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准备
1. 检查设备:确保瓦斯抽放设备完好,无泄漏、损坏现象。
2. 个人防护:穿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静电服等必要装备。
3. 气体检测: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检查作业区域的瓦斯浓度。
二、抽放作业
1. 启动设备:按照操作规程启动抽放系统,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
2. 监测瓦斯:定期测量抽放管道内的瓦斯浓度,记录数据。
3. 调整参数: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抽放速度和压力。
三、异常处理
1. 发现异常:如发现瓦斯浓度超标、设备故障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2. 报告与处理: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四、作业结束
1. 关停设备:按顺序关闭抽放系统,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2. 清理现场:整理作业工具,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3. 安全撤离: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安全离开作业区。
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有效监控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爆炸,同时也能提高抽放效率,保证矿井通风良好,维持生产秩序。
1. 观测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步骤。
2. 遇到紧急情况,应优先保证自身安全,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3. 瓦斯检测数据要准确记录,不得篡改或遗漏。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5.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地面控制室保持联系。
6.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吸入有害气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以上规程需每位抽放瓦斯观测工牢记于心,严格执行,确保矿井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第1篇 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规定时,应停止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气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采用仪器气泵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管道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形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孔(巷)的气门。
9.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钻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
13.瓦斯钻孔或高抽巷瓦斯管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2篇 煤矿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煤矿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一、抽放瓦斯工负责井下瓦斯抽放观测、抽放钻孔连接与拆除,以及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二、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三、未经领导批准,井下任何栅栏不准擅自进入。
四、检查管路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五、检查抽放管路或钻孔内瓦斯。
1、用胶皮管把钻孔观测咀和瓦检仪进气咀连接,胶皮管和连接处严密不漏气。
2、将胶皮球急促吸气7―8次,待最后一次呼吸,胶皮球一鼓起就立即拔脱胶皮管,防止负压将吸入检定器内的瓦斯抽回管内。
3、如负压太大,用吸气球吸气困难时,要利用取样器进行测定。
4、每点瓦斯测两次,如两次测定值差别较大,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六、观测抽放负压和节流水柱:
1、u型水柱计必须在井上灌入蒸馏水,两头封好。
2、观测时,u型水柱计要垂直放置。
3、用胶皮管将u型水柱计的一端与负压观察咀连接,另一端与大气连通,读出液面差,就是该测点的相对负压水柱。
4、用胶皮管将u型水柱计两端分别与孔板前后的观察咀连接,然后观察u型水柱计上的水柱之差,读出数值,即为该钻孔的节流水柱。
七、用u型水柱计观察负压或节流水柱时,如果水柱端面跳动频繁,长时间不能稳定时,就要检查管路自动放水器是否好,管内是否有积水,待检查处理完毕后再观测。
八、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九、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的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量时,应关掉该孔的气门。
十、连接钻孔要两人协调进行。
十一、连接孔板流量计时,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将大孔端朝出风方向。
十二、拆除钻孔时,要经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拆除时,必须先关闭该钻孔,卸下封孔器后再拆除气门。
十三、拆除后的钻孔,要用缠有棉丝的木塞子塞紧,以防瓦斯泄出。
十四、搬运钻孔连接装置时,要谨慎小心不得碰撞跌打,以防损坏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十五、若封孔器被压死,确定拆不下来,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不拆,但要用缠有棉丝的塞子将封孔器塞严。
十六、对所负责地区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不超过10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端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3篇 抽放瓦斯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瓦斯抽放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过规定时,不得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取样器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取样器。
(3)检查管道内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型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型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钻孔或管路的抽放负压。
9、管路都应设置阀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荼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抽放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施工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阀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连接钻孔前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13、钻孔瓦斯管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4篇 抽放瓦斯观测工操作规程
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路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规定时,应停止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器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采用仪器气泵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在立即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管道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型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或水银;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板,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板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预抽钻孔或顶板走向长钻孔的抽放负压。当钻孔瓦斯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钻孔的阀门。
9、预抽钻孔、顶板走向长钻孔都应设置阀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钻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钻孔或管道的拆除,必须经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
13、预抽瓦斯钻孔或顶板走向长钻孔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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