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前准备: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行安全培训,并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2. 个人防护装备:要求员工穿戴合规的防护设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防静电服等。
3. 设备检查: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性,包括绝缘性能、接地状况、开关状态等,确保设备无故障运行。
4. 作业程序:遵循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如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设置警示标志等。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6. 电气火灾预防:了解火源控制、灭火器材使用及疏散路线,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7. 电气维修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电网稳定,减少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1. 在操作前务必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手册,避免因误操作引发事故。
2. 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接触带电设备,确保验电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改动电气线路,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发热、异味、火花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并处理。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触电或绊倒事故。
6. 工作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应对突发状况。
7.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并遵守规程。
8.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规程得到有效执行。
9. 严禁酒后作业,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10. 遵守劳动时间规定,避免因疲劳导致的误操作。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和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地进行电力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第1篇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载波产品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分公司、办事处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监管,对存在隐患,可预测危险等应坚决杜绝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应坚决采取措施,做相应的违规惩处。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东软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中。以及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总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东软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具有经国家权威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电工证》同时熟悉用电环境中的各种作业危险。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东软现场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现场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新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现场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第9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
第10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严禁作业人员近距离接触或做相关的操作并必须保持表1的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70
1.00
1.20
1.50
2.00
3.00
4.00
5.00
第二章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第11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一、工作前安全检查制度;
二、工作许可制度;
三、工作监护制度;
第一节工作前安全检查制度
第12条在现场工作之前,现场人员必须详细了解作业现场情况与环境,在确保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周边无危险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区域。
第13条在现场作业之前,应确认带好绝缘手套,如条件允许,应佩戴安全帽。
第14条现场人员应对现场作业条件进行评估,对高度、站立条件等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转由专业人员或高空作业人员代为操作。
第二节 工作许可制度
第15条现场工作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一、会同甲方、厂家等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测电笔检测等证明检修设备确无漏电等危险因素;
二、确定设备悬挂箱、悬挂设备等坚固、安全、无漏电等现象;
三、设备箱内无危险动物、如马蜂、蛇等;
四、借助登高设备时,保证登高设备旁有人看管,保持稳定;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6条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现场人员不
得擅自对220v及以上的电线进行接线或更改接线方式。操作应由甲方及专业人员进行。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7条现场技术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如工作需要,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饮酒后严禁到达现场进行工作,对因饮酒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后果。如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允许的,由上级部门与领导承担责任,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与刑事责任。
第三节 工作监护制度
第18条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向东软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
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东软现场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如甲方不在现场或无相关监护人的同时,严禁工作人员接触220v以上的电力设备。
第19条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低压设备,电表,终端等在配电室内的),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现场工作人员在低压室进行工作,但应向甲方人员详细了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并由甲方人员陪同进入室内工作。
