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2. 电气设备的检查与测试
3. 电路的断电与接地
4. 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电工在进行设备维修时的人身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遵循这些规程,电工能够准确地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1. 个人防护装备:电工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绝缘鞋和安全帽,确保在作业过程中身体各部位不受伤害。
2. 设备检查:在开始维修前,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漏电、短路等问题,并记录设备状态。
3. 断电与接地: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使用验电笔验证无电后,再进行接地操作,防止突然来电造成的危险。
4. 安全措施: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件;在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确保作业平台稳固。
5.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如遇触电或其他紧急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6. 工作许可证:进行特殊或高风险作业时,应取得工作许可证,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规定。
7. 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修过程,包括故障原因、修复方法和时间,便于追踪设备状态和预防未来问题。
8.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不擅自改动电气线路,不超负荷使用设备。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务必保持专注,切勿因疏忽大意而忽视安全。电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更新知识,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电气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应灵活运用规程,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确保每一次维修作业的安全与高效。
第1篇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2篇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3篇 工贸企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准按工作票要求进行工作。
2.检修更换插接母线分线盒和保险,不准带负荷分合。
3.检修动力配电箱或更换保险时,要停电进行不准带负荷分合电源刀闸。
4. 检修时照明灯应用36v安全电压,灯泡应加安全护罩。
5.在静电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前,至少要等待5分钟后方准接地,并开始工。
6.应注意对熔体的选择与更换。
7.拆装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相应的或专用的工具。
8.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
第4篇 物业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a必须熟悉所负责范围内的线路、开关及各种电气设备性能及绝缘情况,并学会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必须先验电,电气线路在没有经测电笔确定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d检修设备与线路时,必须将电源断开,取掉保险,并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切勿合闸警告牌,方能进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灯应为36伏以下,在金属壳内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电气工具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并接好地线。
f电线接头及穿过金属管内电线的管口处都应用黑胶布、黄胶布或塑料管进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扎好,所用的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开关必须大于所控制之设备的总容量。
g使用电动机前,应用摇表检验判断良好后方可使用,电动机通电前应检查电压是否相符,接线时先接电机后接电源,拆线时相反。
h在一切金属外壳上都必须有牢固的接地保护,检修或安装的线路要整齐、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装工程时,必须按该工种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j作业时,一般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批准,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
第5篇 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 %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 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综采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 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①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②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③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 上,接地必须良好;
④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14、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5、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 %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17、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1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1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0、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21、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 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6篇 交流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遇特殊情况必须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划出禁区,采取严格绝缘措施,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进行。
(2)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必须遵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装与架设。
(3)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进行,不可使用超过额定容量的熔丝、溶片。
(4)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5)在试验检修设备时,协同其他有关人员一起试车,严防电气、机械事故的发生。
(6)定期检查变压器、配电间、电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注意温,、度、油量、负荷变化情况,及时排除各种故障、隐患,要保持配电间清洁,注意防潮、防热、防尘、防火。
(7)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必须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8)凡裸体带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地段,应挂有危险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9)遇有异常雷雨天气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0)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必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11)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极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必须分开架设。
(12)人工立杆或机械立杆,均要在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和拖拉绳。
(13)杆上架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电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4)紧线用的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有临时拉线。
(15)外架空线与脚手架等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必须进行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1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17)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线路的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用电安全万无一失。
第7篇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2.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6.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7.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0.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⑵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4.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5.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6.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7.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18.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19.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20.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⑴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⑵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⑶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⑷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21.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⑴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⑵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⑷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⑸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22.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⑵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⑶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流化热或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⑸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⑹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⑺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2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8篇 井下高压维修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本岗位作业至少两人,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和检查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2)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他用具并检查其是否完好可靠。
(3)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风量测试
事项。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确认帮顶无掉块和塌方、冒落危险,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岗位操作工联系。
(6)井下作业,必须确保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7)不得进入爆破范围,听从爆破警戒人员指挥。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上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2.2操作及要求
(1)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
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
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4)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6)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通风、照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电气作业应不少于两人,1人监护,1人工作。
(7)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连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连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8)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⑨)局部通风机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连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
(1)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
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他电源。
(1)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料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
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12)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13)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4)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14)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矿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耙斗机、装岩(矿)机及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人指挥,防止碰人和
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2.3收尾工作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3交接班
交班时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如数交接;现场交接班并填写记录,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
隐患和停送电情况,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值班人员不得穿着短袖衣服,严禁穿高跟鞋。
(2)停送电操作过程中,联系停送电的电话旁边必须有人。
(3)杜绝约时停送电。
