炮眼内涌水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打眼,及时向班组长汇报。
十一、电煤钻发生故障时,必须找电工处理。
第14篇 掘进打眼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二、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炮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四、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板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五、 钻眼时如果发现瓦斯超 限 , 局 扇停止运转,拒爆,残爆未处理完,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工作面有应清理而未清理的浮煤,浮矸或其它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应停止钻眼待处理后方可作业。
六、 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符合保护装置。
七、 打眼工作结束后,拨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15篇 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矿井下采用风钻打眼操作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2、操作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钻机各部性能,能独立操作。
3、操作工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得睡岗、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打眼与装药不得同时进行。
3、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4、禁止套残眼,处理瞎炮的炮眼必须在距原炮眼不得小于300mm处,重新打一平行炮眼,不得与原炮眼斜交。
四、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工在作业现场进行交接班,详细询问工作面顶板软硬好坏程度,钻机的数量及使用完好情况,有无瞎炮、残炮及其处理情况。
2、检查工作面空顶距离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是否合格,如发现有空帮空顶、棚梁歪扭、工作面留伞檐等均要及时处理。
3、敲帮问顶,处理工作面活矸。
4、检查钻机完好情况(气腿升降是否正常、油脂是否满足要求、声音是否正常),阀门、插销是否完好,连接是否可靠,
5、检查完毕,把钻机、钻杆、供水软管(水带)拉到工作面,供水软管沿巷道一帮放好。
6、若巷道断面较大,眼位较高时,必须用大板配合铁梯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
7、在倾角较大(>20°)的上山工作面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挡板,挡板要牢固可靠并不得影响他人作业。
8、配合验收员把巷道中腰线延进工作面,按照中腰线及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与说明书所规定标出眼位(用粉笔标出眼位,先开风钻出20mm深的小坑)。
五、操作顺序
安监→洒水→打眼→检查瓦斯
六、正常操作
1、打眼工双手握住钻机手把,提起钻机开启供风阀门,检查钻机旋转声音是否正常,旋转方向是否正转。确认正常后,关闭钻机阀门。
2、扶钻工把事先准备好的带钻头钻杆安装在钻机上(钻杆通孔要畅通),接通供水软管。
3、打眼工提起钻机,与扶钻工一起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小坑里。
4、先开供水阀门,然后打眼工点动钻机,扶钻工用铁镐等工具稳住钻头(杆)。
5、当钻头平稳地进入岩体一定深度,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可离开钻杆,站在安全地方进行监护。
6、打眼工在操作钻机时用力要适度,防止卡钻;当打顶部炮眼时,扶钻工可协助打眼工一起推动钻机。
7、打眼工两眼要注视眼口,用力扶住钻机手柄使钻头平稳进入岩体。并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眼位、角度、深度进行打眼。
8、打下部眼时,打眼工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一侧,双手紧握钻机手柄,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底板上,弯腰侧身打眼。
9、采用钻机打眼时,一般顺序是先打掏槽眼,再打辅助眼,最后打周边眼。
10、每打一个炮眼达到设计深度时,打眼工先关闭供风阀门,然后关闭供水阀门。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1、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串动钻杆,以更好地排出眼内岩粉,并防止断杆伤人与卡钻事故。
12、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工作面打底眼时,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用木塞堵住眼口,防止碎岩石进入炮眼。
七、遇有下列情况禁止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
2、工作面留有伞檐未处理时。
3、工作面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有隐患时。
4、发现岩石中有出水、生锈、挂汗、水响、怪味、瓦斯涌出量增加等异常情况。
八、收尾工作
1、打眼完毕,把钻机、钻杆、供水软管放到距工作面以外的安全地方放好,并将供水软管盘好挂起。
2、洒水降尘,准备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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