第20条现场人员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停电设备的相关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第21条现场工作人员应要求甲方工作人员(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第22条工作期间,甲方工作人员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要求甲方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第23条现场人员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甲方相关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24条现场工作完成后,必须保证调试设备不具备相关的安全隐患,如电线裸露易触及,悬挂易摔落等。发现后应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改正,如甲方未改正的,东软工作人员应向本公司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章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25条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一、停电;
二、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
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甲方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节 停 电
第26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一、检修的设备;
二、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
三、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3.8)
20~35
44
60~110
154
220
330
500
0.35
0.60
0.90
1.50
2.00
3.00
4.00
5.00
第27条将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
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第28条所有的停电等相关操作,必须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东软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参与,同时在工作人员断电时,应远离变压器等需停电的设备,避免被电弧等危险击伤。
第二节 验 电
第29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
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甲方负责人许可。
第30条严禁东软现场人员对设备的高压进行验电,在电压高于220v以上的,应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验证。
第三节 装设接地线
第31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第32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第十三节 低压带电作业
第33条低压带电作业应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东软现场人员带电对电压设备接线,改线,拆除,安装等工作。
第34条调试设备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连接调试设备时应先断开测试设备,线夹先接地线,再接火线,断开时应先断开火线再断开地线。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第2篇 电力电缆防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安装规定和要求敷设,避免受到损伤,消除各个环节的不合格、不安全现象。
(2)尽可能做到水平敷设,努力减少电缆高低位差。
(3)电缆头与中间接头的制作要合乎规范要求,并应经检验合格。
(4)加强运行中的监视与维护,禁止超负荷尤其是长时期超负荷运行。
(5)应对电力电缆进行定期清扫及预防性试验;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3篇 电力线路施工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①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专人保管。人库、出库、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位
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
②自制或改装和主要部件更换或检修后的机具,应按《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操作和使用。机具应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④起重机械的操作和维护应遵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
①各类绞磨和卷扬机
a绞磨应放置平稳,锚固应可靠,受力前方不得有人。锚固绳应有防滑动措施。
b.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排列整齐,并与卷筒垂直,在卷筒上不得少于5圈(卷扬机不得少于3圈钢绞线不得进入卷筒。
导向滑车应对正卷筒中心。滑车与卷筒的距离:光面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有槽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c.人力绞磨架上固定磨轴的活动挡板应装在不受力的一侧,严禁反装。人力推磨时推磨人员应同时用力。绞磨受力时人员不得离开磨杠,防止飞磨伤人。作业完毕应取出磨杠拉磨尾绳不应少于
2人,应站在锚桩后面,且不得在绳圈内。绞磨受力时,不得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d.拖拉机绞磨两轮胎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前后支架应受力平衡。严禁带拖斗牵引。拖拉机头牵引的绞磨应与牵引绳的最近转向点保持5m以上的距离。
②抱杆
a选用抱杆应经过计算或负荷校核。独立抱杆至少应有4根拉绳,人字抱杆应有2根拉绳,所有拉绳均应固定在牢固的地锚上,必要时经校验合格。
b.抱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使用。
·圆木抱杆: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
·金属抱杆:整体弯曲超过杆长的1/600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
·抱杆脱帽环表面有裂纹或螺纹变形。
c.导线连接网套导线穿入连接网套应到位,网套夹持导线的长度不得少于导线直径的30倍。网套末端应以铁丝绑扎不少于20圈
③双钩紧线器
应经常润滑保养。出现换向爪失灵、螺杆无保险螺丝、表面裂纹或变形等现象时严禁使用。紧线器受力后应至少保留1/5有效丝杆长度。
④卡线器
其规格、材质应与线材的规格、材质相匹配。卡线器有裂纹、弯曲、转轴不灵活或钳口斜纹磨平等缺陷时应予报废。
⑤放线架
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松软地面应采取加固措施。放线轴与导线伸展方向应形成垂直角度。
⑥地锚
分布和埋设深度,应根据其作用和现场的土质设置。
⑦链条葫芦
a.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刹车装置,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化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15%者严禁使用。刹车片严禁沾染油脂。
扭,并不得拆成单股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受力部位封固后方可进行检修。
.葫芦带负荷停留较长时间或过夜时,或扳手绑扎在起重链上,并采取保险措施。
⑧钢丝绳
a.钢丝绳应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无技术数据时,应进行单丝破断力试验。
b.钢丝绳应定期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有关规定的断丝根数者;
·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
·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弯折;