(4)倒闸操作中途不得进行交接班,本次倒闸操作完成、确认无误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9篇 工贸企业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规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 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 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 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 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 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 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 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2.8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地线 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 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2.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 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断开导线 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2.11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 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 线。
2.12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 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 方式和结构。
2.14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 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 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 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 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2.18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并 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19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 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1低压维修的范围:公房动力配电箱隔离开关下火以下的电气维修。下 火以上部分归高压维修。
第10篇 交流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空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合格可靠。
2、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电气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检修配变设备动力干线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命令,在特殊情况下(指带电)须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5、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应有保护接地,接地应符合规定。
6、各种电器设备和电热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分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推放易燃物品和加工零件。
7、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使用手电钻,一律戴橡皮手套,穿绝缘鞋或使用安全变压器,否则不准使用。
9、检修移动灯具,一律使用36伏以下安全行灯,锅炉、管道检修和潮湿工作场所应用12伏安全行灯。
10、单相、三相闸刀严禁带电负荷操作。
11、凡车间电器施工、检修与中配站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由专人办理停送手续。
12、三股三色、四股四色皮线一律以黑色作为接地保护线。
第11篇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2.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相关作业规程。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3.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由专人负责对设备停、送电。作业前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对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警示牌。
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升和有无异响、异味、异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6.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7.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8.检修后的设备状况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12篇 综掘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综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必须清楚综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 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确认支护良好并找好退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治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出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工作时,不得小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和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治反供电。
8、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验电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综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或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提过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就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20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1条再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或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再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按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2条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4条再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 正常操作
第25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6条巡检中发现三大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问题处理不了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13篇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确认制芯机内无人工作且周边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检查电器、天然气加热系统是否正常;各种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砂筒、射头、风管、气管有无障碍,待各部位检查正常后,方能开机工作。
2、天然气加热系统应按天然气使用规定进行:首先打开通风装置,然后用长棒点火放在气喷嘴上,再放开气阀门由小到大,均匀点火。严禁先放气后点火,以防爆炸或中毒。
3、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操作者应停止加热操作,经维修人员调整压力后,方可工作。
4、必须保证射砂筒有足够的芯砂(一般不少于2/3射砂筒容积)方可射砂,严禁无砂空射。
5、操作时,严禁手触芯盒,从芯盒中拿取砂芯及对射砂板孔通砂孔时必须戴好手套,以防烫伤手。从芯盒中取出的砂芯要堆放整齐,防止倒塌。
6、工作中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机器。射芯时,风门一定关紧,否则需加挡板,以免砂子将人射伤。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待排除故障后解除急停,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吹芯盒时,吹芯盒的管子不得短于0.5米,手不得伸入盒内,以防意外。
8、合理使用排毒装置,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9、设备运行控制盘由操作者负责管理,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按钮,以免发生意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以防错按按钮;身体和控制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慎碰到开关引起误动作。
10、清理射砂筒、模具、轨道或维护、检修机器时,必须先停电、停泵、停风、停燃气,排除余气,用可靠物件(防护架)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后方可操作,控制盘要设人监护。
11、如果制芯机安全装置已失灵或失效,则严禁进入制芯机内部或继续使用,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2、清洗模具时要戴防护手套,眼镜。
13、工作完毕后,要整理现场,清扫干净,关闭风、电、天然气开关阀门。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控制室鸣警停车检修。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清理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皮带机要有专人负责,开车前先检查地坑上下是否有人,并用信号和控制室操作者联系,严禁在皮带机上坐卧或从上面行走,以防发生意外。
5、皮带机主动轮转动而未带动皮带运转或运转跑偏必须先停车后再进行检修。
6、进入混砂机碾盘内进行清理、检查前,必须先和控制室联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要设人监护。
7、砂处理线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停机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8、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清理皮带、磁选机跑火铁时应先停机。
9、巡查时注意和皮带、圆盘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许在皮带运转时将手伸入皮带、滚轮等部位调整,调整时应先停机。
10、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1、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2、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焊接时要注意通风。
13、登高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4、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14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15篇 综采掘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对于6kv的高压输电线路停电后要进行放电,并在停电期间挂接地线。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应等级的检电笔检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其沼气浓度不得超过1%)。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三条: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人身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主管单位下发施工措施,施工人员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
第五条: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用电器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第七条: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 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第八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下看有无失爆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擦适量防锈脂。
第九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季一次;负荷转化时要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配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测定,并将检查和测定的结果记录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存挡。
第十条: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十一条:总电源馈电开关继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所有继电报护装置都不准不用,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不得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在每个开关的里面设有漏电试验、过载及短路试验装置,每周都要进行试验一次,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良好,并将试验结果填写记录。
第十三条:固定电气设备,移动配电站,都必须设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板,并与井下总接地网连接。
第十四条: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录存档。
第二节 电缆敷设
第十五条: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大于3m,吊挂高度应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工作面所用电缆必须采用非焰燃电缆。
第十六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 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水管、压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架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圆型或8字形的电缆不应带电。移动变电站的电源。电缆可盘在特制的车盘上,其最大长度不应超过100m,电话和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上,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第十七条: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用途和长度等。
第十八条: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松弛度,电缆吊挂要用不小于40mm宽的钩子,用绝缘防腐油煮过的木卡缆或规定允许其它材料加工的,不得用铁丝吊挂,斜巷敷设电缆每隔10m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第十九条: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第三节 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用摇表测电气设备时,要用和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摇表,摇表测变压器二次侧绝缘时必须将所带的检漏继电器拆除或把检漏继电器电源隔离开关断开,方可进行工作,防止损坏检漏继电器的保护系统。对通讯设备和控制系统,除接连电缆的干线接地外,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第二十一条:工作面安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和防爆、防潮性能。
第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都应有可靠的通讯设备和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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