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c.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不得正反交叉设置;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d.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新插接的钢丝绳套应做125%允许负荷的抽样试验。
e通过滑轮及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滑轮、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遵守下列规定。
起重滑车:机械驱动时不应小于11;人力驱动时不应小于10。
绞磨卷筒:不应小于10
⑨汽车吊、斗臂车
a.汽车吊、斗臂车的使用应遵守zbj8000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
b.汽车吊、斗臂车应在水平地面上工作,其允许倾斜度不得大于3°,支架应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c.在斗臂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不得用汽车吊悬挂吊篮上人作业。不得用斗臂起吊重物,以免发生意外。
d.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
⑩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a.施工机具应有专用库房存放,库房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
b.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保持其润滑。
c.对不合格或应报废的机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混放在一起。
d起重机具的检查、试验要求应满足有关试验的规定要求。
e.汽车吊试验应遵守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斗臂车机械试验、维护与保养参照以上规程执行。
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a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温度为-15~+3℃、相对湿度为80%以下、干燥通风的安全工器具室内。
·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
·携带型接地线宜存放在专用架上,架上的号码与接地线的号码应一致。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离地面200mm以上的架上或专用的柜内。使用前应擦净灰尘。如果表面有轻度擦伤,应涂绝缘漆进行处理。
绝缘工具在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橡胶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柜内,并撒上滑石粉。
b.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绝缘操作杆、验电器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得越过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接地线的两端夹具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都能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携带型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
好,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均不得使用。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不应小于4mm。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操作杆,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颏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安全带:其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脚扣和登高板:金属部分变形和绳(带)损伤者禁止使用。
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安全工器具试验
·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并做好记录。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贴合格证。
·安全工器具的电气试验和机械试验可由各使用单位根据试验标准和周期进行,也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研究机构试验。
·各类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与周期要求见有关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篇 电力室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人员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准超过遮栏,寻找高压设备接地故障,应有防止跨步电压措施。
2、无人看守的电力室,必须加锁。
3、电力室应备有适用电气设备火灾情况的消防器材。
4、检修人员到电力室工作时,应和工作负责人结合,并遵守电气维修有关操作规程。
5、带电设备附近及靠近变压器、油开关、电动机等设备使用明火如电焊、喷灯等,要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6、电力室严禁进入鸟兽,以防发生短路事故。
7、生事故后,不找出原因和妥善处理完毕,不恢复正常运行,不得离开现场。
第5篇 电力线路电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①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是否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②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过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过当值运行人员的许可。
③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相一致。
④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由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①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a.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b.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c.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
d.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e.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入沟槽伤害施工人员或损坏电缆。
f.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g.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h.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行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j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内。
k.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下井工作。电缆
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1.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沙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m.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进行以上工作。
n.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o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p.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或防火的要求。
q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如下。
·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进行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的沉降。
②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安全措施
a.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b.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c.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d.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e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f.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以免触电。
第6篇 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安全操作要求
适用于公司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作业
1、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2.1、使用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该型号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的《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熟悉电力电缆故障测试仪的一般结构、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
2.2、故障性质诊断
先用兆欧表和欧姆表测量各相之间和各相对地的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较高,在另一端把三相导体和地短接,测试三相是否烧断。根据测量结果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
2.3、选择测试方法
2.3.1、低阻和短路故障:使用低压脉冲方式测试
电缆相间或相与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低于200欧姆
2.3.2、断线故障:使用低压脉冲方式测试
电缆的单相或多相烧断
2.3.3、高阻故障:使用脉冲电流方式中的冲击高压闪络法测试
2.3.4、闪络性故障:使用脉冲电流方式中的直流高压闪络法测试。
3、低压脉冲测试法
测试前需要先把电缆导体充分放电,防止导体上的残余电荷损坏仪器。
3.1、将脉冲测试导引线正确连接。
3.2、调整波速度:在波速度菜单中选择电缆类型。
3.3、测试:不断按动脉冲键,并调整增益。如果在当前量程内看不到故障反射脉冲,可以从小到大逐步增大量程,直到看到电缆全长。获得满意的波形后,把虚线光标移动到反射脉冲的起始点,此时屏幕右上角显示的即是故障距离。
4、注意事项和使用技巧:
4.1、放大显示比例,提高分辨率。
当量程大于250米时,把虚线光标移动到反射脉冲的起始点,进入比例菜单,按动放大键将把以虚线光标为中心的波形拉宽放大,便于对故障点进行精确定位。比例为1:1时,显示分辨率最高。
4.2、利用记忆比较功能
当只是部分电缆导体出现故障时,可以先测试故障相,并按动主控菜单中的记忆键,保存故障波形,在增益和量程不变的情况下,再测试出好相的波形,按动比较键,两个波形将同时显现在屏幕上,两个波行开始出现差异的地方即是故障点。当故障距离小于20米时,使用记忆功能,最有效。不同的量程下波形不能比较。
4.3、辨别接头和远端反射:
阻抗不匹配点都会有脉冲反射。接头的发射脉冲是正极性,脉冲幅度一般小于断线。电缆远端的反射脉冲也是正极性,而且反射幅度和断线一样。
5、直流高压闪络测试法:
5.1、按动“方式”键,进入脉冲电流工作方式。
5.2、按动“波速”键,在波速菜单中选择电缆类型。
5.3、按动“量程”键,选择一个稍大于电缆全长的量程。
5.4、把增益调到最少的位置。
5.5、接好线,注意电流传感器上的箭头方向要顺地线指向电缆。电容和电缆导线之间的地线应尽可能的短。
5.6、确定接线无误后,按动“触发”键,让仪器处于等待触发状态。注意,按动触发键后仪器只能被触发一次。
5.7、高压装置接上电,调节调压器,逐渐升高加在电缆上的电压,直至故障点击穿放电。
第7篇 电力实验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实验室环境安全要求
①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齐、清洁;
实验室内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安装、布局,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便于工作人员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④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
⑤实验室用电及危险品的储存,均应按照规定执行。
(2)实验室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①实验室所用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必须合乎规定并且完好无损,走线合理整齐;
②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设施
③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如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
④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维修;
⑤实验过程中必须使用电炉、电热器时,应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将电炉、电热器设置在固定位置,设专人负责保管;
⑥禁止用烘箱烘烤易燃品、爆炸品,在同一烘箱内,不准同时烘干不同性质的几种物品;
⑦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封式电器设备,对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3)实验室用电安全要求
①各实验室不得自行任意增加用电负荷,如必须使用需报实验管理科、技术科,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②实验室必须严禁使用照明系统中的插座作为动力电源,以减少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配电盘不得用易燃材料制成;
③人体不可接触带电线路或带电结点;
4电源必须经过开关、保险丝之后接入电机等电器设备,接线、改线或拆线都必须在切断电源情况下进行;
⑤完成接线或改接线路后,必须经师傅检查允许,招呼全班组引起注意后,方可合上电闸
6操作开关应迅速果断,快合快断,以免产生电弧烧坏闸刀,合闸时应使刀片投入刀座,保持良好接触;
⑦不允许带电进行操作,如带电改接线路,带负荷改接电流表量程等;
⑧总电源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掌管,其他人不得乱动;
⑨在做有关电机的实验时,应注意衣服、围巾、发辫及实验接线用的导线等不得卷入电机的旋转部分,不得用手或脚去促使电机启动或停转,以免发生危险
⑩0电机直接启动时,电流表和功率表电流端子应从线路中拆。
第8篇 高压电力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安全操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电气人员
(三)引用标准
《高压电力室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四)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触电、电击、电器火灾、电弧伤害、损坏设备、造成主机停机、擦伤、挂伤、割伤、刺伤
(五)安全技术要求
1、停电安全操作规程
1.1对运行中的高压开关柜施行停电操作时,必须确认高压开关柜负荷端已经完全停止运行,方可执行拉闸操作。严禁对高压开关柜施行带负荷拉闸操作。
1.2停电作业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执行停电作业。
1.3停电作业前,必须确认所需停电操作的开关柜的可操作性,确保其它运行中的开关柜负荷端的安全运行。
1.4对需要给高压总进线柜断电操作的停电手续和顺序:
1.4.1如是需要供电局对公司10kv高压进线进行断电作业,由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提前2天到供电局办理停电操作票手续,停电操作票手续严格按照供电局规定内容执行。
1.4.2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停电操作票,提前两小时向公司所有用电部门下达停电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电范围、恢复送电时间。
1.4.3通知公司各用电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有的高、低压负荷端用电设备停止运行。确认所有高、低压负荷端设备停止运行后,电力室拉闸操作人员在监护人(监护人必须是公司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的监督下,对高压电力室电容补偿控制柜施行断电拉闸操作。
1.4.4对电力室所有低压设备控制柜施行断电拉闸操作。
1.4.5确认所有低压控制柜断电完成后,对站用变高压配电柜、电容补偿高压配电柜、变压器高压配电柜、高浓度收尘风机高压配电柜、辊压机高压配电柜、磨机高压配电柜等施行拉闸操作。
1.4.6对10kv高压进线配电柜施行拉闸操作。
1.4.7确认所有高压配电柜拉闸作业完成后,由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通知供电局施行10kv进线拉闸作业。
2、停电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1所需检修的电器设备严格执行停电、验电、现场控制盒打到现场操作位置并按下急停按钮、悬挂标示牌等操作。停电、验电工作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检修作业完成后,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
2.2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时,除了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悬挂标示牌操作外,检修前必须严格执行对所检修的高压设备进行放电、装设接地线等操作。严禁没有进行以上操作就进行检修作业。
3、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3.1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由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组织检修作业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为:检修作业是否符合要求、检修现场是否有遗留物、检修现场所有防护设施是否恢复到位、检修防护用的接地线是否完全拆除、现场检修作业人员是否完全撤离、高压电力室所有高压配电柜是否完全处于拉闸位置,确保送电安全。
3.2以上工作完成后,由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书面通知公司各用电部门做好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3.3由公司电器主要负责人到供电局办理送电操作票手续,通知供电部门可以送电。
3.4 10kv高压进线送电完成后,高、低压电力室的送电操作顺序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送电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第9篇 电力线路测量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由2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2)测量人员应了解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正确接线,熟悉测量的安全技术措施。
(3)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4)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应注意不触及其他带电部分,以防相间短路而引发事故。
(5)带电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可用测量仪或使用绝缘测量工具测量。严禁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进行测量。
第10篇 电力工程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1停电检修作业时,应在已停电设备的开关及操作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9.2在发电厂、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电力线路邻近施工时,应在施工线路的各杆塔处做出标记,并设专人监护。
5.9.3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
5.9.4在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的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检查与高压线路或设备的带电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9.5低压带电作业不得带负荷接续导线。如果必须带电更换电气器具时,应先做好旁路线。在自动闭塞的低压线路上,应在不受张力的处所接续导线,但必须设可靠的旁路线。
5.9.6在相电压大于22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时应停电;当带电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严禁同时接触带电体和接地体以及同时接触两个带电体;
3尚未脱离设备带电部分时,严禁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和互相传递料具及其他物品。5.9.7施工线路与带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现行《铁路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31的有关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l根据施工需要,向带电线路运营管理部门提报停电申请计划。
2停电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签领。施工负责人在现场专门承担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护。
3电力专业停电工作票样式见附录a,其办理手续及执行的步骤应符合现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4接到允许开始作业的命令后,必须对停电线路进行验电和接地。
5办理停、送电手续时,必须建立可靠的联系措施和确认方法,严禁约时停、送电。
6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线路上已无人作业或停留,且接地线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己全部撤除,方可申请恢复向线路送电。在接地线和他安全防护措施已全部撤除后,不得再进行与线路有关的任何作业。
5.9.8铁路电力工程动态试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成立动态试验领导机构,编制动态试验方案及应急预案。
2建立动态试验抢修、巡视检查组织,且全部实施专人负责。做好动态试验期间抢修的人员、机械、材料、工具的准备,并进行抢修演练。
3铁路电力线路巡视检查人员在巡视检查期间应按动态试验方案规定的路线行进,严禁进入铁路隔离栅栏内;对线路隔离开关等设备应提前操作检查和维护。
4铁路供电调度应按照动态试验的时间安排提前与供电局联系,确保试验期间不间断供电。
5各变、配电所工程所有供、馈电线的能力必须符合动态试验规定,并提前对全部断路器进行试验检查。
6动态试验时,铁路变、配电所工程的值班人员应加强设备巡视,并对箱式变电所和重点供电部位派专人值守,确保连续供电。
7参与动态试验各方应建立可靠畅通的联系方式。
8抢修作业应符合本规程第5.9.1条和5.9.7条的规定。
5.9.9带电、停电作业施工应按表5.9.9进行安全作业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应按表2.2.4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11篇 s工程部电力操作规程制度
工程部电力操作规程
项目规范内容与要求
低压操作
装接灯头,开关必须控制火线;装接临时线应先进行审批后方能装设,到期必须拆除。 登高作业要先办妥审批手续方可进行,使用的登高工具必须牢固可靠、安全,传递工具材料须用绳袋吊运,严禁上下抛掷,风雨雷电天气严禁登高作业。 在低压架空线带电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要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和安全帽,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未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不得穿越。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进行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等安全措施。 使用移动行灯和局部照明灯,高度应低于1.8m,一律使用36伏低压灯,在受压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使用12伏的安全行灯。 线路发生故障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合闸,在无法查明故障原因时,允许强行合闸一次,如再次跳闸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合闸。
维修操作
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防用品,并检查使用的工具、量具和防护用品必须安全、良好。 在维修时应先查看必要的线路图或产品说明书,并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着手进行修理。 维修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正在修理,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并经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告牌,放回熔断器方可送电,并在没有任何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才可离场。
带电操作
带电操作由二人或二人以上才能进行,必须做好监护。 带电操作必须由监护人员监督执行,重要的带电作业应报部门经理审批。 带电操作必须穿长袖工作衣裤,扎紧袖口,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电笔、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使用绝缘良好的登高工具。 作业工具应使用合格的有绝缘手柄的钳子、螺丝刀等,使用电工刀时,应在手柄上绑好多层绝缘胶布。 将可能接近的导电部分及接地物体等用绝缘物隔开或遮盖,防止相间短路及接地短路。 带电搭线或开断线路应在无负荷情况下进行,搭接线路时先接另线,再接相线,开断线路顺序与此相反,严禁人体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第12篇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2)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应根据工作负荷校核机械强度,并满足规定的安全系数。
(3)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5)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第13篇 电力电缆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①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志牌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②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当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③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④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2)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①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②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③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
④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⑤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持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入沟槽损伤施工人员或电缆。
⑥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⑦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以免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
⑧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应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⑨锯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
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⑩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以免行人碰盖后摔跌或不慎跌入井内。
①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
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后方可下井沟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沙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和车辆滑倒。
在10kv跌落熔丝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熔丝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熔丝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熔丝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应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熔丝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进行以上工作。
⑩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
⑤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⑩⑥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或防火的要求。
⑦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如下。
a.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b.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c.通道形成的同时,应及时对施工的区域进行灌浆等措施,防止路基的沉降。
(3)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安全措施
①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②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挂上警告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③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④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⑤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⑥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以免触电。
第14篇 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安全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安全操作要求
适用于公司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作业
2、工作前注意事项:
2.1、使用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之前必须认真阅读该型号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的《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熟悉电力电缆故障定点仪的一般结构、性能,严禁超性能使用。
2.2、故障测距:
当电缆发生故障后,首先使用电缆故障测距仪配合高压发生装置粗测出故障点距离。
2.3、使用高压装置使电缆故障点击穿放电
为了进行故障定点,应在电缆的一端接高压发生装置,周期性的对电缆施加高压脉冲,使电缆故障点击穿放电。一般使用的电力电容器的容量为1-4uf,额定电压6-10kv。一般情况下,若放电声音响亮清脆,表明故障点已经击穿,此时可以通过电缆故障测距仪测试到的波形判断电缆故障点是否放电。
3、仪器的现场安装:
3.1、将探头的输出电缆插头插入仪器后面的信号输入插孔,探头平放于地面,用于接收信号。
3.2、耳机插头插入仪器前面板上的耳机插孔,用于监听声音。
3.3、将两段提杆相接后,再拧上手球,然后旋入探头上部的螺孔。
3.4、若现场地面比较松,需要将探针旋入探头底部,然后垂直插入地面,以提高探测灵敏度。
4、故障定点:
4.1、确定故障点已被击穿放电。
4.2、根据故障测距结果和电缆路径确定故障点的大体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故障点的精确定点。
4.3、将探头放在电缆的上方,调节好增益旋钮的位置,保证仪器能够正确触发。
4.4、先把耳机上的旋钮和“声音增益”旋钮扭到约二分之一的位置。测试过程中,要适当调节声音增益,是声音波形幅值约为满屏的三分之二为佳。
4.5、按动“转换”键进入声音界面。如果故障点发出的声音信号能够被仪器接收到,则波形将明显不同于噪声波形。
4.6、判断故障点远近:
通过观察表示声音幅值大小值以及用耳机监听来分辨声音的强弱,幅值大或者声音最强一点一般就是故障点。
5、注意事项:
5.1、避免探头遭到猛烈撞击。
5.2、避免液晶受到猛烈撞击。
5.3、面板脏后,可用软布蘸水并拧干后轻轻擦拭,不要使用酒精、汽油等有机溶剂,也不要用硬物划伤液晶保护膜。
5.4、仪器及附近内避免进水。
5.5、开机后,很快自动关机,可能电池电量不足。
5.6、开机后,屏幕上没有显示,可能电池电量不足。
5.7、工作过程中,各按键不起作用,有可能是仪器受到强烈干扰后死机。可以按动“关机”键,或者插上充电器,关机后再重新开机。
第15篇 变压器及电力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变压器
(一)新安装的电力变压器,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试验:
1.对变压器油进行耐压试验;
2.测量线圈、轭梁和穿心螺栓(可以接触到的)的绝缘电阻;
3.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各电压分接头均测);
4,确定线圈的受潮程度;
5.测量套管(纯瓷质的套管除外)的介质损失角。并检查变压器的高低压套管有无破损和外伤;
6.对35kv及以下变压器的主绝缘(连套管)做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7.测定无负荷电流;
8.检查接线组别(或单相变压器的极性)和变压比(各电压分头均测);
9.检查冷却系统;
10.检查运行中油的再生装置;
11.检查相位;
12.在额定电压下合闸五次;
13.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在热状态下,检查接缝是否紧密,检查衬垫和法兰联接情况。
对560kva以下的变压器除3、4、5、7、9、10各项外均需进行。
(二)变压器油,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运行中变压器与熔丝的配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0kva容量的变压器,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1.5~3倍选用熔丝;
2.100kva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应不大于1.5~2倍。
(四)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允许上层油温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但最高不能超过95℃。为了防止变压器油劣化过速,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
(五)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如下:
1.线圈接线组别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电压相同。
(六)安装在发电站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应根据控制盘上的仪表进行监视,并每小时抄表一次。在巡视时要记录安装在变压器上的温度计所示温度。
(七)电力变压器应定期进行外部检查,检查的周期一般可参照下列规定:
1.在有人值班的变电站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无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室内24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八)变压器外部检查的项目如下:
1.检查变压器油枕内油面高度,有无漏油;
2.检查变压器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现象;
3.判别变压器嗡嗡声的性质,音响是否过大,有无不正常音响:
4.检查变压器的油温;
5.检查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检查电缆和母线有无异常情况;
7.如变压器是装在室内的,则应检查门窗、门闩是否完整,房屋是否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是否适宜;
8.检查防爆管的隔膜是否完整;
9.检查呼吸器内的干燥剂,当个别结晶体呈现粉红色时,应加强监视,而当大部分变成粉红色时,干燥剂应更换;
10.对于柱上变压器除检查上述有关的各项外,还应检查下列项目:
(1)台架及栅栏是否倾斜腐朽。
(2)警告牌是否缺少。
(九)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退出运行进行修理:
1.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很不均匀。有爆裂声;
2.在正常冷却条件,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4.因漏油使油面降落低于油面指示计上的限度;
5.油色变化过甚,油内出现碳质等;
6.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现象。
(十)电流互感器的外壳,铁制配电盘及支架必须永久接地。电流互感器有电时,二次接地回路不得开放,以防诱导高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子燥后方可使用。
(十一)柱上变压器的装、拆、修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变压器装设在柱上时,无遮栏裸露导电部分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少于3.5m;
2.从地面向变压器台上吊或从变压器台上往下落变压器时,必须完全停电,检查变压器台的结构是否牢固,并将变压器台铁架和架空线完全接地。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应遵守邻近带电部分有关规定;
3.在柱上变压器上工作时,不论是否已经停电,必须首先断开低压闸刀开关,而后断开高压开关,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执行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4.在柱上变压器上更换高压保险丝须由二人进行。作业时须戴绝缘手套。雷雨时严禁更换保险丝;
5.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2”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监护。
二、电力电容器
(一)高压电容器组外露的导电部分,应有网状遮栏,进行外部巡视时,禁止将运行中电容器组的遮栏打开。
(二)任何额定电压的电容器组,禁止带电荷合闸,每次断开后重新合闸,须在断路三分钟后(即经过放电后少许时间)方可进行。
(三)更换电容器的保险丝,应在电容器没有电压时进行。故进行前,应对电容器放电。
(四)电容器组的检修工作,应在全部停电时进行,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高压电容器,应根据工作票。低压电容器可根据口头或电话命令,但应作好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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